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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文章四大家

 杏坛归客 2023-06-13 发布于山东

千古文章四大家:韩愈、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

韩愈和柳宗元是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而欧阳修和苏轼是新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四人被后世归入唐宋八大家。


韩愈

韩愈,字退之,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

他与柳宗元同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破骈为散,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宋代苏轼则称他为“文起八代之衰”,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作品都收集于《昌黎先生集》里。

贞元八年(792年),韩愈登进士第,两任节度推官,累官监察御史,后因论事而被贬阳山,历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

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的行军司马,参与讨平“淮西之乱”,其后又因谏迎佛骨一事被贬至潮州。

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

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故称“韩文公”。

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伯,并从祀孔庙。  

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韩愈在思想上是中国“道统”观念的确立者,是尊儒反佛的里程碑式人物


柳宗元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

其出身于官宦家庭,少有才名,早有大志,早年为考进士,文以辞采华丽为工。

贞元九年(793)中进士,十四年登博学鸿词科,授集贤殿正字,一度为蓝田尉,后入朝为官,积极参与王叔文集团政治革新,迁礼部员外郎。

永贞元年(805)九月,革新失败,贬邵州刺史,十一月加贬永州(今湖南零陵)司马,在此期间,写下了著名的《永州八记》(《始得西山宴游记》、《钴姆潭记》、《钴姆潭西小丘记》、《至小丘西小石潭记》、《袁家渴记》、《石渠记》、《石涧记》、《小石城山记》)。

元和十年(815)春回京师,又出为柳州刺史(所以称柳柳州),政绩卓著。

宪宗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初八(819年11月28日)卒于柳州任所。

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富于战斗性,游记写景状物,多所寄托。

哲学著作有《天说》、《天时》、《封建论》等,其作品由唐代刘禹锡保存下来,并编成集为《柳河东集》。


欧阳修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北宋文学家、史学家,且在政治上负有盛名,也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其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

“欧公学韩文,而作文全不似韩,此八家中所以独树一帜也。”欧阳修自幼喜爱韩愈文章,后来写作古文也以韩、柳为学习典范,但他并不盲目崇古,对韩、柳古文已露端倪的奇险深奥倾向则弃而不取。

同时,欧阳修对骈体文的艺术成就并不一概否定,对杨亿等人“雄文博学,笔力有馀”也颇为赞赏。

这样,欧阳修在理论上既纠正了柳开、石介的偏颇,又矫正了韩、柳古文的某些缺点,从而为北宋的诗文革新建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也为宋代古文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欧阳修幼年丧父,在母亲的教导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

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也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

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县)太守。

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诏人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

嘉韦占二年(1057)二月,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

嘉祐五年(1060),拜枢密副使,此后相继任参知政事、刑部尚书等职。

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请求外任,未获批准,此后两三年间,多次请辞,均未获准。

熙宁三年(1070),授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同年,改号“六一居士”。

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致仕,居颍州(今属安徽省)。


苏轼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铁冠道人、东坡居士。 

嘉祐元年(1056年),苏轼首次出川赴京,参加朝廷的科举考试。  

在欧阳修的一再称赞下,苏轼一时声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会传遍京师。

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王安石很愤怒,让御史谢景在皇帝跟前说苏轼的过失。

熙宁四年至熙宁七年(1074年)被派往杭州任通判、熙宁七年秋调往密州(山东诸城)任知州、熙宁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元丰二年四月调往湖州任知州,革新除弊,因法便民,颇有政绩。  

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四十三岁,调任湖州知州,上任后,他即给皇上写了一封《湖州谢表》,这本是例行公事,但苏轼是诗人,笔端常带感情,即使官样文章,也不忘加上个人色彩,说自己“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这些话被新党抓了辫子,说他是“愚弄朝,妄自尊大”,说他“衔怨怀怒”,“指斥乘舆”,“包藏祸心”,讽刺政府,莽撞无礼,对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谓死有余辜了。

他们在苏轼的大量诗作中挑出他们认为隐含讥讽之意的句子,一时间,朝廷内一片倒苏之声。

这年七月二十八日,苏轼上任才三个月,就被御史台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受牵连者达数十人。这就是北宋著名的“乌台诗案”。  

出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今湖北黄冈市)团练副使。

1084年(元丰七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子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  

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任龙图阁学士知杭州,由于西湖长期没有疏浚,淤塞过半,“崶台平湖久芜漫,人经丰岁尚凋疏”,湖水逐渐干涸,湖中长满野草,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苏轼来杭州的第二年率众疏浚西湖,动用民工20余万,开除葑田,恢复旧观,并在湖水最深处建立三塔(今三潭映月)作为标志。  

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元祐六年八月调往颍州任知州、元祐七年(1092年)二月任扬州知州、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任定州知州。  

徽宗即位后,苏轼被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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