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深耕区县,开创央企在县级城镇化建设中的新领域

 古韵新风 2023-06-14 发布于北京

写在前面:
     本文所称的区县级城市,根据2020年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等文件的指导精神,主要包括以下区域:县城及县级市城区、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

Image

       在我国长期发展过程中,毫无疑问的是,施工类央企已经成为了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的力量。从近几年的市场形势看,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各大央企已经逐步从地级市和市辖区走向了区县级城市区域。2022年5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更是明确指出了,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鼓励中央企业等参与县城建设。因此,无论从市场趋势上还是从国家政策导向上,央企大军进入县级城镇化建设领域,都将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

       区县级城市在财政收入、城镇规模、城乡用地、涉及项目类型、产业结构等多方面都与地级市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结合当前县级城镇化建设的现状以及国家对区县级的政策导向,我们认为,县城城镇化建设的多个领域将能够促进地方政府与央企之间的融合发展。


一、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领域


       2020年5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0〕831号),明确指出了,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县城公共卫生、人居环境、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仍然较弱。故此,“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明确成为了我国县城城镇化的重要项目类型。

1.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范畴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具有非常丰富的内涵。发改规划〔2020〕831号文明确了补短板强弱项任务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四大领域,并囊括了众多涉及国计民生的业务类型。我们归结如下:       

包含领域

具体项目类型

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

健全医疗卫生设施

完善教育设施

改善养老托育设施

发展文旅体育设施

完善社会福利设施

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

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

健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改善县城公共厕所

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

优化市政交通设施

完善市政管网设施

发展配送投递设施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更新改造老旧小区

推进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

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

健全冷链物流设施

提升农贸市场水平

       从上表看,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众多项目类型中,很多与央企的重点发展方向具有很高的契合度,为央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投融资领域的支持

       毋庸置疑,资金是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的核心问题。为此,国家发改委在2020年8月先后出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和《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从发行企业专项债券和银行贷款两方面对县城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但是,县城城镇化建设的补短板强弱项并非是简单的公益性项目的堆积,项目成功的核心在于如何促进经营性项目对公益性项目的反哺,否则,无论是企业专项债券还是银行贷款,都也是仅能停留在政策文件中。因此,县城城镇化建设项目的实施,除了需要央企具有相适应的投资和施工能力(这对央企来说是不在话下的),更需要经营性项目的创新与导入、投融资结构的设计。对经济并不发达的县域经济来说,这显然是对央企提出了相当大的挑战,但这同时也可以促进央企不断提高自己的项目运营、产业整合等能力,逐步培养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2021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出台,意见中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国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包括但不限于EOD模式)。其中以下部分与央企的业务同样具有很高的相容性。

1.河道整治

      我国很多地区的河流众多,河道整治拥有庞大的市场空间,适宜以央企为代表的大型企业参与其中。并且,从回报机制中,国办发〔2021〕40号文也给予了明确的政策引导。例如,(1)对于河道疏浚产生的淤泥、泥沙,允许生态保护修复主体无偿用于本修复工程,纳入成本管理;如有剩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处置,并保障生态保护修复主体合理收益;(2)对于河道的清洁、绿化护岸等工程,可以开展文化旅游、康养等项目。

2.土地复垦

       国办发〔2021〕40号文在实施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中,明确提出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的问题。此项规定将对土地增减挂钩制度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亦使央企获得了新的业务发展空间。

       过去很长时间,我国土地复垦在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到了财力的制约和制度的制约(若社会资本方参与,可能会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办发〔2021〕40号文创新的解决了这一矛盾:“社会资本将修复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修复为农用地并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优先用于相关产业发展,节余指标可以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由此可见,该意见不仅是开放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增减挂钩,更是明确了可以通过土地指标的流转解决投资回报的核心问题。

       当然,这项规定应该说能够使所有的社会资本都获得商业机会。但是,由于土地复垦与我国的耕地质量密切相关,进而影响到了我国的整体粮食安全,因此,央企显然更利于国家利益的保障。且从投融资角度看,央企参与其中更容易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矿山修复

      我国多年来的城镇化建设造成了大量的废弃矿山亟需保护和修复,央企基于自身的投资能力、施工能力和信誉度,同样是地方政府优质的合作伙伴。从回报机制看,国办发〔2021〕40号文也同样给予了多种方式,例如(1)可以配置一定的自然资源资产,(2)对被修复建设用地进行开展经营性活动,(3)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新产生的土石料及原地遗留的土石料无偿用于修复项目,并且剩余部分可以处置获得合理收益。


三、城市更新领域


       城市更新是我国新型城镇化领域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重点发展方向,我国绝大部分央企已经将城市更新作为了未来的主要业务领域。不仅是地级市和市辖区,我国大量的区县级城市同样存有大量的老旧区域需要更新改造,为央企提供了极大的市场空间。

       当然,从实现中看,城市更新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诸如运作模式、回报机制等方面仍然处于不断摸索阶段。从城市更新内涵的多样性(包含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等多项完全不同的内容)我们更是可以清晰的感受到,这是一个充满艰辛和挑战的项目领域,更何况广大的区县级城市本身在财政收入、产业和人口承载量等方面更为薄弱环节。这就需要央企需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从城市更新的某一个具体类型入手,逐步摸索出适合自身的成功范例,并期待将其在全国复制推广,助力国家城市更新战略的同时,更是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业绩(作者已经撰写多篇文章阐述城市更新,本文将不再详述)。


四、产业发展领域


       无可争议的是,产业发展是未来地方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除了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例如长三角、粤港澳、闽浙等地)外,我国绝大部分县级区域的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产业集群效应很低,由此也就造成了区县级经济发展的相对缓慢。因此,产业发展长期以来都是我国各区县政府的头等大事,近些年来,全员招商的理念已经成为了我国大部分地方政府的常态化方针。从未来看,区县级地区由于拥有更为广阔的土地资源、矿产与物资资源、劳动力资源等核心生产要素,必然具有广阔的产业发展空间。

      央企由于全国乃至全球业务的广泛开展,已经积累了相当数量的产业资源。但是由于央企一直以来过于关注主业的发展,未能将这些产业资源激活为业务发展的引擎,导致大部分央企当前还是处于以主业为主的同质化竞争态势中。央企应尽快改变自身的经营思路,不断创建自己的产业发展板块,通过产业联盟、多元化投资、与地方政府成立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不断整合产业资源,不断提高自身在产业合作伙伴中的商业地位,以产业集群等形式提高自身与地方政府的粘性,通过促进地方产业发展等方式增加自身在区县级领域的业务机会,并更期待创造出更多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新项目类型(央企提高产业发展能力,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宏大课题,本文仅以提出此概念为目的)。

       综上,县城城镇化建设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同时更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央企应将长远目光聚焦于未来的区县级发展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深耕细作,在业务中不断总结与摸索,以期充分发挥央企的独特优势,为自身创造更多的产值,更为我国的高质量发展做出央企独特的贡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