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1、根据商业规划提供的项目设计任务书,就商业步行街、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垃圾房、广告位、交通动线、外环境等方面的房产技术条件以及广场的交通组织、动线规划等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地产公司设计部门完成商业规划调整后,组织设计成果会签,工程部对规划设计进行确认,地产公司设计部门将最终确认的步行街平面设计图提供给工程部(最晚不迟于开业前10个月),若需变动,须经工程部负责人会签。平面设计图需标注各铺位套内建筑面积。 3、物业管理用房设计由地产公司设计部门提供区域,工程部提供物业用房平面布置;物业管理用房宜设置在地面以上,其规模须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商业部分(步行街、主力店、停车场等持有型物业)办公区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不包括员工餐厅及员工宿舍);销售型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依据国家物权法及相关法规按照销售物业总建筑面积的3-5‰计算(销售型物业管理处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单独设立且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 工程部在收到地产公司设计部门工作联络单后,一周内提出建议,其中主要有: 1. 建筑平面功能分布设计建议; 2. 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议; 3. 设施/设备房位置/功能之合理性建议; 4. 消防/保安监控设备位置及功能设计建议; 5. 宽带网络/通讯系统/智能化系统配置建议; 6. 水/电及天然气能源系统供应容量、能源收缴与计量控制建议; 7. 设施设备选型建议; 8. 通道及电梯位置走向等交通组织设计建议; 9. 外立面、步行街天面设计建议; 10. 标识、导视系统、内外装饰设计建议; 11. 广告位、店招、景观、照明等外环境设计建议; 12. 主力店与步行街交界面分割设计建议,设施各功能部分之供电、供水及空调等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建议 13. 新项目设施各功能部分内公共区域各地段、层面照明用电、动力用电系统、清洁/绿化用水系统与业户单元内供电、供水及空调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建议 地产公司设计部门应针对工程部在上述各阶段中所提意见和建议,在一周内反馈采纳情况。 项目建设阶段 工程部根据《项目开发计划书》的时间节点,编制《项目管理筹备工作计划执行书》,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地产项目公司备案。 工程部组建工程介入小组,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和监督,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安装情况和现场施工情况,跟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重点掌握隐蔽工程、配套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商户的房产技术条件的实现情况。 工程部每月向地产项目公司提出施工阶段前期介入报告,并提交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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