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方面是绝对大多数当事人能做出的最大性价比的事情、也是客观影响案件最重要的因素。证据不在多,而在精。证据收集过程,注重巧劲,硬来往往收集不到。收集不到的,及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2、论证说理 对我方有利点充分、完整、深入地论证说理,讲逻辑、重证据证实并结合推理,注重合理性。因为、因此、不仅、而且、即使、但是,分句与分段,等等都需要注意。文字的力量很大,而且打官司,最后都是要落实到纸面。 3、法官的理解 证据和论证说理,直接目标是想影响法官的理解,从而作出更有利于我方的裁判。但如果是法官的不利理解本身从一开始就定了(原因可能是他本身就这么理解,或者是受到了案外因素的影响,导致他必须先这么理解),那么案件的胜诉难度就会明显提高。必须更加加强证据的收集和案件的论证说理,全力争取影响法官的理解。 如有具体案件,直接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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