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就撞见一花白秃顶的老头,正坐在电视机前面,手搭着桌子两边,眼睛直勾勾地盯着。 脆生生喊了几句,老头半天也没个动静,大跨步冲上前,再喊一声,“嘿,老头!”
我心里咯噔一声,老头的发色越发白了呈现出淡淡的黄色,头顶的空缺也有向四周蔓延的趋势,可怎么,几个月不见,这老头连我都认不得了。
老头的眼睛很浑浊,时不时还要抹点眼泪,我知道这是早些时候查出的青光眼,却忘记了他已经是一个八十多岁的人了。
对于很多人来说八十多的人能有这般,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连我也常常跟老头说,
“等我到了八十,指不定是啥样呢,反正肯定是不如你的。”
听到这话多半是要吃一爆栗的,小孩子家家的瞎说个什么劲。
老头也不想承认自己老了,可岁数大了总有太多的力不从心。
这不,老头拉着我的手不停絮叨他前两天刚办砸的一件事。
正是玉米的成长期,地里的野草也因着一场雨来而猛地疯长,老头估摸着是该去锄锄草了,扛一锄头慢悠悠就去地里了。 草锄的怎么样我不大清楚,虽说老头是贴着地一点点锄的,但玉米苗也扎扎实实锄断了好几棵。
老头说,明年他再也不种玉米了,当了一辈子农民,连草与苗都分不清,不中用咯。
如果不是记挂着那几只鸡,谁又想种这一地玉米。无奈的是今年捉了八只小鸡,好不容易养大一些,心想着再大一些就能多出一点鸡蛋来卖卖,到头来只剩下五只,死了一只,另外的只留下两地鸡毛,不知何时被老鹰惦记上了。
老头如此猜测,说话的语气都颤抖起来,手握的更紧了。
这个老头,他真的老了。记忆里的花白头发更白了,隐隐约约能看出淡淡的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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