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民族学研究】翁独健 | 论中国民族史

 新用户5761CeW4 2023-06-16 发布于黑龙江
翁独健
(图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 作者简介:翁独健(1906-1986),原名翁贤华,福建省福清县人。中国历史学家、蒙元史专家、教育家。1928年入北平燕京大学历史系学习。1935年赴美留学,1938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同年入巴黎大学深造。1939年回国,先后担任云南大学、北平中国大学、燕京大学等校教授。
  • 导读:中国民族史是中国各民族包括当代民族和古代民族历史的总称。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现在全国有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祖国的历史和文化。几千年的漫长历史表明,我们伟大的祖国是由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祖国的统一大业是由各民族共同完成的。少数民族开发和保卫了祖国东北、北方、西北、西南和南方的广大边疆地区,建立了不朽的功业。我国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国家统一、各民族友好相处的时期约占整个历史时期的三分之二,并且统一越来越巩固,分裂越来越减少。




中国民族史是中国各民族包括当代民族和古代民族历史的总称。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现在全国有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祖国的历史和文化

中国民族史包括中国古今各民族的族别史,各个地区的民族史,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专史和民族关系史等项目。


一、中国民族史概要

中国历史上民族众多。大约从一百万年以前起,远古的人类就已经劳动、生息、繁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云南元谋、陕西蓝田、北京周口店、山西苗城、贵州黔西观音洞、河南三门峡和湖北大冶等地发现的古人类遗骸、遗物和遗址,揭示了中国各民族历史的序幕。

到了六、七千年前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社会,居住在中华大地不同地区的人们共同体,从文化遗存来看,已表现出不同的系统特点。简单说来,在北方,主要是长城以北,从东北沿蒙古草原到西北的宁夏、甘肃、新疆以至藏北高原,以细小打制石器为特征的细石器文化,是北方新石器时代的主要文化。它们的特征一致,地域相连,统一构成了我国北方草原、沙丘、高原地带从事游牧和狩猎的古代民族的文化。在中原地区,黄河中下游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主要是古代汉族祖先农业经济的文化。在南方,长江中下游和东南沿海地区的以印纹陶和有段石锛(平头斧)为特征的“百越文化”,是古代南方各族的农业经济文化。此外,东北、西北、西南地区的其他系统的新石器文化,大抵都是我国各兄弟民族的祖先在原始公社时代的遗存。这些大量的、极其丰富的文化遗存表明,远在新石器时代,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已遍布中华各民族先民的足迹。由于自然环境和生产生活的差异,各地区的文化表现了各不相同的特色,但又不同程度地表现了同中原文化的内在联系。从这一时代起,中华各族人民的祖先,已为逐步形成多民族的国家开始奠定基础。

早在传说时代,中国境内已存在许多民族。当时,居住在北方的人被统称为狄,其中大漠南北的荤粥是北方强族,东方之人被统称为夷,分布在黄河下游和淮河流域一带,南方之人被统称为蛮,包括九黎和三苗等西方之人被统称为戎,其中羌族在黄河和湟水之间。在中原地区,炎帝之族先进入黄河中游,后来黄帝之族也迁徙到这里,两族逐渐融合。

传说中的炎帝是上古姜姓部落首领,一说即神农氏。姜姓是西戎羌族的一支。黄帝之族原先游牧于北方。虞、夏二代尊黄帝为始祖。舜时的少数民族,西有戎、析枝、渠庾、氐、羌,北有山戎、发、息(肃)慎,东有长夷、鸟夷,南有交趾等。传说尧为部落联盟领袖时,由四方部落首领推举舜为继承人。禹的继承人皋陶,偃姓,是夷族。皋陶死后,伯益被预定为禹的继承人,也是夷族。夏帝启死后,五子争立,夷人后羿、寒浞曾“因夏民以代夏政”,先后统治中原达数十年之久。所以在华夏族的祖先中,很早就包括一部分原属羌、夷等族的成员。

商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十六世纪至公元前二二一年)。黄河流域的居民历经夏、商和周三代,不断吸收周围羌、夷、戎、狄、苗、蛮等族的成份,逐渐形成华夏族。同时,东方九夷、东北肃慎、南方苗蛮、西方和北方的氏、羌、狄等族,与华夏族的联系日益加强。殷商称周围的少数民族为“方”,如西北的吉方、土方和鬼方,江淮流域的虎方等。商王武丁同各方国接触频繁。周人原在戎狄之间,早期与羌族姜姓部落通婚。周朝始祖弃即为有邰氏之女姜嫄所生。及周武王伐商封,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少数民族都派兵参战。周初,分布在黑龙江流域的肃慎已是周朝的远方属国,向武王献楛矢石弩,成王时又来朝贺,成王使荣伯作《贿息慎之命》。

周朝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周围少数民族产生巨大影响。这一时期西北戎、狄和西南巴、蜀等族的铜器都模仿周人。同时,少数民族对周朝也有重大影响。在推翻已经腐朽了的西周王朝时,申侯联合犬戎攻杀幽王,于是周室衰微而东迁,进入春秋时代。

春秋时,南蛮中的群蛮、百濮、卢戎等居于长江和汉水流域。东夷大多在今山东和淮河流域,有莱夷、淮夷、群舒等许多分支。北狄在今河北境内有属于赤狄别种的甲氏,属于白狄别种的鲜虞(后来建立中山国)、肥和鼓等。西方既有大戎、小戎、犬戎、姜戎、茅戎等西戎,也有白狄和赤狄。赤狄(潞氏)等大多在今山西境内。许多少数民族在中原地区与华夏族杂居,双方关系密切。据记载,这一时期“渭首有狄、䝠、邽、冀之戎,径北有义渠之戎,洛川有大荔之戎,渭南有骊戎,伊(水)、洛(水)之间有杨拒、泉皋之戎,颖首以西有蛮氏之戎。当春秋时,间在中国,与诸夏盟会”(《后汉书·西羌传》)。

春秋时有齐、楚、秦、晋、吴、越六大强国,北方诸国称其中吴、越、楚三国为蛮夷,视秦为戎狄。

江南的吴国,原为“断发文身”的少数民族地区,传说周文王的伯父太伯、仲雍南来,与当地民族结合,逐渐形成了兼有商周和当地特点的文化。吴国的南方为越国。吴、越对我国东南地区的文化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长江中游的楚国,周人称之为荆蛮,成王封熊绎为子爵。熊绎的子孙立国号为楚,逐渐强大。及至春秋初年,熊通称王,统率南蛮。楚国对于长江流域的初步开发,曾起巨大作用。

秦本西方小国,秦穆公得戎人由余辅佐,开地千里,遂霸西戎。戎人本无君长,夏末及商周之际,一部分戎人从征有功,商、周天子授予爵位,以为藩服。西戎中的羌族原以射猎为生。公元前五世纪羌人爰剑从秦学得农业知识,教本族人耕种和牧畜,群众敬服,推为首领。从此羌族逐渐兴起,成为西方强族。秦人和西戎诸族(包括羌族),在共同开发祖国西北的事业中有不可磨灭的功绩。战国时代,秦灭蜀、巴两国以后,对川西和川东的少数民族实行宽厚政策。

战国时楚为南方大国,楚威王取越国浙江以西之地,又遣将军庄蹻率军远入云南,扩地数千里。后来庄蹻建国,自称滇王。楚国疆土辽阔,境内有苗族、华夏族和许多其他少数民族。在各族人民彼此影响,互相交流的情况下,南方诸族文化和华夏文化相融合,产生了绚丽多彩的楚文化。楚统一南方,为后来秦汉统一全国准备了条件。

在北方,各国逐戎狄远离中原。匈奴逐渐成为我国北部的强大游牧民族。赵武灵王向北方少数民族学习,“胡服骑射”,建立骑兵,在军事改革方面取得重大成就。

总的说来,在战国七雄齐、楚、燕、赵、韩、魏、秦中,秦和楚对历史的贡献最多,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也最大。最后秦灭六国,统一天下。这是一个从分散逐步走向集中统一的厉史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戎狄蛮夷接受了华夏文化,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同时华夏文化也吸收了兄弟民族的许多创造和成就。

秦朝(公元前二二一年至前二七年)。中国开始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增设闽中(治所在今福州)、南海(治所在今广州)、桂林(治所在今广西桂平西南)、象郡(在今广西西部及其邻近地区)四郡。在北方,秦将蒙恬攻匈奴,取河南地(今内蒙河套及伊克昭盟地)和阴山以南地区,设置三十四县。淮河流域的东夷,长江流域的南蛮,闽浙粤桂的越人,西方诸戎,云贵一带的笮、僰等族,都归中央集权的秦朝直接统辖。国家的统一,郡县的设置,对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各族社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

汉朝(公元前二六年至公元二二年)。华夏族进一步吸收其他民族成分,扩大形成为人口多达六千万公元二年的民族,后来称为汉族。这一人数众多而又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对国家的统一发挥着主要的作用。

汉朝继承秦代统一大业,至汉武帝时又进而北败匈奴,西收西域,南辖南越和西南夷。

汉初,中国北部的匈奴控制从东北至西域的广大地区。汉王室与匈奴和亲,以缓和民族矛盾,避免国内战争,有利于各族人民休养生息。汉武帝时匈奴战败北撤,后来又遭丁令、乌桓、乌孙三族围攻,内部五单于争立,势力衰落。公元前五十二年,呼韩邪单于朝汉称臣,匈奴基本统一于汉朝。

西域三十六国,汉初受匈奴奴役。汉武帝派张骞使西域,同当地少数民族进行联系。西征大宛后,汉置使者校尉领护西域各国。公元前六年改设西域都护,直接管辖“三十六国”。统一西域以后,汉族先进的冶炼钢铁、耕作灌溉和建筑等技术,文化和音乐,以及丝绸、漆器等特产,传往西域各族;西域的文化与艺术,音乐与舞蹈,良马,苜蓿,胡桃、葡萄和石榴等果品,输入内陆。

汉朝在西北地区还先后设立河西四郡、护羌校尉和金城属国,以保护与安置羌族,在南越故地设南海等九郡。这时,西南夷各族也纷纷归附汉朝,汉在云、贵、川一带置牂牁等八郡。东北的乌桓属于东胡族。武帝时迁乌桓人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等郡塞外居住,设护乌桓校尉。又置玄菟等郡管辖东北各族。

东汉时匈奴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附汉,内迁西河美稷县。北匈奴一部分降汉,一部分西迁,剩下的十余万落并入已迁至匈奴故地的鲜卑。鲜卑族首领檀石槐死后,族内各部互相攻击。三国时,檀石槐部万余落内迁并州、太原、雁门等郡,为魏国防守边境。东汉名将班超在西域三十年,官至都护,深得当地各族人民的信任和拥戴,是这一时期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代表人物。东汉末,大量少数民族迁居陕西一带,与汉族杂处,形成了“关中之人,戎狄居半”的分布状况。

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二二年至五八九年)。在这一时期内,除西晋曾统一全国半个世纪外,国家经常处于汉族和少数民族所建各王朝鼎立并峙和群雄割据的状态,并且发生了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融合大同化的过程。

三国时期,孙吴和蜀汉分别对于东南(包括台湾)与西南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诸葛亮对南中首领孟获讲诚信的政策使南人心服;分设建宁、云南、兴古、永昌四郡,任命当地少数民族人士为官吏;命凉州牧安抚氐羌;改善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

自东汉以来,我国西部和北部的一些少数民族陆续内迁,魏晋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控制,补充内陆劳动力的不足,也招诱和强制他们入居内陆。西晋时,北方幽、并、雍、梁、秦、凉等州,各族错居杂处。西晋末“八王之乱”造成严重的战祸、饥荒和瘟疫,各族人民群起反抗。一些少数民族的上层分子乘机起兵,建立政权。在这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发生了各族统治阶级之间连绵不断的争夺战,形成了长期分裂割据的混乱局面。

当时,北方和西南等地出现了旧史所称的“五胡十六国”。五胡指入居中原的匈奴、鲜卑、揭、氏和羌族。十六国为成汉、二赵(前、后)、三秦(前、后、西),四燕(前、后、南、北)、五凉(前、后、南、北、西)和夏。另有冉魏、西燕和北魏的前身代国等。这些国家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也有一部分是汉族政权。

十六国前期,前秦帝氐族苻坚重用汉士王猛,曾暂时统一北方。苻坚企图进而消灭东晋,但淝水一战,晋军以少胜多,前秦溃败瓦解,北方再度分裂。

十六国后期,出现的割据政权更多,并且更迭频繁。这时,鲜卑族拓跋部崛起于代北,建立北魏。北魏统治者依靠汉族坞堡主建立基层统治网,并吸收大批汉族官僚和士族入朝为官,至太武帝时终于统一北方。

在这以后,北方的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朝,和南方的宋、齐、梁、陈四朝相继对峙,形成了历史上的南北朝时期。

鲜卑族建立的北魏在历史上有许多贡献。公元四八五年颁布的均田令,影响深远,经北齐、北周至隋唐,各朝都因袭其制。魏孝文帝从北方迁都洛阳,加强中央集权,进一步推行改革和汉化,对于北方社会经济文化的恢复和发展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原居北边的匈奴、鲜卑、鸟桓、揭等少数民族,南迁中原的不下一百万,后来他们和当地汉族人民逐渐同化。与此同时,大量汉人南下长江及珠江流域,促进了与南方各民族之间的往来、同化和融合。南北朝时,北方周边的室韦、契丹、柔然、高车、突厥、吐谷浑和西域各族,同北朝保持密切的政治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南方的南、北蛮和僚、理等族主要从属于南朝,一部分邻近北方的有时也依附北朝。

隋唐时代(公元五八九年至九七年)。隋文帝杨坚的祖辈世代在北魏为官,深受鲜卑影响,其父是鲜卑宇文泰府兵十二大将军之一,赐姓普六茹氏。杨坚从北周取得政权,进而灭南方陈朝。在经历近三百年的分裂动乱以后,全国终于恢复统一。不久隋亡,唐立。

唐代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比过去更加密切。唐太宗对少数民族主要采取以恩惠抚和为主的政策。当益州奏报僚人反叛,要求派兵镇压时,他认为僚人居深山,有时出掠,不能当作反叛,如果地方官公平对待,自然相安无事,决不可轻动干戈杀害他们。他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王松赞干布,加强了中原地区与西藏的经济文化联系。由于文成公主对汉藏友谊和发展藏族文化作出了贡献,藏族人民长期以来一直对她怀有亲切的感情和敬意。唐太宗手下有许多少数民族将领,他们得到重用,屡建功勋。许多少数民族久居长安。太宗授突厥贵族官职,“五品以上百余人,因而入居长安者数千家”(《旧唐书·突厥传》)。由于唐太宗对少数民族采取优待的政策,许多部落、部族相率内附。

唐朝在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羁縻府、州,由中央王朝册封各地民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等世袭官职,成为唐朝的地方政权。全国共设羁糜府、州八百五十六个,普遍加强了中央王朝同各民族地区的联系。

唐朝先后统一北方和西北的东、西突厥。唐太宗设燕然都护府统辖大漠南北各部,其中回纥部为瀚海都督府。各部要求从回纥往南开一驿路,称参天可汗道,密切了内陆同北方各族的联系。唐在东北的契丹族分布地区设松漠都督府,在靺鞨粟末部设渤海都督府,在靺鞨黑水部一带设黑水都督府,在室韦地区设室韦都督府,在辽东半岛设安东都督府。在西域南北分设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在西南边疆,册封皮逻阁为云南王。居住在中南和西南地区的俚、僚、五溪蛮、西原蛮、莫徭等族,则分属于内陆各道、府、州。

五代十国(公元九七年至九六年)。唐亡以后,国家又处于割据状态。五代指相继在黄河流域建立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五朝。十国指从长江流域到珠江流域的吴、南唐、吴越、前蜀、后蜀、闽、南汉、楚、荆南(南平)和山西的北汉。十国之中,吴与南唐前后相继,前蜀与后蜀先后同在一地。五代中的后唐、后晋和后汉,以及十国中的北汉,为少数民族沙陀(突厥之别部)所建立。此外还有契丹族建立的契丹国(后称辽),白族建立的大理国。

宋辽金时期(公元九六年至一二七九年)。五代十国的多元割据结束以后,继之出现的是宋朝先后同契丹族的辽朝、女真族的金朝长期南北对峙的局面。此外,还有党项族(羌族之一支)在西北建立的西夏,甘州回鹊,西域高昌与龟兹的回鹊,于阗李氏王朝,黑汗王朝(哈拉汗朝),吐蕃和大理等少数民族政权。

宋和辽、金、西夏之间既有和平相处的时期,也曾一再发生战争。这些战争都是由各族统治阶级发动的,战争双方的劳动人民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受害者。战争中有正义的一方和非正义的一方。但是,双方都是中国的民族,宋辽、宋金、宋夏之间的战争都是中国的国内战争。

在这一时期中,契丹、女真、党项等族人民和汉族人民一起,开发了我国北部的广大地区,发展了社会生产,也创造了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化。其中金代的文化基本上是宋代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并为元代的北方文化奠定了基础。

元、明、清时期(公元一二八年至一九一一年)。蒙古族建立元朝,结束了宋、金、夏以及吐蕃、大理、回鹃等政权长期并立的局面,规模空前地重建起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上奠定了中华民族疆域的基础。

从元朝开始直到现代,我国长期保持国家统一达七百年之久,在这期间即使出现分裂或割据,也都是暂时的和局部的。国家的长期统一,对于各民族的发展,对于民族之间联系的不断加强,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元朝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设立行中书省(行省),开创了以行省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建置,将现在内蒙、新疆、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地的少数民族,都划在有关行省范围之内,并设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设澎湖巡检司管理澎湖、台湾。

与此同时,元朝在云南及其周围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广泛任用各族上层人物充当各级官吏,上起行省大员,下至州、县、镇吏,称为土官。明朝进而在云、贵、川、康等地的各少数民族聚居区推广土司制度,授各族首领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职,并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立土官。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官隶属于兵部,上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隶属于吏部,皆世袭其职,给予符印,并确立了承袭、等级、考核、贡斌、征发等制度。土司制度比羁糜府、州制度进一步密切了中央王朝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关系,但是仍旧保持少数民族统治阶级对本族人民的奴役和压榨。清雍正时在云南、贵州等省积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其目的在于直接统治少数民族人民和增加赋税收入,但是在客观上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封建领主经济向地主经济的过渡,加强了内陆和民族地区的联系,有利于各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的扩大。土司制度的改变经历了很长时期,直到民国时代在部分地区仍有残存的土司,全国解放以后才彻底废除。

明朝在东北女真等族分布地区设奴儿干都司,其下设卫和千户所,至万历年间(公元一五七三至一六一九年)达三百八十四卫、二十四所。在东北的蒙古族分布地区设“兀良哈三卫”等卫所。在西藏设乌思藏都司。在今新疆东部、甘肃西部和青海西北部的少数民族地区设哈密等八卫。西域的别失八里,是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后裔统治的地区。察合台后王归顺明朝。后来别失八里政权改称亦力把里。北方的元朝王室后裔各部,当时总称为鞑靼。明朝先后封鞑靼的阿鲁台为和宁王,俺答汗为顺义王。达延汗时曾以漠南、漠北地区为六个“万户”,分封子弟。后来各部分裂,相继恢复对明朝的臣属关系。明朝封瓦剌(西蒙古)首领为顺宁王、贤义王和安乐王。这些边疆民族都与中央王朝有密切的联系。

东北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先世为明朝建州左卫都指挥使。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各部后,受明封为都督金事、龙虎将军,公元一六一六年建立后金,割据辽东。皇太极继位后,改女真为满洲(满族),改后金为清。一六四四年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大批满人入关,形成满汉杂居的局面。在长期相处、互相学习、共同斗争的过程中,满汉两族人民的共同性愈来愈多。

清朝建立以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在北方和西北先后统一了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和漠西厄鲁特蒙古。在西域先设伊犁将军,公元一八八四年建新疆行省。在台湾设台湾府,属福建省;一八又五年改为行省。清代莫定了现在我国各族人民所共有的疆土,中国各民族完全统一于祖国的版图之内。

清代后期,外国资本帝国主义的疯狂侵略使我们的祖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共同命运和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压迫的共同斗争,激励各族人民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一致对敌。

几千年的漫长历史表明,我们伟大的祖国是由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祖国的统一大业是由各民族共同完成的。少数民族开发和保卫了祖国东北、北方、西北、西南和南方的广大边疆地区,建立了不朽的功业。我国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国家统一、各民族友好相处的时期约占整个历史时期的三分之二,并且统一越来越巩固,分裂越来越减少,因此各民族之间存在着悠久的深厚情谊。各兄弟民族在缔造统一国家的过程中,不断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共同推动了祖国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发展。近代以来,各族人民在鸦片战争、太平天国革命、义和团运动和辛亥革命中,表现出不甘屈服于内外压迫的坚强斗志。五四运动以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族共同进行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根除了民族压迫制度,实现了民族平等,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友爱、团结、互助的新关系,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现在,五十多个兄弟民族正在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祖国而共同奋斗。


二、民族史学的发展

中国的历史是由中国各民族的历史共同组成的。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浩瀚的中国史籍虽主要记述汉族的历史,但有关少数民族的史料也很丰富。二十四史有“四裔传”的类目,是专门记载各兄弟民族历史的篇章。尽管封建时代的统治阶级及其史学家们往往从大民族主义的立场出发,对少数民族有所歧视和污蔑,但是只要批判地加以使用,这些记载仍不失为举世罕有的珍贵资料。

除二十四史“四裔传”外,《魏书》、《北史》、《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辽史》、《金史》和《元史》,以及后来的《清史稿》等,记述了各有关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历史,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民族史料。若干出土的甲骨文、古铜器铭文、竹简、木简和帛书,先秦文献,《吴越春秋》、《越绝书》、《华阳国志》、《十六国春秋》、《蛮书》、《契丹国志》、《大金国志》和《蒙古秘史》等史籍,《资治通鉴》,以及一些古代人的笔记文集,都载有少数民族史的重要资料。许多少数民族文字的文献和碑铭,以及少数民族的古代文物,也是中国民族史不可或缺的宝贵材料。

及至近代,出现了“民族史”这一专门术语,并逐步开展中国民族史研究。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先后出版了几本《中国民族史》专著。但是这些著作大都比较简略,并且或多或少存在大汉族主义思想。有的所谓民族史作品,甚至宣扬中国只存在“宗族”,不承认少数民族为民族的反动观点。

解放前,一些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于反动派的民族史观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少数进步的历史学家,在相当艰苦的条件下,对于一些民族的专史,如蒙古史和回族史等,进行了许多开拓性的研究工作。特别是在解放区,在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在马列主义指导下,开始了民族问题的研究工作,其中包括民族史方面的研究。

大规模全面开展中国民族史的研究工作,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才开始的。解放以来,发表了大量中国民族史方面的论文,出版了许多民族史专著,进行了许多有关民族史的资料收集、调查和研究工作。

其中,最重大的一项工作是为全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各编写一部民族简史。这项工作在我国是前所未有的,也是相当艰巨的,因为绝大多数民族从来没有编写过自己的历史,并且缺乏有关资料,有的甚至没有文字记载。从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党和国家集中了有关研究单位、高等院校和文化机关的近千名人员,组成十六个调查组,对全国所有少数民族进行全面调查,并搜集各种文字资料和历史文物。在这基础之上,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民族理论指导之下,编纂了五十多部民族简史,正在陆续出版。这些简史阐明了各兄弟民族形成与发展的过程,记述了他们漫长的痛苦经历、光荣的斗争传统和对祖国的伟大贡献。这对于增进各兄弟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加强民族团结,起了很好的作用。这一整套民族简史丛书的出版,对于今后进一步开展中国民族史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拍摄了一批少数民族的资料影片。整理、翻译和出版了少数民族文字如突厥文、回鹊文、西夏文、藏文、蒙文、满文、彝文、东巴文等的古代文献,在民族考古方面新发现了一大批少数民族的遗址、墓葬、碑铭和铜鼓等文物。1981年出版了综合介绍五十五个兄弟民族历史和现况的《中国少数民族》一书。现在正陆续编印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丛刊。


三、民族史研究中的几个理论问题

解放以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过许多民族史问题的探讨,主要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论问题。

首先的一个问题是怎样理解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中国”这个概念。这一问题关系到古代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是否属于中国和古中国的疆域范围如何计算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古代中国仅指汉族建立的汉、唐、宋、明等王朝,在中原王朝以外的少数民族及其政权为外族、外国。但是大多数人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中国一词在古代只是地域的、文化的概念,或者是一种褒称。中国不是专指哪一族的国家,而是各民族共同的国家。不能把历史上的中国与历代封建王朝划等号,更不能仅仅与汉族王朝划等号。历史上的中国不仅包括中原王朝,而且也包括中原王朝以外的少数民族建立的国家或政权。因此,中国各民族在历史上长期分布和管辖的所有地区,也就是相应时期全中国的疆域范围

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是什么。经过许多年的讨论以后,大都认为中国各民族间的关系,从本质上看,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经过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愈来愈密切的接触,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内聚力,尽管历史上各民族间有友好交往,也有兵戎相见,历史上也曾不断出现过统一或分裂的局面,但各民族间还是互相吸收,互相依存,越来越接近,从而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的多民族的伟大祖国,这乃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

有些同志强调民族矛盾的实质是阶级矛盾。许多同志则认为对于历史上的民族矛盾,应该用阶级观点去分析。但是,民族矛盾不等于阶级矛盾。当阶级矛盾上升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时,民族矛盾虽退居次要地位,但它仍然存在,并不为阶级矛盾所代替。在民族之间错综复杂的诸矛盾中,统治民族中的统治阶级同各族人民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

至于历史上民族之间战争的性质,少数人认为匈奴、突厥、契丹、女真对于汉、唐、宋、明等王朝的入侵可以说是外族或外国对中国的侵略。但是,大多数的意见认为一般都属于国内性质。所有在今天中国版图内的各民族,都是大家庭的一员,历史上发生过的战争,在今天看来不过是兄弟阋墙,家里打架,都应作为国家的内部矛盾来处理。但是,进行战争的敌对双方,仍有进步与反动、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凡是违反人民群众利益和阻碍历史前进的,就是非正义的战争,反之,就是正义的。

历史上的民族同化是指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失去原来的民族特点而成为另一个民族的一部分。同化有两种,一种是强制同化,是民族压迫的表现,另一种为自然同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至于“民族融合”一词,往往被用来指两种情况。一是指历史上的一些民族,或者这些民族的各一部分,互相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二是指民族关系发展的最高形式,即在共产主义的基础上,民族差别逐渐消失,全世界所有民族形成一个整体。

在中国民族史研究中,必须用民族平等的原则去分析、对待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对于有关两个以上民族的事件和人物,都应当用同一个标准进行衡量与评价。必须肯定各兄弟民族在开发和建设祖国特别是辽阔边疆中的伟大功绩,发掘并研究少数民族对于祖国文化宝库的重要贡献,用以阐明各民族共同缔造祖国的历史。必须承认各兄弟民族人民通过反对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艰苦斗争,对中国历史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

在肯定各兄弟民族在中国历史上不可磨灭的贡献的同时,也应当承认汉族在历史上的主导作用。说在历史上起主导作用,不是说某一民族拥有民族特权,而是说这一民族人数众多和生产方式先进,在历史上起的作用大于其他民族。

此外,关于一些兄弟民族的族源问题,一些民族特别是游牧民族在发展过程中是否越过奴隶社会而直接进入封建社会的问题,各民族历史上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评价问题等,也引起了史学界的高度重视,并且正在继续深入探讨。今后随着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民族史的研究工作必将有长足的进展。



参考文献及注释略
来源:本文摘自翁独健:《论中国民族史》,《民族研究》1984年第4期,第1-8页。转自:人类学会社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