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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好课”是否有客观标准? | 争鸣

 顺其自然h 2023-06-12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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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音乐周报争鸣版刊发了宋宏群老师的《音乐课堂的教学目标到底怎么写?》一文,宋老师在文中不仅列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几次重大的音乐课程改革,更细致区分和谈到了三维目标与当下的核心素养要求的四个目标之间的细微关联。我想,诸多身处教学一线的音乐教师一定也深有感触。音乐课“一堂好课”的最核心,就是教学目标的确立。“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教学目标是在全国教育思想共识下的指导,一堂课基于不同的教材内容,一定不会面面俱到体现所有目标,但教师在备课时,应尽可能依据教学目标将具体的教学内容活化,最终实现课堂教学效果的最大化。

犹记得在全国音乐新课标培训时,浙江省音乐教研员杜宏斌在解读教学目标时提出一段建议,大致意思是,“教学目标一定要根据教材、教学内容灵活调整。不能硬生生地非要一堂课死卡四个目标,有时能体现一点,把它做好,也是很好的。”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刘沛在课标培训中也做过解读:“2022版音乐新课标所提的核心素养四个目标,并非与原来沿用二十多年的三维目标完全割裂,而是相互包容,互通有无。”

从没有哪一个专家准确定位一堂音乐课必须具备哪些因素,也从未对优秀的音乐课定下一个准确的标准。任何课,每一个教师自身的音乐素养各异,对课标的理解程度各异,对教材的分析各异,面对的学生学情各异,因此所运用的教学设计、教学目标的侧重、教学导入、提升、互动等都不可能相同。这种非真空状态下的课堂,是否就没有一个相对客观的评价标准呢?

我想,一堂好的音乐课,教师首先应做到对教学对象的学情分析到位:即要知道学生当前所处的音乐学习程度,不过分固化教师主导式的教,而忽视学生的学习需求。大多数音乐教师经常犯的一个错误,总认为一堂课的主角是教师,于是陶醉在自我的教学技术和手段炫耀中,而忽视了学生的真实反应,过分沉醉在教学设计的流程里,而缺乏留给学生表达自己、展示自己的课堂体量上的弹性空白,使得音乐课堂僵化,使其与新课标倡导的核心素养理念毫无关联。

其次,教师应不断地深研、领会、思考课标的教育思想。同时,对教材中涉及的作品要做到活化运用,理论与实践不断往复,既不可将课标的理论要求教条化,也不应只浮于教材作品表面。在课的设计中,应多多将焦点放在学生学习的成效中,让学习成效说话。

其三,教研员、教师都应有一颗与时俱进之心,不断学习,不断修正自己的教学认知,要有远大的教育情怀,任何时候音乐评价的设计对教学的整个思路有所影响,教师都应该更多去探索教学思路,而不是拖沓于抱怨与吐槽之中。

当我们走进教室,面对着几十个孩子们渴望的眼睛时,我们不能忘记自己的教育使命与责任,应时刻牢记我们是以音乐为媒,让每一个学生眼睛里有光、心中有爱,让他们有审美、有情怀。“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既然选择了热爱,就应该对我们的学生,对我们的教学充满敬仰之心。所有的教学技术和手段,都应围绕教育理想、教学目标,围绕音乐课“一堂好课”的标准动脑深研,在永不停止的音乐备课中不断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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