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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发现,高明的未来 桉树是决定全域旅游能否成功的唯一标准!

 佛见君 2023-06-27 发布于广东

本文文图均为佛见原创,联系请加QQ 33728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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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控桉限桉”,高明区的桉树种植面积仍然触目惊心!

这种严重的程度只有亲身经历才能深切的感受,

驱车广明高速,跨过富湾特大桥往更合方向,满目都是桉树,这种单一的种植导致千山一面,让观者产生严重的视觉疲劳。

从更合匝道驶出,进入荷合大道,更近距离接触,成千上万的高挑速生桉扑面而来,它们分布在你能够见到的任何角落,基本农田保护区、村落的房前屋后、甚至是鱼塘的四周。

找一条被桉树包围的村道进入,高密度的桉树遮天盖日,树下只有低矮的杂草覆盖土地,偶尔有阳光透入的地方会出现灌木丛。

桉树下,到处有村民搭建的小型木材加工厂,机器轰鸣,把一棵棵刚刚砍伐的桉树瞬间变成一张薄片。

往远处看,被批准砍伐的桉树林一片片倒下,货车在被推土机临时开垦的道路上缓缓前行,车斗内全部是按照标准尺寸裁剪的树体。

被完全砍伐的山头一片漆黑,那是刚刚焚烧过的痕迹,新一轮的种植即将开始。

这些景象往往会给观者一种恍惚之感,仿佛置身于北方的一个伐木区。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高明共缩减桉树面积4145.8亩。2017年,高明区将继续执行2008年出台的“限桉”规定,对采伐面积大于50亩以上的桉树林进行20%非桉树改造,计划2017年完成4100亩缩减任务。

但事实上,正如一家媒体的调查结论:佛山桉树产业链已形成,限桉令一直被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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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拥有佛山68%的林地,长期承担着佛山生态屏障的功能。

广东媒体追溯最早开始禁桉的地区,就是佛山高明区,从2004年开始,高明区就连发三道“禁桉令”,但速生桉种植规模有增无减,从2004年的15万亩增至2010年的34.38万亩。

为什么导致这种原因,其实在高明区早已经不是秘密。

从2004年开始,高明区桉树从小规模的种植进入大规模的资本运作,桉树产业链的背后盘根错节,其中不乏公职人员的身影。

桉树种植在高明区也引发不少的利益冲突,因为桉树的砍伐和利益分配的矛盾从来没有停止过。

这让原本站在前台的受益者逐渐隐身幕后,村民跟风式的无规划种植,让桉树的无序发展看似民间的自发行为。

桉树的种植在高明导致的结果是,稀缺的原生态遭到毁灭性破坏。

对于桉树的利弊争论在中国从来没有停止过,但真正种植过桉树的地区最有发言权。

为了让桉树的生长更迅速,彻底砍伐地表的原始次生林是桉树种植的第一步,这直接导致地方的自然景观毁灭性破坏。

高明区皂幕山风景区及云勇林场低海拔地区为了种植桉树,毁灭了原本千百年缓慢生长的原始次生林。

这种短视的开发导致原本的生态平衡被破坏,地表裸露,溪水断流。

种植桉树对高明区的影响还不止于此,

霭雯教育农庄位于明城镇的鹿峒山下,可能是高明区最早的民宿,那里群山环抱、绿树尽染、是高明八景之一。

创办教育农庄的主人是张霭雯女士对桉树种植造成的破坏记忆犹新,2012年4月 11日傍晚,一场突然的强降雨导致农庄背后的鹿峒山出现山洪,倾泻的泥石流冲击破坏了部农庄设施,幸未造成伤亡。

张霭雯回忆:鹿峒山地势险峻,以前后面的山上有成片的原生态大树,但在2012年之前,大树几乎被砍光,大量种植桉树,导致了这场在佛山罕见的泥石流。

桉树种植也也直接导致了鹿峒山景观的破坏,如今,霭雯教育农庄早已被高明人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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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高明区职能部门的数据显示,高明区桉树种植面积为30.08万亩,虽相较2012年调查数据的34.7万亩有所下降,但仍然占全区林地面积的43%。

但对于这个统计数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业专家对这个数据持怀疑态度。

占用基本农田及在基本农田周边密集种植的桉树,在高明区极为普遍。

2017年,高明将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大民宿旅游发展,打造“乐动高明”系列节庆活动等,作为全区推进全域旅游重点工作。

但桉树对这项工作的推进影响巨大。

下决心、彻底清除桉树对高明区自然生态的影响,是发展全域旅游的先决条件。

从高明区目前计划推选美的鹭湖茶景园、广东盈香生态园、皂幕山风景区、云勇林场、老香山等旅游景区景点为民宿建设发展基地,已经可以看出,高明区政府开始回避桉树种植对民宿景观的影响。

但高明真正要发展全域旅游,必须刮骨疗毒,从根源解决全域旅游的后患。

其实,对于高明、必须对区域内的山地林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广东其它珠三角次发达地区不同,高明本身有强大的GDP支撑,周边又被经济发达的都市圈包围,有便捷的交通和强大的消费力,

高明区的山地和林地随着交通的大发展,一定会变成稀缺资源,合理的使用,可以得到远远高于桉树种植的产出。

高明林业价值的释放现在不是生产林木,而是通过保护林木,获得远远高于生产林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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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明怀柔的“控桉限桉”令之下,全国开始了强势的限桉措施和法令。

刚刚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根据条例,广西将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包括速生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唐政表示,考虑到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因其速生性,需要供给大量的养分,其生长过程对土壤肥力、水分的消耗很大,不利于涵养水源、保护植被。特别是有的地方部分速生桉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经营方式存在种植过密、品种单一、化肥除草剂使用过量等诸多弊端,甚至采用全垦整地、炼山等掠夺式经营方式,对生态造成破坏。

近日,佛见君从清远市佛冈县府办获悉,佛冈印发了《佛冈县清退在基本农田种植桉树的工作方案》,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植的桉树,2017年3月15日前由种植户自行清理,若未自行清理,2017年3月16日起由政府组织强行清理,并对种植户依法作出处罚。

据了解,佛冈县政府早已公告要求种植户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清理,但考虑到工作实际,决定延期至2017年3月15日。在2017年3月15日前自行清理的,免于处罚,逾期未清理的,将进行强制清理,并对农田上产出的桉树不作合法来源处理,依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按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行为处理,处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38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威统计显示,高明区至今仍保有69万多亩、占佛山近70%的林地,接近50%的森林覆盖率,属于国家二类水质标准的西江高明段水质,全年空气质量非优即良天数达到90%以上。

但桉树的种植,决定了这片巨大的的“绿肺“的部分地区“只可远观不可近玩”,为全域旅游的发展带来了太多的桎梏。

不论拥护桉树的专家有千百种辩护,林地拥有大面积的桉树,就决定了自然环境的缺陷,就必然会减缓了全域旅游快速发展的步伐。

受桉树之害多年的高明区,已经不再有讨论桉树有益有害的时间,是应该果断颁布桉树补偿条例,制定桉树退出机制的时候了,

没有出台严格的处罚条款,只会重蹈覆辙,丢失全域旅游发展的大好时机。

恢复2004年前高明拥有的青山绿水、形成林分结构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复层林,才是高明林地追求的目标。

只有这样,才能为已经开始的全域旅游发展开辟道路,让高明区居民切实体会山林水都的美景和幸福感,有关职能部门才能真正打响“乐活高明”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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