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独白专栏 全文阅读共4分钟 上海:男子无法生育,同意妻子与他人生孩子,结果矛盾频发闹离婚 谁也没想到,婚姻会出现如此离谱的事件,在上海金山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之中,当事人钱先生拒不支付抚养费用,妻子将其起诉到法院办理离婚。 (网络照片) 据钱先生辩驳,他是在发现自身无法生育之后,同意妻子与他人发生关系,事后夫妻因为此事多次发生争执,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到底两人经历了什么? 钱先生与妻子马某是经过熟人介绍的,两人之间并无太大的感情基础,到了婚后的第二年,马某生下一女儿,双方并没有因为孩子的到来变得融洽,相反经常发生家庭矛盾。 直到第五年,双方已经无法继续婚姻关系,而钱先生对于支付妻儿的抚养费用很抵触,在法庭之上,他说出了实情。 钱先生在法庭上解释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自身无法生育的问题,所以同意马某与他人生孩子,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他不打算支付。 这个说法得到了马某的证实,她同意两人离婚,可是需要钱先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表明了态度,钱先生对此事是知情的。 婚姻的内情 原来钱先生在婚前和马某协商过,婚后马某可以与他人生孩子,钱先生同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即便是打算离婚了,也要继续履行之前的承诺。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马某在法庭上将两人的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提供给法院为证,上面的说法都能证实钱先生一度同意两人婚后的相处方式。 (网络照片) 可是马某不愿意提供孩子的生父信息,只希望钱先生能够继续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钱先生和马某的婚姻完全是建立在敷衍长辈的情况下,钱先生有隐疾,为了尽快完婚只能同意马某的无理要求。 法院的判决 两人的婚姻关系很清楚,接下来就看法院的判决,为了保险起见,法官让孩子与钱先生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证实两人并不是亲属关系。 在这起奇葩的离婚案例之中,孩子成了钱先生和马某任性的代价,考虑到两人之间协商的内容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法律不承认,因此两人离婚的话,钱先生不用承担抚养费用。 (网络照片) 可是钱先生是此事的知情人,应当对马某和孩子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尽可能低避免更大的纠纷出现。 经过法院的协商解决,钱先生与马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孩子随马某生活,男方不必承担女方的抚养费用,一次性补偿马某2万元。 离谱的想法 钱先生和马某是属于开放性婚姻关系,这在现代婚姻之中,是一种游离在道德边缘的产物,通常婚姻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走到一起,后来不打算结果,只能保持这种关系。 从马某提供的证据来看,钱先生是同意以这种关系维持婚姻,两人持续了5年的婚姻,可是在长期的相处之下,钱先生还是无法接受,只能走向离婚。 (离婚证明) 钱先生和马某的经历,告诫急于结婚的那波人,婚姻是神圣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做法,不仅不被法律承认,同样也不会被人所接受。 法院在了解两人的关系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做出以上的判决是合理的。 有网友指出,如果一开始钱先生不愿意,那么两人就不会“对簿公堂”,到头来伤害最深的还是孩子。 一切以孩子为主 马某和钱先生都是自私的人,他们在决定以“开放性婚姻”时,没有考虑到将来孩子的看法,特别是马某在婚前提出的协商,恰恰说明了自身观念的开放。 换句话来说,马某将钱先生当成了“冤大种”,在离婚后还要求他支付抚养费用,即便是钱先生同意她婚内与他人生育,可是最终的结果还是自己带着孩子生活。 (照顾孩子的画面) “孩子是母亲的心头肉” 在决定结婚之前,为孩子先做打算时人之常情,一个正常人是无法理解钱先生和马某在婚前做的协商,提醒我们要注意道德底线。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此,懂得以道德约束自身,本能地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 孩子应当是夫妻双方的爱情结晶,而不是作为协商的筹码,希望大家在接触异性时,还是要洁身自好,以法律和道德为边界线,不要踩线。 END 原创文章,关注可看后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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