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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蒙古史第四章:罗卜藏丹津反清和清朝善后

 我心……飞翔 2023-06-06 发布于青海

青海蒙古的社会历史发展,到雍正元年(1723年)发生了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而出现重大转变。这次事件,无论在蒙古历史上还是青海历史上或西北历史上,都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同时,从整个历史发展趋势看,发生这次事件,似乎带有必然性。

一、罗卜藏丹津反清前的政治形势

罗卜藏丹津系札什巴图尔之子,固始汗之孙。他生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当其父被清廷封为亲王时,他处于童年。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札什巴图尔病故,两年以后,康熙五十五年十二月乙卯(1717年2月10日)清廷封他为亲王。此时罗卜藏丹津24岁,年富力强、“人材亦优”,自然地继承了其父的青海台吉中的总管王之位。

(一)拉藏汗诛杀第巴桑结嘉措

青海的政治形势同西藏密切关联,两地同属于和硕特蒙古的“封圻”,同样听从达赖喇嘛的宗教管理,同样关系到固始汗后裔的盛衰,所以须从五世达赖圆寂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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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五世达赖圆寂,第巴桑结嘉措匿丧不宣,“欲专国事,秘不发丧,伪言达赖入定,居高阁,不见人”,由他假借达赖名义发号施令。第巴对内仇视拉藏汗,与之争权夺利;对外袒护准噶尔,欲以联盟自重。“凡西北拢攘数十年,皆第巴一人所致。”到三十三年(1694年),他伪托达赖名义遣使上奏,“言己年迈,国事决第巴,乞锡之封爵。诏封第巴桑结土伯特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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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原有一位汗王,即拉藏汗,如今平添了一位土伯特国王,怎么能不导致内争呢?这种斗争既有宗教的原因,又有民族的原因,也交错着藏族头面人物排蒙的因素。总之,基本上是上层人物间争夺权利的斗争。到康熙三十六年噶尔丹死,第巴桑结嘉措隐匿五世达赖丧事才被清廷发觉。因议立新达赖事,第巴与拉藏汗交恶,矛盾尖锐化,以至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公开发生火并,“第巴谋毒杀拉藏汗不遂,欲以兵逐之,拉藏汗集众讨诛第巴”。清廷支持拉藏汗,诏封拉藏汗为“翊法恭顺汗”,从封号可知清廷认可了拉藏汗是“翊法”义举。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拉藏汗奏准废罢第巴所立的六世达赖仓央嘉措,“诏执献京师,行至青海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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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藏汗在西藏恢复了汗权。接着便发生了西藏与青海争立新达赖灵童的纠纷。

(二)达赖灵童之争

拉藏汗所立博克达山的意西嘉措为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青海诸台吉不信。察罕丹津等别奉理塘之格桑嘉措为达赖喇嘛的转世灵童,并迎来青海红山寺坐床。双方都请求清廷赐予册印。真假灵童之争,是蒙藏各派政治势力斗争的产物,双方都想把这一宗教偶像掌握在自己手里。为防止双方构衅起兵,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在清廷的命令下,于三月十五日将格桑嘉措移至塔尔寺居住。同时,派侍卫阿奇图召集青海诸台吉会盟,议定管理蒙古左右翼的官员,以罗卜藏丹津、察罕丹津管理右翼,以额尔德尼厄尔克托克托鼐(衮布之子,达兰太之孙)、阿拉布坦鄂木布(盆素克之子)管理左翼事务。罗卜藏丹津游牧于青海湖南,东边以黄河为界。察罕丹津游牧于河曲地区,邻近松潘,西边以黄河为界。正值西藏和青海双方因新达赖灵童之争未了之时,准噶尔部策旺阿拉布坦袭扰西藏之事发生了。

(三)准噶尔扰藏,拉藏汗被杀

准噶尔部噶尔丹死后,由其侄策旺阿拉布坦继立为汗。策旺阿拉布坦之妻是拉藏汗之姐,拉藏汗长子丹衷之妻博托克洛克,是策旺阿拉布坦之女。策旺阿拉布坦让丹衷到伊犁完婚,并留居三年,不令返藏。康熙帝曾经告诫过拉藏汗要防范准噶尔,勿“恃亲疏防”。但拉藏汗“耄而酣饮,不以为意”,不做防备。康熙五十五年冬,策旺阿拉布坦发兵袭攻西藏,派台吉大策零敦多布领精兵六千,“绕戈壁,逾和田南大雪山,涉险冒瘴,昼伏夜行,次年七月始达藏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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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送丹衷夫妇返藏为名,进行突然袭击,打败西藏守兵,围攻布达拉宫。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初一日,“诱其众内应开门,执杀拉藏汗,虏其妻子,搜各庙重器送伊犁,禁新达赖喇嘛于札克布里庙”。策旺阿拉布坦占据了拉萨,拉藏汗的汗权被绝灭了。拉藏汗次子苏尔札之妻从兵火中逃至青海告变。

(四)清军进藏平乱,青海台吉随行

康熙末年,清朝外无忧患,内无战乱,生产发展,国力强盛,正欲次第统一中国西部。准噶尔部进占西藏,青海蒙古台吉软弱无力,清廷决计派军平乱,“驱准保藏”。一则借以控制青藏高原,二则断准噶尔部右臂,为日后对伊犁用兵做好准备。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四月,命西安将军额伦特、郎中常寿率军数千,于博罗充克克处待命;命侍卫色楞宣谕青海蒙古备兵;命将军噶尔弼出四川,将军延信出青海,两路进藏;将军傅尔丹、富宁安分兵出巴里坤、阿尔台以猎其北。命皇十四子允为抚远大将军,屯木鲁乌苏(通天河)治兵饷。并在柴达木驻兵,防备噶斯一路。当年底,允到达西宁。

当此青藏纷扰、战云密布之际,头脑机敏的贝勒察罕丹津于康熙五十七年九月亲到北京朝贡请安,表示忠悃。康熙帝于九月己丑谕理藩院:“当人心疑惧之际,委身效顺,甚属可嘉。著封为多罗郡王,”五十八年三月庚子,“封青海贝勒察罕丹津为多罗郡王。”这一行动奠定了察罕丹津一家日后政治上的荣盛。

当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秋清军准备进藏之时,虽然青海台吉“自索诺木至柴达木路设站五,站置青海兵十(马十五匹),别令左右翼兵各三百屯近军地,防准噶尔贼”,而“青海蒙古皆惮进藏,奏言达赖喇嘛可随地安详,免王师远涉之劳”。康熙帝宣谕,“西藏屏蔽青海、滇、蜀,苟准夷盗据,将边无宁日。且贼能冲雪缒险而至,何况我军?”决计进军。

真假达赖灵童之争,由于拉藏汗已死,青海诸台吉所奉立者被确定为真。“于是蒙古汗王、贝勒、台吉各自率所部兵,或数千,或数百,于五十九年春随大军扈从达赖喇嘛入藏。”阿拉善蒙古和罗理(康熙四十六年去世)之子额驸阿宝也率兵随大军进藏。和硕特各部台吉在驱逐准噶尔、维护西藏秩序,并企图恢复和硕特汗权的努力中,都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策零敦多布亲自率军抵拒青海一路,分遣其宰桑率兵三千六百抵拒四川一路。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正月,允由西宁移驻通天河,调西安将军宗查布驻防西宁。二月,清廷诏封格桑嘉措为“弘法觉众第六世达赖喇嘛”(史称七世达赖)。四月,由塔尔寺起程进藏。南路清军噶尔弼由成都西进,招抚巴塘、理塘,进至昌都。采用岳钟琪计,集皮船渡河,直趋拉萨,降番兵七千。青海一路也大败敌兵,斩俘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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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噶尔部兵见战事不利,由旧路北逃,得返伊犁者不及半数。九月,清军两路会师拉萨,西藏底定。九月十五日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在布达拉宫坐床。“取拉藏所立博克达喇嘛归京师”,废除其达赖称号,并尽诛喇嘛之助准部者,康熙帝撰《平定西藏碑文》,勒石大昭寺,以志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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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封赏青海台吉,清廷统治西藏

西藏之乱平定后,清廷和青海台吉们的考虑是各不相同的,并由此埋下了罗卜藏丹津反清的隐患。清廷为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的控制,改变了西藏先前的政治格局,不但没有恢复和硕特汗权,反而重用抗击准部有功的藏族官员。“封康济鼐、阿尔布隆(为)固山贝子;隆布鼐辅国公,理前藏务;颇罗鼐札萨克一等台吉,理后藏务。各授噶卜伦”组成西藏地方政府。军事方面,留三千满汉官兵驻守拉萨。对青海台吉,到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各加封赏:郡王察罕丹津晋升为亲王;贝勒额尔得尼厄尔克托克托鼐晋升为郡王;贝子巴勒珠尔阿拉布坦和拉查卜二人,晋升为贝勒;辅国公噶尔丹达什和敦多布达什二人,晋升为镇国公;台吉车凌敦多布晋升为贝勒,辅国公丹衷晋升为贝子。并追封已故的根特尔之子贝子丹忠为郡王,遣官致祭。对亲王罗卜藏丹津加俸银二百两,赏缎五匹。不久,察罕丹津受命管辖其侄丹忠所留下的部众和牧地。清廷的上述措施,其目的在于:同时封有两个亲王、一个郡王,改变了原先“青海八台吉”中有一名总管王的政治格局,也终止了西藏的和硕特汗位,以便推行其分而治之的策略。青海和硕特台吉,特别是罗卜藏丹津等人,本认为驱逐准部后应该恢复和硕特汗权,凡固始汗子孙(尤其罗卜藏丹津本人是固始汗之孙)皆有资格登上西藏汗位。不料清廷的举措大出所料,事与愿违,而且已有权益受到进一步削弱。如此下去,势将步步受制于清朝,他们担心英雄的固始汗的基业也将从此休矣。于是,罗卜藏丹津等人愤怨填胸,大为不满。

二、罗卜藏丹津反清和清军的镇压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去世,皇四子胤即位,改元雍正。允奔丧返京。在朝廷出现重大变故的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以罗卜藏丹津为首的青海台吉多人举起反清旗帜。罗卜藏丹津以“恢复先人霸业”为口号,自称“达赖珲台吉”,强令众台吉“呼旧日名号”,不许再用清朝封爵称号。

(一)罗卜藏丹津反清原因和性质

罗卜藏丹津起兵反清的原因和这次事件的性质,在研究者中意见分歧较大。认为:该事件是构成蒙古族反清斗争的组成部分,虽然斗争的结局是失败,而且给青海蒙古带来的后果是灾难性的。但是把它置于整个蒙古族和满洲贵族统治集团的斗争的大范围中去考察,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到它是属于反清斗争的组成部分。

自元朝灭亡以后,明朝虽然多次北伐,但始终没有征服蒙古,两者长期处于对峙状态。后金崛起于东北地区以后,势力逐步扩展,1634年皇太极击败林丹汗,征服察哈尔部,这是清朝征服蒙古诸部的第一步。1636年皇太极从察哈尔部得到元朝皇帝所保有的历代传国玉玺。同年漠南蒙古各部归附清朝,皇太极被尊上“博克达·彻辰汗”(宽温仁圣皇帝之意)的崇号,奉为共主,改国号为“清”,改元“崇德”。从此,清朝完全征服和控制了辽东和漠南地区,改变了明清两个政权之间的力量对比,在战略上取得优势。从蒙古的角度,漠南蒙古甘心奉戴皇太极为蒙古可汗大统的合法继承人,也属史无前例。1644年夏,清军入关,定都北京,逐步统一中国大地,但是西部和北部蒙古各部并未立即归附清朝,而是经过了上百年的曲曲折折的斗争,比之汉族的武装抗清斗争的时间更长。到1691年康熙帝完全征服和控制了漠北蒙古,此时,在蒙古几大部中留下准噶尔部和青海蒙古尚未归附。这两部蒙古因为所处地理位置原因,清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予以征服,而必须软硬兼施,各个击破。1691年准部噶尔丹汗在与清朝经过长期较量后兵败身亡。当此大军震威难以抗拒的情况下,青海蒙古台吉札什巴图尔等人在清廷招抚下,接受封爵,归附清朝。此后,准部的策旺阿拉布坦及其继承人噶尔丹策零等,继续与清朝对峙。青海蒙古中则出现投靠清廷和“反对清廷”两种政治主张。从清朝来说,其关于民族和疆域的总方针是不断进取、不断扩大领土、增进全国统一、加强对边疆民族的有效管辖,征服蒙藏地区和蒙古诸部以完成其大统一的战略宏图,是其既定国策,不会半途而废。何况当时国力强盛,所向无敌。康熙末年西藏乱起,准部据藏,拉藏汗被杀,达赖灵童真假之争,这一系列政治事件的发生,给清朝提供了用兵西藏和加强中央统治的良好进攻机会。当西藏之乱平定以后,清朝当然不愿意恢复原先那种政治格局,而是要削弱和限制青海蒙古诸台吉的权力,从而达到逐步征服和控制青海蒙古以及统治青藏高原的目的。

在这关键时刻,罗卜藏丹津举兵反清,想“恢复先人霸业”,在客观上成为整个蒙古民族反对清朝征服的斗争的一部分,也成为三十年后即1755年清朝平定伊犁、征服准部以前的一组斗争波澜。在此事关民族命运的重大斗争面前,罗卜藏丹津得到不少蒙古王公和宗教上层分子的支持,共同组成反清力量。同时也遭到不少王公贵族的反对,拒绝参加。由于当时罗卜藏丹津同清朝力量对比十分悬殊,反清斗争不免归于失败。事后反清力量遭到残酷镇压,反清首领人物的下场不妙,而亲附清朝的部分人物在清廷支持下成为政治上的得利者。

从民族斗争历史的广阔视野观照,罗卜藏丹津虽然失败了,但他在本民族群众中仍然得到世代怀念,是完全合乎历史逻辑的。同样,由于拒绝反清人物的存在和努力使得和硕特蒙古在以后历史的发展中仍然占据应有的地位,当时反对罗卜藏丹津的王公贵族也得到本民族群众的世代怀念,也是完全合乎历史逻辑的。

(二)会盟反清,内部开仗,清朝备战

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罗卜藏丹津在察罕托罗亥召集诸台吉会盟,决定起兵反清,“令各仍故号,不得复称王、贝勒、公等爵,而自号达赖浑台吉以统之……奉己如鄂齐尔汗,”以“复先人霸业”[插图]相号召。拉拢克诺木齐、阿尔布坦温布、藏巴札布等王公贵族及一些宗教上层分子支持这一行动。也有的王公贵族拒绝参加会盟,不赞成这一行动,如亲王察罕丹津和郡王额尔德尼厄尔克托克托鼐等。罗卜藏丹津自己有兵一万余人,在诸台吉中势力最强,对拒绝参加反清者以武力攻打,企图迫使服从于己,于是和硕特蒙古内部首先发生了武装冲突。

罗卜藏丹津令原贝勒盆苏克、汪札尔率兵四千攻打驻牧在青海湖以北的郡王额尔德尼厄尔克托克托鼐。交战六七天,郡王“属下人多阵亡”,牲畜也被抢夺,势力不支,与其子阿拉布济、索诺木达什率部属一千余口北逃,到甘州(今张掖)苏油口向驻防甘州的清朝将军延信报惊求援。郡王之侄噶尔丹达什也被阿尔布坦温布战败,逃到甘州。清廷闻报,派郎中通智对额尔德尼厄尔克托克托鼐等进行安抚赈济,暂时使其留居甘州。罗卜藏丹津率兵与游牧在河曲地区的察罕丹津开战,激战数日,察罕丹津不支。八月初,察罕丹津“率妻子属人一百四十余名,来至河州老鸦关外”,向驻防清军求援,清廷命他们“进关居住,其余人众,令伊寨桑管束,边外(指老鸦关外——引者)防守要隘”。十一月,令察罕丹津等人移驻兰州。

1.清廷派使制止无效

清廷得悉甘州等官吏报惊后,指派驻在西宁办理民族事务的理藩院侍郎常寿前往罗卜藏丹津处调查,以设法制止起兵。之所以这样做,一则朝廷内部雍正帝胤即位不久,巩固皇位、清除异己工作尚未完成,二则情况尚不完全明朗,依据地方官吏奏报可能属于“自相侵害”,也有“往彼和解”的可能性存在。常寿于七月二十二日在沙拉图地方见到罗卜藏丹津,劝他罢兵言和,无效。常寿在当年八月庚午的奏报中奏明所了解到的各种情况。主要如:罗卜藏丹津得到一些王公贵族和宗教上层分子(住持塔尔寺的大喇嘛、堪布诺们汗等)的支持,属起兵反清,而非自相侵害等等。九月九日常寿再次与罗卜藏丹津在巴颜布拉克地方会晤,仍无结果。九月十七日薄暮时,常寿等人行到和尔地方(今倒淌河一带),被罗卜藏丹津派兵连同辎重等一起扣留,笔帖式多尔济自刎,随从千总马超群逃回上报,常寿被禁闭在堪布庙中。清廷使者被拘禁,意味着形同宣战,青海局势非诉之于兵戈不可了。也有人认为,清廷偏听偏信,侍郎常寿只听信察罕丹津等人所言,向年羹尧做了汇报。而年羹尧与兼管理藩院的大臣隆科多是同党,又是雍正皇帝的心腹,皇帝依据这二位大臣的报告,便准备出兵进剿罗卜藏丹津,才使这场斗争非诉之于战争不可了。

当时,罗卜藏丹津已控制了右翼左翼各地,外有策旺阿拉布坦之约援,内有大喇嘛之“从己”,“远近风靡,游牧番子喇嘛等二十余万同时骚动”。参加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的有蒙古、藏族和僧人等共约20万人。

2.清朝备战遣将调兵

九月初,清廷已着手遣将调兵,准备武力镇压。谕令川陕总督年羹尧“军务宜预先筹度,尔宜将西宁、松潘、甘州等处军兵整备,务期剿灭”。其时年羹尧在甘州巡视,他于九月二十日自甘州起程,十月初到西宁,受命为抚远大将军,主持军务。对防守甘州的延信,清廷颁给平逆将军印信。任命四川提督岳钟琪参赞军务,一等侍卫达鼐为大将军参议。年羹尧的战略是:稳定西宁,四面包围,重点攻灭,务求全歼。他于十月初发出檄令,征调川陕各路军兵一万九千名,作进击之用,命靖逆将军富宁安、副将潘之善、参将孙继宗防守哈密、安西、布隆吉尔一线;令驻守吐鲁番的副将阿拉衲率兵二千,向噶斯一路截击;命昌都总兵周瑛、副将张成龙在巴塘、理塘截断入藏之路;调云南提督郝玉麟领兵二千驻扎昌都。松潘一路,令副将张英、副都统黑色加派军兵堵守黄胜关,并檄调今青海东部地区各家土司防守隘口,东祁土司祁在璇守大峡口,西祁土司祁大熊随征阿尔计昂索。命四川提督岳钟琪率四川绿营、杂谷土屯兵六千,由松潘北进,“专征青海”。并贮备军粮,已在西安预买六千石。部署既定,雍正帝于雍正元年十月戊申(1723年10月30日)颁布讨伐令,正式宣布军事镇压。同时,派都统鄂齐等入藏,协同颇罗鼐等“安定人心”,并迅速征服了隶属罗卜藏丹津的青海纳克素、玉树、霍尔四部等地。

(三)战斗概况

1.西宁攻防战

战斗从十月上旬开始,罗卜藏丹津率军分路向西宁南川申中堡、西川镇海堡和北川新城堡进攻,每处有二三千人,意欲攻占西宁。据藏文史籍《塔尔寺志》,“青海丹津珲台吉……于岁次癸卯(1723年),蒙古军兵来到西宁等汉族城市中大肆烧杀、劫夺、捣毁”。这里说的不太确切,战火一起,难免玉石俱焚,人员伤亡,财产被毁。但据各种史料核查,罗卜藏丹津并未攻入西宁城中,而是在西宁周围进行攻防战斗。罗卜藏丹津的指挥中心设在距西宁不到50公里的湟源城东三里外高岗上,修筑有遥遥相对的南北二城,他本人坐镇北城,其妹阿宝坐镇南城。两城之间有铁索连通,人行其上。该城地势险要,东扼西石峡,西控日月山及通西海道路。当时,年羹尧檄调之各路清军尚未到位,“西宁现在满兵无几”,西安满营的鸟枪骁骑四百名,前锋一百名未到西宁。清军打仗的只是西宁镇绿营兵和自西藏撤回留的四百名察哈尔兵,故只能坚守西宁而已。二十五日,参将宋可进援镇海堡,解其围。多巴昂索阿旺丹津被清军擒杀。接着,宋可进和游击元继尹率军援申中堡,也解其围。北川新城堡被蒙古兵二千人占据,清军游击马成辅往攻。十一月初,副将王嵩、参将宋可进率兵三千往援,蒙古兵败走。北川上下白塔二地,命回族军官千总马忠孝前去招抚回众,捕杀“头目阿布多、吴园厄尔等”。西川、南川和北川战事平息。

从西安、固原、榆林、大同檄调之兵约19000人,于十一月、十二月先后到达西宁,从十二月中旬开始,清军转入主动进攻,分别攻打西宁外围各据点。

2.攻打塔尔寺

十二月二十五日黎明,清军许容等率军围攻塔尔寺(位于今湟中县鲁沙尔镇,距西宁25公里)。堪布诺们汗等投降,唤出喇嘛等一千一百余名。据年羹尧奏,以其“势穷来降,情难姑恕”,将他们六人“数其罪,斩之”。另据许容奏折,“随与苏丹(前锋统领)等相商,止将蒙古喇嘛六人正法,其余除仍做喇嘛三百余名外,俱令回家还俗,臣等即撤兵回营”。据调查得知,过去塔尔寺于每年正月十五日元宵灯节时跳“法王舞”,有“箭射年羹尧”的节目,即系对年羹尧的不满情绪而代代相传下来的。《甘宁青史略》卷十八对此评论说:“怨毒之于人甚矣哉,自雍正迄今二百余年矣。……所谓魔鬼者即大将军年羹尧也,番僧以其杀活佛也,而恨入骨髓,吁,可畏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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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羹尧

到雍正元年年末,罗卜藏丹津在西宁周围节节败退,在战场上由主动进攻变为被动退守。他自知形势发展渐渐不利于自己,于十二月十三日“归常寿”,将囚禁的侍郎常寿放还。经过几次战斗,反清队伍中已有十余万众投降。“十二月,各蒙古贝勒、贝子、公、台吉……来归,降其胁从部落十余万”,“屡破其众……戈铤所指,应时摧败,招降数十万众。又降其贝勒、贝子、公、台吉等二十余人”。他们中有:台吉索诺木达什自布隆吉尔脱身降清;厄尔克札尔、固齐阿木塔尔、和硕齐拉布木率1000余人降清;准噶尔部贝勒色布腾札尔带领台吉把尔珠尔等及妻子和属下2000余人降清;察罕丹津之婿拉卜坦、宰桑巴图尔等1400余户和原来丹忠属下700余户降清,察军拉卜坦(墨尔根台吉之子)、旺苏克拉卜坦二人率属下降清,察罕诺们汗属下也降清。如此等等。

3.川兵会师西宁

岳钟琪率兵于十一月十三日由松潘北进,一路无阻,于雍正元年腊月十三日进抵贵德。一路上破堡寨三十七,斩首数千,“抚定上寺东策卜、下寺东策卜诸番部”,进攻郭密九部,尽平之。腊月二十六日,会师西宁。

4.进攻郭隆寺

郭隆寺位于今互助县红崖子沟内,距西宁约65公里。该寺是章嘉呼图克图住持的寺院。二世章嘉俄旺曲丹是著名高僧,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封为“灌顶普善广慈大国师”,赐金册玉印,为清代唯一得此荣称的高僧。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圆寂。他曾著书七部,附刊于北京版《甘珠尔》之后广为流传。三世章嘉乳毕多杰,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诞生于西宁北乡。当时该寺喇嘛“素与罗卜藏丹津、阿尔布坦温布等和好”,“聚兵操演”,并“传令东山一带番人……齐集拒战”,加入了反清斗争。清雍正帝虑及三世章嘉连累受害,“谕令延请至京。岳钟琪、年羹尧遵命,派人护送北行”,居住于多伦汇宗寺。

攻打郭隆寺的战斗,由岳钟琪指挥,三路合击。许容和前锋统领苏丹、副都统伊礼布带领满汉兵,正月初十日从西宁出发,由威远堡一路前进;总兵黄喜林、吴正安率兵由胜番沟(今乐都区引胜沟——著者)一路前进;岳钟琪率副将宋可进等由哈拉直沟一路前进。“约定十二日会兵。”从十二日开始战斗,清军斩首“数千,据其三岭,毁其十寨”,“沿途毁其七寨,焚其房屋七十余所”。据许容一路奏报,“十二日辰时到地名华里地方,见对面山上约有八九千人排列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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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钟琪

“山下沟内俱系租寺院田地之番子、土民堡寨,……随分兵一半攻寨,一半攻山。”“自辰至申,铳砲之声不绝,连夺三山,攻破五寨。”“是日下晚,各路追杀之兵皆回,拿获喇嘛数名。”“次日十五清晨,传令各兵放火烧寺。”“聚薪纵火”,“毁寺,诛其渠”,计杀六千余人。杀大喇嘛达克玛呼图克图及其他活佛凡七人,逾墙滚沟而逃者,栖住于仙米寺。十六日回兵,十七日返西宁。此役,据《岳钟琪行状》,“以兵三千,破贼万余,穷二日之力,歼灭无遗,师旋”。总之,战争是残酷的,“因寺中喇嘛支持蒙古贵族罗卜藏丹津反清,……被清军焚毁,法台却藏活佛洛桑日白坚赞、丹麻活佛及喇嘛多人被杀”,“遂致僧伽恐惧,尽易俗服”。

在清军平定塔尔寺和郭隆寺之时,贝勒罗卜藏察罕及其母、贝子济克济札布、台吉滚布色布腾、纳罕伊席和贝勒策零敦多布之姐,各率属下到西宁降清,“令往口外驻扎”。

此时,罗卜藏丹津等退到青海湖以西,集结于今海西州境内继续战斗。

5.决战于柴达木盆地

西宁周围的战斗结束了,罗卜藏丹津节节败退,最后的决战是在柴达木盆地进行的。“年羹尧奏调兵二万余,由西宁、松潘、甘州、布隆吉尔河四面进攻”,作“合围聚歼”之计,需要调来补充军马4000匹、骆驼3500峰,及18000斤火药和相应火器等。岳钟琪认为,青海(牧区)辽阔,番众尚不下十万,清军深入,贼若散而诱之,击此失彼,四面受敌,此危道也;不若乘春草未生,以精兵五千,马倍之,兼程捣其不备。“世宗壮之,诏专任钟琪”,批准其作战方案,授奋威将军,由岳钟琪指挥这次决战。前锋统领苏丹留西宁军营办事。

雍正二年二月初八日,“牙徂征”,清军出口,乘雪进军,兵分三路。总兵吴正安率军由北路西进;总兵黄喜林、副将宋可进率军由中路西进;岳钟琪、达鼐率军由南路西进,副将王蒿、纪成斌等各率兵随后搜山。初十日至伊克哈尔吉,在搜山中阿尔布坦温布及其妻长马儿,青黄台吉兄弟和台吉札布等二百余人,被清军俘获。黄喜林等人俘获巴尔珠尔阿拉布坦及其叔伊克拉布坦,罗卜藏丹津西逃。在今都兰县一山洞中发现有残缺佛经和骆驼残骸,据传,罗卜藏丹津曾将十一峰骆驼及其所驮佛经藏于该洞,故有此遗迹。说明罗卜藏丹津西逃时曾路过今都兰县。又据说:罗卜藏丹津路过今诺木洪时,有一位蒙古老人名诺木洪,将他的千里驹一匹送与罗卜藏丹津乘骑。以后,该地用这位老人名字命名为“诺木洪”。清军分兵一千往北路截击,岳钟琪率大队从南路(今青藏公路一线)西追,二月十四日在席尔哈色地方,派兵往天城罕哈达追吹拉克诺木齐。当夜,吹拉克诺木齐率领300余人向噶斯口方向西逃,清军分兵500名尾追。二十日至哈达河,贝勒彭措、贝子噶尔丹岱青、台吉吹因等率所部千余人降清,并告知罗卜藏丹津驻乌兰穆和尔,有众数万。清军夜追,追至乌兰穆和尔,“生擒罗巴札布等六台吉,并获罗卜藏丹津母阿尔太哈屯,与其妹阿宝”。罗卜藏丹津携其妻妾,骑白驼西逃。二十二日,清军在乌兰白克地方俘获吹拉克诺木齐、札锡敦多布等。岳钟琪率兵西追罗卜藏丹津,“穷自驰逐,日三百里,至一地,红柳蔽日,不能望远,夷人曰此桑驼海也,路穷矣,公乃班师”。“红柳蔽天,目望不及,路尽而返。桑驼海者,青海、西藏交界……斥囟不毛……(罗卜藏丹津)已于噶尔逊河横越戈壁北投准噶尔矣。”三十一年以后,乾隆二十年(1755年)清军荡平伊犁,征服准噶尔部,“获……罗卜藏丹津,献俘京师。上御午门楼受之,皆赦其死”,既往不咎,令居住北京,不许擅出。罗卜藏丹津的两个儿子被编入蒙古正黄旗籍,授蓝翎侍卫,在司辔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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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决战从二月初八日出师开始,到二十二日战斗结束,“仅旬有五日”。“三月之朔”,清军“奏凯旋旅”。三月初三日,达鼐和纪成斌等搜山,派兵往西藏一路邀截,在棱罗木地方,将夹木灿堪布喇嘛和垂札木素二人擒斩。四月十二日,将“吹拉克诺木齐、阿尔布坦温布、藏巴札巴三人……解送至京”。雍正帝为吹嘘此次战功,树立《御制平定青海告太庙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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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军镇压不服管束的藏族等部

雍正以前,以桌子山为中心的大通河东西两岸的藏族部落和今迭部藏族及贵德所管辖的藏族各部落,前者游离于青海台吉和清政府之间,后者原属青海台吉管辖,他们都成为罗卜藏丹津反清的同盟军或同情者。罗卜藏丹津起事时,联络驻牧于大通河畔之原西海蒙古遗裔,攻西宁和大通新城,“意在占据凉州”。清朝任命蒋(颖)任凉庄道,团练乡勇,任命庄廷伟为甘山巡道,练民兵,登陴守城,以保证河西走廊的稳固。从雍正二年三月开始,清军趁得胜之势派兵镇压上述各地不服管束的各部落。

1.攻打桌子山、棋子山

桌子山和棋子山在大通河东,属庄浪卫境。桌子山南有大通堡。该山四面峭壁,惟羊肠一径可通。其东没毛山,周四百里。庄浪卫西北有仙密寺(明天启时初建,在今天祝县赛尼沟,重建时移今门源县东讨拉沟),“寺极宏壮”,寺僧数百,寺属有上下仙密二族。该地南通金城,北据古浪,东连松山,西通青海,明代隆庆、万历时是土默特蒙古出入西海的通道。谢尔苏番部六族占领桌子山一带,不服从清朝。从郭隆寺、郭莽寺逃出之僧人,煽动纳朱公寺(即珠固寺,今属门源县)、加尔多寺所属藏族部落,与桌子山联络,拒不降清,并“劫饷戕官”。年羹尧、达鼐、岳钟琪等议定,四月十五日由西宁出发,兵分多路,进攻桌子山等地。纳朱公寺投降。副将纪成斌、张玉、总兵黄喜林等分兵四路攻加尔多寺,杀数百人,寺亦被焚。然后以兵二万,四面进攻桌子山。“分兵二路,以其半据西山之隘,声期进捣,以万人袭东山”并“急勒兵回攻西山”。游击马忠孝、王大勋等于和石沟攻杀;游击王世吉、范世雄于石门口攻杀;凉庄道蒋从东边进攻,战斗于喜逢堡,岳钟琪全面指挥。当前锋统领苏丹率兵到劳柏拉夏口时,番兵伏匿山沟不出,以逸待劳。蒋“破敌于巴洞沟”,连城土司鲁华龄“破敌于天王沟”。谢尔苏部首领阿旺策零,被仙密寺喇嘛拿获解送于清军。岳钟琪又领兵到镇羌,派兵攻木茂山(没毛山),平之。令仙密寺“喇嘛番众俱移于加尔多寺之外居住”,把仙密寺焚毁。大通堡等番众投降,战事结束。用兵五十余日,官方文献自夸为“永靖边塞”。这次军事行动,撒拉族土司韩炳等也率土兵从征。

2.迭部、贵德等藏族部落归附清朝

雍正二年四月,与攻打桌子山同时,年羹尧檄令河州协副将岳超龙(岳钟琪之叔)率兵攻打河州口外的原属青海蒙古管辖的迭布等地(今属甘南藏族自治州),计“攻取四十一寨,剿服三十七寨”。同年秋八月,归德(贵德)所等处藏族部落,“向归青海蒙古管辖。至是,请求内附”,改由清朝地方政府管辖。

此外,乘川军回本汛之便,将贵德至松潘口外一带藏族部落,“或剿或抚”,“悉无梗化”,全部征服,“蜀陇交通,从此恢复,行旅称便”。

至此,由罗卜藏丹津起兵反清而引起的军事冲突,全部结束。

战争虽结束了,但留给人们许多值得思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青海蒙古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损耗。仅官方文献记载:“降王三,擒王十有五,斩首八万余人,俘获男女数万口。”财产损失无法统计。英勇的、人口数以百万计的蒙古民族,自明代末期以后,在不断的民族内部战争中,死亡相继,动辄以千万计。尤其在民族之间的战争中,如皇太极征服察哈尔部,康熙帝与噶尔丹的乌兰布通之战、昭莫多之战和沙漠之战,雍正初年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以及乾隆时伊犁之战等等,战争规模大,死亡人数多,蒙古民族怎能不日益衰微呢?在封建时代,骄兵悍将、贪官污吏,往往借战争之机大肆掳掠,作恶多端,使劳动人民备受其害。如在私人笔记资料中所记,年羹尧征青海有云:“临阵斩获者无算,有掳其全部者,除贼首三人解京正罪,余五十以下十五以上者,皆斩之,所杀十数万人。”“女子皆以赏军士。各省协剿官兵归伍者,咸拥夷女而去。西安府驻防八旗兵回镇将士除自获者,年大将军复赏以夷女五百人……五月十三日记。”如此等等。战争,尤其不义的战争,给人们带来的只能是灾难!由此观之,在决定民族存亡兴衰的重大行动时,不可不鉴古知今,慎之又慎!

清朝的“善后”措施及进入

封建领主制衰落阶段

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结束了。但这次事件“善后”措施的结果,却给青海各民族各地区的政治体制带来巨大变动,给青海蒙古族的社会历史发展带来划时代性的变化,和硕特蒙古的称雄盛世在此划上了句号。甚至可以说:“青海和硕特的历史活动,以罗卜藏丹津的活动而完全中止了。”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清廷改变西藏的政治体制,已经开始了对青藏高原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进程,结束了这一地区的安危治乱系于蒙古台吉之手的政治局面。次年,即康熙六十年(1721年),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爆发之前两年,清廷已决定对青海蒙古部落悉照内札萨克蒙古办法实行划界编旗分编佐领的政策。如,康熙六十年八月十五日年羹尧《请以杨尽信升重庆镇周瑛升化林镇折》中有云:“……前在热河陛见时,亲承训旨,欲将西海(青海)蒙古部落,悉照北边(指内蒙古札萨克)分编佐领。……盖此事所关甚大,既将集事,先在得人”。康熙帝朱批:“照例具题。”据此可知,从康熙末年起即定下了对青海蒙古“分编佐领”、“不相统属”、分而治之,使之成为清朝直接统治下的一部分的基本政策,雍正时踵而行之而已。年羹尧正是依据上述既定方针,于雍正二年五月十一日拟奏了《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和《禁约青海十二事》,很快地得到雍正帝的批准,几乎没有重大改动就付诸实施了。这两个文件成为清朝在青海行政立法的基本准则,其中心思想是削弱青海蒙古的潜在力量和强化中央集权统治。所云“善后”,是借用历史文献上官方用语。对清朝来说,是强化其统治,对蒙古族人民来说,并没有得到什么较为良好的改善其生存的社会环境。上述“十三条”和“十二事”,就其基本内容说包括六个方面,其中直接针对青海蒙古的有三个方面。兹概要地论述于此。

一、调整地方建制,整顿宗教寺院

(一)调整地方建制

原属青海和硕特台吉管辖的中甸、喀木地方,交云南、四川官员管理,中甸交云南省,喀木交四川省。重要的调整是西宁府的设置和西宁办事大臣的设立。雍正三年(1725年)“改西宁卫为西宁府,领县二卫一”。“附郭为西宁县,(改)碾伯所为碾伯县”,西宁府辖西宁、碾伯二县和一个大通卫。西宁县境包括今西宁市、湟中县、湟源县、互助县、平安县和大通县桥头以南的地方。碾伯县境包括今乐都县、化隆县、民和县的地方。大通卫于雍正三年新设。大通(包括北大通)原属蒙古游牧地方,路达甘州、凉州甚捷,且逼进西宁北川营,形胜险要。雍正三年“筑大通、永安、白塔三城,设官兵分守。置大通卫,属西宁府”。大通城在今门源县浩门镇,永安城在今祁连县,白塔城在今大通县。同年设“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简称西宁办事大臣,驻西宁,办理青海蒙古藏族事务(两年后,1727年在拉萨设立驻藏大臣,清廷对青藏各地进行全面直接管理)。蒙古正白旗人、副都统、散秩大臣达鼐被任命为第一任西宁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从雍正三年(1725年)设置直至清朝覆亡(1911年),历时180余年。

(二)调整加强军镇部署

在西宁镇外新设大通镇,设总兵一名,兵额3000名,辖大通、白塔、永安三营。三营城堡兵房于雍正三年兴筑,雍正五年竣工。总兵驻大通营。白塔营设参将一员,兵八百名;永安营设游击一员,兵八百名。又从上下白塔之处至巴尔托罗海到扁都口一带,创修边墙,使之“悉成内陆”[插图]。到雍正十三年,因形势变化,将大通镇降格改设为协,改设副总兵(副将)一员,隶属于西宁镇。

黄河以南原属河州镇管辖的保安堡(原设守备),添兵至四百名;归德堡添设把总一员,兵二百名,俱改隶西宁镇管辖。

西宁城西北的拉课、门,设守备驻扎。西宁南川,设千总驻扎。

上述如此设防,其意在于威慑青海蒙古和藏族,即所谓“蒙古等不敢觊觑,番民等亦有所依仗”。

青海周邻地方,也添兵设防。四川方面:边外单噶尔斯,添设参将;木雅吉达地方,驻总兵官;巴塘里塘之吹音地方,设守备;巴塘设游击,里塘设副将。以为云南、四川等地声援,而总隶于木雅吉达总兵。

对阿坝土司墨丹桂,授安抚使头衔,不再隶于青海台吉管辖。在松潘旧城设游击一员,隶于松潘总兵。

在北达沙州、西通噶斯、东通柴旦的布隆吉尔,筑城设营。

总之,从四周警戒青海,使“南至滇省,北至陕省,俱可援助”,联成一气,构成一个军事网络。

(三)在撒拉族地区查田定赋,设营驻兵

雍正四年对居住在今循化县的撒拉族清查户口田土,确定赋额,起科纳粮,隶于河州同知。雍正七年设立循化营,修筑循化城,设游击一员,驻兵八百名。

(四)在藏族中设置千百户,或输粮或贡马

《圣武记》卷三说:“西宁番者,北沿甘、凉,西接回部,南界川、滇,二三百部皆吐蕃种,不相统属。……役于厄鲁特,纳租错牧,但知有蒙古,不知有中国。”[插图]此处所言指雍正二年以前的情况。《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载明:“西番人等宜属内陆管辖。”即宜属地方官府管理,不许再由和硕特蒙古台吉管辖,不许再向青海台吉交纳租赋。“将番人心服之头目,给予土司千百户”,全面推行千百户制。雍正四年、五年,由西宁办事大臣达鼐和总兵官周开捷主持,出口调查安置,发给千户百户委札。玉树地区于雍正九年由达鼐向清廷奏准,勘定巴彦南称等各族界址,次年,会同四川、西藏官员勘定,近西宁者由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委任千户百户,发给牌照。对此,《西宁府新志》卷三十一说:“先是各番族外属青海蒙古,内隶各寺喇嘛,岁纳添巴与香粮。……今归我版图,断其肩臂,青海势弱,捍外卫内,始得其宜。”青海藏族各部中虽然从元朝开始已有千户百户官号,但正式确立普遍推行千百户制度,是从雍正时开始的,旧史所云“平青海,收蕃族,设郡邑”,“使权不归一,去其(蒙古)羽翼”,即指此而言。纳粮番族,不论顷亩,每户纳粮一斗(指仓斗,下同),贡马番族,每百户纳马一匹,折银十两,不到百户之部落,也照马匹折价,每户纳银一钱。到乾隆四年,将纳马价银减为每马一匹折银八两,每户纳贡马银八分。

(五)整顿藏传佛教寺院

这次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有一个显著特点,即各较大的藏传佛教寺院的僧侣多有附从。其所以如此,大致有如下原因:一是固始汗地方政权在藏族中本来就有政教合一的体制,宗教上层与政治上层统治者在对待重大政治问题时采取同一态度,是可以理解的。二是这些宗教寺院在雍正以前一直保持着明朝发给的敕印,使用着明朝所给的喇嘛名号。清王朝建立虽然已经八十年了,但是对这些寺院和僧侣并没有来得及行使直接政治统治权,“羁縻而已”。因此,他们对清朝存在着一种潜在的不服从情绪,处理不慎,一触即发。三是自康熙初年起地方官员即多次奏请削弱和限制寺院上层的种种特殊权益。如,西宁卫指挥同知李洽奏请“罢西海等处庙宇与边外诸蒙古纳进,白塔等处边外诸民,应遣入边,各归本境”;又将军郎谈上“请禁西宁寺庙诸番给蒙古纳进疏”和“请禁约喇嘛等不得任意出边并除异端疏”等等。因当时政治条件不适宜,暂作罢论。但是寺院上层对清廷到底执行什么样的宗教政策以及对他们自己的特殊权益能否原封保持,处于疑虑之中,容易与反清活动一拍即合。寺院成为反清力量的组成部分,自会招致清廷的愤怒。《清世宗实录》卷十五所载雍正二年正月甲申上谕,即反映了这种愤怒情绪。到雍正二年五月由年羹尧奏准,于雍正三年由达鼐等执行如下措施:

寺院规模“不得过二百间,喇嘛多者三百人,少者十数人”。“每年稽察二次,令首领喇嘛出具甘结存档。”

寺院不许向附近部落收租要粮。

寺院僧人所需衣单口粮,由官府酌发。每名喇嘛每月支粟十日,炒面十日,白面十日。米每日支领一京升,面粉日支二十两(每斤16两——笔者)。衣单银,大喇嘛每月二两,小喇嘛每月一两。

雍正五年,由达鼐会同周开捷条议批准,更正各寺院喇嘛名号,“以沿边各寺族剌麻有名国师、禅师者,名目不合,宜收前明(所发)各敕印,换给僧纲、都纲职衔,议给衣单口粮”。“其印诰交于礼部”。各地依议,“查收本朝以及明季伊等原领国师、禅师印敕诰命图记等项呈验,给发西宁镇标中营游击,汇齐造册,解送甘肃布政使,转解缴部”。各寺院原管番族,归各地州县管理,原征香粮,归作正赋。

经过上述整顿,各寺院纳入清政府的政治管理体系。《西宁府新志》卷三十一《纲领》(下)说,“数百年之弊,一旦革除,宁人快之。”

上述种种措施,并未取消寺院的封建特权,只是增加了一项月支衣单银两,而寺院上层依然对寺院所属部落收租要粮,藏传佛教寺院的政教合一统治没有改变,而且一直延续到1949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初。雍正五年四月初八日佛诞日,清廷发布上谕,“保护青海蒙藏所崇奉之喇嘛教”,缮黄遍贴各大寺院。雍正十年(1732年)奉旨重建郭隆寺,赐额佑宁寺,敕赐碑文;奉旨重建郭莽寺,赐额广惠寺,敕赐碑文。至于塔尔寺,也仍在继续发展,“(屋)瓦皆流(鎏)金”,“宏厂(敞)壮丽,兹寺为特”,有房舍1700余间,僧侣多时达3600人。到乾隆十二年、二十年,清政府重定喇嘛职衔,发给札付。在青海有七大呼图克图,另有外呼图克图若干,藏传佛教兴盛不衰。于此更进一步说明,清政府的上述整顿措施,决不意味着改变其“兴黄教以安众蒙古”的基本政策,而是要把宗教寺院直接置于政府控制之下,决不让它继续成为政治上的异己力量。

在青海之役中,清军烧毁了不少寺院,如郭隆寺、郭莽寺、仙密寺、石门寺等,也屠杀了不少喇嘛僧人,对此史载明晰,无人为之翻案,论者也无异词。但论史评事,须求实存真。这些事实都是在反清和镇压反清的战争中发生的,并非事出突兀,为杀而杀。在塔尔寺,“止将蒙古喇嘛六人正法”,而且该六人参加了反清活动,并非因为是喇嘛而遭杀。在郭隆寺,杀死和烧死僧人许多,也因他们“恃险拒敌”,是在军事行动中扩大化所致。如此等等。因此不应该被说成是毁寺灭教,而且不久以后奉旨重建寺院,赐额立碑,这无异于清政府对上述扩大化行动,对各寺院宣布了“平反”。由此观之,把它放到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去认识,就容易评述得更合乎历史实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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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蒙古族中划界编旗

对青海蒙古的善后措施原则,体现在《禁约青海十二事》中,而诸种措施在《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中有明确规定,具体来说,有如下三项重要措施。

(一)分别赏罚

对蒙古诸台吉在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中的各自表现,分别情况,以加赏罚。

晋爵者:贝勒色卜腾札尔于罗卜藏丹津进攻西宁南川、西川时,通风报信,并带领策凌诺尔布、罗卜藏察罕等向清军投降,晋封郡王。台吉噶尔丹岱青始终未帮助罗卜藏丹津,与贝勒盆素克汪札尔力战吹拉克诺木齐,又随清军出口追击,晋封贝子。台吉阿拉布坦系察罕丹津之婿,随年羹尧追击效力,封辅国公。

宽大处理保留原爵者:贝勒盆苏克汪札尔虽曾参加过反清,但不久降清,公策凌诺尔布降清,均保留原封之爵。

革爵者:辅国公罗卜藏察罕和台吉济济克札布,曾攻扰内陆,均革爵为民。

降爵者:贝勒策凌敦多布,反清积极,虽已投降,也应示罚,降为贝子。贝子拉查布,与策凌敦多布情况相同,降为镇国公。

(二)划界编旗,分别游牧

对青海蒙古社会发展影响重大而深远者,为编制蒙旗一举。青海蒙古原有部落而无旗制,在兀鲁思、鄂托克的牧地上建立其封建领主统治。依据“宜分别游牧居住”的方针,“依内札萨克,编为佐领,以申约束”,各管各属,定有分界。据《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每百户编一佐领,其不满百户者为半佐领。将该管台吉俱授为札萨克;于伊等弟兄内拣选,授为协理台吉”。旗的组织,“每扎萨克俱设协领(即管旗章京)、副协领、参领各一员,每佐领俱设佐领(即苏木章京)、骁骑校各一员,领催四名;其一旗有十佐领以上者,添设副协领一员,佐领两员,酌添参领一员。”

战乱之后,青海蒙古诸部生活陷于困境,清廷下令赈济。雍正三年命理藩院侍郎鄂赉会同办事大臣达鼐等官员出西宁口外,“振帐赏穷乏,分编佐领,查明青海蒙古乃二十九家,即分为二十九旗。”在实际编旗过程中,“以百五十户为一佐领,共佐领一百一十四个半。”其“扎萨克、王、贝勒、贝子、公、台吉俱系世职(乾隆四十八年特诏,均世袭罔替——引者),颁授印信册诰”。“其协理台吉一职,引见补授。”札萨克宪书缎由京解西宁支散,俸银在西宁支领。亲王年俸银2000两,依次递减至辅国公为200两。每佐领一个,设有壮丁150名,“共壮丁一万五千六百七十五名,”共约一万七千余户,十万口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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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编二十九旗中,和硕特部二十一旗,牧地在大通河上游,布哈河、布隆吉尔河、柴集河两岸及河曲地区等;另外八旗中,土尔扈特部四旗,牧地在河曲地区黄河东西两岸;绰罗斯(即准噶尔)部二旗,牧地在青海湖东南;喀尔喀部一旗,牧地在青海湖南岸;辉特部一旗,牧地在柴集河东。总之,“或远或近,皆在青海之四面联络住牧”。依据“宜不属青海”(指和硕特贵族)原则,这四部八旗,分别独立编旗,“不许青海占为属下。”慕寿祺对此评论说:“使权不统一,此清初之弱蒙政策也。”

关于固始汗诸子后裔的牧地和编旗情况,大致如后:

达延汗后裔,编为三旗,即阿喀公旗、托茂公旗和布喀公旗。牧地在今海晏县和祁连县默勒一带。

鄂木布后裔,编为四旗,即群科札萨,居里盖札萨,科鲁札萨和默勒札萨。居里盖札萨在今共和县,余在今海北州。

达兰泰后裔,编为二旗,即默勒王旗,牧地在今祁连县,另一旗为南左翼次旗,牧地在青海湖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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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土尔扈特部南中旗札萨克印(道光三年,1823年)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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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文

阿玉什后裔,编为一旗,即东上旗,牧地在今海晏县。

伊勒都齐后裔,编为三旗,即河南亲王旗等三旗,牧地在今河南县一带。因牧场优良,“较河北各旗,稍为富强”。

多尔济后裔,编为三旗,即青海王旗、柯柯贝勒旗和茶卡王旗,牧地在今海西州。

瑚鲁木什后裔,编为二旗,即宗贝子旗和巴隆札萨,牧地在今海晏和都兰。

桑噶尔札后裔,编为一旗,即可鲁沟贝子旗,牧地在今海西布隆吉尔之南。

衮布察浑,死而无嗣。

札什巴图尔,其子罗卜藏丹津反清失败。

以上共十九旗。加上固始汗兄之后裔一旗即台吉乃旗,固始汗弟之后裔一旗即宗札萨。和硕特部共廿一旗。

此外,罗卜藏丹津属下而降清的垂寨桑,“令于松潘口外驻牧,授为土百户职衔”[插图];丹忠部下“寨桑噶隆色卜腾达什等,率领数百余人,赴松潘投顺,现驻潘州”,“给以千户、百户文凭”。

阿拉善郡王、额附阿宝申请“于青海处赐闲旷之地居住,管理青海人等,不致复荫乱心”,清廷令于贝子丹忠所遗牧地博罗充克克居住,“派员赍饷,助其移徙安插”。到雍正七年,阿宝撤返阿拉善。

各旗划定地界,发给地照,划定界线,不准越界放牧,不准私占牧地,不许私自往来。(附:二十九旗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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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盟朝贡和互市贸易

规定各族每年会盟一次,由钦差大臣监督主持,“奏选老成恭顺之人委充盟长”,各旗“不准妄自私推”。结合过去蒙古族有祭海和会盟的传统,会盟时举行祭海活动。雍正四年三月“敕封青海水神为灵显青海之神”,并筑亭立碑。还规定,诸旗札萨克不得私自祭海和会盟,会盟时也不准无故不到。祭海和会盟的时间,原先在仲春举行,后改为仲秋举行(乾隆时推崇神道,定每年中元节即七月十五日,派大臣到青海湖滨主持祭海和会盟)。祭海仪式完毕后,宣读“皇帝谕令”,宣布政令,然后对各旗间纠纷进行当面质对,评断处理,并订定明年朝贡等事宜。到乾隆十二年(1747年)经办事大臣众佛保奏准,改为两年一会盟;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二月经军机大臣等议奏,改为三年一会盟。祭海和会盟由办事大臣监视,“不敢妄谈政治。典礼可谓严矣,然元朝后裔得保其种族以迄于今,岂非大幸也哉”。

清朝对其朝贡有清晰的规定。“自雍正三年起,于诸王台吉内派定人数,令其自备马驼,由边外赴京,请安进贡。青海诸王贝勒,应分作三班,三年一次,九年一周”,每年元旦起程。

互市贸易,定期定地。雍正二年议定,每年的二月、八月,两次互市,俱以边外为集。地点在西宁西川边外那拉萨拉(即日月山)。“届期……饬委营弁,领兵督守。如有擅进边墙者,即行惩治。”因为蒙古人众需用茶、布、面粉等物,互市之期过后,会致穷乏,改为每年四季的仲月即二、五、八、十一等月为互市之期。雍正三年四月又议准岳钟琪折奏:河南亲王察罕丹津、公拉查卜等部牧地在河曲,“切近河州,去松潘也不甚远”,原在河州、松潘贸易。规定在河州之双城堡及松潘之黄胜关西河口二处贸易,以利互市。又,郡王额尔德尼厄尔克托克托鼐、郡王色卜腾札尔等牧地在黄河西边,“相近西宁”,允其所请,将互市地点由那拉萨拉改在丹噶尔寺。考虑到“蒙古贸易全藉牲畜,每在六月以后”,即秋高牛羊肥壮之时,又改为“不定限期,仍听不时贸易,则蒙古商贩,均获利益矣”。与此同时,原先的民族贸易颇为兴盛的多巴和白塔,从此逐渐衰落了,而丹噶尔从此兴盛,后来居上。雍正五年在丹噶尔筑城。六年竣工,驻参将一员,兵丁三百五十名,到道光九年(1829年)为治商起见,设丹噶尔厅,商业繁茂,世人称之为“小北京”。

此外,《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中尚有“边内陆方,宜开垦屯种”的条规。从直隶、山西、河南、山东、陕西五省,拨“罪犯人等”,汉回皆有,到大通等处屯种。

从此,青海蒙古完全置于清朝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之下。到嘉庆十四年(1809年)和硕特南左次旗人丁无几,明令撤消,留下二十八旗。另外加上察罕诺们汗一旗(白佛旗,牧地在循化边外,嘉庆二年经策卜克奏准,移居黄河之南今贵德和贵南一带。其札萨克印文为汉藏合璧,汉文为“察罕诺们罕王署掌印扎萨克大喇嘛戳记”。)人们仍习惯地称之为二十九旗。

关于察罕诺们汗旗的来由和属民等情况,略作叙述于后。察罕诺们汗是蒙古语“白佛”之意。雍正三年青海蒙古划旗定界时,察罕诺们汗作为蒙古各部首领中一位成员,被授予札萨克爵职,成为札萨克喇嘛。这是青海蒙古族中唯一的活佛兼札萨克爵职,世代传承,集政教大权于一人之身。

据《安多政教史》和其他有关史籍可知,察罕诺们汗世以呼毕勒罕承袭。其第一世为拉摩·措尼嘉措,生于西藏达钦县拉摩地方,在策赛寺出家,后到拉萨哲蚌寺深造,成为一位大学者。约于明万历初年,受三世达赖喇嘛之命来青海传教,住持阿噶尔菩提寺(在今尖扎县境内),曾经受到西海蒙古火落赤部的供养。约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圆寂。二世为罗哲嘉措,1610年生于蒙古族土默特部,有资料说,是火落赤之子,由四世班禅认定他为前辈的转世。清顺治时创建今尖扎古鲁寺,土默特100户牧民为其寺户。五世达赖喇嘛曾命其去调解蒙古部落间的纠纷,事后他获得“察罕诺们汗”称号,顺治十六年(1659年)圆寂。三世为阿旺洛桑丹白坚参,1660年生于贵德县的羊桑曲察,由五世达赖认定其为前辈的转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创建德庆寺。康熙四十四年(1715年)入朝京师,被封为察罕诺们汗。当真假达赖灵童之争时,依从蒙古各级大小官员的意愿,三世察罕诺们汗担任七世达赖格桑嘉措的堪布,并为之灌顶授戒。七世达赖封他为阿齐图诺们汗。这几位察罕诺们汗,从明末清初直到雍正初年,以活佛及蒙古族一部首领的身份参与青海蒙古族的重大活动。固始汗时布施了许多物品和一大批部落和村庄。其属民有蒙古族和藏族。雍正三年编旗时有四个佐领,共约400余户。以后人口繁衍,属民有蒙古族16族,藏族12族,嘉庆初有1200余户、13000余口。四世察罕诺们汗为洛桑土登格勒坚赞,雍正末年入朝,封“慧悟禅师”名号。道光初年时,为五世察罕诺们汗阿旺却珠丹贝坚赞。到1949年解放时,为八世察罕诺们汗。

三、青海蒙古族社会进入封建领主制衰落阶段

由于划界编旗、分编佐领等政治体制的变化,尽管青海蒙古社会的经济基础没有改变、领主统治没有改变,但原先的部落联盟和部落组织被撤销了,领主的身份、地位、职权、君臣上下关系以及这套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等方面,都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从此,青海蒙古族社会步入了封建领主制衰落阶段。与此同时,英雄的青海蒙古族步入了日渐衰微的道路。表明这个新阶段的主要特征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在原封建领主制基础上贯彻众建少力和分而治之原则,建立起清朝的中央集权统治

盟旗制度是清朝对蒙古原来封建制的改革和调整。它是中央集权制下的封建领地制,有别于原先割据时代的蒙古封建领地。划界编旗时,执行众建少力的原则,原来部落被分割,“不必一姓聚于一处”。大体上是把原爱玛克编为佐领,原鄂托克编为旗,各有其管辖的领地和牧民。札萨克旗长由清廷任命,不再是原来的集大权于一身的蒙古封建领主。在佐领之下每十户设一“什长”。各旗定有分界,各管各属。喀尔喀、土尔扈特、准噶尔、辉特四部蒙古,不许再由和硕特台吉管辖,以分其势。

各旗旗长都处于钦差办事大臣的监管之下,不设盟长,各自独立,丧失了往昔“总管王”(珲台吉)和“八台吉”的职权。各旗兵马统归西宁办事大臣调遣。会盟,由办事大臣监视。对此,慕寿祺在《甘宁青史略》中评论说:“蒙古部落必设盟长以统属之,而青海独无,比之伊克昭盟,无乃向隅乎!又恐其彼此团结,或有造乱机会也。”慕寿祺和盘道出了清朝统治者的意图。

各旗划定地界,既不得互相统辖,也不得私相往来。每年在钦差大臣的监视下会盟一次,奏选盟长,不许妄自私推。这里说的“奏选盟长”只是主持会盟而已。清廷把旗长,甚至主持会盟的盟长的任命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扎萨克皆有分土,三代诸侯殆无以异”,仍然是有封土的“诸侯”,是封建领主,又有年俸,但他们的活动范围被严格地限制在本旗地界以内。这一切,致使这个马背上的民族,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大范围地驰骋了。

定期轮班入京进贡,意味着臣下对君主的定期朝觐述职。青海台吉已成为清廷的臣属,再也不是傲视一方的领主了。

清廷规定上述种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控制和统治,防止蒙古各部落的统一和团结,使他们安居于较小的范围内,以限制其势力的壮大,永远成不了反对清朝而割据一方的力量。“掌一旗之政令”的各札萨克,虽然仍不失其封建领主身份,但他们已经不再是过去那样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的封建领主,汗、珲台吉、岱青等名号被废除,他们变为清朝皇帝的臣属和地方官吏。与此同时,藏族各部落不再“岁纳添巴”。对青海藏族各部落而言,周希武在《玉树调查记》中评论为“始脱奴籍”[插图]。这里所云“奴籍”,当然不是指奴隶身份之意,而是指“奴役”之意,这对藏族人民来说无疑是有利的。蒙藏民族关系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二)对蒙古台吉贵族在政治礼仪和家庭婚制上加以规范和限制

《禁约青海十二事》可分作两部分,前六条是关于行政立法原则的,属于政治体制方面,已在《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中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后六条是若干禁令和政治仪制方面的规定。如,一是“内陆差遣官员,不论品级大小,若捧谕旨,王公等俱行跪接,其余相见,俱行宾主礼”。从政治仪制上规定了青海蒙古王公对清廷的君臣上下关系。按清朝官阶制度,公侯伯皆属“超品”,蒙古贵族爵秩,至低者为辅国公,其品秩均高于地方官吏。“捧谕旨”来的即为“钦差”,“王公等俱行跪接”,即明确表示青海蒙古王公等乃清朝皇帝的臣属。二是“恪守分地,不许强占”,不许扩大自己的领地。三是“差员商贾往过,不许抢掠”,严谕行走内陆时,遵守内陆法纪。四是“父没不许娶继母,及强娶兄弟之妇”。依蒙古旧俗和《卫拉特法典》,家庭在父权制严格控制下,实行氏族外婚,并盛行“兄终弟纳嫂,父死娶庶母,子死翁收媳”。这里明确规定应改变旧俗,“不许娶继母”,不许“强娶兄弟之妇”。五是“背负恩泽,必行剿灭”,对清廷只能忠诚,不得背叛。如此等等。

(三)蒙古旗与满州八旗大不相同

旗制创自满族,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依靠满州八旗兵驰骋塞北,屡败明军;多尔衮依靠八旗兵定鼎北京,统一南北。但蒙古旗则不同。

满洲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以旗统人”,没有固定地域,没有地方籍贯,只称“旗人”云云。各旗彼此间有横的联系也可互相往来。蒙古旗则不同。把原部落分散了,一个部落之人可分处数旗,而旗份很小。在青海二十九旗中,有十一佐领的一旗,有九佐领的三旗,有八佐领的一旗,有六佐领的一旗,有五佐领的一旗,有四佐领的六旗,有三佐领的二旗,有两个半佐领的一旗,有两佐领的四旗,有一佐领的九旗。多封众建,旗小势弱,使部落无法重新组合起来。二十九旗壮丁共“一万五千六百七十五名”,大体上只相当于两个满洲旗。满洲旗一旗辖五参领(甲喇),一参领辖五牛录(佐领),每佐领有兵丁三百名。每旗是一个独立作战兵团。编制青海蒙旗后,蒙古部落名存实亡,原来的台吉、诺颜,已纳入清朝的统治体系之中,成为无军政实权的、受监督于西宁办事大臣的地方官吏了。

旗长无调兵之权,有事时,蒙古兵丁由办事大臣奏调。如有异迹,即行剿灭。例如,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用兵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派青海蒙古王公出兵协防柴达木和噶斯一路。当年六月,土尔扈特部西旗札萨克一等台吉诺尔布在柴达木军前“忽行叛逆,抢劫马匹,拒捕官兵”。佐领里塔尔“附逆作乱”,立即被清军擒拿,解京讯问。当年十月,将该二人“解送西宁口外,即行正法,免其示众”。等等。

此外,再联系到清朝政府在青海的调整地方建制,设府置县、加强军镇、增设营汛、修筑边墙,以及对宗教寺院的整顿和对藏族各部落的直接管理等等,进行综合考察,更可明了青海蒙古族封建领主处于怎样的统治体系之中,从而也就更了然于青海蒙古族社会确确实实地进入一个衰落的历史阶段了。

四、道光初年清朝对蒙古事务的整理

(一)青海蒙古人口日减,牧地日缩,社会日衰

从雍正三年到道光元年(1821年)的近百年时间里,青海蒙古族社会以及与之相邻的共同游牧于青海草原上的藏族社会,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没有什么变故。按照一般的社会发展规律,应该是人口日繁、牲畜日增的。然而在社会稳定平静的表面之下,却逐渐发生着青海蒙古族日益衰落的变化,经济上日趋穷困,造成人口的大量流失。总之,社会经济的发展呈现出继续下滑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蒙古部众日益贫困化。在罗卜藏丹津事件中,由于战火,使青海蒙古族社会元气大伤,从各种史料上分析,社会经济一直没有恢复。到19世纪上半叶,“各旗蒙古,俱已贫穷”,而“无力蒙古,愈至穷困”,甚至生活无着,无力“粮茶并买”。至道光初年竟有数万人“散处甘、凉、宁、肃边内,插帐住牧及沿途乞食”。

第二,蒙旗牧地日渐缩小。雍正时依据当时蒙古和藏族各部各自驻牧的实际情况,划界编旗和给予藏族千百户。虽然执行旨在“限蒙”、“弱蒙”的政策,但蒙古族仍然占有大片优良牧场。当时,游牧生息在青海牧业区的蒙藏各部都相安无事,历史的发展在蒙藏两族中出现了反差现象,蒙古人口日益减少,藏族生齿日益繁衍,尤其是黄河以南循化、贵德两厅所属之“野番”(指未推行千百户制度和未向清朝缴纳贡赋的部落)诸部“丁口日繁”,需要扩大牧地。各部争夺生活空间即争夺牧地的矛盾随着历史的前进日益严重。而地旷草丰却人丁日减的环海各蒙旗,就成为垂涎的目标了。嘉庆时黄河南的藏族就开始北渡黄河。嘉庆六年(1801年)清政府曾经“勘定青海卡伦,禁蒙古擅出,番子擅入”,企图用这种不准移动的办法以维持蒙旗牧地的固定性和蒙藏各自牧地的原有秩序。然而无济于事,藏族部落仍然不断地渡河北移,逐蒙而居。嘉庆九年(1804年)察罕诺们汗旗移居河北沙拉图一带,不久之后,被西宁办事大臣贡楚克札布派兵驱赶返回原地。以后直到道光初年,那彦成提出用武力“保卫蒙旗”。从中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的许多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了。以道光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那彦成的奏报材料为证:

“自雍正年间平定青海,插旗定地,以黄河为界,河北二十四旗蒙古,河南有五旗蒙古,其余均安番族。而河北地土肥饶,河南则水草不能皆好,自来番族皆谓偏袒蒙古,尽与善地,常有垂涎河北之心。当其始分族而居,每族不过百余户,或数十户,地广人稀,游牧尚可相容。迨后丁口日繁,互有强弱,抢劫蒙古乃其世仇,觊觎河北亦其素志。而今之蒙古孱弱已极,不但不能自强且均逃散,或依附官兵营卡,或避至附近州县。游牧则无牲畜,谋食又无生业,多在西宁及甘、凉、肃等处乞食。穷苦实在可悯,一时竟难归束。河北数千余里尽数旷土,是以野番占住。”“今之占踞河北之番,原即河南之族”。

那彦成笔下描绘的是一幅青海蒙古日弱日穷、有两万余人沿边乞食的可悯图景。同时告诉人们以下三点事实:其一,“觊觎河北”是藏族部落的“素志”,由来已久。如果往前追溯,当从明代中叶的16世纪初东蒙古部入据西海,“番人失其地,多远徙”考虑。其二,“蒙古孱弱已极”,日困日衰。其三,过去有的研究者认为清朝推行“扶番抑蒙”政策,导致蒙古日衰、藏族日强。其实,清廷除雍正时处理罗卜藏丹津事件“善后”时有意限蒙抑蒙以外,以后一直扶蒙使之自存,并且不惜使用武力“防护蒙旗”、“保卫蒙旗”。由此可见,青海蒙古族在封建领主制衰落阶段中,社会经济逐渐衰敝,固然有外在(如藏族部落与之争夺牧地等)和内在的多方面原因,但主要的原因仍在于这种封建制度本身。以后历史的发展继续证明着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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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乾隆初年起,驻牧于助勒盖、柯柯乌苏一带的六旗蒙古以地旷人稀、无力承担徭役,逐步向北收缩,以至该地成为旷野,河南番部乘虚渡河,据地放牧,出现藏族大规模移动。又如原驻循化边外的察罕诺们汗旗亦逐步移至今贵德以南地方,并渡黄河至河北。嘉庆时,上下刚咱族等先后渡河而北,占住盐池(指今茶卡一带)及环湖一些牧地,清朝多次派兵驱赶,而无济于事。到了嘉庆末年和道光初年,黄河南藏族九个部落大规模渡河北移,占据蒙古牧地,“抗不回巢”。道光元年(1821年)正月,循化、贵德所属蕴依、从勿等二十三部北移,占据贝勒特里巴勒珠尔等六旗牧地。如此等等。

第三,蒙旗内部社会矛盾日积,命盗案件不断发生。乾隆、嘉庆时,果洛等地藏族部落不断“抢劫”邻近蒙旗的牲畜,《清史稿·藩部五》说的“青海蒙古被番子抢劫之案甚多”,即指此而言。或者蒙旗属民与番部串通起来戕害蒙古王公。例如,乾隆四十年(1775年)南右中旗札萨克公礼塔尔出猎遇害,乾隆五十六年(1781年)左中旗札萨克沙布提理被人枪杀;都是札萨克属下蒙古因不满积恨而勾结番众所为。蒙古王公面对种种案件,除了向清廷申诉、“托依大邦”以外,别无他策。其所以如此,正如乾隆上谕中所申斥的那样,“实因蒙古等怯懦无能所致”。这种怯懦无能的情形,在雍正时已显露出来,如雍正九年(1731年)清廷用兵准噶尔,令青海各札萨克出兵协防柴达木一路,但是,“青海之扎萨克等现在聚兵七千名,但器械马匹未能齐备”。雍正上谕中对此说,“其生计情形,从前俱未闻知,今据达鼐等陈奏,朕心甚为恻然”。其“怯懦无能”的原因除了前文所述蒙古族因战火而元气大伤和清政府强加于青海蒙古族的盟旗制度对蒙古族的约束以外,旗内上下离心,“勾通番贼,抢窃其主,以致其主伤毙”。这种状况,嘉庆以后,每况愈下。例如,嘉庆四年(1799年)前首旗札萨克郡王纳罕达尔济呈报:“靠番子抢掳六千余户,伤害男女二千余人。”清廷一方面“命青海公抚绥所部,勿至勾引番子抢劫,”另一方面,由西宁办事大臣台布“动用甘省帑银五万两,西宁仓粮二千石,分给贫穷蒙古,为产畜口粮之资”,予以赈济。就是这位郡王纳罕达尔济(1771~1808年在位)本人正是一位残暴的封建领主,绰号叫郭隆贝夏,意为“湿牛皮靴子”,干了以后又硬又紧。当时在蒙民拉布谢日布领导下,人民群众进行抗暴斗争,该前首旗十一个佐领基本瓦解。斗争失败后,有几百户牧民逃亡果洛和今海南州等地。道光初年那彦成奏疏中曾经说过:“蒙古王公台吉虐其属下,其属下今更穷苦,反投野番谋生,因而导引野番抢掠其主。”可见封建领主苛虐属民是蒙古民众日益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四,青海蒙旗人口日渐减少。在以逐水草而居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牧业社会,一个民族人口的多寡是该民族盛衰的重要标志之一。雍正三年编旗时,青海蒙古族共约为一万七千余户,近十一万人。九十多年后人口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嘉庆十五年(1810年)西宁办事大臣衙门所存各旗户丁册档:河北“二十三旗共蒙古四千五百余户”,加上未曾计入的台吉乃尔旗一千二百户,河北二十四旗总共为五千七百余户。再加上河南四旗六千户,总计为一万一千余户,比雍正时减少近六千户,约减少三分之一。道光时仍在继续减少。道光二年(1822年),河北诸旗中,除南右末旗(居里盖札萨)和西右末旗(默勒札萨)两旗呈报“所有属下蒙古尚未散失”以外,西后旗(柯柯贝勒)等七旗“均已散失过半。”在这里应注意蒙民外迁问题。与青海蒙古牧地相连的祁连山西段居住着“黄番”,他们是“黄头回纥”(后改称撒里畏兀儿),也经营畜牧业。其语言,西部属于突厥语族,东部属于蒙古语族,与蒙古语相近。自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蒙古北左右旗、北右末旗、台吉乃旗等旗中相当数目的蒙古民众,陆续迁入该地,与他们错杂相处,以至汇入该族之中。这部分驻牧在祁连山西段的撒里畏兀儿或黄番,解放以后改称裕固族,建立有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其中有相当部分的人属原来的青海蒙古。上述人口减少趋势,直至民国,历二百余年未曾扭转,其中原因很多。一个民族的人口数目如此直线下降,在我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值得人们认真研究。

(二)那彦成对蒙古事务的整理

清政府对青海蒙古族事务的整理,处处牵涉到黄河以南藏族诸部。清政府的整理措施,就是用武力驱赶藏族,“防护蒙旗”。如陕甘总督长龄会同西宁办事大臣松廷,于道光二年二月调兵八千进攻渡河北移的藏族,三月,杀死刚咱族大头目乙旦木,屠杀多人,藏族各部有的藏匿于青海湖南北山中,有的被驱返河南。当年五月长龄上奏全部肃清,撤兵回汛,还拟定善后办法八条奏请实施,其中包括准许藏族阿里克百户驻牧于柯柯乌苏一带。可是仅仅过了两月多,长龄又以“野番一千数百人过河杀掠”上报,有汪什代海、刚咱等族移占河北,除宗加一旗(西左后旗)没有受到攻掠外,其余二十三旗都受到攻掠,蒙古人众纷纷逃居丹噶尔和大通以及甘州、肃州沿边一带依附清军营卡,等等。同时,清廷收到匿名揭帖,真实情况难以遮掩下去。于是在道光二年八月,清廷诏责长龄办理不善,给予处分,命钦差大臣那彦成“驰往西宁查办”。这种情况表示长龄整理蒙古事务的失败,于是有了那彦成对蒙古事务的再一次重大整理,成为青海蒙古族历史上一桩重大事件。

那彦成(1764~1833年),字绎堂,章佳氏,满州正白旗人,大学士阿桂之孙,乾隆五十四年进士,嘉庆时曾任西宁办事大臣,陕甘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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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彦成于道光二年九月初到达西宁,他了解到许多真实情况。鉴于青海牧业区地高天寒,即将大雪封山,军事行动诸多不便,并且为要“正本清源”,求得一个比较长期有效的解决办法,他奏报清廷“先清内陆而后议办野番”,制定了“酌安卡隘,严拿汉奸”等一系列措施,次第实施。那彦成在这里所说的“汉奸”有特定所指,是指“西宁之丹噶尔、哈拉库图及贵德、循化、巴燕戎格各属回汉民人并熟番,私贩茶叶、火药、口粮潜往番帐贸易者,日久熟习即是汉奸”。据此可知,此处所谓“汉奸”,是指没有经过官府同意的与番帐私相贸易的供给其茶粮火药等物资的商人,包括回族、汉族和藏族各民族的这类商人。

那彦成的措施,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整理。

第一,严守卡隘,严拿“汉奸”,断绝粮茶,以防为剿。那彦成认为,河南藏族“偷住河北不过贪图水草,即其抢掠亦只贪小利,并无他志”。因而“万不值张皇剿办”,不必大事兴师动众。况且藏族“啸聚肆掠牲畜,或数百人,或千人以上不等。细加查访,其中既多汉奸,而蒙古之贫穷者,亦随之谋食,是以人数滋多”。边内之歇家奸贩唯利是图,穿藏族服装,通蒙藏语言,无事时教引番民窃掠边民,有军事行动又暗中报信。而且在各山僻处私开小店,私卖军火,销变赃物。深山穷谷,数百千里,难以搜捕净尽。此其一。其次,北移攻掠蒙旗之藏族部落之所以能立足,是上述“汉奸”商贩为他们提供了粮茶军火等物资。他们攻掠得来之牲畜物品,又“带交汉奸,潜赴西宁、贵德、循化或甘、凉等属,偷出口隘销买,易换茶叶、火药。”不严防卡隘,难以“正本清源”。

在毗连牧区的甘州、凉州、肃州所属卡隘和通衢要路,增设防兵,多不过百名。在山僻小路,如野牛沟等地,增设防兵二三十名。在路径丛杂处,如祁连八宝、俄博等地,即行挖断,以防偷越。野马川(肃州所属)系来往要冲,暂驻兵数百名。南线的循化厅、贵德厅境内卡隘渡口,派兵严密巡防。并在河州镇属二十四关(大力加山一线卡隘)添设卡兵。同时,严禁官歇家收容没有票证的蒙番人口,查禁山僻小路私开小店,严禁茶粮无证买卖。“如此遍设防兵,既可防堵野番,而内陆奸商亦不能出入私贩茶叶、火药、口粮。”“不过半年,足可制其生命。”“法重攻心,即可不劳而定。”

上述以防为剿,断其生计的办法,很快收到效果。如查禁茶粮火药,仅当年九月份,各卡隘截获私运货物出边及蒙古冒充番子行劫共二十余起。如严拿奸贩,查清“常纠约无赖,假装番子”又“不时领路”,带领察罕诺们汗旗的“番子进行抢劫多案”,以及为首“抢劫肃州马厂孳生马匹”的回民麻木沟等人,在野马川擒获。九月二十四日击败了抢掠达尔济公旗(阿喀公旗,南后右旗)牛羊后又袭击日月山窝卜图卡伦的叶什群部落的群本木,刚咱部落的堪布夸尔善木、元乙和察罕诺们汗旗的蒙古群本本等一百余人,并擒获其中数人。从而制止住了沿边抢劫、私销赃物等活动。

第二步目标针对察罕诺们罕旗。该旗参与抢劫之人甚多。首先,断绝与该旗的粮茶市易,使其生活陷于穷蹙。他们为求得粮茶,私托青海王旗车凌敦多布和尖巴两人代运粮茶,被清军查获。该旗又与达什仲鼐旗驮盐队结合,混入西宁请票购买粮茶,又被查出,人被惩办,货物牛马充公。该旗移至青海湖东游牧,希冀私销粮茶,也无济于事。那彦成见断绝粮茶手段“绝其口食,不剿自溃”之计生效,乃以“行踪诡异”为名,派西宁镇总兵穆兰岱领兵七百查办。该旗没料到清军突至,被迫“归顺”。那彦成派喇嘛意希多尔济、札木洛硕等,利用宗教力量,劝令该旗返回黄河南原牧地,并派兵押送过河。至道光二年十二月,北移部落,基本上全部南返原牧地。那彦成的整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二,清查河南藏族户口,强化千百户制度,严加管束各部。那彦成认为“欲办河北先办河南。”先办河南,是指控制循化、贵德二厅所属藏族部落,不使北移,方能安定河北。当时贵德厅属有“熟番”五十四族,向来种地纳粮,均能谋食,自雍正以来即是如此;有“生番”十九族,驻牧贵德东南,畜牧为生;有“野番”八族,“户口强盛,内有汪什代克(海)一族,近已全数移居河北,其余七族现俱插帐河滨,远难控制。”循化厅属藏族亦有熟、生二种,“熟户”十八族,“生户”五十二族,“大半皆有粮地,”兼营农牧业。为了“散其党,以孤其势”,那彦成于道光二年底派员将贵德之千卜录、都受等七族千百户完的等人,及循化之贺尔、瓜什则等八族千百户安木加官布等人,传到西宁,进行训谕。那彦成认为:“各番族头目,有一族而分数人者,即(亦)有一人而管数族者,众寡不齐,弱者弱,而强者愈强。既恃其强,必不安分。”

为便于控制,遂重新进行编置。

一是每三百户设千户一员。千户之下设百户、百总、什总。凡百户一人,管一百户,三百户,归一千户管理。百总一人,每管五十户,两百总,归一百户管理。什总一人,每管十户,五十户归一百总管理。人户超过一千,甚或更多者,“定以千户为大,而千户所管只准三百户,不许增多。但计户数至一千以上,即分为三人管理,势分力弱,自易遵法。”

二是凡所授千户者,仍照旧例给五品顶戴,百户给六品顶戴,百总、什总,七、八品顶戴。千户“诚顺出力者”,给予蓝翎;再有出力者,加给花翎,但明白说明俱系虚衔,“过三年管理无过,方发给印照号纸,作为实缺。”

共设千户十,百户四十,百总八十六,什总四百,对有功者,每年奖给青稞粮石。

三是规定易换粮茶章程,计口授粮,每年准买两次。由户总报明千户,千户具禀呈报厅、营,给予照票,注明“良番”,置买粮茶若干。官为经理,发铺照卖,奸商不得昂索价值,且杜“汉奸”串通之弊。至购买布、线、靴、帽、木碗之类,亦在禀内注明,一同换买。所有河南牧区买卖营业,均由地方官府经办,严禁私人与牧区交易。

四是清查户口。道光三年由清廷下令,责成西宁镇、道,于春秋二季,轮流往循化、贵德二厅,“点验门牌户口”。“如有一户逃亡,即向该管户总严追下落。倘系潜渡河北,即询明住坐所在,飞报西宁大臣、总督两衙门,严切办理,立往擒拿”。

经过上述种种措施,迁往河北之藏族部落,在诱骗和威胁之下,于道光二年底和三年初,悉数迁返河南原来牧地,涉及到贵德十六族,循化十一族,共18100余人。查系何族之人,即归何族安插,十家管束一人。

道光三年春,循化、贵德有关部落“进献贡马”。前者贡马15匹,后者贡马11匹。道光四年规定,照玉树藏族之例,每马折银八两,于每年春季向循化、贵德两厅衙门交纳,岁以为常。两厅地面黄河渡口共20处,交各千百户分别把守。如一年无偷渡者,赏结青稞15石至20石,如有偷渡者,即行擒拿,等等。

第三,安置蒙古诸旗,招抚散失人口。那彦成于河南编置藏族户口完竣后,于道光三年初将避居内陆插帐驻牧及散处甘州、凉州、肃州、西宁、丹噶尔等地沿边乞食之蒙民,经过月余查询,寄居内陆者约有12000余人,贫穷无力者约有4300余人,一一押交各旗领回驻牧,散给口粮,各归牧地。赈发青稞30000石,分赏贫穷各户,以作救济之用。大口酌给一石,小口酌给五斗。

其“假冒番子”的蒙古人,分别拟罪管束。默勒王旗郡王沙克都尔属下犯抢劫的台吉藏根等人,及不能管束属下的贝勒尖巴礼等,予以处分斥革,另议承袭,以示惩戒。查办各种人犯100余人。

那彦成还拟将河南四旗蒙古移往河北,将原牧地拨给藏族,以便形成整齐划一的“南番北蒙”形势。这一计划,因未得到清廷允准,没有施行。

为了保护蒙古免遣抢劫,维护封建秩序,加强官府管理,那彦成奏准实施下述数事:除在沿边各营添兵严防外,于青海湖东察罕托罗亥,添设营堡,派驻官兵一千名,并批准阿里克族移住海北。同时整顿蒙旗。道光三年十月,“分青海河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每翼设正副盟长各一,每六旗设扎齐克齐一,每三旗设梅楞一,每旗设札兰一,承办巡防事件,每旗出二十五人,以五人为一班,每季更换,随同官兵巡防”。不久以后,道光九年,清廷允那彦成奏,将循化厅由河州遥管拨属西宁府管辖,并新设丹噶尔厅,以便对蒙藏贸易事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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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前(南)左首旗札萨克印(道光三年,1823年)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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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订定易换粮茶章程,整顿蒙藏两族与内陆贸易。

首先,整顿歇家。

各地官歇家,本有章程。“西宁、循化向有官设歇家,住歇蒙古、番子,原系报官开设,例所不禁。惟贵德向无官歇家,以致有河州回民在于贵德城外典赁民房私做歇家”。日久废弛,往往与蒙番私卖粮茶,甚至夹带违禁物品,成为边政实施中的蠹虫。“蒙、番进口言语不通,凡有情弊,必由歇家”,故应着力整顿,“必先严歇家之稽查”。除将山口小路开设之私歇家一律封禁外,将西宁、大通、循化、贵德、丹噶尔各城关的歇家,无论官私,一律造具花名清册,由官经营。各家向来招接何地何族,一仍旧时,不得牵混,各县厅衙门“另立循环印簿,每歇家两本,将逐日来店住宿之蒙、番询明何事进口,所来何货,所换何物,详细填注簿内。无论有无住宿,次日呈官查验。循去环来毋得遗漏”。如卡隘弁兵查出所带货物不符,或有夹带违禁物品,“将差役、歇家一并治罪”。

其次,对蒙古请票易粮加以限制。

过去各旗蒙古口粮,一向由西宁办事大臣衙门起票换买,期限一年销票,每票可易粮数次。因之,有蒙古图利将购粮之票转卖于藏民者。新定章程规定,每票使用一次,“所请用若干口粮,即注明粮数、人数及牲口数目。并问明程途远近,定以期限,即在卡伦呈缴。该处弁兵亦即当日具禀缴销,以杜偷卖野番之弊”。

蒙古买茶,向无限制,为防止蒙古将多买之茶转卖于藏,限令各旗在请票易粮时,每粮一石,配茶(茯茶)二封,并于粮票内注明。其买粮不买茶者,听之。

凡蒙古易买茶粮,均由官歇家经理。这样,粮茶交易及消耗数量,完全控制在官府手中。

其三,制定藏族易换茶粮章程。

按照户口,造具清册,计口授食,考虑到“均食炒面”,“每名每日准给市升青稞一合(市升一合,折合仓升四合),每户下按月酌给副(茯)茶一封,均注入户口册内”。贵德厅属“野番”,“每岁进城搬粮止有三次:正二月羊皮下来时,驮换口粮一次;五六月羊毛下来时,驮换口粮一次;八九月骡马羊只下来时,兑换口粮一次”。番民进城时,由该管千百户查明所驮货物数目,率领赴城,投官歇家处,说明报官查验,官府算给口粮,准买四个月口粮。“请票后即令番子自赴各铺户公平易换”。

各族买粮,各归所辖,不得越境,以防滋扰。

隆务、拉卜楞、宗卡三寺僧人易买粮茶,也应每年“请票易换”,严禁私入内陆。

其四,限制内陆商民随意出入牧区私自贸易。

先在乾隆二十六年,西宁大臣多尔济奏准内陆商民由西宁府转请办事大臣衙门给票,可以出口贸易,无定区,也无定限。这些商民携带资财货物前往蒙古游牧地方易买羊只等物,名为羊客。本所以有利于蒙民的交易,但为防止羊客“携带游民流为汉奸,并难保无夹带违禁军火器物”,“或教诱蒙古为匪”,新定章程:“嗣后毋论何州、县羊客与河北蒙古买羊易货,止准在于西宁县属日月山卡以内东科尔寺、丹噶尔及大通县属之乌什沟、察罕俄博等处互相交易,其河南蒙古、番子羊只、货物均在贵德厅属之西河滩售卖,该羊客不许径赴蒙、番游牧处所收买,致滋流弊。”买得羊只千百成群,难以尽由内陆行走,准入野马川一带沿边进入甘、凉、肃州。各羊客所带货物若干,同行人数姓名,经由何处,先呈报西宁府转详办事大臣衙门,逐一开载票内,以便稽查。“买羊一千只以上者给大票一张,一千只以下者给小票一张。”“大票限四个月,小票限两个月”,贸易完毕,即将印票在卡收回截角。

此外,为防潜匿藏奸,将大通县属之札马图、甘州之野牛沟和肃州之赤金湖金厂封闭。

那彦成的上述种种措施,收到暂时的成效,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也重新安置了各旗蒙古人众,确实是继雍正之后对蒙古和藏族事务的一次重大整顿。但是,没有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即:一是藏族地狭人多,需要扩大牧地;二是各族间经济往来日益密切,人为地制定诸多禁令,时久必弛,河南藏族渡河北移趋势,难以用强制手段长期遏止。历史的发展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尔后,道光十八年(1838年)准将察罕诺们汗旗迁居河北,移过270余户,形成该旗属民分居河南、河北两地的局面。道光三十年(1850年)总督琦善滥杀番众,“控驭蒙番失策”,被革职查办;咸丰九年(1859年)西宁办事大臣福济对河南八族万余人移至环海驻牧一事,予以承认,重为划定分界,世称“环海八族”。而蒙古各旗人丁继续减少,牧地继续缩小,已是无可奈何的了。

固始彻辰绰尔济,意为固始灌顶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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