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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证明与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今日头条

 趙荣先律师 2023-06-01 发布于上海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证明与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原创2023-06-01 08:34·赵荣先律师征信执行

背景:经常接到网友咨询:入职了,但是单位一直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有的甚至连工资都是老板或者老板娘微信、支付宝转账,这样,万一发生工伤,劳动者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在双方发生劳动纠纷,解除劳动关系时候,劳动者也很难享受劳动法律赋予的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等法定福利。对此,就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实务中劳动者如何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做个说明。

〖律师解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其分配工作、服从其人事安排等。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实务中应重点看以下几点:

①用人单位是否具有用工资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符合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的主体:用人单位经过注册登记;劳动者年满16周岁以上,未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

②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劳动者提供劳动过程中,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约束,与单位是否具有人身依附性。

③是否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劳动者是否与单位具有经济依附性。

④从事工作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业务。

二、实务中,具体来说,一般从工资凭证、社保记录、身份证件、考勤记录、招工记录、入职登记等凭证做综合判断。

三、只要双方存在上述情形:劳动者持续按时到单位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约束;单位按时给劳动者支付报酬(无论是从单位账户还是从其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个人账户转账)的,都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四、劳动者应注意保存上述资料,以便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或者劳动者发生了需要以劳动关系为前提的事实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者仲裁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五、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后果:用人单位既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就不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社保账户的开立需要用人单位进行用工登记备案),这样,将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等。由此,当劳动者发生需要享受社保待遇而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无法享受给劳动者造成社保待遇损失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维权。原则上,因用人单位导致的劳动者社保待遇损失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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