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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光潜《诗论》:探讨中国诗歌特征的历史源流

 潘海露 2023-06-28 发布于江苏

《诗论》是用西方诗论来解释中国古典诗歌,用中国诗论来印证西方诗论;从诗的起源、性质、特征诸角度,具体分析中西诗歌的内在规律,探讨中国诗歌的节奏、韵律、格律等特征的历史源流。全面阐述了新的诗歌美学理念,在中国现代诗学中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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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神观照之际,心中只有一个完整的孤立的意象,无比较,无分析,无旁涉,结果常致物我由两忘而同一,我的情趣与物的意态遂往复交流,不知不觉之中人情与物理互相渗透。

文字游戏不外三种:第一种是用文字开玩笑,通常叫做“谐”;第二种是用文字捉迷藏,通常叫做“谜”或“隐”;第三种是用文字组成意义很滑稽而声音很圆转自如的图案,通常无适当名称,就干脆地叫做“文字游戏”亦无不可。

人到成年后便逐渐忘去儿时的歌,种族到开化后也逐渐忘去原始时代的歌。所以有人说,文化是民歌的仇敌。近代学者怕歌谣散亡了,费尽心力把它们搜集写定,印行。这种工作对于研究歌谣者固有极大贡献,对于歌谣本身的发展却不尽是有利的。

诗学在中国不甚发达的原因大概不外两种。一般诗人与读诗人常存一种偏见,以为诗的精微奥妙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如经科学分析,则如七宝楼台,拆碎不成片段。其次,中国人的心理偏向重综合而不喜分析,长于直觉而短于逻辑的思考。谨严的分析与逻辑的归纳恰是治诗学者所需要的方法。

人类最善模仿,一人有所发明,众人爱好,互相传习,于是遂成为社会公有物。凡是我们以为由群众合作成的东西其实都是学来的,模仿来的。尤其是艺术。它的有纪律的形式不能不经过思索剪裁,决不仅是“乌合之众”的自然流露。

在原始舞蹈中,大家进退俯仰、轻重疾徐,自然应节合拍,决非先由某个人将舞蹈的节奏姿态在心里起一个草稿,然后传授于同群的舞者,好像先经过一番导演和预习,然后才正式表演。节奏既可自然地表现于舞蹈,也就可以自由地表现于歌唱,因为歌唱原来与舞蹈不分。

与格律有关的是“韵”(rhyme)。诗歌在原始时代都与乐舞并行,它的韵是为点明一个乐调或是一段舞步的停顿所必需的,同时,韵也把几段音节维系成为整体,免致涣散。

人生本就有情感,情感天然需要表现,而表现情感最适当的方式是诗歌,因为语言节奏与内在节奏相契合,是自然的,“不能已”的。

读一首诗和做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似的突然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种现象通常人称为“灵感”。诗的境界的突现都起于灵感。灵感亦并无若何神秘,它就是直觉,就是“想象”,也就是禅家所谓“悟”。

纯粹的诗的心境是凝神注视,纯粹的诗的心所观境是孤立绝缘。心与其所观境如鱼戏水,诉合无间。

突然见到事物中不寻常的关系,而加以惊赞,是一切美感态度所共同的。苦心思索,一旦豁然贯通,也是创造与欣赏所常有的程序。诗和艺术都带有几分游戏性,隐语也是如此。

隐语由神秘的预言变为一般人的娱乐以后,就变成一种谐。它与谐的不同只在着重点,谐偏重人事的嘲笑,隐则偏重文字的游戏。

中国古代预言多假托童谣。童谣据说是荧惑星的作用。各代史书载童谣都不列于“艺文”而列于“天文”或“五行”,就因为相信童谣是神灵凭借儿童所说的话。

现实世界好比一池死水,可笑的事情好比偶然皱起的微波,谐笑就是对于这种微波的欣赏。不过可笑的事物究竟是丑拙鄙陋乖讹,是人生中一种缺陷,多少不免引起惋惜的情绪,所以同时伴有不快感。

一个人既拿另一个人开玩笑,对于他就是爱恶参半。恶者恶其丑拙鄙陋,爱者爱其还可以打趣助兴。因为有这一点爱的成分,谐含有几分警告规劝的意味,如柏格森所说的,凡是谐都是“谑而不虐”。

就谐趣情感本身说,它是美感的而也不尽是美感的。

一个集会中,大家正襟危坐时,每个人都有俨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彼此中间无形中有一层隔阂。但是到了谐趣发动时,这一层隔阂便涣然冰释,大家在谑浪笑傲中忘形尔我,揭开文明人的面具,回到原始时代的团结与统一。

从心理学观点看,谐趣(the sense of humour)是一种最原始的普遍的美感活动。凡是游戏都带有谐趣,凡是谐趣也都带有游戏。谐趣的定义可以说是:以游戏态度,把人事和物态的丑拙鄙陋和乖讹当作一种有趣的意象去欣赏。

中国古代王侯常用优。《左传》、《国语》、《史记》诸书都常提到优的名称。优往往同时是诗人。汉初许多词人都以俳优起家,东方朔、枚乘、司马相如都是著例。优的存在证明两件事:第一,“谐”的需要是很原始而普遍的;其次,优与诗人、谐与诗,在原始时代是很接近的。

艺术和游戏都像斯宾塞所说的,有几分是余力的流露,是富裕生命的表现。

隐语为描写诗的雏形,描写诗以赋规模为最大,赋即源于隐。后来咏物诗词也大半根据隐语原则。诗中的比喻(诗论家所谓比、兴),以及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寄托,也都含有隐语的意味。

我们首先应注意的一点就是:受佛教影响的中国诗大半只有“禅趣”而无“佛理”。“佛理”是真正的佛家哲学,“禅趣”是和尚们静坐山寺参悟佛理的趣味。

我们可以说,每人所见到的世界都是他自己所创造的。物的意蕴深浅与人的性分情趣深浅成正比例,深人所见于物者亦深,浅人所见于物者亦浅。诗人与常人的分别就在此。同是一个世界,对于诗人常呈现新鲜有趣的境界,对于常人则永远是那么一个平凡乏味的混乱体。

中国诗人大半是儒家出身,陶潜和杜甫是著例。但是有四位大诗人受老庄的影响最深,替儒教化的中国诗特辟一种异境。这就是《离骚》、《远游》中的屈原(假定作者是屈原),《咏怀诗》中的阮籍,《游仙诗》中的郭璞,以及《日出入行》、《古有所思》和《古风》五十九首中的李白。

就民族性说,中国人颇类似古罗马人,处处都脚踏实地走,偏重实际而不务玄想,所以就哲学说,伦理的信条最发达,而有系统的玄学则寂然无闻;就文学说,关于人事及社会问题的作品最发达,而凭虚结构的作品则寥若晨星。中国民族性是最“实用的”,最“人道的”。它的长处在此,它的短处也在此。

中国诗言爱情的虽然很多,但是没有让爱情把其他人伦抹煞。朋友的交情和君臣的恩谊在西方诗中不甚重要,而在中国诗中则几与爱情占同等位置。

诗的情趣都从沉静中回味得来。感受情感是能入,回味情感是能出。诗人于情趣都要能入能出。单就能入说,它是主观的;单就能出说,它是客观的。能入而不能出,或是能出而不能入,都不能成为大诗人,所以严格地说,“主观的”和“客观的”分别在诗中是不存在的。

人生世相充满着缺陷、灾祸、罪孽;从道德观点看,它是恶的;从艺术观点看,它可以是美的,悲剧是希腊人从艺术观点在缺陷、灾祸、罪孽中所看到的美的形象。

诗的境界是情趣与意象的融合。情趣是感受来的,起于自我的,可经历而不可描绘的,意象是观照得来的,起于外物的,有形象可描绘的。情趣是基层的生活经验,意象则起于对基层经验的反省。情趣如自我容貌,意象则为对镜自照。

所谓意象,原不必全由视觉产生,各种感觉器官都可以产生意象。不过多数人形成意象,以来自视觉者为最丰富,在欣赏诗或创造诗时,视觉意象也最为重要。

同是一首诗,你今天读它所得的和你明天读它所得的也不能完全相同,因为性格、情趣和经验是生生不息的。欣赏一首诗就是再造(recreate)一首诗;每次再造时,都要凭当时当境的整个的情趣和经验做基础,所以每时每境所再造的都必定是一首新鲜的诗。

我们所特别着重的论点只是:诗既用语言,就不能不保留语言的特性,就不能离开意义而去专讲声音。

诗的形式是语言的纪律化之一种,其地位等于文法。语言有纪律化的必要,其实由于情感思想有纪律化的必要。文法与音律可以说都是人类对于自然的利导与征服,在混乱中所造成的条理。它们起初都是学成的习惯,在能手运用之下,习惯就变成了自然。

我们可以说,就大体论,散文的功用偏于叙事说理,诗的功用偏于抒情遣兴。事理直截了当,一往无余,情趣则低徊往复,缠绵不尽。直截了当者宜偏重叙述语气,缠绵不尽者宜偏重惊叹语气。

我们常说王维“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其实一切艺术到精妙处都必有诗的境界。我们甚至于说一个人、一件事、一种物态或是一片自然风景含有诗意。

像布封所说的,“风格即人格”,它并非空洞的形式。每件作品都有它的特殊实质和特殊的形式;它成为艺术品,就在它的实质与形式能融贯混化。上品诗和上品散文都可以做到这种境界。我们不能离开实质,凭空立论,说诗和散文在风格上不同。

严格地说,凡是艺术的表现(连诗在内)都是“象征”(symbolism),凡是艺术的象征都不是代替或翻译而是暗示(suggestion),凡是艺术的暗示都是以有限寓无限。

意境为情趣意象的契合融贯,但是只有意境仍不能成为诗,诗必须将蕴蓄于心中的意境传达于语言文字,使一般人可以听到看到懂得。这个传达过程引起了“表现”、“实质与形式”、“情感思想与语言文字的关系”一些难问题。

在各种艺术之中,情思和语言,实质和形式,都在同一顷刻之内酝酿成功。世间没有无情思的语言,世间也没有无语言的情感。

诗与乐的基本的类似点在它们都用声音。但是它们也有一个基本的异点,音乐只用声音,它所用的声音只有节奏与和谐两个纯形式的成分,诗所用的声音是语言的声音,而语言的声音都必伴有意义。

西文的文法严密,不如中文字句构造可自由伸缩颠倒,使两句对得很工整。比如“红豆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两句诗,若依原文构造直译为英文或法文,即漫无意义,而在中文里却不失其为精炼,就由于中文文法构造比较疏简有弹性。

赋是介于诗和散文之间的。它有诗的绵密而无诗的含蓄,有散文的流畅而无散文的直截。赋的题材并非绝对需要韵文的形式。《荀子》的文章大半都很富丽,《赋篇》《成相》虽用赋体,实在还和他的其他论文差不多。

思想有条理,条理,就是形式。同理,语言的意义是它的实质,语言的文法组织是它的形式。总之,思想和语言是一致的活动,其中有一方面是实质(即意义),这实质并非离开语言的思想;也有一方面是形式(即思想的条理和语言的组织法),这形式也并非离开思想的语言。

读诗第一件要事是养成细心的习惯,一语不苟,一字不苟,不放过题中应有之意,更不放过言外之意。诗的领域中不许有性情浇薄的人闯入,也不许有粗心人闯入。

文学本起自民间,由民间传到文人而发挥光大,而形式化、僵硬化,到了僵硬化的时代,文人的文学如果想复苏,也必定从新兴的民间文学吸取生气。西方文学演变的痕迹如此,中国文学演变的痕迹也是如此。

论性质,在诸艺术之中,诗与乐也最相近。它们都是时间艺术,与图画、雕刻只借空间见形象者不同。节奏在时间绵延中最易见出,所以在其他艺术中不如在诗与音乐中的重要。诗与乐所用的媒介有一部分是相同的。音乐只用声音,诗用语言,声音也是语言的一个重要成分。

在原始时代,诗歌是与神话和宗教相联的。依弗洛伊德派心理学者说,这三件事的心理的起源都相同,都是原始欲望的“升华”(sublimation)。人类本能中以性欲为最强,性欲最初的对象是自己的父母。原始人类中男子,都有弑父娶母的欲望,对于父亲都存有几分妒忌和畏惧。

真正欣赏诗,要有几分原始人或婴儿的制造神话或童话的心理,要见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之类的境界不仅是一种“事实”而是一种“诗”。

文艺的感发主要地是感官的,接受这种感发的人必须有感官上的敏感与想象力,这就是说,在心理原型必属于感官类。

诗人用有音乐性的语言来传达他的情趣与意象。这传达可能有两重目的:第一是为他自己,心里有话压不住,压住了心里不舒服,所以必须把它说出来,使情感得到正常的泄露,艺术冲动得到正常的满足。其次是为旁人,他想旁人也感觉到他自己所感觉到的,忧则同忧,喜则同喜,使社会同情的需要得到正常的满足。

诗的“生存理由”是文艺上内容和形式的不可分性。每一首诗,犹如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血肉需要灵魂才现出它的活跃,灵魂也需要血肉才具体可捉摸。假如拿形式比血肉而内容比灵魂,叫做“诗”的那种血肉是否有一种特殊的灵魂呢?这问题不像它现在表面的那么容易。

学识上的陋和修养上的偏都是可以用人力克服的,不可克服的是天生的心理原型的差异。

我讲授过多年的诗,当过短期的文艺刊物的编辑,所以常有机会读到青年朋友们的作品。这些作品中分量最多的是新诗,一般青年作家似乎特别喜欢做新诗。原因大概不外两种:第一,有些人以为新诗容易做,既无格律拘束,又无长短限制,一阵心血来潮,让情感“自然流露”,就可以凑成一首。

凡诗都不可译为散文,也不可译为外国文,因为诗中音义俱重,义可译而音不可译。成功的译品都是创造而不是翻译。

诗的生命在情趣。如果没有情趣,纵然有很高深的思想和很渊博的学问,也决不会做出好诗来,至多只能嚼名理或是翻书簏。

一切艺术,无论是诗是画,第一步都须在心中见到一个完整的意象,而这意象必恰能表现当时当境的情趣。情趣与意象恰相契合,就是艺术,就是表现,也就是美。我们相信,就艺术未传达成为作品之前而言,克罗齐的学说确实比莱辛的强。

柯尔律治说得好:“一个人生来不是柏拉图派,就是亚理斯多德派。”我们可以引申这句话来说:“一个诗人生来不是侧重图画,就是侧重音乐,不是侧重客观的再现,就是侧重主观的表现。”我们说“侧重”,事实上这两种倾向相调和折衷的也很多。

亚理斯多德在《诗学》里对于他的老师的见解曾隐含一个很中肯的答辩。他以为诗不仅模仿现形,尤其重要的是借现形寓理式,“诗比历史更近于哲学”,这就是说,更富于真实性,因为历史仅记载殊象(现形),而诗则于殊象中见共象(理式)。

媒介不同,训练修养不同,能作诗者不必都能作画,能作画者也不必都能作诗。就是对于诗画兼长者,可用画表现的不必都能用诗表现,可用诗表现的也不必都能用画表现。就读者说,画用形色是直接的,感受器官最重要的是眼;诗用形色借文字为符号,是间接的,感受器官除眼之外,耳有同等的重要。

许多词律分析起来多么复杂,但是在大词人手里运用起来,又多么自然!把极勉强的东西化成极自然,这是最能使我们惊赞的。

诗只宜叙述动作,因为动作在时间直线上先后相承续,而诗所用的语言声音也是如此,听者听一段故事,从头到尾,说到什么阶段,动作也就到什么阶段,一切都很自然。这种动作不宜于画,因为一幅画仅能表现时间上的某一点,而动作却是一条绵延的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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