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向拖欠账款说“不”

 昵称71627124 2023-05-31 发布于北京

拖欠民营中小企业款项不仅影响资金流动性,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近日,四川、安徽、福建等省份采取行动,开展解决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多家企业负责人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拖欠行为在行业链条上传导,呈现出上游欠下游、总包欠分包的特点。

解决拖欠款问题是中小企业最迫切的需求之一。2018年开始,我国部署了清欠专项行动,此后相继辅以政策指导性文件,2019、2020年两年,全国累计处理3万件投诉,清偿8500亿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今仍面临种种困难。

中小企业经历拖欠困局

△ 建筑工程是履约纠纷、工程欠款等问题频发的领域。图/中新网

各类拖欠应付账款的情形中,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受到的关注度最高。

业内有观点认为,国企和大型民企往往是政府项目配套服务供应商的首选,政府资金周转不开时,拖欠的往往也是国企和大型民企资金,较少直接拖欠中小企业。但在产业链中,很难完全“分割”。

在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专职研究员刘道学看来,市场经济环境下,不同经济主体间的经济行为相互渗透、联系密切,中小企业经常作为项目分包方出现,因上游拖欠而波及自身的现象十分普遍。

持续10余年参与负责课题组编制撰写《中国中小企业景气指数研究报告》的过程中,刘道学和团队调研走访了大量民营中小企业,他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说,被拖欠款既是造成企业不景气的原因之一,也是企业不景气带来的结果表征。

“大型网络工程项目一般属于政府工程,在尚未立项或进入招标程序时,出于市场竞争压力,一些国企总承包方和大型民企会抢先垫付资金架设移动网络。”一家移动通讯技术公司的总经理在和刘道学交流时,举例讲述了拖欠款问题的形成逻辑:从建设到验收历经多年,总承包方还需要参与合规性招标才能进入结算程序,如果在极端情况下两次流标,垫付账款就难免沦为坏账,“不仅国企的现金流会被拖垮,中小供应商也会钱货两空”。这位总经理了解到,对于移动通讯领域的政府项目,大型国企无法保证能够进展到何种地步,每年无法审计和结算的款项或能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一家天线设备生产企业负责人也称,近几年他们服务于武汉市政府规划的某智慧社区项目,项目初始建设目标是为社区添设人脸识别、车辆识别功能,一年合同期满后,新任社区领导提出增加电力监测、用水监测、消防监管、智慧养老等数字化内容,使得预算从2000万元升至近2亿元,项目耗时4年仍未结项清算。“这家供应商至今还在盼着拿回货款给公司'回血’。”

有关政府和国企的项目里,拖欠行为为何屡发?日常调研走访中小企业的江苏民营经济统战研究协同创新基地负责人兼首席专家卢勇告诉《中国报道》记者,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出于各种原因款项安排不到位,政府确实“没有钱支付”;项目的招投标流程有失规范与公正,在外包的起始环节就为后续的各种矛盾和拖欠留下了隐患;由于存在多种利益分歧而政商交恶,政府缺乏支付意愿;“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款表现为历史遗留问题。

“来自政府部门的拖欠,还可能因为项目启动时归口部门不明确、项目改动频繁且预算超支、多方会签等;国企拖欠有的是盲目包揽工程、追求产值,有的是企业效益不好,利用债务收缩手段向民营中小企业转嫁压力。”刘道学说。

“我们研究企业景气指数时发现,中小企业的景气状况实际上取决于它们的地位。”刘道学表示,更深层次上,政府和国企拖欠账款往往发生在垄断优势主导的不完全竞争市场,“中小企业作为弱势方,有项目做才能够生存,在一些国企运营的政府项目里,出于对政府的信任企业会主动赊销产品。这是一种相互默许的市场行为和商业习惯,中小企业不指望马上能回款,但是'不拖欠更好’。”

刘道学认为这可能也给部分政府部门和国企带来了一种定向思维: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没有太大关系”,或者依据其内部风险控制,对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事先不予采信,进而扣押一部分账款,等到货品和服务达到要求后再结清。“合同中有时暗藏一些让中小企业无可奈何的'霸王条款’,比如设定超长账期、大量使用票据、苛刻的验收条件等,如果企业签约就使延期支付合法化了。”

欠款清偿何以困难重重

拖欠账款是许多中小企业的痛点,也影响政府公信力和权威。记者注意到,在清欠专项行动开始后每一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清偿政府机构和国企欠款都被专门提及,也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民企座谈会等的既定议题。

2020年9月1日起执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为解决拖欠款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尤其限定机关、事业单位支付中小企业款项要在货物、工程、服务等交付之日起30天内完成,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能超过60天。

在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下,偿还“陈年旧账”和预防新增拖欠面临着不少困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2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66.0天,同比增加7.3天。

△ 2021年10月25日,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沿海产业中小企业园内的一家管业公司,工人正在将一批MPP电力保护管装车发货。图/中新社

“此前清欠行动暴露出了漏报少报欠款、清欠进度低、边清边欠,还有工程领域欠款久拖不决等问题。”刘道学告诉《中国报道》记者,从源头上看是有效的监管机制缺失所致,全国层面的清欠工作之所以难度很大,一是摸排工作量大,二是不好认定逾期账款属于拖欠还是延期支付,三是受政府部门和国企自身项目生命周期及主管人员更替等因素影响。

除了部分政府部门和国企拖欠民企账款,民营企业也深陷各种“三角债”。在南京市打理着一家向大型商超供货的食品企业董事长告诉《中国报道》记者,公司还没有遇到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债务问题。“困扰我们的是民间借贷。一些企业家朋友的应收账款被压在别的企业手里,我们借出去了上千万元帮助他们周转,目前都还没有收回。”

“'三角债’只是一个统称,有时候是'多角债’。这些债务链条上有多少个节点企业,以及拖欠的责任和数额,我们在研究中小民营企业景气时发现,都很难在短期内确定。”刘道学表示。

记者注意到,较之政府部门和国企,涉及中小企业间的欠款清理政策并没有太多。对此卢勇解释称,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民企间的经济行为应该交给市场机制处理。刘道学认为,相比政府机构和国企的内部处分、消减预算等规制方式,民企受到的约束相对较少,这是清欠民企间“三角债”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同时市场监督部门对于如何处理还缺乏有效抓手,只能通过诉讼将欠款方列入失信清单。

在卢勇看来,“三角债”问题始于资金短缺,源于信用缺失。“政府失信得不到适应力度的惩戒,助长了失信行为屡发,甚至会恶化企业的信用环境,但对于民企失信的惩戒,刚性太强、连带太广、影响太大,甚至引发过悲剧。这是目前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他说。

事实上,无论哪种形式造成的拖欠,中小企业都被鼓励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各地也搭建了线上举报平台。

一位在昆山做笔记本电脑代工的渠道商将公司7年来的平稳运行归结为“保守”和“幸运”。“现实中每家企业都有可能遇到拖欠问题,官方能提供的帮助有限,除非真的去打官司。'讨债就怕真没钱’,对方无力偿还时又能怎么办?”这位渠道商向《中国报道》记者表示。

“中小企业较少选择诉讼维权,不是不愿意,而是太难了。”刘道学曾经调研的一位律所高管坦言,政府部门和国企有合法合同在先,被拖欠的企业只能等待“判决”;中小企业间的相互拖欠,考虑到诉讼时间长、费用高等显性成本,再遇上拖欠方本就没有能力支付,法律途径很难产生实质性影响。而中小企业主动赊销产品是一种双方默认的市场行为,出于长远利益考虑,举报业主的情况现实中也并不常见。

让长效机制长出“牙齿”

清欠工作并非没有改进空间。刘道学认为,今后应更专注解决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的债务问题,纠正“抓大放小”,消除“以大欺小”;加大政府采购直接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民营企业间多样化的“三角债”问题交由“市场之手”调节;定期检查、清偿发生在政府垄断行业里的拖欠款,由市场或行业垄断所引发的拖欠款应抽查确认并实施清偿,对于完全竞争行业的拖欠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框架改革。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有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已经开展了10年时间,清理涉企债权债务问题却每年都要三令五申。”卢勇看对《中国报道》记者表示,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地解决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他建议,全面、科学、准确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政府失信、司法不公纳入实实在在的打击范畴,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具体来讲,建立涉民企债务专项清理机制,由政府牵头,金融、工商联、有关商会参加,通过国家层面的清欠启动资金牵引,一拨一拨梳理,逐步将债务链进行脱钩。

刘道学向记者补充说,单方面故意或恶意拖欠民企账款从根本上讲,既是失信行为也是违约行为,法律法规是追讨欠款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关键要健全治理拖欠企业欠款的法律体系,构建精准识别机制和强化风险预警治理机制。他建议通过完善治理机制引导政府和国企摒弃欠款习惯,通过提高市场效率和增强透明度降低债务链恶化的风险。

“具体而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反垄断法,建议将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规定为乱用市场优势地位的行为,专门制定禁止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法,加强大企业逾期未支付账款情况的信息披露,做好商业承兑汇票逾期信息披露。”刘道学说。

公共法律服务对于中小企业追讨欠款来说意味着“及时雨”。在这方面,刘道学认为应首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法院加工商联合作机制,在设置社区诉讼服务专区、开设渉企绿色通道、建立法院内部涉企审判厅、减免中小企业诉讼费等服务细节上下功夫;其次还要追求服务的优质高效,建立中小企业非诉调解专项工作机制,发挥商事调解组织和行业调解的专业作用。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院长池仁勇2016年受邀参与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的立法征询工作,代表我们智库所提出的中小企业和大企业'机会平等’被列入2017年起施行的该法修订版条款。”刘道学表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出台3年,疫情后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出现了较多变数,条例应该增加一些选项。他说,强化合同规范性管理,立即支付已明确债务,及时梳理不清晰债务,禁止不按流程签订合同,诸如这些中小企业很需要的条款,要在修订后的条例中得到反映。

“浙江省在清欠账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前后开始用数字技术赋能清欠行动,已经由原来的清欠阶段进入到现在的防欠阶段。”刘道学认为,落地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势必要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形成外包项目透明的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精准识别机制和风险预警治理机制。

专题策划、编审:赵珺、徐豪

撰文:《中国报道》记者 陈珂

图片来源:新华社

新媒体发稿:张利娟

《中国报道》2023年5月刊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