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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巨头”永雄集团宣布停业是否标志催收行业的衰落?三大关注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23-05-25 发布于北京

如果有人问你对催收行业的态度,你会怎么说?如今,“催收巨头”永雄集团宣布停业无疑冲击力是巨大的。主要原因在于:百姓深受暴力催收之苦久矣;而各大金融机构则可能面临进一步的催收难难题。更重要的是,这一事件是否会成为催收行业正式走向衰落的标志?具体我们有三点可以重点关注:

首先,永雄集团曾经成为催收行业的标杆性企业,同时也倍受争议,这次停业和停业的原因才更让人关注

永雄集团成立于2014年4月,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但这家催收公司曾经的高光时刻却格外让人关注。

这家总部位于湖南长沙的催收公司曾经被称为全国最大的催收公司,而且还曾经在2019年向美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被称为催收公司第一股。

永雄集团的创始人谭曼,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毕业以后创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欠款催收提供法律服务。后来嗅到催收的巨大红利而成立永雄集团专门做催收业务。成立以后公司规模疯狂扩张,业务遍布全国三十多个地区,涉及信用卡、消费金融等个人信贷不良资产管理领域。市场覆盖率高达60%多。2018年永雄的营业额就达到7.58亿,利润高达1.24亿。由于短短5年时间帮助客户追回60亿,被称为中国最牛“催收”公司!

更重要的是,湖南永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手握400亿“欠条”欲赴美上市,每一年通过催收就能够赚到上亿利润,以信用卡催收为重点、以银行为主要客户将为公司带来源源不断的现金流,这也成为催收上市第一股的基础。

这一全国最大的催收公司同时一直受到质疑,最主要的是业务的灰色地带和方式。截至今年5月22日,永雄集团在黑猫投诉平台的投诉量达到153件,当中不乏“短信威胁”“电话轰炸”“爆通讯录”“骚扰他人”等投诉。

而这一次直接停业的原因是永雄集团4家分公司“179名员工被安徽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共有3名员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批捕”。这可能标志着这一催收公司未来的发展存疑。

其次,为什么催收公司业务发展很好却一直广受质疑?原因在于催收公司本质上一直游走在灰色地带

催收行业是带有原罪的,因为从催收开业兴起之时就带有特殊的行业属性和特征,即灰色甚至带有黑色。

最早的催收可见于战国四大公子之一孟尝君,唐朝、明朝和清朝都以法律的形式强化对欠债人的处罚,实际上是以官方的法律帮助借贷人催收并对欠债人进行处罚。

真正将催收完全带入涉黑的则是民国时期,由于黑帮横行导致暴力催收风光一时。上海滩的“斧头帮”曾经以上百利斧前去讨债的盛大场面而闻名于世。

本来新中国成立后催收已经销声匿迹,而随着我国信用卡进入人们的生活以及信用卡的无抵押、无担保透支性质,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借钱消费和各种网贷泛滥,银行信用卡违约增加,央行统计数据显示,到2018年第三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达到了880.98亿元;再加上各种平台的借款和民间借贷的大量发生,专业的催收队伍以各种合法和非法的手段帮助银行、各种平台和民间借贷进行借款管理和催收,就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

社会上各种催收公司纷纷成立,更重要的是催收公司大多以法律的边缘甚至违法的方式进行催收,催收行业在社会上一直被贴有暴力、威胁、恐吓等的介于法与非法的边缘性标签,非法催收、暴力催收、体罚催收到处可见,近几年经常出现的“裸贷”、“于欢刺死辱母者”、“套路贷逼死大学生”等事件既暴露了催收行业存在的问题,也使催收行业登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因此,永雄集团的这次停业以及员工多人触犯法律既有整个行业的共性,也有公司本身存在的各种灰色产业方式有关。

第三,如何看待催收行业本来的发展?催收行业如果彻底消失会怎样?

从目前来看,相当部分的催收公司是以公司组织的名义,带有一定的涉黑性质,触犯法律的边界非常难以把握。

永雄集团的口号特别值得回味:“让世界没有挽不回的诚信”。但这家公司目前遇到的可能是如何挽回自己的诚信?

大众对催收之所以有排斥和抵触情绪,是因为催收行为会让人联想到电话骚扰、上门泼油漆、爆通讯录、各种短信轰炸和各种暴力,但如果失去了这些暴力催收公司又有多少存在的意义呢?与法律事务所又有什么样的区别呢?请问:合法催收真的能够在五年回收60亿吗?!

当然,我国已经从法律层面强化对暴力催收的约束,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互联网金融与期业务催收自律公约》等国家政策,强化了对暴力催收和违法催收的以及涉黑的打击力度,对防止野蛮催收、暴力催收直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个人征信制度的加强以及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对欠债不还的行为也起到了非常大的抑制作用。

但催收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借贷背后的不守信行为,如果催收行业消失各种信贷的不守信行为必须进行更严厉的制约和法律惩处,否社会信用秩序将再一次遭受一次打击。

信用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催收产业的发展本身带来信用丧失的不得已特性,而催收行业的消失也必须以社会信用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为前提。这才是我国面对催收公司的暴力化必须要解决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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