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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今 | “焚船”“沉船”故事:《史记》战争记述的英雄主义主题

 skysun000001 2023-05-24 发布于北京

 “焚船”“沉船”故事:

《史记》战争记述的英雄主义主题

王子今

基本信息

摘    要:《史记》记述了战争史中有关大军渡河时表现决战决胜精神的情节,即秦穆公攻晋“渡河焚船”及项羽巨鹿之战“渡河”“沉船”。后者演化为影响广泛而长久的“破釜沉舟”成语。这两件战事,一在秦崛起强盛时,一在秦衰落覆亡时。其共同点,还在于都是引军“渡河”的军事交通行为。太史公笔力强健,以情感饱满的赞美之辞肯定了“渡河焚船”及“沉船”所表现的英雄主义气概,成就了《史记》战争史记述的精彩篇章。

作者简介: 王子今,男,河北武安人,西北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秦汉史、秦汉考古文物出土文献研究。文章原刊:原刊《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

《史记》中有关战争史的记录精彩生动。东周时期列强争胜,按照贾谊《过秦论》的回顾,秦迅速崛起,“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河山,强国请服,弱国入朝”。《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1]279和《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1]1963都引录了这段客观记录秦扩张史的文字,秦人富国强兵,以军事强势,平灭六国,实现统一。就秦军事史中两个重要场景,司马迁描绘了宣扬英雄主义的画面。其情节都与大军渡河有关。秦国国力上升阶段秦穆公“渡河焚船”故事和秦临近灭亡时期项羽“渡河”“沉船”“破釜甑”即后来所谓“破釜沉舟”故事,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他战争史记述中的渡军情节,对于军事交通史的考察也有重要意义。太史公笔力强健,以情感饱满的赞美之辞肯定了“渡河焚船”及“沉船”所表现的英雄主义气概,成就了《史记》战争史记述的精彩篇章。《史记》研究者及关心《史记》历史文化内涵的读者,应当就此有所关注。

一、秦穆公“伐晋”“渡河焚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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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公三十二年(前628),晋文公卒。秦军袭郑,是为“径数国千里而袭人”[1]190–191的军事远征。途中以为郑“已觉之”,于是“灭滑”。而“滑,晋之边邑也”。“当是时,晋文公丧尚未葬。太子襄公怒曰:'秦侮我孤,因丧破我滑。’遂墨衰绖,发兵遮秦兵于殽,击之,大破秦军,无一人得脱者。”[1]192三十四年(前626),“缪公于是复使孟明视等将兵伐晋,战于彭衙。秦不利,引兵归”[1]192。彭衙,在今陕西澄城西北。[2]22–23

秦穆公三十六年(前624),为殽之败绩复仇,再次发起了对晋国的进攻,取得全胜。这是春秋时期战争史中的一件大事。据《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此次战役,秦穆公亲自率领的秦军曾两次“渡河”。

“三十六年,缪公复益厚孟等,使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鄗,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1]190–192

第一次“渡河”,出击时“渡河焚船”,进入晋地,“晋人皆城守不敢出”[1]193。

第二次“渡河”,“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1]193。

关于第二次“渡河”,所由津渡是明确的,即“自茅津渡河”。“茅津”在今河南三门峡河段。《史记》卷五《秦本纪》裴骃《集解》:“徐广曰:'在大阳。’”[1]194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云:“茅津在陕州河北县、大阳县也。”[1]194“殽”,即“崤”,就是晋军“大破秦军”的战场,在今河南三门峡东南。

“茅津”是秦穆公非常熟悉的地方。他即位的第一年,就有攻伐“茅津”并取胜的军事胜利。《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缪公任好元年,自将伐茅津,胜之。”[1]185张守节《正义》解释“茅津”:“刘伯庄云:'戎号也。’《括地志》云:'茅津及茅城在陕州河北县西二十里。《注水经》云茅亭,茅戎号。’”[1]186“茅津”因“茅戎”“茅城”得名,作为秦晋之间的黄河渡口,因联系所谓“秦晋之好”自然为重要交通通道。东汉冯衍赋文可见“览河华之泱漭兮,望秦晋之故国”语。虽然上文说到“观壶口之峥嵘”[3]990,但是此处既称“河华”,很可能是在“茅津”一带缅怀军事碰撞和外交联系都十分频繁的“秦晋之故国”。我们看到,“缪公任好元年,自将伐茅津,胜之”三年之后,“四年,迎妇于晋,晋太子申生姊也”[1]185。秦穆公“迎妇于晋”,有可能经由“茅津”,也有可能自稍北的津渡“渡河”。

秦穆公三十六年(前624)击晋,对于第一次“渡河”的地点,从“取王官及鄗”的进军方向可以有所分析。“鄗”,裴骃《集解》引徐广曰:“《左传》作'郊’。”骃按:“服虔曰'皆晋地,不能有’。”张守节《正义》:“《括地志》云:'王官故城在同州澄城县西北九十里。又云南郊故城在县北十七里。又有北郊故城,又有西郊古城。《左传》云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也。’《括地志》云:'蒲州猗氏县南二里又有王官故城,亦秦伯取者。’上文云'秦地东至河’,盖猗氏王官是也。”[1]194

对于“鄗”,“《左传》作'郊’”的分析及“王官及郊”的空间位置的认定,大约可知秦穆公率军从临晋关和蒲阪关之间的津渡“渡河”。津渡所在大致应当位于今山西永济西。不过,《中国历史地图集》春秋部分“晋秦”一幅,未标示“鄗”“郊”“王官”的位置。[2]22–23许盘清《史记地图集》078“秦、晋崤之战”题下,“王官”“鄗”标定于今山西闻喜东南,并有文字说明“秦取晋王官及鄗—624”,并标示有“秦军渡河焚船处”,以及继续东进方向的箭头。[4]85然而标示的具体位置并不明确,甚至这一地段的黄河河道也没有显示。

这一津渡,秦汉时期又称“蒲津”。我们曾经有所讨论:“蒲津,在今山西永济西。或以为《左传·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即取道于此。蒲津以东岸蒲坂得名,西岸即为临晋。《史记·高祖本纪》:'汉王从临晋渡’,东进与项羽争锋。韩信率军东进,欲从夏阳渡河袭安邑,也曾'为疑兵,陈船欲度临晋’(《史记·淮阴侯列传》)。汉武帝时于此置蒲关。东汉又称蒲津为蒲坂津。曹操与马超、韩遂战于河潼,'潜遣徐晃、朱灵等夜渡蒲坂津,据河西为营。’”[5]86

西北大学出版社曾经组织过沿黄河考察。考察专家回顾“(秦穆公)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鄗,以报殽之役”的故事。相关思考并非要进行细致专门的军事史和交通史研究,也并非有意特别说明秦晋之间的区域行政史,而是希望通过《史记》明白书写的“渡河焚船”这种勇敢进取的历史表现,追寻上古文化中的英雄主义品质以及《史记》执笔者的史学理念。

《史记》“渡河焚船”,《左传·文公三年》写作“济河焚舟”:“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罢西戎,用孟明也。”[6]434对于“济河焚舟”,杜预集解:“示必死也。”所谓“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杜预说:“茅津在河东大阳县西。封,埋藏之。”[6]434《史记》的记述,“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为发丧。哭之三日”更为具体,有“为发丧。哭之三日”[1]193–194的情节。张守节《正义》:“自茅津南渡河也。”裴骃《集解》:“贾逵曰:'封识之。’”张守节《正义》引杜预“封,埋藏也”以为对比。[1]194其实,“封”的意义不限于“埋藏”。“封识”语义可能更为准确,应当有长久纪念的用意。“封”作为交通标志的作用,也不宜忽视。[7]

《史记》相关记述应当来自《左传》。而“济河”写作“渡河”。《左传》“济河焚舟”与“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以及“遂罢西戎,用孟明也”连贯行文,而《史记》卷五《秦本纪》在“哭之三日”后写道:“乃誓于军曰:'嗟士卒!听无哗,余誓告汝。古之人谋黄发番番,则无所过。’以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谋,故作此誓,令后世以记余过。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卒得孟明之庆。’”[1]194随后才记述:“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过贺缪公以金鼓。”两年之后,又写道:“三十九年,缪公卒。”[1]194《左传·文公三年》:“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6]434《史记》卷五《秦本纪》分载秦穆公三十六年(前624)与三十七年(前623)。《史记》卷一四《十二诸侯年表》:“(晋襄公四年)秦伐我,取王官,我不出。”[1]600–601“(秦穆公三十六年)以孟明等伐晋,晋不敢出。”[1]600–601而三十七年不载“遂霸西戎”的成功。可知秦史“伐晋”“渡河焚船”事,在司马迁的认识中,可能超越了“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以及“遂罢西戎”。

秦穆公亲征“伐晋”,胜利进军,终得复仇,表现出一个政治家的胸怀、智谋和勇略。这一战事中最富有标志性意义的军事动作,即“济河焚舟”“渡河焚船”。

二、项羽“引兵渡河,皆沉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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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秦军“伐晋”时“渡河焚船”情节相近者,人们更为熟悉的是秦末战争中项羽在巨鹿之战击败章邯军的故事。

《史记》卷七《项羽本纪》写道:

项羽已杀卿子冠军,威震楚国,名闻诸侯。乃遣当阳君、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救巨鹿。战少利,陈馀复请兵。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于是至则围王离,与秦军遇,九战,绝其甬道,大破之,杀苏角,虏王离。[1]307

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1]307

这里所谓“遣当阳君、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张守节《正义》:“漳水。”1章邯受到秦二世指责,赵高亦“有不信之心”。“章邯狐疑,阴使候始成使项羽,欲约。约未成,项羽使蒲将军日夜引兵度三户,军漳南,与秦战,再破之。项羽悉引兵击秦军汙水上,大破之。”[1]308于是,“项羽乃与期洹水南殷虚上。已盟,章邯见项羽而流涕,为言赵高。项羽乃立章邯为雍王,置楚军中。使长史欣为上将军,将秦军为前行”[1]309–310。

巨鹿之战,项羽军大胜,击败了秦王朝最后的主力部队,章邯部众为楚军整编。项羽实际上完成了灭秦的主要军事任务。而“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实际上成为秦亡之后政治格局的主宰。这一强势的形成,与巨鹿之战包括“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1]307的突出表现有直接关系。

对于《项羽本纪》的记述,“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1]307。《史记会注考证》载录陈仁锡曰:“叠用三无不字,有精神。《汉书》去其二,遂乏气魄。”[8]206钱钟书表示赞同:“按陈氏评是,数语有如火如荼之观。”[9]272

这是秦史走向终结时的一个历史片段。除了陈仁锡指出“三无不”外,吴见思《史记论文》还提示“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与“入辕门”“莫敢仰视”之两言“莫敢”也值得注意:“以上两'莫敢’、三'无不’,淋漓顿挫,妙甚。”[10]117

当时,“楚兵冠诸侯”,“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1]307。因“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而“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以及“项羽召见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所谓“两'莫敢’、三'无不’”,生动写述了项羽威望形成,终得“诸侯立之”的条件。2而“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之前的英雄主义表现,是“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1]307。

顾颉刚曾经指出,“《史记》一书,其最精彩及价值最高之部分”,首先“为楚、汉之际”。他说,《史记》有关“楚、汉之际”的记述,“笔力之健”,“震撼一世,叱咤千古”。[11]232–233《史记》其实未出现“楚、汉之际”或“楚汉之际”语,而习用“秦楚之际”。《史记》卷一六《秦楚之际月表》写道:“太史公读秦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1]759司马贞《索隐》:“三嬗,谓陈涉、项氏、汉高祖也。”[1]759可知《史记》自言“秦楚之际”所指代的历史时段,其实近于顾颉刚所谓“楚、汉之际”。

三、《孙子》“焚舟破釜”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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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军事理论及军事学者对相关理论的解说,有涉及“渡河焚船”及“沉船”战争行为的文字。

《孙子·九地篇》开篇即写道:“孙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轻地,有争地,有交地,有衢地,有重地,有圮地,有围地,有死地。”[12]234“疾战则存,不疾战则亡者,为死地。”[12]239曹操注:“前有高山,后有大水,进则不得,退也有碍。”[12]239李筌注:“阻山、背水、食尽,利速不利缓也。”[12]239《孙子·九地篇》又说:“死地则战。”[12]243曹操注:“殊死战也。”[12]243李筌注:“殊死战,不求生矣。”[12]243陈皞注:“陷在死地,则军中人人自战。故曰'置之死地而后生’也。”[12]243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之说,见于司马迁《史记》卷九二《淮阴侯列传》关于韩信击赵用背水阵的故事:“诸将效首虏,毕贺,因问信曰:'兵法右倍山陵,前左水泽,今者将军令臣等反背水陈,曰破赵会食,臣等不服。然竟以胜,此何术也?’信曰:'此在兵法,顾诸君不察耳。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且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此所谓“驱市人而战之”,其势非置之死地,使人人自为战;今予之生地,皆走,宁尚可得而用之乎!’诸将皆服曰:'善。非臣所及也。’”[1]2617韩信临战,“乃使万人先行,出,背水陈。赵军望见而大笑”[1]2616。张守节《正义》:“绵蔓水,一名阜将,一名回星,自并州流入井陉界,即信背水阵陷之死地,即此水也。”[1]2617我们通过“赵军望见而大笑”以及“诸将”“问信”:“兵法右倍山陵,前左水泽,今者将军令臣等反背水陈,曰破赵会食,臣等不服。然竟以胜,此何术也?”可知当时军事理论的普及。[13]

《史记》载韩信语:“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1]2617《汉书》卷三四《韩信传》写作:“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后生,投之亡地而后存’乎?”[14]1870字句略异。《孙子·九地篇》:“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12]261–263注家对这段文字的解说,多说到韩信“背水阵陷之死地”战例。曹操注:“必殊死战,在亡地无败者。孙膑曰:'兵恐不投之死地也。’”[12]262李筌注:“兵居死地,必决命而斗以求生。韩信水上军,则其义也。”[12]262何氏注也引述韩信破赵战役。张预注则说到项羽巨鹿之战故事:“置之死亡之地,则人自为战,乃可存活也。项羽救赵,破釜焚庐,示以必死;诸侯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当十,遂虏秦将是也。”[12]263

《孙子·九地篇》还写道:“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12]258曹操、李筌注:“励士之心也。”杜牧注:“示之必死,令其自奋,以求生也。”贾林注:“禁财弃粮,堙井破灶,示必死也。”杜佑注:“励士也。焚辎重,弃粮食,塞井夷灶,示无生意,必殊死战也。”梅尧臣注:“必死可生,人尽力也。”张预注:“焚辎重,弃粮食,塞井夷灶,示以无活,励之使死战也。”[12]258这里所谓“弃粮”“破灶”,“焚辎重,弃粮食,塞井夷灶”,都是“必死”“示必死”,“示之必死”的表现,超越了秦穆公击晋“济河焚舟”“渡河焚船”毁坏退却之基本交通条件的行为。而放弃饮食资源以“示无生意”,表现出更决绝的“必殊死战”的意志。至于《孙子》注家言“焚舟破釜”文例,则有《孙子·军争篇》:“围师必阙,穷寇勿破。此用兵之法也。”[12]158–160张预注:“敌若焚舟破釜,来决一战,则不可逼迫,盖兽穷则搏也。”[12]160《孙子·行军篇》:“粟马肉食,军无悬缻,不返其舍者,穷寇也。”[12]200王晳注:“粟马肉食,所以为力且久也。军无缻,不复饮食也。不返舍,无回心也。皆谓以死决战耳。敌如此者,当坚守以待其弊也。”[12]200张预注:“捐粮谷以秣马,杀牛畜以饷士,破釜及缻不复炊爨,暴露兵众,不复反舍,兹穷寇也。孟明焚舟,楚军破釜之类是也。”[12]200这里“孟明焚舟,楚军破釜”并说,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虽然秦穆公时代对晋国的攻击并未见“焚辎重,弃粮食,塞井夷灶,示无生意,必殊死战也”的记载,后世《孙子》注家的相关论述将对其他战例的理解加入自己的解说之中。但是十一家注本《孙子·九地篇》确实是有“焚舟破釜”的文辞的:“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焚舟破釜;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注家或联系秦穆公时战事以为说明。杜牧注:“使无退心,孟明焚舟是也。”[12]254李筌注:“还师者,皆焚舟梁,坚其志,既不知谋,又无返顾之心,是以如驱羊也。”[12]254

那么,《孙子·九地篇》所谓“焚舟破釜”之“破釜”何所由来呢?秦晋之战,只有“济河焚舟”“渡河焚船”的记载,而未见“破釜”。这一疑问,因《孙子兵法》的文献学研究可以澄清。吴九龙主编《孙子校释》在《孙子·九地篇》“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句下“校记”中写道:“十一家注本此句下有'焚舟破釜’四字,王念孙《校本》云:'焚舟破釜四字类注文,一本无之甚是。’”又引赵注本云:“一本'机’下有焚舟破釜四字,非是。”《孙子校释》执笔者认为:“说甚精审。汉简本正作'发其幾(机),若敺(驱)群……’二句在同一简上连文,并无'焚舟破釜’四字。故据汉简本删此四字。又平津馆本、武经本、樱田本、《品节》诸本亦无此四字。又汉简本无'而’字。陆懋德《孙子兵法集解》疑上句'诸侯之地’下有脱文,盖陆未见汉简本之故。”[15]203–204

“焚舟破釜”“注文”窜入《孙子·九地篇》正文,说明“破釜”故事与“焚舟”的关联,二者深刻长久地保留在军事史战争史的记忆之中。前引张预《孙子·行军篇》注文释“穷寇”死战所谓“孟明焚舟,楚军破釜之类”,也说明相关战例共同的提示意义。

还应当注意到,虽然《孙子·九地篇》原文没有“焚舟破釜”字样,但是《孙子·行军篇》所谓“军无悬缻”语义与“破釜”是有接近之处的。钱钟书《管锥编》的《史记会注考证》卷引《孙子·九地篇》“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焚舟破釜;若驱群羊而往”,又引杜牧注“使无退心,孟明焚舟是也”,不疑“焚舟破釜”之文。又引《六韬》:“按太公《六韬·必出》:'先燔吾辎重,烧吾粮食’;又《太平御览》卷四八二引太公《犬韬》:'武王伐殷,乘舟济河,兵车出,坏船于河中。太公曰:“太子为父报仇,今死无生。”所过津梁,皆悉烧之’;……”[9]271以为与“焚舟破釜”类同。“先燔吾辎重,烧吾粮食”的举动当然与“破釜”近似。也就是说,似乎还不能完全排除在《孙子》成书之前,军事史曾经发生此类显示“今死无生”“无退心”决心的情形之可能。

四、“破釜沉舟”:英雄正义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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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叶适不赞同《史记》的项羽评价。他以为“项羽之剽悍”,为“负力桀悍者”以“气力”“横行”,“迁以畏异之意加嗟惜之辞,史法散矣”。当时时势,“亡命草野之人出为雄强,迁欲以此接周孔之统纪,恐未可也”。司马迁“嗟惜之辞”,应即《史记》卷七《项羽本纪》文末“太史公曰”所谓“羽非有尺寸乘埶,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1]338。叶适直接批评司马迁“不知古人之治,未尝崇长不义之人”[16]266。然而他肯定《史记》记述笔法之高明:“古书之于圣贤,皆因事以著其人,未尝以人载事。项籍虽盗取,然文字以来,以人著事,最信而详,实始于此。”“楚汉间颇用此例推观。”[16]265认为“以人著事”即通过历史事件中的表现显现历史人物形象的写史方式,《史记》对于项羽的写述是成功的。“文字以来”,“最信而详,实始于此”。太史公的“嗟惜之辞”,也因此感染了后人。

吴见思《史记论文》则对《项羽本纪》最后的“史公论赞”“极赞项羽”“唱叹不穷”表示肯定,以为“最为生动,极有丰神”。他写道:“项羽力拔山,气盖世,何等英雄,何等力量!太史公亦以全神付之,成此英雄力量之文。”[10]133“精神笔力,直透纸背。静而听之,殷殷阗阗,如有百万之军,藏于隃麋汗青之中,令人神动。”他赞叹道:“当时四海鼎沸,时事纷纭,乃操三寸之管,以一手独运,岂非难事!”他于错综复杂的历史线索中发现关键,以西楚霸王“分封”前后考察历史态势。其前“合到项氏,百川之归海也”,其后“合到本文,清明时节之起伏也”,转折演变的继续,堪称做到了“神理一片”[17]14。

以“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为典型标志的《史记》中有关项羽战绩的记载,被看作这部史学经典中最精彩的内容。明人唐顺之《精选批点史记》卷一曾经写道:项羽事迹,“其开合驰骤处具有喑呜叱咤之风”[18]346。“(巨鹿之战)项羽最得意之战,太史公最得意之文。”[18]346清人尚镕《史记辨证》说:“迁史才横绝千古,即《项羽本纪》可见。”[18]353郭嵩焘《史记札记》卷一《项羽本纪》也写道:“案项王自叙七十余战,史公所记独巨鹿、垓下两战为详。巨鹿之战全用烘托法,不一及战事,而于垓下显出项羽兵法及其斩将搴旗之功。项羽英雄,史公自是心折,亦由其好奇,于势穷力尽处自显神通。巨鹿、鸿门、垓下三段,自是史公《项羽纪》中聚精会神,极得意文字。”[19]58–59可以推知郭嵩焘的意见,大约垓下“显出项羽兵法”及其军功,而巨鹿则“显出”“项羽英雄”。巨鹿战事记录中,“(诸侯军)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等精彩文句,都传诵千古,成为语言经典。而“破釜沉舟”故事,可能留下最深刻的历史记忆:“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

元代诗人侯克中有《项羽》诗:“破釡沉舟北渡河,英雄到此顿消磨。入关不解除秦法,失路徒劳怨楚歌。敌国岂专韩信勇,谋臣惟一范增多。子婴见杀怀王死,却叹虞兮奈若何。”[20]8说项羽率反秦军主力“破釡沉舟北渡河”,于巨鹿一战,达到英雄事业的顶点,随后即逐步“消磨”,走向末路。

“破釜沉舟”作为人们习用的成语,体现出决战决胜的英雄主义精神。《明史》卷二七四《史可法传》:“夫我即卑宫菲食,尝胆卧薪,聚才智精神,枕戈待旦,合方州物力,破釜沉舟,尚虞无救。”[21]7021“破釜沉舟”和“尝胆卧薪”“枕戈待旦”并说,都是宣示英雄主义奋斗精神和豪迈意志的语言文字典范。《清史稿》卷二一八《睿忠亲王多尔衮传》:“闻流贼陷京都,崇祯帝惨亡,不胜发指,用率仁义之师,沉舟破釜,誓必灭贼,出民水火!”[22]9024“沉舟破釜”又被赋予“仁义之师”“誓必破贼,出民水火”的正义之战的光彩。

五、秦史“渡河”形式的交通史视角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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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晋之间的密切交往,在人才流动方面的体现曾经受到重视。有学者指出,“秦穆公所用的著名贤臣有五位:公孙支、百里奚、蹇叔、丕豹和由余”,“这五个人中,百里奚原是虞国(今山西平陆一带)人,后来是晋国奴隶,由余本是晋国人,后来逃到西戎,丕豹、公孙支是晋国贵族,只有蹇叔不是晋人,但他能来到秦国,却是晋国奴隶百里奚的引荐”[23]56。“有史家认为,秦国的强国之路就是从使用这五位贤臣开始的。”甚至有这样的判断,“秦之霸始于晋人”[23]59。

秦晋较早形成比较密切的关系。此即所谓“秦晋之好”。《左传·文公六年》:“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6]448林尧叟注:“秦晋有舅甥旧好,而结之则可久安。”[24]182而“秦晋之好”一语的习用则较晚。有的辞书所举最早的书证为“《三国演义》第十六回”及“《明史·孙鑨传》”等。[25]61

这些民俗语言的关联,也说明秦晋交往的密切。[26]这种关系通过秦晋婚姻史的记录有特别突出的体现。有学者指出,“秦国与晋国在春秋之时互为婚姻。从文献可知,秦穆公夫人为晋女秦穆姬,晋怀公、晋文公、晋襄公夫人皆是秦女。”[27]127–128“晋国不仅嫁女于秦,同时也娶秦女为妻。”同时,“秦国希望通过联姻培养亲附秦国的势力,借此笼络和控制晋国”[27]103–104。“各国相互嫁娶,本是出于有朝一日能够为国效力的考虑。文嬴如此,秦穆公夫人秦穆姬也是如此。”“虽有'秦晋之好’,然两国却并未化干戈为玉帛,从此消弭战争,殽之战就是很好的例证。但不可否认,秦穆姬为晋君求归,文嬴为秦三帅请归,政治联姻在某种程度上确有缓和两国关系的作用。”[27]128

秦晋之间的婚姻史、外交史和战争史,往往与“河”有关。“河”可以成为双方交往的便利条件,同时也成为明显的天然阻障。如“汎舟之役”的交通实践,《左传·僖公十三年》:“晋荐饥,使乞籴于秦。……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汎舟之役’。”[6]284说明渭河、黄河、汾河水运已经得到早期开发。[28]

魏文侯“谓吴起曰”所谓“美哉乎山河之固,此魏国之宝也”,“卫鞅说孝公曰”所谓“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所谓“山河之固”,“河山之固”,都强调了“河”对于秦与三晋之间的交通阻障作用和军事防卫意义。后者是从秦的角度强调“河山之固”的意义的。语意相近的表述方式是“关中阻山河四塞”。从晋的角度则有“晋阻三河”之说。

春秋时期,秦国与晋国之间的黄河水面曾架设临时的浮桥。《左传·昭公元年》记载:“(秦后子)鍼适晋,其车千乘。……后子享晋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车,自雍及绛。归取酬币,终事八反。”[6]1191杜预集解:“造舟为梁,通秦、晋之道。”[6]1192“李巡注《尔雅》云,比其舡(船)而度也;郭云:并舟为桥。”[6]1192“雍、绛相去千里,用车八百乘。”[6]1192《尔雅·释水》郭璞注:造舟,“比舩(船)为桥”。邢昺疏:“言造舟者,比舩于水,加版于上,即今之浮桥。故杜预云:造舟为梁,则河桥之谓也。”[29]2619黄河历史上第一座常设的浮桥,也是秦国修建,即秦昭襄王五十年(前257)“初作河桥”[1]214。

当然,上古时代因生态环境的不同及山川地貌的差异,当时“河”对两岸交通造成的困难与现今我们看到的条件有所不同。[30]人们还会注意到,在克服“河”造成的交通困难的努力中,秦人表现出更多的主动性。

前引《史记》卷五《秦本纪》说秦穆公“伐晋”两次“渡河”:“三十六年,缪公复益厚孟明等,使将兵伐晋,渡河焚船,大败晋人,取王官及鄗,以报殽之役。晋人皆城守不敢出。于是缪公乃自茅津渡河,封殽中尸。”[1]193就项羽巨鹿之战事迹看,《史记》卷七《项羽本纪》也是两次“渡河”,但情形不同,是两支部队先后“渡河”。第一次“渡河”,“遣当阳君、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救巨鹿。战少利,陈馀复请兵”[1]307。第二次“渡河”,“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1]307。

在秦军事史中,北河方向的进取,即蒙恬北击匈奴,修筑了自九原至云阳的直道。[31]这一交通工程,也必然包括“渡河”或说“度河”的交通条件建设。[32]如《史记》卷一一○《匈奴列传》:“度河据阳山北假中。”[1]2886分析秦人“渡河”特别是秦军“渡河”的相关史迹,对于我们这里讨论的主题是有参考意义的。

六、《史记》“焚船”“沉船”故事的历史文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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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焚船”“沉船”故事,形成了久远的历史文化影响。《晋书》卷七七《蔡谟传》:“夫以白起、韩信、项籍之勇,犹发梁焚舟,背水而阵。”[33]2038这是对“焚舟”史事的追念。《宋书》卷四九《孙处传》:“季高先焚舟舰,悉力登岸,会天大雾,四面陵城,即日克拔。”[34]1436则似是仿效“焚船”“沉船”古战法。《宋书》卷九九《二凶传·元凶劭》:“支军别统,或焚舟破釜,步自姑孰,或迅楫芜湖,入据云阳。”[34]2430则“焚舟破釜”合说,如项羽“沉船,破釜甑”。《后汉书》卷一四《宗室四王三侯传·齐武王縯》:“伯升乃陈兵誓众,焚积聚,破釜甑,鼓行而前……”[3]550李贤注:“破釜甑,示必死也。《史记》曰:'项羽北救赵,渡河,沉船破釜甑。’”[3]551提示其行为是对“项羽”的摹习。《晋书》卷一一三《苻坚载记》:“众皆勇奋,破釜弃粮,大呼竞进。”[33]2892也是同样情形。“弃粮”,即如前引《六韬》“先燔吾辎重,烧吾粮食”。

晚至明清,除前引《明史》卷二七四《史可法传》“破釜沉舟”及《清史稿》卷二一八《睿忠亲王多尔衮传》“沉舟破釜”外,又如《清史稿》卷四八〇《儒林传一·黄宗羲》:“又遗书王之仁曰:'诸公不沉舟决战,盖意在自守也。蕞尔三府,以供十万之众,必不久支,何守之能为?’”[22]13103此“沉舟决战”,很可能也可以理解为项羽巨鹿之战事迹的历史回声。

钱钟书相关讨论,用前引《晋书》卷七七《蔡谟传》所谓“夫以白起、韩信、项籍之勇,犹发梁焚舟,背水而阵”例,还写道:“又《苻健载记》:'起浮桥于盟津,……既济焚桥’;《宋书·王镇恶传》率水军自河直至渭桥,弃船登岸,诸舰悉逐急流去,乃抚士卒曰:'去家万里,而舫乘衣粮皆已逐流,唯宜死战’;……用意佥同。”[9]271–272指出了继承“项籍之勇”的历史表现。

七、《管锥编》跨文化比较研究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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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管锥编》中《史记会注考证》卷还进行了将《史记》“焚船”“沉船”战史记录与其他文化系统相关现象的比较。他写道:“古罗马大将(Fabius Maximus)行师,亦既济而焚舟楫,使士卒知有进无退(ne qua fiducia navium,ad quas refugium erar,incendi eas iussit)。”[9]272又联系佛家典籍相关内容:“又按比喻贴而不粘,修词之理。释典每言'如筏喻’者,所谓'到岸舍筏’;《大智度论·我闻一时释义》第二敷陈其义,取譬正同太公之'兵济坏船’,项羽之'渡河沉船’,王镇恶之'登岸弃船’。禅人别拟,如《永乐大典》卷三〇〇三《人》字引《大慧语录》:'过桥便拆桥,得路便塞路’,复同太公之'过津烧梁’,苻健之'既济焚桥’。譬一而已;兵家以喻无退反之勇气,禅家以喻无执着之活法。”[9]272钱钟书又引耶律楚材《湛然居士文集》卷九《戏陈秀玉·序》:“万松师偈颂有和节度陈公一绝云:'清溪居士陈秀玉,要结莲宫香火缘;赚得梢翁摇艣棹,却云到岸不须船。’……湛然目清溪为'昧心居士’。”[9]272又写道:“《元史·徹里帖木儿传》讥许有壬出身科举而赞废科举曰:'可谓过河拆桥者矣!’;高文秀《黑旋风》第三折:'你顺水推舟,我过河拔桥。’则弃船、焚梁又以喻无感惠之薄情负恩,与禅喻、兵喻更褒贬异柄矣(参观《周易正义》卷论《归妹》)。”[9]272

《管锥编》的“《周易正义》卷论《归妹》”部分说道:“比喻有两柄而复具多边。盖事物一而已,然非指一性一能,遂不限于一功一效。取譬者用心或别,着眼因殊,指(denotatum)同而旨(significatum)则异;故一事物之象可以孑立应多,守常处变。”[9]39对于“比喻”可以有“两柄”多边的揭示,当然是正确的。而对于“焚船”“沉船”等历史现象的“兵喻”,是军事文化研究应当关注的对象。

与秦穆公“伐晋”“渡河焚船”事相关的“封殽中尸”情节,也可以与罗马军史中所见对阵亡将士表示敬意的纪念性行为有所比较。记述公元14年至15年间史事的塔西佗《编年史》第1卷中,可以看到日耳曼尼库斯·凯撒率领的罗马军队进军到埃姆斯河和里普河之间的情形:

现在他们离开提乌托布尔格森林已经不远了,据说伐鲁斯和他的军团士兵的尸体还留在那里没有掩埋。

这时日耳曼尼库斯极想对这些阵亡的士兵和他们的统帅表示最后的敬意;他所率领的士兵则想到他们的亲属和友人,想到战争和人类命运的变幻无常,不由得有了感伤怜悯之情。凯奇纳奉令先去探查人迹罕到的林中小道,并在遍处是水的沼泽地和不坚实的地面上架桥铺路。在这之后,大军就到这块看起来和回想起来都非常阴森可怕的地方来了。他们看到伐鲁斯的第一个营地,营地广阔,每隔一段距离都有安置军官和军旗的地方,这一情况表明这乃是三个军团的劳动成果;此外还可以看到一些已经一半颓圮的土墙和一道浅沟,那是残兵败将们在被击溃之前用作掩护的所在。在这附近的平原上是分散的或是成堆的白骨,因为有的人是分头逃命,有的人则没有跑动。在那里还有残破的投枪和战马的肢体,还有钉在树干上的骷髅,十分显眼。在附近的森林里有一些蛮族的祭坛,罗马军队的军团将领和主力的百人团长就是在这里被日耳曼人处死的。当时逃出战场或挣脱他们的锁链的那些幸免于祸的人则叙述副帅们在什么地方阵亡,军旗在什么地方被夺走,伐鲁斯在什么地方第一次负伤,在什么地方他用自己那不幸的手结束了性命。……

就这样,罗马军队在六年之后,来到这个灾难场所掩埋了这三个军团的士兵的遗骨;谁也不知道自己掩埋的是一个生人还是一个亲人的尸骨,但是他们却把这些尸骨作为朋友和亲人的尸骨埋葬起来,他们在内心满怀对敌人的愤怒,他们感到悲哀和憎恨。

在修建坟山的时候,凯撒放置第一份草土,用以表示对死者的衷心尊敬并与大家一同致以哀悼之忱。[35]56–57

罗马军队统帅日耳曼尼库斯·凯撒的做法,和秦穆公所谓“封殽尸”非常相似。罗马军人所“修建”的“坟山”,和秦穆公为“封识之”而修建的“封”,很可能属于性质相类的建筑形式。

也许相关情形类似的东西方史迹之间未必存在确定的联系,但是钱钟书《管锥编》有关《史记》“焚船”“沉船”战史记录与“古罗马大将(Fabius Maximus)行师,亦既济而焚舟楫,使士卒知有进无退(ne qua fiducia navium,ad quas refugium erar,incendi eas iussit)”的比较给我们的提示是重要的。他所谓“兵喻”之说,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史记》“焚船”“沉船”记载的经典性的历史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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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也有以为此“渡河”即“渡黄河”者。如明代佚名撰《英烈传》(明刻本)卷三(第76页):“昔日项羽渡黄河,破釜沉舟,以破章邯。”

2吴忠匡编著《史记太史公自序注说会纂》(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9页)注“诸侯立之”,引《项羽本纪》:“项羽晨朝上将军宋义,即其帐中斩宋义头。”“当是时,诸将皆慑服,莫敢枝梧。皆曰:'首立楚者,将军家也。今将军诛乱。’乃相与共立羽为假上将军。”“怀王因使项羽为上将军。”应是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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