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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请抗诉到执行和解,看民事检察监督如何“一击即中”

 隐遁B 2023-06-18 发布于广东

“我真的来对了!想不到检察机关为我考虑得那么多,问题解决得这么彻底!”申诉人刘某向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由衷感谢道。


2023年4月21日,该院民事检察部门收到一件抗诉监督申请,被告刘某因被剥夺抗辩权,不满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向荆州区检察院申请抗诉。

承办检察官迅速调查核实,通过查阅卷宗、走访调查了解到,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21年6月,被告刘某因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原告秦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逾期利息。2022年3月22日,在刘某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查,刘某于2019年前后离开荆州到宜昌工作,并创立武汉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2021年5月8日,刘某回到荆州区办理了身份证更换手续,并更新了联系方式。2021年5月27日,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出具刘某实际住所不详、无联系方式、去向不明的《情况说明》。2022年7月,原告秦某根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冻结刘某4个账户,严重影响刘某日常生活和公司正常经营。

通过审判及执行卷宗审查,承办检察官对案情细节抽丝剥茧,基本确定申诉人的真实诉求:申诉人期望通过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效力的推翻,以解决民事执行所面临的困境。

检察官发现,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履行了传唤、公告等程序,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缺席判决符合法律相关程序规定。相反,帮助申诉人刘某解决执行困境问题才能实现效能的最大化。经过耐心讲事实、摆道理,刘某最终同意撤回抗诉申请,而检方也承诺,将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平台,尽快达成执行和解。

2023年5月,双方诉讼代理人在该院进行协商。检察官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思自治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在利息问题及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上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初步执行和解协议。随后,刘某首批金额为20万元的还款已履行完毕。法院也对刘某被执行一案中止执行,对其账户予以解除查封、冻结。

针对公安机关对辖区内人员下落审核不严的问题,荆州区检察院向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发出社会治理类的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对出具书面证明文书的管理,规范文书的格式和审批流程。

荆州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实现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案件办理,实现从保护市场主体角度化解根源问题的目的,同时助力公安机关发现、排解管理漏洞,达到一案多治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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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官方微信

作者丨张   佩

编辑丨吴学敏

审核丨戴小巍   刘怡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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