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违规驾驶的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正常驾驶的人就不会负责。 1、自从中国道路交通法“以人为本”之后,就规定非机动车人员违规与机动车碰撞造成事故,如果出现违规方人员受伤或死亡,正常驾驶方也要从“人道主义”的角度上承担一部分责任。当然,前提是无法认清正常驾驶方完全无过错。举个例子,在高速公路上,有行人翻越护栏强行走封闭式道路,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并死亡,有些法庭依旧判处无过错方赔偿死者一部分费用。目前国内有报道幸免的案例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行人在过街天桥上跳下自杀,砸在汽车前面死亡,没有被判行车方成责。 2、除了行人,非机动车也是“弱势群体”,因此在发生事故后,无论责任在谁也会受到法律保护。请注意!!!那什么是非机动车呢:自行车、电动自行车、50cc一下的摩托车,最后一个,凡是没有在车管所上机动车牌照的都算非机动车。因此说,现在碰瓷的都特别不职业,不舍得投入,如果骑着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往你车上撞,即使正常驾驶的车内有行车记录仪,也是白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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