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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开车的人!瑟瑟发抖吧!见到自行车和行人把速度降下来!

 702yuan 2023-06-15 发布于陕西

广州东莞,董某飞驾驶机动车撞击骑自行车的黄某男,交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平安财险肇庆中心支公司向董某飞承担了保险赔偿款71521元。随后平安财险肇庆公司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代位要求黄某男承担50%的责任。

该案经过两审终审,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并未规定非机动车、行人一方须根据过错程度赔偿机动车一方的车辆损失,因此骑自行车的黄某男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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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

其实笔者在之前有过类似文章,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碰撞的情况下,无论非机动车、行人是否承担事故责任,均不需对机动车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不论你机动车方是豪车也好,货车也罢,只要撞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即便是无责也应该赔偿非机动车方,而非机动车方对于机动车方的损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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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看上去有些不合情理,但是现行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或者说在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大部分法院都会判决非机动车方、行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新闻上那些骑自行车碰上豪车就要下跪求饶的人,或许以后可以理直气壮地站起来说:你去法院告我啊!不仅不赔偿机动车方的损失,而且对非机动车方的损失那是一分也不能少的,这就是现行法律对非机动车方的倾斜性保护。

或许有人对此存有疑虑,如果非机动车方故意撞击呢?那就涉嫌刑事犯罪了,不在民事管辖范围。

或许有人认为这样不公平,但是基于“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也就是说在道路交通中谁处于优势地位谁就对危险的发生承担更大的责任,明显机动车方应当承担更重的责任。

所以开车的人们,以后见到非机动车和行人都把速度降下来吧,因为不论是你撞了非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撞了你,就是一句话:你赔别人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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