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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征收方有以下行为都是违法的!

 隐遁B 2023-06-12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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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

很多农民朋友都知道征收土地要遵守一定的程序规则,只是不清楚这些程序对我们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到底有什么用。目前拆迁中的矛盾多集中在补偿安置这一块,大家可能把更多目光聚焦于拆迁中的少批多征、批文失效等实体违法问题上,这无可厚非。但征地的法定程序对我们可不是毫无用处,如果政府在拆迁工作中没有履行以下关键程序的话,其拆迁行为大概率会被判定为违法,我们也更有机会得到合理的救济和补偿。

征收准备阶段

在征地批文之前,地方政府尤其是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要到现场做土地调查,在被征收人的见证下如实记录被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使用类型和土地上的建筑、青苗或其他附着物等情况,形成的土地调查登记也要被征收人签字确认,并告知被征收人对调查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证。如果没有本人签字确认或没有告知听证的程序就出具了征地批文,那么这个征地批文本身涉嫌违法,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征收开展阶段

在征地批文下达之后,地方政府实施拆迁过程中常见的程序违法主要在两方面。

一是看征地和补偿安置相关的一系列公告是否及时的、按步骤的、以容易让大众知晓的方式通知到位。现实中有很多问题,例如: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及公告并没有张贴在村里面,或者张贴了一两天就拿走了,根本看不着或来不及看,相关被征收人很可能地被征收了还不知情。另外就是强拆,行政机关可能为了推进征地的进程,往往在没有和被征收人达成一致补偿意见的情况下,就直接强拆了被征收人的房屋,完全没有给予被征收人维权的机会,很明显这是违法的。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征地过程中遇到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不交出土地的,征地机关一般先会作出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的决定书,若被征收人既不交出土地也不起诉,征收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箴言

中辽律师告诉大家,如果发现土地征收中的相应程序违法了,一定要及时提起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是60天,行政诉讼是6个月,一定要在行政行为作出的法定时限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超过这一时限,法院很可能就不会立案,更不可能支持被征收人请求,到时候就无法启动诉讼程序,无疑阻塞被征收人最佳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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