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汉家制度|06:汉官威仪

 鲜说故事 2023-06-17 发布于四川

据《后汉书》记载:刘秀做光武帝前,起兵进洛阳时,因军容整齐雄壮,一位老吏喜不自胜,涕泪横流,激动之下脱口而出:“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

汉官威仪为什么会给当时的民众留下如此深刻美好的印象呢?

我们研究汉代地方政治制度,当然知道其创立制度完备,且用意深远。但不止是这些,汉代不仅制度优良,而且地方行政基本原则,和人事制度的完善,更足以让人称道。

西汉中兴今主孝宣帝曾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三者并用,换言之,即厉行法治,而不伤儒道雍容的精神。以儒道调和法治,所以汉代的政治风气极为纯正。汉武帝时董仲舒首倡“以经术饰吏事”。至宣帝时惩武帝之严酷,政重宽和。汉宣帝时之政治风气,尤为高雅清正,官场陋习甚微。

汉以后谈法治的人,只说政府官吏上下之间,有法定的关系。在上者恒恃法以绳下;在下者至多亦不过守法免过而已,彼此之间,没有精神上的联系。所以居高位者总是运用其政治地位,辞严色厉,奴役属僚;居下者也就敷衍公事,以取悦长官为能事,而恬不以为耻;甚或承奉长官颜色,用招恩宠。即有贤德之士,也难免失其敬业乐群之心肠,但求无过而已,不能发挥其最大的工作效能。所以官吏上下的关系,不是划若鸿沟,就是侵幸阿党。流风所至,清正之士视从政为畏途,而戒惧敛足,不愿去趟官场的浑水。如此则国家行政场合反而成了宵小之辈的富贵之乡。

而汉制则不然。汉法虽严,然官吏上下之间的关系则一以“礼”为纪纲。上下之间除有法定的关系之外,复以“礼”维系之。长官属僚,职分主属,而礼同宾主。长官以师长态度以遇僚属。而属僚见长官则行师弟子礼,上下以揖让相处,无后世官僚恶习。

一代大智大贤,屈身为小吏不会觉得委屈,虽处至卑之位也能安之若素。汉代丞相府的属官与丞相,也仅行师弟子礼,白录不拜,不用做磕头虫。丞相有事安排属僚去做,亦称“请”,而不说“召”。属吏有过,司监察者报告丞相后,丞相亲按之,如三日不白其冤,即暗示所控属实。被控者即自行引退,不会损伤个人的人格尊严。这样做的目的,是使被控者内心感愧,散发其良心,而使其知耻。因为虽是大圣大贤,也不能无过,如偶一不慎,就受难堪的侮辱,则气节之士,将视补吏为畏途,而不肖者时间长了,则见怪不怪,不以为耻了。

丞相府犹且如此,郡太守县令长更不用多说。所以太守出典一方,都会礼聘当地俊杰之士做郡吏,官府之所在也是一郡名流荟萃之所。上下之间以礼让相维系,以法令为依归,在下者不卑不亢,居上者不纵不抑。后世失之,就流为官场逢迎的仪式了。

再者,汉代地方政治的特点,富有民治精神。我们看太守受策,专制一方,俨然唯我独尊的一个土皇帝。但汉制规定,非本郡人不得为郡吏。太守隶属的各部门人员,都由本郡士民担任,佐治其郡,相当于以其民治其地,而由太守总其成。郡丞统领后曹为幕僚长,率百僚佐太守为治。以本郡人参太守幕府,按照现在“科员政治”的眼光看,则实际上负责一郡的政治运作;而既以同那人组成太守府“后曹”,则相当于变相的参议会。而且又有以学有专长之士,即专家学者组成“议曹”,辅佐太守郡议论政的得失,也就是一个专家委员会,作为太守的顾问机关,太守只秉中央政令,维系对中央关系,擘画大计。所以汉代的地方政治能得民治之长,而不致失去其对中央的向心力。

回顾我国政治制度的沿革,莫不祖述汉制。流变二千年,举凡中央地方设官升职等等,都没有脱离两汉制度的范畴。但后世因袭汉制,往往失其原意,而滋生流弊。这是为什么呢?

主要是后人因袭汉制,往往只取形式,而忽略其中的用意。或者有模仿其用意,而又失去了其中的人文精神,所以几经流变,最终变质了。

维系这一优良的政治制度,当然有赖于为政得人。而为政得人,则依赖于政风之高雅清正。而汉代政治即能充分表现其雍容儒雅的政风。上下一以礼为纪纲。居上者,既作之君,复作之师。不以位高权重而倨傲;居下者,既为之佐,复为之宾,揖让相处,不以居下为卑贱,政风高雅,无后世官场的陋习。

所以郡守一旦征辟,则名流节士归之。虽微人皂吏衙役,亦能不失纯正。但有贤明在位,不亲小事,亦可一郡大治。如两汉知名之士,很多毫无行政经验 ,但是一经政府征辟作不次不迁,也有擢为郡守,一郡竟能大治者,汉武时有所谓“汲黯卧治淮阳”,并非史家溢美之词。

两汉之盛,基于民生之安定富庶,政治修明实为民生之本,而地方行政尤为国政之基。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