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2023年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资本新规”)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资本新规拟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巴塞尔协议III最终版在中国的落地。在操作风险资本计量部分,资本新规明确了新的计量方法——(新)标准法的计量规则,并提出了针对三档商业银行的差异化监管要求。面临新的资本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主动思变,提前布局,以契合监管政策。
一 资本新规之下的操作风险资本计量变革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变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资本计量方法的变革。将基本指标法、原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三种计量方法重构为由(新)标准法和基本指标法构成的资本计量方法体系,并基于差异化监管要求属于不同档位的商业银行使用不同的计量方法。 信息披露的变革。以商业银行分档管理为基础,提出了差异化且精细化的信息披露要求。其中,针对第一档商业银行要求详细披露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制度、组织架构、管理措施、系统建设等在内的各项定性信息,同时以制式模板披露包括损失数据、业务指标及其子项目、操作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在内的各项量化信息。 就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方法的变革来说,商业银行需关注两个事项: 内部损失乘数(ILM)的应用同时受监管机构验收和自身管理因素影响。资本新规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仅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采用自身损失数据自行计算内部损失乘数,未经验收合格则需使用等于1甚至是大于1的内部损失乘数。内部损失乘数其数值的使用从形式上看取决于监管机构验收通过与否,从实质来看则是取决于商业银行识别、收集和处理损失数据的程序和流程的设计与运行情况; 损失数据精细化管理对于处于三个档位的商业银行均有重要意义。资本新规从数据观测期间、数据收集要素、数据填报分类维度、数据填报及时性等方面都提出了更为明确亦更为精细化的管理要求。根据国内银行测算结果统计,使用自身内部损失数据计算内部损失乘数可在不同程度上达到资本节约的效果。对于第一档商业银行来说,精细化损失数据管理是监管验收合格以便能够使用一个小于1的内部损失乘数的必要之举;对于第二档、第三档商业银行来说,随着资本规模的增长损失数据精细化管理则是长远之计。 二 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面临的难点与挑战 (一) (新)标准法资本计量业务指标规则待梳理 虽然银保监会对操作风险(新)标准法资本计量模型进行了规定,但该模型的落地实施则有赖于业务指标(BI)与会计科目映射。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可结合1104报表内相关指标口径建立基础的映射关系,但不可避免的可能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难点: 会计科目体系设置和管理的规范性直接决定业务指标(BI)项目映射梳理与维护的复杂度,亦影响业务指标部分(BIC)计算的准确性; 金融部分(FC)的交易账簿净损益和银行账簿净损益无法直接从1104报表口径或基于会计科目体系设置直接计量提出; 并表层面业务指标(BI)项目映射关系梳理因机构业态差异、管理差异在实施难度上各有区别,无法直接套用银行法人的计量规则。 (二) 历史损失数据库的规范性和全面性不足 从全面性来看,一方面除国有大行和主要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外,多数商业银行所建立的损失数据库未能满足观测期间的要求;另一方面存在数据的漏报和瞒报,历史数据以监管处罚为主,大量的对外赔偿,甚至是内外部欺诈事件未能在历史数据中体现。 从规范性来看,多数商业银行已建成的历史损失数据库存在事件描述过于简略、损失金额偏差、拆分录入、入账信息记录不全、挽回金额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损失数据质量有待提升。 (三) 常态化的损失数据管理机制待精细化 历史损失数据库全面性和规范性不足本质上是由于损失数据管理机制难以支撑精细化的损失数据管理工作。仅从损失数据定义、财务损失和非财务影响标准框定损失数据收集范围的管理机制无法为各部门、各级机构提供具备可操作性的管理依据和管理抓手,造成无法快速精准地识别应填报的损失数据,识别应填报数据后亦无法规范、标准的完成数据要素信息的报送,不管是机制流程设计层面还是执行效果层面都难以达到验收合格的要求。 三 国内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合规达标的策略 ![]() (一) 深入理解计量逻辑,内化资本计量规则 (新)标准法资本计量模型涉及的数据类型多样,需从商业银行前中后台多部门取数,这要求商业银行明确相关部门的数据报送职责及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前中后台部门协同作用。 一方面,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财务、风险、金融市场、数据管理前中后台部门,从业务实质出发深入理解操作风险(新)标准法资本计量规则,厘清计量子项目与会计明细科目间的映射关系、确定计量逻辑、明确职责分工,如金融部分(FC)可考虑基于投资组合的账簿划分,结合业务交易与账务处理的逻辑完成规则的构建。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基于资本计量自动化理念,厘清各项数据口径、数据来源,在完成计量规则与计量数据验证后,以系统为支撑实现资本计量规则运行的自动化。 (二) 细化管理标准,构建常态化损失数据管理机制 商业银行可从科学性、可落地性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常态化损失数据管理机制,细化损失数据管理标准,并配备具备实操性的管理工具,为管理机制的落地实施提供保障,为监管验收做好准备。 机制建设上,商业银行应建立覆盖损失数据识别、收集、审核、核验、报告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以规章制度形式在集团范围内落成具备一致性、可操作性的管理标准。 落地实施上,商业银行可配备统一的工作模板以及贴合损失数据具体管理场景的操作指引,如梳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填报线索、典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清单、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填报指南等工具书,辅助一道防线部门和分支机构全面、深入理解损失数据管理标准,同时为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提供清晰详尽、可嵌入系统的全面性验证参考,逐步形成“系统核验、人工校准”的损失数据校验机制。 (三) 顺承管理机制精进,建立高质量的损失数据库 商业银行可基于损失数据精细化管理要求全面检视历史损失数据质量,有针对性地弥合现有损失数据库与监管要求的差距。 在历史损失数据检视上,商业银行可从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四个方面对本机构已有的损失数据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升优化。 在数据库质量提升上,商业银行应根据合规达标时间表,适时发起资本并表范围或全行范围内的历史损失数据追溯补录工作,应用统一、明确、严格的标准对已填报的损失数据进行全面检视,识别可能存在的填报不规范、不完整等情况,针对漏报、错报问题开展追溯补报,满足(新)标准法资本计量数据需求。 (四) 综合分析机构差异,灵活开展集团层面模型建设 集团口径资本计量之下,相关并表机构需同步构建资本计量逻辑,而商业银行并表机构业态分布往往较为多样,从落地而言,商业银行应在充分考虑并表机构业态、会计核算体系等因素的基础之上,灵活确定各并表机构的计量模型建设思路。 并表机构归属于银行业态的,商业银行可基于母行层面资本计量规则,结合并表机构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各并表机构充分考虑各项业务指标核算标准以及会计科目核算场景,完成业务指标与会计科目映射。此外,应从集团管控视角,督促各并表机构以监管规则为“红线”,遵循集团层面操作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合规且适用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并表机构归属于其他金融业态的,商业银行可在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的基础之上,组织各并表机构研读并传导法人层面计量规则内化思路与工作方法,根据各并表机构业态及会计核算体系提示规则建设要点,由各并表机构自行制定本机构适用的资本计量规则,经母行审核后适用。 操作风险资本计量变革激起的涟漪将不可避免地延伸至商业银行整个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从最紧密相关的计量模型构建、损失数据库建设,到操作风险管理机制、标准规范、其他管理工具的更迭优化,再到支持保障系统、数智管理平台的升级革新。放眼国内外操作风险监管环境,巴塞尔委员会陆续发布《操作风险稳健管理原则》(Revisions to the Principles for the Sound Management of Operational Risk)《运营韧性原则》(Principles for Operational Resilience),国内资本新规落地实施,操作风险新规正处于酝酿阶段,日趋精细的监管要求终将推动国内银行业机构新一轮的操作风险管理升级,商业银行需做好准备、迎接挑战,打开操作风险管理新局面。 ![]() ![]() 毕马威深入研究巴三监管动态,在巴三操作风险合规达标服务领域建立了行业领先地位,截至目前已为超过13家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区域性银行提供巴三操作风险管理咨询的专业服务,针对不同规模商业银行的管理难点均具备成熟的解决方案。未来,毕马威期待与更多区域性银行携手合作,助推资本新规在国内商业银行高效落地。 ![]() ![]() 系列文章目录 1. 2. 3. 4. 中国银行业实施资本新规的挑战和应对策略:操作风险篇 5. 中国银行业实施资本新规的挑战和应对策略:第二支柱篇 6. 中国银行业实施资本新规的挑战和应对策略:第三支柱篇 7. 中国银行业实施资本新规的挑战和应对策略:RWA系统篇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 张楚东 金融业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tony.cheung@kpmg.com Bill Coen 金融业高级咨询顾问 毕马威国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前秘书长 bcoen@kpmg.com ![]() ![]() 徐捷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jessica.xu@kpmg.com 李斌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johnson.li@kpmg.com ![]() ![]() 葛怡婷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joyce.ge@kpmg.com 常淼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合伙人 毕马威中国 eric.chang@kpmg.com ![]() ![]() 任海涛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总监 毕马威中国 aaron.ren@kpmg.com 王琨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总监 毕马威中国 sandy.k.wang@kpmg.com ![]() ![]() 吴嘉丽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总监 毕马威中国 season.wu@kpmg.com 张旭东 金融业治理、合规与风险 咨询服务总监 毕马威中国 emma.d.zhang@kpmg.com ★ 点击进入毕马威行业智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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