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末查看处置流程图一、定义:1、临床实验室:对于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你个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未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适用于二级(涵盖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病原体检验,不适于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病原体检验。 2、废弃物:指要丢弃的所有物品。 3、清除污染:去除或杀死微生物的任何过程。高压蒸汽灭菌是清除污染时的首选方法。也可采用其他可以除去或杀灭生物的替代方法。 二、废弃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非污染(非感染性)废弃物。 2、污染(感染性)锐器,包括:皮下注射用针头、手术刀、刀子及破碎玻璃;这些废弃物应收集在带盖的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 3、通过高压灭菌和清洗来清除后重复或再使用的污染材料。大多数的玻璃器皿、仪器以及实验服都可以重复或再使用。(PS:任何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不应事先清洗,任何必要的清洗、修复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 4、高压灭菌后丢弃的污染(感染)材料,并按感染性物质处理。 5、有毒有害的化学物品,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三、感染性材料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在实验室内,废弃物最终的处理方式与其污染被清除的情况是紧密相关的。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 (一)临床实验室应遵循以下原则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实验室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减少废物产生的源头,将废物的量减至最少 3、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及处置废物的危险减至最小 4、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小 5、只可使用被承认的技术和方法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 6、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二)在被丢弃前应考虑的主要问题有: 1、是否已采取规定程序对这些物品进行了有效的清除污染或消毒? 2、如果没有,他们是否以规定的方式包裹,以便运送到其他有焚烧设施的地方进行处理? 3、丢弃已清除污染的物品,是否会对直接参与丢弃的人员,或再设施外可能接触到丢弃物的人员造成任何潜在的生物学或其他方面的危害? 4、废物有无存积?废物运送人员是否每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医疗机构内容制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参考文献: 1、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 2、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WS/T442-2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