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上海一男子名下有两套住房,拒绝支付前妻抚养费,法院依法处罚

 木槿夕先生 2023-06-19 发布于广东

上海宝山区,男子拥有两套住房,不愿意上班,每个月靠着1700元生活,前妻要求支付一千元的抚养费,男子还拒绝支付,前妻一气之下将他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男子承担抚养义务,不许躺平。

34岁的黄先生在上海有两套住房,一套在金山,一套在宝山,每个月有1700元的租金,靠着失业补助金生活,成为躺平的80后。



此前,黄先生与29岁的女子董女士相亲,两人通过熟人介绍,黄先生告知女方,自己月入过万,在上海有两套住房。

随后,黄先生将房产信息给董女士查看,确认无误后,两人正式交往,同居生活一年多后,董女士怀孕了。

可是,黄先生还是保持经常出差,在董女士的要求下,两人领了结婚证,女方还生下一个孩子,接下来黄先生就原形毕露了。

董女士解释,黄先生在婚后一直出差,基本不管孩子,声称自己月入过万,却只在婚内给了一千元,深究下才发现真相。

原来黄先生一直躲在宝山的房子内打游戏,社区人员对他的情况进行回应,无固定工作,每个月凭借失业补助金和1700元生活。

黄先生沉迷游戏,不管家庭的支出,将一切的责任都抛给了董女士,董女士认清现实后,果断选择和黄先生离婚。

在法庭上,考虑到黄先生的个人情况,法院将孩子判给了董女士,要求男方每个月支付一千元的抚养费,可是黄先生就是不支付。

到了协商那天,黄先生已经拖欠了董女士29000元,两年多连一个月1000元的费用都不给,可见黄先生有多绝情。



随后,董女士迫于生活压力,将黄先生起诉到法院,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工作人员传讯黄先生到场,男方两手一摊示意没钱。

黄先生的行为已经不能算是躺平了,是无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经过法院的调解,黄先生提出让女儿的名字上房产做偿还。

这个建议被董女士拒绝了,因为经济条件不允许,数万元的上户费用和孩子的抚养费,黄先生明知董女士付不起,才提出这个说法。

最终,法院决定将黄先生的租房费用直接转给董女士,直到抚养费用结清,另外还要求黄先生积极工作,每三个月向法院提交工资情况。

1.黄先生沉迷游戏,连家庭压力都不承担,婚内只给了一千元,离婚后还拒绝支付抚养费,这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本案之中,黄先生和董女士曾经是夫妻,法律上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可是黄先生长期沉迷游戏,放任自流,导致董女士独自承担家庭和孩子的抚养费用,最终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予以支持,判定黄先生支付每个月一千元的抚养费用。



2.根据上海的消费水平,每个月一千元已经是很低了,可是黄先生仍然拒绝支付,董女士才向法院起诉要求黄先生承担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合本案来看,由于女孩未不满两周岁,法院判给董女士抚养,要求黄先生每个月支付一千元作为抚养费用,黄先生负有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当支付这笔费用。

可是黄先生长期未支付,董女士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介入强制执行,用黄先生的房租来偿还抚养费。

3.黄先生拥有两套住房不假,为什么董女士未有继承房产的权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 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到本案之中,黄先生的两套住房是婚前财产,不属于双方的婚内财产,因此两人在离婚之后,董女士并未得到产权的划分。



两人之间的婚内财产为婚后共同赚取的钱财,可是黄先生仅出了一千元,剩下的费用都是由董女士承担,考虑到这一点,才会要求黄先生承担起部分的抚养费用,不能让他躺平。

纵观这一起民事纠纷案件,黄先生的离谱行为让人沉默,如果他想躺平,那么应该一个人生活,不能够将生活压力都放在妻子身上,导致婚姻的破碎,接下来孩子的抚养费还无法承担,可谓是一个极其不靠谱的成年男性。

这也提醒我们,在寻找伴侣时,一定要擦亮双眼,别被一时的甜蜜遮掩,步入不幸的婚姻之中。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