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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保安讨要工资未果,直接刺上司十几刀致死,网友纷纷指责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近日一则保安讨薪无果刺死上司引起网友的广泛讨论,根据广东省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披露,26岁的林某在入职河南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次日到普宁市某住宅小区任保安,期间林某向保安队队长提出月底要离职需要结清工资,叶某某以林跃未做满一个月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事后林某将叶某约到员工宿舍再次商谈,在遭到拒绝后林某狠下杀手,最终刺叶某十几刀致其死亡,可以说这是一次冲动犯罪,但是还是需要受到法律责任。

最后被普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林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已经向普宁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男子讨薪无果向上司下手

讨薪难是当今社会的普遍问题,国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林某在入职保安公司之后工作了半个月,要求保安队队长叶某在离职前结清工资,遭到叶某的拒绝,声称工作不满一个月不能支付工资,这让本来经济落难的林某雪上加霜。

在月底的时候,林某约了叶某前来小区内的员工宿舍再次提起薪资的问题,叶某对其冷嘲热讽再次拒绝了林某的要求,这一次林某拿出预先藏起来的小刀,林某觉得结算工资无望,遂持水果刀划向叶某某颈部,叶某某被划伤后跑离林跃的宿舍。

林某紧追叶某到宿舍二楼到三楼之间的楼梯阶层,不料叶某摔倒在阶梯上林跃遂上前持水果刀连续捅刺叶某某胸腹等部位十数刀,致叶某某当场死亡。

刺死上司后的法律责任

在刺死叶某离开现场过程中拨打110报警并等待抓捕,这在法律上属于自首情节是可以予以轻判的,可是由于林某先前将小刀藏在身上,意图伤害叶某某,说明他是有预谋的犯罪。

从这个方面来看,本案是性质较严重的恶性持刀伤人事件,无论是造成轻伤、重伤还是死亡的结果,都在犯罪嫌疑人故意范围内,应当以实际造成的损害结果定罪,林某最终还是造成上司叶某死亡的结果,涉嫌故意杀人罪。

在这个层面上考虑林某是否属于激情杀人案件,要知道构成这个条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2. 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3. 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考虑到这次案件是因为讨薪无果后引发的刑事案件,叶某作为被害人之前存在着过错,林某感觉绝望后情绪激动,在激情情况刺死叶某,可以构成激情杀人会被从轻处置。

凡事需要控制情绪才是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林某的犯罪情节和自首情节,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被剥夺政治权利权利。

这名26岁的林某为什么为怒而杀人呢?

其实造成这个后果的主要原因是讨薪无果引起了剧烈冲突,愿意心平气和的协商,也不会出现如此极端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保安是一个特别的职业,经常会出现一些讨薪无果的事情,能在一个区域当领导的,不是领导的亲戚,就是地痞流氓哪种,横惯了,你想要工资还真的不容易。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实习期保安这个行业是三天,三天后你就需要付工资的,不存在未满一个月不付工资的话语,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如果对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大家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拿破仑说过:「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的人,比能拿下一座城池的将军更伟大。」

现在的科学实验有证明,积极的情绪才有助于身体健康,一个人如果快乐,体内就会分泌出一种激素提升身体状态。一个人如果抑郁、郁闷那么身体状况就会随之下降。

最后的独白

本案是由于劳动报酬纠纷引起的犯罪行为,林某虽然是以讨薪为由,但是藏刀杀人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预计也要坐牢几年甚至于更长的时间,好一点的话还可以缓刑,将一件原本正确的事情做错了,懊悔不已。

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后续也要对被害者进行民事赔偿,最终不仅没要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需另支付巨额赔偿金。这无疑给自己家庭也造成巨大困扰。

理性解决纠纷,否则误人误己!

对于打工人来说,薪资是维持正常生活和家庭补给的主要途径,可是往往会因为一些问题被老板拖欠,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其根本原因是要重惩有钱不发的老板,对于有能力支付而拒绝支付劳动报酬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做老板和上司的,对于一些应该给予的薪资就给吧,不然伤人案件频发,也终究是自食恶果。

作者:江鄉贰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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