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表明员工已经离职,与原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现实中,有许多公司因为员工拒绝配合工作交接或员工还有未了工作,就没有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但这对企业来说,就可能涉及到赔偿问题。 01 经典案例回顾去年,公司用电子邮件向小陈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小陈确认收到。但公司未出具离职证明。 半年多后,小陈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未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找不到工作的经济损失。小陈提供了新公司出具的录用通知及不录用通知,以证实因公司未提供离职证明导致其无法入职新公司,产生损失。 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损失赔偿金。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未及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损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新公司确认了录用通知及不予录用通知的真实性。 综上,一审认为公司未在法定时间内为小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小陈未能入职,故公司应依法赔偿小陈的损失。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02 企业不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公司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条件之一,若因未出具而造成员工无法申领失业金的,可以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大多数企业基于风险控制的需求,都会要求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离职证明。如果公司不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可能会影响员工再就业,亦存在赔偿责任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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