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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进口食品在国内分包后的生产日期表示

 washcloth 2023-06-16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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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老师你好,

我司有一糖果产品,该产品从日本进口糖果本体,并在上海进行分包,销售。

该糖果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上标注的是糖果本体在日本的生产日期,产品的销售包装上则将本体在上海的分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该生产日期与糖果本体的生产日期有1-2个月的差。请问两个生产日期是否需要保持一致?

回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取得糖果分装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从事糖果分装生产,其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应当标识糖果分装生产企业的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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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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