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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在写此文之前,我也理解错了(详见《道德经三百问》),特别是对“或”字的解释。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是《道德经》第二十四章的最后一句,又在第三十一章的第一句中重新出现,说明这一句的起因是值得十分重视的。但“物或恶之”不好理解,普遍存在注解不到位,理解偏差的问题。 先看河上公章句:“'物或恶之’,此人在位,动欲伤害,故物无有不畏恶之者。”他没有具体说明“物”是什么意思,却用“无有不畏”取代“或”。他的注解跟原文差不多,仍然不好理解。 线上百度汉语、汉程网(国学宝典)译文:“因为它们是令人厌恶的东西,所以有道的人决不这样做。”“物或恶之”译为“令人厌恶的东西”,没有解释“物或”与“令人”的关系。 百度百科翻译:“惹人厌恶,所以明白道理的人不和这些人同道。”“物或恶之”译为“惹人厌恶”,也没有说明“物或”与“惹人”的内在联系。 台湾学者曾仕强在《解密道德经》视频中讲得更是离谱(物或恶之):“万物大多怎么样:喜欢这样而又不喜欢别人,这才妙呢!你看当你夸耀你自己的时候,你觉得好爽啊,可是当你看到别人夸耀他自己的时候,你觉得好可恶啊。老子真的把我们看得一清二楚。”他把“物”说成是万物,又说人心可恶,也没说“或”字,有点离题而夸夸其谈了。 再看线下学者书面翻译: 余秋雨翻译:“人人厌恶。有道的人,不这么做。”(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80页。)“物”是指人,没说明“或”。 南怀瑾说:“'物或恶之’,任何一样东西,都有自然的定型,变体都是不正常的,即使是植物,过分地长出来一个多余的附件,不但自己增加负担,而且令人讨厌。何况一个平常的人呢!”(南怀瑾:《老子他说》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75页。)他这里的“物”指的是多余的赘形之物,意思是多出来的东西都是讨厌的。他也没解释“或”的字义。 陈鼓应今译:“惹人厌恶。所以,有道的人不这样做。”(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68页。)“物”应该是指人,但没有具体说明,“或”字也没有解释。 我们将“物或恶之”逐字分析。 “物或恶之”的“物”,在这里不是指物品而是指众人,与“万物作而不为始”“万物将自宾”“万物将自化”的“物”是一个意思。一些学者赞同南怀瑾的观点,把“物”翻译成讨厌的赘物。这样翻译,与上一句“馀食赘形”文意重复,意思不连贯、不顺畅,讲不通。 “物或恶之”的“或”,不是或者、或许、或然,也不是“有”的意思,而是语气词,无实义。如莫或兴之,莫或除之。(清·黄宗羲《原君》:“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莫或兴之,莫或除之”就是莫兴之,莫除之的意思)。 我们把“或”的三种字义进行翻译,比较一下: (1)(馀食赘形),众人或者厌恶它。“或者”是选择性词语,语意太轻,与“故有道者不处”缺乏逻辑联系,不好串讲。 (2)(馀食赘形),众人有厌恶它。“有”与“或者”的语意差不多,都不是全部,与下文同样不好串讲,“故”字不能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3)(馀食赘形),众人厌恶它。“或”作语气助词,语意就顺畅了,且意思明确(众人都不喜欢馀食赘形),“故”能承前启后,文意连贯。 “物或恶之”的“恶”是讨厌、厌恶,“之”为代词。这两个字义大家没有分歧。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众人讨厌的东西,有道者当然不会与之交往,更不会与之融洽相处,这才是合理的解释。“故”字也正好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在第二十四章,有道者是反对急功近利,自高自大的行为;在第三十一章,则是反对战争行为,打仗不是好事,不得已而为之。在这两方面,老子的态度十分明确。 总之,“物或恶之”的“物”、“或”要用古汉语去理解。就像《诗经》《尚书》《论语》中的“笾豆”“俎豆”一样,“豆”是器皿。如果按现代汉语理解为植物豆子——红豆、黄豆、绿豆、黑豆,那是死活讲不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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