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可主动申请停牌,也可因触及重大风险事项被交易所实施停牌。主动申请停牌的主要情形包括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整及控制权变更等重大事项;被实施强制停牌的主要情形包括违规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证券交易发生重大异常与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等。上市公司停复牌通常涉及面临重大风险或不确定性等因素,甚至可能出现控制权变更的状况。上市公司在停复牌安排上应以“少停、短停、分阶段停”为基本原则,不得滥用停牌或以停牌代替履行相应的保密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上市公司可能因申请停牌不审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滥用停牌,拖延复牌时间,违反承诺等被交易所予以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总之,上市公司作出停复牌安排时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避免因披露不及时或违规停牌等受到监管机构惩戒。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