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贾母听到宝玉的请求时,肯定会想一想:这孩子为啥这么坚决,宁可违背他母亲的意愿,也非要接回一个丫鬟? 你说晴雯无辜?嘿,无辜的丫鬟多了。况且王夫人逐晴,对贾母说的理由是她生病,而不是“ 作为荣国府的实际管理人(王熙凤是在她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贾母已经退休了),王夫人打发一个丫头出去,根本就是职权范围之内。生病可以打发出去,不生病也可以。就说是为了节约开支而裁员,不也理直气壮吗?这又不是什么违规破例的大事。当初晴雯撵坠儿,理由是更薄弱的“很懒”,不也照样撵出去了?谁又能阻止? (说来也巧,怡红院第一次撵人,是晴雯撵坠儿;第二次撵人,就成了晴雯自己被撵。冥冥之中,是不是有什么玄妙?) 反倒是宝玉,极力挽留一个生病的丫头,不惜违抗母亲,他是为了什么?难道,除非,只能是他与她有“私情”。还能找到更合理的解释吗? 和少爷有私情,这丫头一定是“ 这是很简单的逻辑问题。宝玉越替晴雯求情,反而越做实了晴雯是“ 不求情,只能坐视晴雯悲惨死去;去求情,就坐实了晴雯是“ 毕竟,世界上的事情,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的。 尤其是宝玉这样“能说不能行”的“银样镴枪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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