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是包含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且在实施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通俗来讲,就是要实施某一个技术所绕不开的一项专利。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通常十分复杂,时间长,体量大,对于法院和律师来说都是一项重大的考验。本文拟从法院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中,总结一些法院的审理思路和代理人需要注意的一些内容,以供参考。 01 关于停止侵权的诉请 停止侵权的禁令救济在学术上是有争议的,但是为了平衡双方及社会利益,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是支持停止侵权的诉请的。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会不同于普通的专利侵权诉讼,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诉讼的停止侵权分为两个独立的步骤考虑:是否构成侵权、是否给予禁令。 02 关于管辖与禁令 涉及跨国的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中,在各国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标准必要专利的重要战略地位,可能会采用临时措施的方式限制管辖。 当事人会在某个国家采取针对性诉讼进行程序上的对抗,包括禁诉令、禁执令、反禁诉令。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诉讼过程中,多涉及的是“禁诉令”、“反禁诉令”。 禁诉令与反禁诉令 华为vs无限星球的案件,无限星球在英国法院申请禁诉令,导致华为不得不在深圳中院撤诉。但是也有“反禁诉令”来反制他国法院的“禁诉令”。在三性电子株式会社诉爱立信公司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纠纷案的管辖问题上,我国最高院曾出过“反禁诉令”。 中国的进展 在华为公司诉康文森无限许可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三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作出中国首个禁诉令的行为保全裁定,并首创日罚金制度;在小米公司等与交互数字公司等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争议裁决纠纷案中,武汉中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作出全球禁诉令的行为保全裁定,并同样辅以日罚金制度等。 03 关于调解 FRAND延伸 法院会首先用大量的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原因有二:一是民事案件中法院会进行先调解的原则,二是法院在调解过程中要判断双方履行FRAND声明的情况。 这就导致诉讼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必须注意: 01 一定要愿意调解,否则可能会因为拒绝调解而被法院直接判断为违反FRAND义务; 02 一定要积极调解,严格遵守法院给出的调解内容和调解期限,否则会被法院判断为态度消极; 03 一定要表现出实质推动了调解,法院会根据双方各自的进展情况来判断双方的过错因素。 需要提醒的是:法院在调解的过程中会十分强势,但是因为其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许可以及谈判是缺乏经验的(除部分法院以外),一般法院更倾向于以民事调解的方式十分积极的促进双方调解成功,在调解的过程中,肯定会有对其中一方不利的要求,比如要求侵权方给出具体的报价方案,而侵权方甚至认为需要考虑侵权可能的情况下才能给出报价。所以,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时刻注意FRAND义务。 判后调解/和解 法院会判决生效后仍会组织调解或者和解,调解成功的话可以不执行裁判文书的禁令。 未完待续 ▶聊聊职务发明二三事 ▶从哔哩哔哩被“抢注”,看驰名商标认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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