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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律师都懂的“行话”!

 法苑泛舟 2023-06-05 发布于重庆

“案子太多,上午排了三个庭”——大家最好都麻利一些,别搞“教科书”式的说教,千万别另加“戏份”呀。

“原告,你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是否和诉状一致?”——一致的话就不要长篇大论宣读了,副本发过,大家都认识字。

“我总结一下你刚才的答辩意见,第一、第二、第三……”——被告你能不能逻辑分明一些,整这么多,说这么快,你让书记员咋记录?

“请抓紧时间”——锣罢鼓罢,请开始你的表演……你怎么就是不开腔呢,翻来找去的,庭前的功课是怎么做的?

“注意结合本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能不能专业一点,现在是质证呢,不是陈述、辩论,你怎么又把刚才的答辩意见重复了一遍!

“本院已经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辩论意见”——没有第二轮辩论了,千万别来句“我再补充一点”,书面,可以交书面辩论意见。

“原告(或被告),你是否申请鉴定?”——你的这些证据涉及专门知识,本庭不懂,得让专家说了算,举证责任在你哟,愿交鉴定费不?

“我说一个折中的调解意见,你们看行不行”——虽然可能还没有庭审,但已经听你们争执老半天,基本搞清楚了,这个意见和判决结果大差不差。

“请注意控制一下你的情绪”——有话好好说,不是谁声音大谁就有理。对一方态度异常好,那只是压着火气想把庭开完,别真以为好哭的孩子就可以多吃奶。

“不服你可以提起上诉”——辨法析理也说了,判后答疑也做了,你就是不服,那我没辙了,咱都听二审的,但想让我改变什么,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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