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何理解 “是药三分毒”?

 史仁杰大夫 2023-05-26 发布于江苏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有的人因为担心药物有毒,特别是现在有的文章中说中药会伤肝、伤肾之类,吓得不敢服用中药治疗,以至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有的人,在不了解药物的性质作用时随便用药,又会导致毒副作用出现。我认为,这二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没有弄清“是药三分毒”的意思而导致的。

简单地说,“是药三分毒”讲的是,药是用来治病的;但药是有药性的,要谨慎用药。

详细讲的话,“是药三分毒”包含二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是指药物是有药性即偏性的。中药是通过药物的偏性来治病的,即以偏治偏的。药物虽然有偏性,但只要正确使用,就能治病,就是药,而不是毒。

因为中药有偏性,所以古代把治病的药物叫做毒药。《周礼·天官》说:“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这句话讲的是:医师负责管理医生,颁布医疗相关行政法规,使用药物用于医治疾病。其中的“毒药”就是指用于治疗疾病的药物,并不是害人的、让人中毒的药物。

再如,《素问·异法方宜论篇》云:“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处,天地之所收引也……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故毒药者,亦从西方来。”此段文字中的“毒药”,显然也是药物的代名字。

中医有“药食同源”之说,即中药和食物都来自于自然界,药物和食物没有绝对的界限,只不过药物偏性大,食物偏性小或性质平和。我们平时常吃的五谷、杂粮、蔬菜、水果,如米、麦面、小米、扁豆、黄豆、赤豆、青菜、木耳、杏子、梨、大枣、生姜、猪肉、羊肉、鸡肉等,能在《本草纲目》以及中草药方书中找到,可以说这些食物也都是药物,都是有药性的。

我们长期吃、大量吃米、面、肉、水果、蔬菜,也没有不好的情况出现,所以药性不等同于“毒性”。这也说明大部分平和的中药是安全的,长期服用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所以用不着一说到药,就畏之如虎狼,害怕的不得了。

人类靠吃米、面、肉、水果、蔬菜生存,这些食物广义上也属于药,说明身体需要时,即使有偏性,也是身体需要的,还不能缺少。因为人体因劳损等经常及时补充,还容易出偏、失衡。

有些具有滋补、保养、调整作用的中药,不但无毒,而且对人体健康是有益的。据说彭祖就是靠服中药保健药活了八百多岁的。历代很多有名的中医都有自己的养生保健方,寿命都比较长。唐代被称为“药王”的孙思邈,年幼时体弱,后者通过养生、服药,活了101岁。

“是药三分毒”的第二层意思是,因为药有偏性,所以用药要谨慎。乱用药、不当用药容易导致毒副反应,出现不良后果。为了保证医疗安全,用药应该在医生、药师指导下进行,且要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方案和剂量等。

中药中的确有对肝肾等有伤害作用,或者有毒副作用的药。比如马兜铃、关木通、广防己等对肾有伤害作用;黄药子、何首乌、雷公藤等易导致肝损伤;有些中药还容易过敏。但大部分中药的毒副作用,都已经被认识、掌握,中医在临床使用时,会避免使用或谨慎使用这些有毒中药,有的中药如何首乌通过科学加工,可以消除其毒性。

一般情况下,对药性峻猛的药,用药不可过量、时间不可过长。《素问·五常政大论篇》记载:“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这句话,翻译成白话文的意思是,病有新病、老病,处方有大有小,药物有偏性大也有偏性小的,服用时当然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凡用偏性大的药,病去十分之六,不可再服;一般偏性的药,病去十分之七,不可再服;偏性很小的药,病去十分之八,不可再服;即使没有偏性的药,病去十分之九,也不可再服。

还要根据个体的体质不同,调整用药。《素问·五常政大论篇》云:“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此之谓也。”就是指对耐药的人,用药量可以大一些;对于不耐药的人,用药量要小一些。

对于有些疾病,用药达到目的就应停药(即“中病即止”)。《伤寒论》有:“凡服汤发汗,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凡服下药,用汤胜丸,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意思是大凡服发汗、吐、泻的汤药,达到治疗目的就应停药,不必将剩余的药服完。

“中病即止”,针对的大多是病情变化快的急性病,针对的大多是性质猛烈、偏性很大的药物。所以要及时停药,或调整用药,以免易伤正气。《医学心悟》说:“凡攻病之药皆损气血,不可过也”。

另一方面,中医也强调“效不更方”,认为在方药已经表现有效,但疾病的病机尚未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应继续服药,直到疾病彻底治愈。

“效不更方”主要是针对慢性病而言的。如癌症、慢性肾炎、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等疾病,难以很快治愈,需要长期服药治疗;需要经常复诊,根据病情的变化、季节的变化等,及时调整方药。

总之,“是药三分毒”提醒我们,中药是治病的“工具”,用药要谨慎。要在医生、药师指导下用药,以确保用药安全。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