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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审批事项做“减法” 涉企服务做“加法” | 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在行动之八

 gobeyondlxy 2023-06-06 发布于广西

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通知要求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明确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以精简审批环节、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为重点深化改革,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从实践来看,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持续改革,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助企政策举措,有效降低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成本,推动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本报推出专栏: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在行动将陆续推广部分城市改革实践、经验做法,仅供交流借鉴,共同推动改革持续深化。

全面开展“交地即交证”审批改革

为了贯彻落实优化要素保障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2023年4月,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印发<“交地即交证”“竣工即发证”“交房即发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宁波通过工作前期介入,提早开展界址确认,实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即实施地籍调查数据备案,产生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环节即发起不动产登记申请,一次性提交登记申请相关材料,并由分局内部共享至登记中心,登记中心做好资料预审,做到办件具备登簿条件。企业在交地前自行完成相关出让金和契税缴纳后,登记中心在核实交地确认书和税费资料后完成登簿,企业即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通过流程重塑、环节合并、材料精简、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交地前完成土地价款和税费缴纳的企业,在交地的同时一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极大方便了企业开展后续开工、融资等有关工作需要。

先行先试“拿地即开工”服务机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2020】24号发)和有关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等要求,根据2021年底浙江省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宁波市针对工业项目先行先试“拿地即开工”服务机制,推广应用《象山县工业项目承诺制快速审批操作办法》。工业园区内全面实施区域评估,实行标准地出让,招商项目上报“标准地”部门联审,项目单位按评审意见提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地勘、能评、环评、水保、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类中介服务报告编制,并按“四张清单”计划节点确保“土地挂牌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各审批部门靠前服务,并联开展模拟审查及承诺审批工作。在项目单位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5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模拟审查;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项目单位向发改部门提出项目赋码申请,项目赋码后提前提交图审公司开展施工图联审,各审批部门同步开展能评、环评、安评、稳评、水保方案等事项审查工作。项目单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提交申请资料,发改部门即时办理项目备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1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项目单位取得图审公司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和完成规划方案批前公示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住建部门局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分别于1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积极探索“带方案出让”两证联办

2018年,宁波局印发《带方案出让土地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操作办法(试行)》,把建筑风貌管理工作的重心,从关注土地出让后的管理,转向更加注重出让前的统筹谋划。开展重要片区规划研究,以及重要地块前期概念方案研究,研究成果经规委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成果内容转化为管控要素纳入地块规划条件,使管控要求更加清晰明确,保障了城市公共利益,节约了拿地后的方案设计时间。对于前期研究成果较为成熟的项目实行带方案出让土地,如安置房、租赁住房、未来社区、轨道TOD等。项目规划方案经批前公示无异议的,同步核发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办法试行以来,有8个项目实行了带方案出让,主要包含安置房项目和未来社区项目,对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宁波局正在研究修订相关操作办法,拟结合前期探索经验,进一步扩展适用范围,加强可操作性。

深化实施“规划许可”告知承诺

2016年,宁波局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操作办法(试行)》,以业主签订告知承诺书,相关材料可容缺后补的方式,改进规划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建设单位或个人采用以书面形式签订《告知承诺书》,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保证申请资料和相关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保证电子文件和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能够满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中,可容缺的材料具体包括: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会审会议纪要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可在7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同意书面意见可在2个月内补齐。

多措并举“方案审查”简化优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不断简化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宁波市明确了一批不需要设计方案审查即可直接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事项清单和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豁免清单。
对部分简易事项取消方案审查。按照“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由各分局(局)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事项具体包括:符合相关规划且周边无日照要求的园区内工业项目(M0除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且高度10米以下,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定规划要求且不涉及规划调整、不影响周边主体合法权益的小型非住宅建设工程项目;带设计方案出让的工程建设项目,报送方案符合土地出让时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的;轨道交通地面“四小件”(车站出入口、无障碍电梯、风亭、冷却塔)方案按每条轨道线路整体审查,单个站点取消方案审查,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具体包括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定规划要求且不涉及规划调整的、不影响周边主体合法权益的小微项目,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增设围墙、岗亭等设施,除市和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街道以外的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小型户外广告设施,安装空调架、雨棚、防盗窗、太阳能设备、简易天线或微基站等设施,公园绿地内建造景观小品,安装景观灯光、充电桩、电力环网柜、交通管理等设施,不改变道路线形、断面的道路维修,不改变管位轴线、管径的地下管线局部更新,雨水连接管、入户管等零星管线敷设以及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管线敷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其他项目。
对房地产项目及政府投资类项目简化方案审查和规划许可。推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将可以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各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审查。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不再要求做到施工图深度。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可将方案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合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企业投资类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同意,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不得擅自改变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不断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建设项目、超高层项目、需规委会审议的重要项目和民生项目,实施分段许可模式,规划设计方案不涉及布局调整且公示无异议,即核发地下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项目桩基先行;外立面等建筑效果根据要求修改完善并通过方案审批后,核发整个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强化管理“村民建房”风貌引导

宁波市创新编制《象山县村(居)民建房指导手册》(第一版、第二版)和《象山县乡村公共建筑指导手册》。指导手册涉及政策法规、审批流程、样板户型、立面美化、建筑安全、造价节省、建筑放样等多个方面,指导村(居)民正确建造美观、经济、实用性建筑。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字编辑:方正飞

媒体编辑赵蕾

初审:薛亮

审核:程秀娟、毛志红

审签:赵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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