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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军悍将,外号叫“红玫瑰”,伟人警告大家:你们最好少惹他

 兰溪歌 2023-06-25 发布于山东

人到中年的彭某,从小就对中医药着迷。虽没机会系统地学习中医,但他闲暇时常拿起《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等医学书籍认真研读。

久而久之,他对各种中药材和方剂的功效熟记于心。

有一日,村里有人咳嗽不止,彭某根据书中方子熬制了一剂药,没想到居然将人的病咳治好了。接着村民就将他的事传开,而后越来越多人来求药。

彭某看着书制作出各种药剂,效果都是奇佳,他也乐此不疲。

消息很快流传到市里,更多的人纷纷慕名而来,他还以网店的方式售卖自制药品,生意非常红火,半年时间竟销售了130万元!

但好景不长,这事非常快地引起市场监管局的注意。

2020年11月的一天,彭某准备去镇上送客户,却发现家门口停着几辆市场监管局的车。

一群人正沿着小路走来,领头的那个人拿出一张证件,笑眯眯地说:“彭某先生吧,我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收到举报你在违法生产销售药品,我们来调查取证。”

彭某一听咽了口唾沫,心知大事不妙。

这几个人轻车熟路来到药房,发现里面彭某的药品一应俱全,共42种之多。价格也从12块钱低至755块不等。

“这么多种药,效果这么好,生意这么红火,你是“神医”还是“骗子”?”监管局的人狐疑地看着彭某。

彭某苦笑,自己明明是发自内心要救死扶伤,怎么就成了“骗子”呢?

“我说彭某,你这些药哪个有生产许可证?哪个通过了药监部门的批准?”

“都......都没有。”彭某的头低得更深了。

“既然如此,那我们只能依法办事了!”随后监管局没收彭某违法所得,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

彭某倒在药架前,后悔自己一心想救人,却无心学习法律常识,等闹到这步田地,才发现药品管理法这么严,已经回天乏术了。

3000万已经是“天价”,彭某怎么可能一下就交的完,所以并未按时缴纳。怎料没多久,市监局将案件交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又加倍罚款至6000万。

消息传开后,很多人在网上声援彭某,觉得彭某的确救了很多人,并未造成危害,6000万元的罚款简直如同天价,实在是处罚过于偏颇严厉。

以案释法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和第51条规定“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案件中,彭老爷子不靠证件,仅靠自己对中医的爱好和理解,虽然效果还挺神奇。但是彭老爷子连个药品生产证和医生执照都没有,这已经构成违法。

于是乎,监管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本案中,彭老爷子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所以直接把彭老爷子生产的42种中药全部没收,并且按照违法所得20倍给彭老爷子开了一张3000万元的“天价罚单”,也在法律合理范围之内。

但彭老爷子哪里缴得起这么多钱,索性就不缴。结果移交法院后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增加到6000万也符合法律规定,只是面对这6000万元,彭老爷子这辈子也别想翻身了。

站在法律的角度,彭老爷子的行为无疑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等法律,需要受到处罚,监管部门和法院的处罚也具有法律依据。

但是考虑到彭老爷子初心是为救人,并未造成严重危害,6000万的天价罚款也许过于严厉,难免使人产生司法不公之感。

很多网友认为,法律应该适当体现公平与仁慈。

对彭老爷子这样的案件,在严肃执法的同时,也应考量其主观动机和现实履行能力,酌情减免部分处罚,让“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性的温情”得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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