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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 中医药理学基本理论之一

 龙凤冈 2013-09-29

 作者:   赵正孝(柳州市中医院)

                             吴娅娜(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三章 中医药理学基本理论

    凡学习西医,必须学习西医的临床药理学。学习中医,中医临床药理学也应是必学之课。掌握药物的药理是提高中医疗效的关键。所以,梁代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序例》里说:“药理既昧,所以不效。”这也是我们最早所见的中医著作里出现“药理”一词。正如西医的临床药理学以生理学和病理学为基础一样,中医药理学也有生理和病理学的基础内容。

第一节 天人合一,万物同源

    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发现,大自然虽然物种纷繁,千奇百怪,五光十色,但整个自然界却又是浑然一体的。自然界中所有生命现象尤其是人类的生息变化,都与天地的相互作用密切相关。这就是所谓的“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是中医基本理论的核心思想之一,是祖国医学整体观的一个重要方面。《黄帝内经》说:“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人类是大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自然界物质发展到最高级阶段的产物。如果将整个自然界视为一个“大宇宙”,那么人身体就是一个“小宇宙”,大宇宙的运转必然影响小宇宙的运行,小宇宙则应时刻进行调整,以适应大宇宙的运行。现代研究业已表明,人身与自然界息息相关,存在着许多相同和类似的地方。人体本身存在着一个由诸生理、病理因子构成的复杂的对外开放的系统,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看,如果说自然界乃至宇宙是一个巨系统,那么由植物药、动物药为主组成的复方,与人体有机体之间不可能真正割裂开来。英国人类学家沃森的《生命潮流》认为,每个人体内的液体是古代海洋的完美再现,我们血液中的钠、钾、镁和原始海洋中的含量是相似的。自然界存在着人类赖以生存的条件,自然界的运动变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体,引起相应的反应,“天暑衣厚则腠理开,故汗出”,“天寒则腠理闭,气湿不行,水下留于膀胱,则为溺与气”。《素问?八正神明论》更形象密切地比喻说:“天温日明,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故血易泄,气易行,天寒日阴,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月始生,气始行,月郭满,则气血实,肌肉坚;月郭空,则肌肉减,经络虚,卫气去,形独居。”现代医学也认为,机体与环境之间最本质的关系,表现为机体与周围环境不断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通过食物链构成了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使人体和环境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

    天人合一思想在中医药理方面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万物同源,同气相求

    《类经附翼?医易义》说:“天地之道,以阴阳二气而造化万物,人生之理,以阴阳二气长养百骸。”自然界万事万物以至于人类,均由天地造化而成,所以万物是同源的。这就是所谓的“万物同源”理论。

    由于人与万物都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都是大自然阴阳二气孕育化生的产物,都遵循自然万物运行的共同规则,所以人与万物有共同的生理学和病理学基础,这样就形成了人与自然界许多物质之间存在惊人的相似性,自然界一种物质与另一种物质之间也有惊人的相似性,这些相似性使人类能与自然界其它事物能和谐共存,相互之间进行阴阳之气的交流,进行物质与能量交换,而不是格格不入。这就是“同气相求”法则。在生物学上亲缘关系越近的生物,它们的相似之处越多,则相互之间物质和能量的交换更为融洽。

    以人与松树比较,两者都是大自然中有生命的个体,两者都秉天地阴阳之气而生,都遵循自然界生物体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人有肌肤、躯干、上肢、下肢之别,则松树有树皮、树干、枝叶、根系之分;人有血液循环系统,则松树亦有汁液循环系统(导管由根部向上输送水分和无机盐,筛管由上向下输送有机物);人需要通过呼吸与自然界交流进行气体交换和能量转换,松树也要通过呼吸与自然界进行气体交换和能量转换;人骨折后会形成骨痂,松树受创后可形成松节。……假如人体某一部位受伤(如骨折)后,会出现局部气血的瘀滞(如表现为疼痛及活动受限),继而人体会产生相应的物质以消除创伤所带来的后果(如形成骨痂使骨折得以愈合)。同样,如果松树受创后必然会出现松树体内局部的气血瘀滞,松树体内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物质以消除创伤所带来的后果,比如形成松节使受创处愈合。所以,如果我们人为的使松树受伤,松树会形成松节,则松节内含有理气活血、化瘀愈创的物质,这些物质作用于人体,必然能够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这就是天地造化的神奇之处。

    再以人与小白鼠相比较,两者的相似之处更是多得不胜枚举。人有头颈躯干四肢百骸,白鼠亦有;人有大脑,白鼠亦有大脑;人有五脏,白鼠亦有五脏。……甚至人的胚胎初期与小白鼠的胚胎初期在形态上竟难于分辨。正是小白鼠与人有如此多的相似性,所以小白鼠很不幸的成为人类药物实验的牺牲品。人们在实验时,几乎会想当然的认为,在小白鼠身上进行的各项实验在人体身上应会产生同样的结果。……

    不过,人是有胆囊的,而小白鼠却没有胆囊。——这正好说明了小白鼠是有“偏性”的,因为它先天没禀受天地阴阳交感的醇和之气——“全气”。

    就自然界同一类群而言,比如在绿色开花植物中,不同种的植物的同一器官也有共同的特点:根是用来固定植株并吸收水分和无机盐的,叶是用来进行光合作用的,果实和种子是用来繁殖个体的……所以它们都必定具有某些方面的共性,当作用于人体时,对人体也应产生某些具有共性的影响。《温病条辨?解儿难?草木各得一太极论》就说:“古来著本草者,皆逐论其气味性情,未尝总论夫形体之大纲,生长化收藏之运用,兹特补之。盖芦主生,干与枝叶主长,花主化,子主收,根主藏,木也。草则收藏,皆在子,凡干皆升,芦胜于干;凡叶皆散,花胜于叶。凡枝皆走络,须胜于枝。凡根皆降,子胜于根。由芦之升而长而化而收,子则复降而升而化而收矣。此草木各得一太极之理也。”

    正是由于万物同源,不同的植物之所以会形成具有相似的器官,是因为秉受了天地之间相似的“气”,所以,可以利用某些植物的器官所蕴含的特异的“气”去补充人体内某些部分缺失的“气”,或纠正人体内某些部位得病的“气”,从而发挥治疗作用。所以,在中医药治疗疾病时,就出现了“以皮达皮”(如白鲜皮、海桐皮治疗皮肤瘙痒)、“以藤治筋”(如络石藤、海风藤治疗风湿疼痛)、“以节治节”(如以松节治疗历节风和跌打损伤)等理论。也正是由于万物同源,许多动物因为秉受了天地之间相似的“气”,可具有与人相似的器官,所以可以利用动物器官所蕴含的特异的“气”去补充人体内某些部分缺失的“气”,或纠正人体内某些部位得病的“气”,从而发挥治疗作用,从而出现了中医药中著名的“以脏补脏”理论。此所谓“脏”,实际上应是身体各脏腑器官的总称。如小儿尿床,为膀胱气化不足,所以可用猪膀胱炖服;成人胃痛,可用猪肚煮服等,就是以脏补脏理论的具体运用。

    《至真要大论》还提出了一种“司岁备物”(简称“岁物”)的观点:

    “岐伯曰: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帝曰:先(司)岁物何也?岐伯曰:天地之专精也。帝曰:司气者何如?岐伯曰:司气者主岁同,然有余不足也。帝曰:非司岁物何谓也?岐伯曰:散也,故质同而异等也,气味有薄厚,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此之谓也。”

    本文的大意,是提醒用药者,应该根据药物的生长年份及气候来采收药物。药物生长期完整,气候正常,无太过不及,则内含之汁液肥浓,这就获得了天地专精之气。如果不能顾及药物生长的年份和气候,那么,这样的药物虽然从体形上看与其他药物无异,但其质量已经受影响了。气候和生长期对药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气味有薄厚,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几个方面。也就是会影响到药物气味的厚薄,作用的强弱,效果的多少。这样的思想,与孔志约《新修本草》序中提到的“春秋节变,感气殊功……乖于采摘,乃物是而时非”互相呼应,都强调药物的性能与生长、采收的季节气候紧密相关。

    2.毒药治病,救偏抵平

    在广袤的天地之间,尽管有如此繁茂的草木鱼虫、飞禽走兽,然而只有人类才具有高度的智慧,只有人类才集天地之精华、钟造物之神奇于一身。

    由于人“与天地同纪”(《灵枢?营卫生会》),人先天禀受了天地阴阳交感的醇和之气——“全气”,因此成为自然界最具灵气的类群。在正常情况下,人体阴阳气血调和,五行正常相生相克。而大自然所孕育的其它各种物质,包括生物或非生物,禀受天地阴阳之气时则被赋予的气不全,从而具备某些偏性。如果人类在某些情况下,或外感六淫,或情志所伤,或内生六邪,损害五脏六腑,导致气血阴阳出现偏盛偏衰,则会发生疾病,这时可根据其外在表现判断其病性病位,进而可以用天地所生之物的“偏”性,来纠正人体得病时的“偏”性,以偏治偏,使机体在最大程度上恢复到正常状态,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素问?五常政大论》中指出“治热以寒……治寒以热”,实际上是利用药物之偏性来治疗人体之阴阳偏胜偏衰,后世医家对此多有发挥。张景岳在《类经》中说:“第以谷食之气味,得草木之正;药饵之气味,得草木之偏。得其正者,每有所亏;钟其偏者,常有所胜。以所胜而治所亏,则致其中和而万物育矣。此药饵之功用,正所以应同声,求同气,又孰有更切于是而谓其可忽者哉?是以至圣如神农,不惮其毒,而遍尝以救蒸民者。”清代唐容川更说:“天地只此阴阳二气流行,而成五运(金木水火土为五运),对待而为六气(风寒湿燥火热是也)。人生本天亲地,即秉天地之五运六气以生五脏六腑。凡物虽与人异,然莫不本天地之一气以生,特物得一气之偏,人得天地之全耳。设人身之气偏胜偏衰则生疾病,又借药物一气之偏,以调吾身之盛衰,而使归于和平,则无病矣﹗盖假物之阴阳以变化人身之阴阳也,故神农以药治病。”这些都进一步阐述了以偏纠偏的理论,将中医药治疗疾病的机理作出了总的概括。

    清代吴瑭《温病条辨》更说:

    “夫大明生于东,月生于西。举凡万物,莫不由此少阳少阴之气以为生成,故万物皆可名之曰东西。人乃万物之统领也,得东西之气最全, 乃与天地东西之气相应。其病也,亦不能不与天地东西之气相应。……天地运行之阴阳和平,人生之阴阳亦和平,安有所谓病也哉!天地与人之阴阳,一有所偏,即为病也。偏之浅者病浅。偏之深者病深。偏于火者,病温、病热。偏于水者,病湿、病寒。此水火两大法门之辨,医者不可不知。烛其为水之病也,而温之、热之。烛其为火之病也,而凉之、寒之。各救其偏,以抵于平和而已,非如鉴之空,一尘不染,如衡之平,毫无倚着,不能合乎道妙。”

    药物具有或大或小的“偏”性,如果施之于正常人群,就是药物的“毒”性。

    尽管历代本草书籍中,常在每一味药物的性味之下标明其“有毒”、“无毒”。但由于药物各有各的偏性,不适当的用药必然导致对人体正气的损害,从这个角度来看所有的中药都是“毒药”,先秦文献中经常提到“毒药”一词常是药物的总称。《淮南子》中记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见在寻找食物和药物的过程中,人们最早体察到的是药物的毒性。不同的药物毒性,其表现各不相同。据现存《神农本草经》、“名医别录”等早期本草文献记载的有毒之药,其毒性可表现为泻下(如大黄、大戟、巴豆、商陆等)、呕吐(如黎芦、瓜蒂、半夏等)、发汗(如麻黄等)、腐蚀肌肤(如巴豆等)、堕胎(如乌头、半夏等)、杀生(如射周、磐石、狼毒等)……早期的药物,有不少就是利用其毒性来治疗疾病。所以《周礼?天官》说:“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

    《尚书?说命篇》则说:“药弗瞑眩,厥疾弗瘳。”张子和说:“凡药皆有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明代张景岳《类经》说:“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张氏的论述,进一步解释了毒药的广义含意,并阐明了毒性作为药物性能之一,是一种偏性,以偏纠偏也就是药物治病的基本原理。

    徐大椿也说:“毒之解毒,各有所宜。如燥毒之药,能去湿邪;寒毒之药,能去火邪。辨证施治,神而明之,非仅‘以毒攻毒’四字,可了其义也。”【清?徐大椿.神农本草经百种录.“藜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56:80.】

    当然,药物的“毒性”有大有小,即药物的“偏性”有大有小。偏性大的药物其多有强烈的医疗作用,但用之不当,更容易伤人正气;而偏性小的药物,治疗作用多数比较缓和,但久用或不辨证使用,同样可以伤人正气。《医法圆通》说:“病之当服,附子、大黄、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只要辨证论治,配伍得当,可以化毒为利。所以《素问?五常政大论》中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为什么“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这提示,即使是“无毒”的中药,其实也是有一定的偏性的,只是其偏性极小,但滥用可能产生不良后果。所以在治病用药过程中,“矫枉不要过正,用药不要过偏”,以避免在治疗一种疾病的同时导致新病的发生。《温疫论》中的“妄投寒凉药论”就专篇论述了用药不可一派寒凉。《推求师意》中有“或失苛暴,则正气被伤,因而羸瘠者有之,危殆者有之”的论述,也指出了用药不可太过。《温病条辨》中说:“无不偏之药,则无统治之方……用药治病者,用偏以矫其偏。以药之偏胜太过,故有宜用,有宜避者,合病情者用之,不合者避之而已。无好尚,无畏忌,惟病是从。医者性情中正和平,然后可以用药,自不犯偏于寒热温凉一家之固执,而亦无笼统治病之弊矣”,不仅说明了以偏纠偏的理论,也强调了医家应合理用药。

    《温病条辨?解儿难?万物各有偏胜论》说:

    “无不偏之药,则无统治之方,如方书内所云:某方统治四时不正之气,甚至有兼治内伤产妇者,皆不通之论也。近日方书盛行者,莫过汪讱庵《医方集解》一书,其中此类甚多,以其书文理颇通,世多读之,而不知其非也。天下有一方而可以统治四时者乎?宜春即不宜夏,宜春夏者更不宜秋冬,余一生体认物情,只在五谷作饭,可以统治四时饿病,其它未之闻也。在五谷中尚有偏胜,最中和者莫过饮食,且有冬日饮汤,夏日饮水之别,况于药乎。得天地五运六气之全者莫如人,人之本源虽一,而人之气质,其偏胜为何如者?人之中最中和者莫如圣人,而圣人之中且有偏于任、偏于清、偏于和之异。千古以来,不偏者数人而已。常人则各有偏,如《灵枢》所载阴阳五等可知也。降人一等,禽与兽也。降禽兽一等,木也。降木一等,草也。降草一等,金与石也。用药治病者,用偏以矫其偏,以药之偏胜太过,故有宜用有宜避者,合病情者用之,不合者避之而已。无好尚,无畏忌,惟病是从,医者性情中正和平,然后可以用药,自不犯偏于寒热温凉一家之固执,而亦无笼统治病之弊矣。”

    《圣济经》有关于妊娠禁忌药的讨论:

    “或者以勿治,有伤胎、破血之论。夫岂知邪气暴戾,正气衰微,苟执方无权,纵而勿药,则母将羸弱,子安能保?上古圣人谓:‘重身毒之,有故无殒,衰其大半而止。’盖药之性味,本以疗疾,诚能处以中庸,与疾适当,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于攻治哉?又况胞胎所系,本于生气之原,而食饮与药入于口而聚于胃,胃分气味,散于五藏,苟非大毒峻剂,岂能遽达于胞胎耶?所谓勿治则过矣。”

    这段话是是最早的关于妊娠用药理论的讨论,为后世许多医药家用中医治疗妊娠期疾病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治疗原则。

    实际上,中药的“毒副作用”往往是滥用中药所致。中药理应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物,如果不按中医药理论使用,不能称为中药。一切中草药,如果不按中医药理论辨证论治,而是盲目过量使用,或作为食品或补品长期使用,必然导致严重的后果。正如《本草求真》所言:“是以药不具五味,不备四气,而久服之,虽且复胜,久必暴夭,但人疏忽,不能精候耳。张从正云:凡药皆毒也,虽甘草苦参不可不谓之毒,久服则五味各归其脏,必有偏胜气增之患,诸药皆然,学人当触类而长之可也。”近些年来,某些人因为中药绝大多数为“绿色资源”副作用相对较小,就宣扬“中药无毒论”,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医理,其宣传的结果,不仅会与振兴中医药的初衷相违,反而会导致中医中药产业面临信任危机。

 

附:中药的毒性研究

    对于中药的毒性必须正确对待,一般人们错误地认为中药大都直接来源于生药材,因而其毒性小,安全系数大,对中药毒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正确对待中药毒性,首先要正确地对待本草文献的记载。历代本草对药物毒性多有记载,值得借鉴。但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出现了不少缺漏和错误的地方,如《本经》中把丹砂(朱砂)列为首药,视为上品无毒;《本草纲目》认为马钱子无毒;《中国药学大辞典》认为黄丹、桃仁无毒等等,说明对待药物毒性的认识,随着临床经验的积累,社会的发展,有一个不断修正,逐步加深认识的过程。

    正是由于中药具有一定的毒性,加强中药毒性的研究,确保用药安全,对于中医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现代药物毒性的含义两方面,一是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或某些治疗量已达到中毒剂量的范围,因此治疗用药时安全系数小;一是指毒性对机体组织器官损害剧烈,可产生严重或不可逆的后果。

    中药毒性的产生和存在,除了中药本身的性质外,还与中药贮存、加工炮制、配伍、剂型、剂量、给药途径、使用时间的长短、病证性质等因素有密切关系。可借鉴和采用现代毒理学研究的方法与技术,同时应考虑毒性产生与以及有毒药物的利用、解毒机理等问题。

    正确对待中药毒性,还要重视中药中毒的临床报道。建国以来,出现了大量中药中毒报告,仅单味药引起中毒就达上百种之多,其中植物药九十多种,如苍耳子、苦楝根皮、昆明山海棠、狼毒、萱草、附子、乌头、夹竹桃、雪上一枝蒿、福寿草、槟榔、乌桕、巴豆、半夏、牵牛子、山豆根、艾叶、白附子、瓜蒂、马钱子、黄药子、杏仁、桃仁、曼陀罗(花、苗)、莨菪等;动物药及矿物药各十多种,如斑蝥、蟾蜍、鱼胆、芫青、蜂蛹及砒霜、升药、胆矾、铅、密陀僧、皂矾、雄黄、降药等。由此可见,文献中认为大毒、剧毒的固然有中毒致死的,小毒、微毒,甚至无毒的同样也有中毒病例发生,故临床应用有毒中草药固然要慎重,就是“无毒”的,也不可掉以轻心。认真总结经验,既要尊重文献记载,更要注视临床经验,相互借鉴,才能全面深刻准确地理解掌握中药的毒性,以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

    产生中药中毒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剂量过大,如砒霜、胆矾、斑蝥、蟾酥、马钱子、附子、乌头等毒性较大的药物,用量过大,或时间过长可导致中毒;二是误服伪品,如误以华山参、商陆代人参,独角莲代天麻使用;三是炮制不当,如使用未经炮制的生附子、生乌头;四是制剂服法不当,如乌头、附子中毒,多因煎煮时间太短,或服后受寒、进食生冷;五是配伍不当,如甘遂与甘草同用,乌头与瓜蒌同用而致中毒。此外,个体差异与自行服药也是引起中毒的原因。

    掌握药物毒性强弱对于确保临床安全用药具有重要意义。在应用毒药时要针对体质的强弱、疾病部位的深浅,恰当选择药物并确定剂量,中病即止,不可过服,以防止过量和蓄积中毒。同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凡两药合用能产生剧烈毒副作用的禁止同用;严格毒药的炮制工艺,以降低毒性;对某些毒药还要采用适当的剂型和方式给药。此外,还要注意患者的个体差异,适当增减用量,并说服患者不可自行服药。医药部门要抓好药品鉴别,防止伪品混用;加强剧毒中药的保管;严格剧毒中药的发放。通过各个环节的把关,以确保用药安全,避免药物中毒的发生。

    根据中医“以毒攻毒”的原则,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也可采用某些毒药治疗某些疾病,让有毒中药更好地为临床服务。如用雄黄治疗疔疮恶肿;水银治疗疥癣梅毒;大枫子治疗恶疮麻风;斑蝥治疗癌肿癥瘕;砒霜治疗瘰疠痔漏等等。

    掌握药物的毒性及其中毒后的临床表现,便于诊断中毒原因,以便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抢救治疗手段,对于搞好中药中毒抢救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味与毒性:路和生【路和生,魏炜佳.五味与四气、归经、毒性关系再探讨[J].中国医药学报,1990,5(4):30-32】等认为五味既是产生功效的物质基础,也是产生毒性的物质基础。在《中药学》所载药物中,甘味的无毒药最多,有毒药最少,辛、苦味的有毒药较多,尤以辛味更为明显;酸、咸味有毒、无毒药居中。

    苏薇薇等[苏薇薇,吴忠,粱仁.计算机模式分类技术——中药质量与中药组方研究的新方法。世界科学技术,1999,1(3):33—37]通过对55种中药肝毒性文献资料的分析,认为中药的性味及其有效成分与肝毒性有一定的相关性:肝毒性主要集中于五味属性中苦、辛两类药物,有效成分中含碱及苷类成分的药物中。宋秉智等【宋秉智,高耀宗.神经系统毒性中药及其与药性和有效成分的关系。中医药研究,2001。17(4): 52.]通过对102种中药神经系统毒性文献资料的分析,认为中药的性味及其有效成分与神经系统毒性有一定的相关性:具苦、辛味的两类药物的神经系统毒性发生率明显偏高,含碱类及苷类成分的药物的神经系统毒性发生率明显高于含有其他成分的药物。

    翟华强,张冰,艾明要等.基于复杂系统的中药药性理论研究思考.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2008年31卷第8期.指出:

    机体状态——天人相应  机体是药物发挥作用的载体,是药物治疗的对象、功效产出的依托。机体状态既包含了临床证的概念,也涵盖了正常状态。同一性味的药物作用于不同机体状态,不仅有功效的强弱,甚或有效-毒等反应差异。因为不同状态机体内部的代谢生态环境不同,其药物代谢酶活性及表达水平不同,从而影响着药物的吸收、代谢与分布及血药浓度。开展药性研究,不能脱离机体状态,必须注重机体状态对药物体内代谢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全面认识药性的生物学实质。

    3.则天法地,顺应自然法则

    由于“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所以一个杰出的医生,应全面认识天地自然乃至人事的规律,在治疗用药方面,应该顺应天地自然规律,从而达到最佳疗效。

    由于药物是天地造化的结果,所以天地之气的变动必然影响药物的作用和疗效。《素问?至真要大论》认识到药效成分要受季节气候的影响,主张“司岁备物”,提到司岁物(即同于岁气的药物)得“天地之专精”,而非司岁物则“散也,质同而异等也”,这是因为“气味有厚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本草纲目》对此进行了更深的论述:

    “采药分六气岁物。岐伯曰:厥阴司天为风化,在泉为酸化,清毒不生。少阴司天为热化,在泉为苦化,寒毒不生。太阴司天为湿化,在泉为甘化,燥毒不生。少阳司天为火化,在泉为苦化,寒毒不生。阳明司天为燥化,在泉为辛化,湿毒不生。太阳司天为寒化,在泉为咸化,热毒不生。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脏所宜,乃可言盈虚病生之绪。本乎天者天之气,本乎地者地之气。谨候气宜,无失病机。司岁备物,则无遗主矣。岁物者,天地之专精也。非司岁物则气散,质同而异等也。气味有厚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浅深。上淫于下,所胜平之;外淫于内,所胜治之。王冰曰:化于天者为天气,化于地者为地气。五毒皆五行之气所为,故所胜者不生,惟司天在泉之所生者其味正。故药工专司岁气,所收药物,则所主无遗略矣。五运有余,则专精之气,药物肥浓,使用当其正气味也。不足则药不专精而气散,物不纯,形质虽同,力用则异矣。故天气淫于下,地气淫于内者,皆以所胜平治之。如风胜湿,酸胜甘之类是也。”

    对药物功用的辨识方面。如同样是雨水,立春雨水和冬至雨水作用大不相同。虞抟《医学正传》说,立春节雨水,其性始是春升发之气,故可以煮中气不足、清气不升之药。古方妇人无子,是日夫妇各饮一杯,还房有孕,亦取其资始发育万物之义也。李时珍认为此水宜煎发散及补中益气药。而立冬后十日至小雪这段时期所下的雨水谓之液雨水,因此时百虫饮此皆伏蛰,所以有辅助杀百虫的作用,李时珍认为宜煎杀虫消积之药。

    再如,天地万物,轻清者属阳而上浮,重浊者属阴而下沉。五脏中,肺位置在上,呼吸天地之气,为上焦;肾位置居下,排泄污浊之物,为下焦。所以,菊花、薄荷,为轻清之物,上浮而治肺;龟板、熟地,为重浊之物,下趋而治肾。

    诚如清代吴瑭《温病条辨?问心堂温病条辨杂说?治病法论》所说:

    “治上焦如羽(非轻不举);治中焦如衡(非平不安);治下焦如权(非重不沉)。”

    《温病条辨》在银翘散方下又解释说:

    “肺药取轻清,过煮则味厚而入中焦矣。……盖肺位最高,药过重则过病所,少用又有病重药轻之患,故从普济消毒饮时时轻扬法。”

    与天时有关的用药理论   天时季节各有其气候特点,人气应之,则用药也应注意使用特定的药性,其中有人只论天时季节,.如王大纶所说:“春季则以升阳散火,加以辛温;夏则清暑益气,济以清凉;秋当肃杀之时,清金去燥;冬则闭藏之候,药宜辛热。”缪希雍所指:“春、夏禁用麻黄桂枝,秋冬禁用石膏、知母、芩、连、芍药之谓,即春夏养阴,秋冬养阳之义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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