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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国:​有善有恶:王安石的人性论演变新探丨202306-19(总第2377期)

 七大王图书室 2023-06-28 发布于江苏

感谢刘成国老师赐稿 

原文载《中国哲学史》2023年第3期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有善有恶:王安石的人性论演变新探

文丨刘成国

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

作者简介

刘成国,文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宋代学术思想史、文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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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王安石的人性论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演变。第一个阶段:早年及仁宗庆历年间,服膺孟子的“性善”论。第二个阶段:大致在皇祐、嘉祐年间,以“正名”的逻辑,指出“性不可以善恶言”,反驳诸家论性。第三个阶段:嘉祐、治平年间,确立“性有善有恶”论,以此折衷、整合各家论性。第四个阶段:神宗熙宁以后,基本不再关注人性问题,其弟子继续发挥阐述“性有善有恶”论。王氏的人性论,产生于一种论辩的语境中,其主旨是为制度确立内在的人性基础。这与理学家道德本体的人性建构,属于两种不同的学术体系。

【关键词】王安石;性善论;性情一也;性不可以善恶言;性有善有恶

人性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北宋时,为应付佛道在心性领域的挑战,以及理想秩序的重建之需,人性论的建构成为儒学复兴的时代课题和重要使命。作为宋学的领军之一,王安石积极投入并引领仁宗朝新兴的论性之风。他探讨人性及相关的性情、性命关系的文章,有《性情》、《原性》、《性说》、《性论》、《扬孟》、《答王深甫书二》等。各文的观点,颇有矛盾之处。比如,《性论》明确提出:“以一圣二贤之心而求之,则性归于善而已矣。”[1]这是典型的性善论。《原性》却谓“性不可以善恶言”[2],《再答龚深甫论语孟子书》宣称“性有善有恶”[3]。《性论》指出“性者,五常之谓也”[4],分明赞成韩愈以仁、义、礼、智、信作为性的内涵。《原性》则曰“性者,五常之太极也,而五常不可以谓之性。此吾所以异于韩子。”[5]又明确反对韩氏之说。关于性情间的关系,《性情》认为“性情一也”[6],肯定了情在现实中的地位,反对“求性于君子,求情于小人”的性情二分[7]。《礼乐论》论述个人修养时,则提倡“去情却欲而神明生矣”[8],将情、欲视为干扰修养的负面因素。凡此种种,既表明王安石在讨论人性时,并非从单一的角度出发,而追求“岂止一端”、“各有所当”;又表明他的人性思想,有着复杂的演变历程。

近些年来,王安石的人性论已成为学界研究的一个焦点,成果丰硕,聚讼纷纭。其观点大致可划分为三派。贺麟认为,王安石从性情合一论出发,经由“性善恶混”论、“性无善无恶”论,晚年回归孟子的“性善”论。体现在具体文献上,即由《性情》→《原性》→《性论》《原过》。夏长朴、陈佩辉等踵武此说,提出《礼记发明》等新的文本证据。[9]另一派学者指出,王安石早年服膺“性善”论,中年转而支持“性善恶混”,最后受佛教影响演变至“性无善无恶”论。[10]还有少数学者,将“性善恶混”确定为王安石在人性问题上的定论。[11]以上分歧,既反映出对王氏论性诸文的理解大相径庭,也由于这些文章缺乏明确的作年,研究者往往陷于文献编年与义理阐释间的循环论证。以下本文拟结合王氏学术思想的整体脉络,重新考证《再答龚深甫论语孟子书》等关键篇目的系年,对其人性论的内涵、演变等再作探讨。

王安石对人性的认识,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早年至仁宗庆历年间,服膺性善论。仁宗天圣、明道以后,儒家复古思潮兴起,古文运动重振。谈心论性之风,在士人群体中逐渐流行。[12]作为古文运动的嫡系传人,王安石深受复古思潮的熏染,很早便留意于中唐古文家上承秦汉而重新开辟的儒家性论话题,撰写《性论》。其文曰:

古之善言性者,莫如仲尼。仲尼,圣之粹者也。仲尼而下,莫如子思,子思,学仲尼者也。其次莫如孟轲,孟轲,学子思者也。仲尼之言,载于《语》。子思、孟轲之说,著于《中庸》而明于七篇。然而世之学者,见一圣二贤性善之说,终不能一而信之者,何也?岂非惑于《语》所谓“上智下愚”之说与?噫,以一圣二贤之心而求之,则性归于善而已矣。其所谓愚智不移者,才也,非性也。性者,五常之谓也;才者,愚智昏明之品也。欲明其才品,则孔子所谓“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之说是也。欲明其性,则孔子所谓“性相近习相远”《中庸》所谓“率性之谓道”孟轲所谓“人无有不善”之说是也。[13]

文章主要辨析性、才之别。王氏认为,性乃生而即有的自然之质,具体内涵是仁、义、礼、智、信等“五常”。根据孔子、子思、孟子三位圣贤所言,性是善的。不论上智还是下愚,都生而具备此善性。《论语》“上智与下愚不移者”之“不移”,指才而非性,才有愚智、昏明的不同,而性则无有不善。荀子、扬雄、韩愈混淆了二者的区别,不足为训:

仲尼、子思、孟轲之言,有才性之异,而荀卿乱之。扬雄、韩愈惑于上智下愚之说,混才与性而言之。[14]

无论上智还是下愚,都生而具备善性,只不过前者得之全,后者得之微。圣人、中人、愚人之别,由此而判:

或曰:“所谓上智得之之全,而下愚得之之微,何也?”

曰:“仲尼所谓'生而知之’,子思所谓'自诚而明’,孟子所谓'尧舜先得我心之所同’,此上智也,得之之全者也。仲尼所谓'困而学之’,子思所谓'勉强而行之’,孟子所谓'泰山之于邱垤,河海之于行潦’,此下愚也,得之之微者也。”[15]

文中完全赞同孟子的“性善”论,认可韩愈以五常为性。这与王氏之后“性不可以善恶言”、“性有善有恶”、“五常不可以谓之性”等观点,明显相悖。

《性论》究竟是王氏性论的起点,抑或终点?学界对此饶有争议。贺麟指出,《性论》“醇正发明孟子本旨”,“真是洞达性体的至论”。王氏经过力图调和扬、孟后,在人性问题上的定论:“最后不能不归到孟子的性善说。”[16]陈植锷等则以为,《性论》是王氏早年之作。[17]

今按,此文出自南北宋间流行的文章总集《圣宋文选》,《临川先生文集》与《王文公文集》两种版本皆未收。从王安石的学术思想及散文写作的历程来考察,《性论》应当是他的早年之作。其一,在文体风格上,此文有些语句直接模拟《孟子》,符合王氏早年古文写作的特点。如曰:

夫性犹水也,江河之与畎浍,小大虽异,而其趋于下同也。性犹木也,楩楠之与樗栎,长短虽异,而其渐于上同也。

以江河畎浍、楩楠樗櫟来比喻人性,这是沿袭《孟子·告子》中“性犹湍水”、“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等表述。仁宗庆历四年(1044),曾巩向欧阳修举荐王安石,[[18]]并转述欧阳修对王氏此期散文的评价:“欧公更欲足下少开廓其文,勿用造语及模拟前人。……欧云:'孟、韩文虽高,不必似之也,取其自然耳。’”[19]可见王氏早年的文章,模拟孟子、韩愈的痕迹颇重。[20]《性论》亦然。其二,此文辨析人性与才识之别,比较清楚。但孟子以道德意识来追溯说明人之性善,思路尚未尽善,给后世留下不少批驳、发挥的空间。王氏对此深有所见,曾提出过尖锐质疑(详下)。此文丝毫未予涉及。第三,孔子所曰“性相近,习相远”,强调后天之习。文中将之与孟子“人无有不善”并论,以为皆指性善而言,明显不妥,反映出王氏此时只是牵引经典中的语句,曲成己说。全文颇多因循,甚尠发明,不似王氏关于人性问题的定论,而更像他早年亦步亦趋的拟孟之作。他的第一部学术著作《淮南杂说》,“其言与孟轲相上下”[21],同样呈现出模拟之痕。

《性论》将性直接等同于五常,如此确定不移的“性善”论,也见于王安石对《礼记 ·中庸》的诠释。卫湜《礼记集说》卷一百二十三“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条:

临川王氏曰:人受天而生,使我有是之谓命,命之在我之谓性。不唯人之受而有是也,至草木、禽兽、昆虫、鱼鳖之类,亦禀天而有性也。然性果何物也?曰善而已矣。性虽均善,而不能自明。欲明其性,则在人率循而已。率其性不失,则五常之道自明。然人患不能修其五常之道,以充其性。能充性而修之,则必以古圣贤之教为法,而自养其心。不先修道,则不可以知命。《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何以不先言命,而此何以首之?盖天生而有是性命,不修其道,亦不能明其性命也。是《中庸》与《易》之说合。此皆因中人之性言也,故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夫教者在中人,修之则谓之教。至于圣人,则岂俟乎修而至也?若颜回者,是亦中人之性也,唯能修之不已,故庶几于圣人也。[22]

“临川王氏”指王安石《礼记发明》,其中荟萃了王氏对《礼记》的一些注解,以及相关的言论、文字。但此书并非他亲撰,而是出自新学传人或南宋书贾编集。[23]王氏认为人性、物性皆善,惟人能率循教化后而自明。又指出,凡圣之别,在于圣人不必修教便可至“诚”,而中人则须修之不已,方可抵达圣人之境。这种将孟子“性善”论与孔子“上智下愚”调和折衷的诠释取向,与《性论》相似。《性论》将“性相近”、“率性之谓道”之性,皆解读为孟子“人无有不善”的善性,处处留意协调《中庸》、《孟子》中的相关论述,显示出《中庸》在王氏早年性论中的影响。毕明良认为:

王安石训释《中庸》所表达的人性观点与《性论》接近,但有向《性情》篇观点发展过渡的痕迹,其著述年代当在《性论》与《性情》之间。[24]

甚是。另外,王氏注解中“充其(善)性”的表述,又见于庆历六年(1046)《答孙长倩书》:“《语》曰:'涂之人皆可以为禹。’盖人人有善性,而未必善自充也。若足下者,充之不已,不惑以变,其又可量邪?”[25]也反映出他早年对孟子“性善”论的服膺。中年后,王氏转向“性有善有恶”论,不再言“充其性”,而变为“充其羞恶之性”(详下)。

第二阶段:庆历至嘉祐年间,反驳性善情恶,提出性“不可以善恶言”。庆历以后,王安石的学术思想逐渐迈出古文运动的藩篱。他入其室而操其戈矛,在人性问题上展开了对韩愈等古文家性论的反省和批驳。如《性说》:

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吾是以与孔子也。韩子之言性也,吾不有取焉。[26]

韩愈撰有《原性》,引领中晚唐古文家论性的风潮。在性善、性恶、性善恶混之外,他创立“性三品”说,提出性之品有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其所以为性者五:曰仁、曰义、曰礼、曰信、曰智。”上品“主于一(仁)而行于四”;中品“之于五也,一也不少有焉,则少反焉,其于四也混”;下品“之于五也,反于一而悖于四”。[27]针对韩氏之说,王安石引用孔子“性相近,习相远”来批驳。他认为,孔子所谓上智、下愚、中人三者,只是强调后天所习,并非指人性而言。上智习于善,下智习于不善,中人一习于善、一习于恶 。上智、下愚通过对习的抉择,导致最终的善恶:

然则孔子所谓“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惟上智与下愚不移”,何说也?曰:习于善而已矣,所谓上智者;习于恶而已矣,所谓下愚者;一习于善、一习于恶,所谓中人者。上智也,下愚也,中人也,其卒也命之而已矣。有人于此,未始为不善也,谓之上智可也;其卒也去而为不善,然后谓之中人可也。有人于此,未始为善也,谓之下愚可也;其卒也去而为善,然后谓之中人可也。惟其不移,然后谓之上智;惟其不移,然后谓之下愚。皆于其卒也命之,夫非生而不可移也。[28]

韩愈既以五常为性,则性自应是善,可又分性为三品,岂非自相矛盾?所谓的三品,其实不过是后天之习而已:

且韩子之言弗顾矣。曰“性之品三,而其所以为性五。”夫仁、义、礼、智、信,孰而可谓不善也?又曰“上焉者之于五,主于一而行于四;下焉者之于五,反于一而悖于四。”是其于性也,不一失焉,而后谓之上焉者;不一得焉,而后谓之下焉者。是果性善,而不善者习也。[29]

文章重在反驳“性三品”说,强调后天习的作用,对于性之善恶未曾展开论述,大致仍然坚持“性善”论:“是果性善,而不善者习也。”其作年,应当稍晚于《性论》。

对于另一位中唐古文大家李翱的“性善情恶”论,王安石起初沿袭,认为“情性之所以正反”,从而主张“去情却欲,以尽天下之性”,“去情却欲而神明生矣。”[30]庆历以后,则逐渐改弦更张,转为批判。《性情》曰:

性情一也。世有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实也。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性也;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

彼曰“性善”,无它,是尝读孟子之书,而未尝求孟子之意耳。彼曰“情恶”,无它,是有见于天下之以此七者而入于恶,而不知七者之出于性耳。[31]

按“世有论者”二句,指李翱《复性书》所言:“情者,性之邪也。”“情有善有不善,而性无不善焉。”“情者,妄也,邪也”。李翱认为,性是情的根据,情是性的表现:“无性则情无所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自情;性不自性,由情有明。”但同时,李翱将性、情二者绝对对立。他把性当作是善的根源,把情当作是恶的根源,进而主张去情却欲,回复本性。他指出,众人皆具有至善的本性,通过回复本性,可以取得道德的净化,成为圣人。现实中圣人极少,是因为众人被“情”障蔽了本性:“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32]欲复性,就必须灭情。

王安石则认为,性与情并非对立而是同一的。二者一是“未发”,一是“已发”,属于心理活动的两个不同阶段和状态——性是“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情即“喜、怒、哀、乐、好、恶、欲发于外而见于行。”二者是体用的关系,性为体,情为用。前者是后者的根源,后者则是前者的表现。由此,王氏明确反对李翱的“情恶说”、“灭情说”。他指出,无论君子还是小人,他们的善恶都只有通过“情”表现出来。区别在于,圣贤之情符合规范,小人之情违反规范:

故此七者,人生而有之,接于物而后动焉。动而当于理,则圣也,贤也;不当于理,则小人也。彼徒有见于情之发于外者为外物之所累,而遂入于恶也,因曰情恶也,害性者情也。是曾不察于情之发于外而为外物之所感,而遂入于善者乎?盖君子养性之善,故情亦善;小人养性之恶,故情亦恶。故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莫非情也;小人之所以为小人,莫非情也。[33]

即便是舜和文王这两位圣人,也做不到“灭情”:

故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莫非情也;小人之所以为小人,莫非情也。彼论之失者,以其求性于君子,求情于小人耳。自其所谓情者,莫非喜、怒、哀、乐、好、恶、欲也。舜之圣也,“象喜亦喜”。使舜当喜而不喜,则岂足以为舜乎?文王之圣也,“王赫斯怒”。当怒而不怒,则岂足以为文王乎?举此二者而明之,则其余可知矣。[34]

假如以无情为善,“则是若木石者尚矣”。至于善恶,只是对情之是否合理的描述:“是以知性情之相须,犹弓矢之相待而用。若夫善恶,则犹中与不中也。”[35]

既然情可为善(当于理),可以为恶(不当于理),而“性情一也”,然则性是否可以为恶?——“然则性有恶乎?”此时,反驳他人的逻辑,驱使王氏偏离孟子的“性善”论。他先是指出,“性善”未必反映出孟子的本意:“彼曰'性善’,无它,是尝读孟子之书,而未尝求孟子之意耳。”[36]继而曰:“孟子曰:'养其大体为大人,养其小体为小人。’扬子曰:'人之性,善恶混。’是知性可以为恶也。”[37]这样,他开始将性理解为一种心理本能、倾向,消解了“性善”论的道德化面向。

《性情》一文,大致作于仁宗皇祐、嘉祐之间。[38]其中,对性情关系的描述,可与王氏对《中庸》的注解相互印证。[39]《礼记集说》卷一百二十四“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引临川王氏曰:

人之生也,皆有喜、怒、哀、乐之事。当其未发之时,谓之中者,性也;能发而中喜、怒、哀、乐之节,谓之和者,情也。后世多以为性为善,而情为恶。夫性情一也。性善则情亦善,谓情而不善者,说之不当而已,非情之罪也。《礼》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则是中者,性之在我者之谓中;和者,天下同其所欲之谓和。夫所谓大本也者性,非一人之谓也。自圣人、愚夫皆有是性也。达道也者,亦非止乎一人,举天下皆可以通行。[40]

这段注解与《性情》的表述,颇有相似,如曰“夫性情一也”。但仅言“性善则情亦善”,将情之不善归于“说之不当”,未睱详细探讨情恶的缘由。作为“大本”的性,与圣人、愚夫皆有的性,显然仍指孟子的性善之性。《性情》也未完全否认孟子“性善”说,只是提出“性可以为恶”,并引用孟子的“养其大体为大人”、扬雄的“性善恶混”为据,作为辅证。二者相较,这段注解的作年当在《性论》《性说》之后、《性情》之前。

在此之后,王安石撰写《原性》一文,对儒学史上各种性论进行全面的清理与批驳:

或曰:“孟、荀、扬、韩四子者,皆古之有道仁人,而性者,有生之大本也。以古之有道仁人而言有生之大本,其为言也宜无惑,何其说之相戾也?吾愿闻子之所安。”曰:“吾所安者,孔子之言而已。”[41]

性是“有生之大本”,为何孟子、荀子、扬雄、韩愈四贤所言各异?王安石认为,不论性善、性恶或是善恶混、三品说,其实皆指情与习而言,并非性。他赞同的孔子“性相近,习相远”说——“相近之性”不再是孟子的善性。进而,王氏基于正名的逻辑——“圣人之教,正名而已”,对孟、荀、扬、韩论性诸说,进行全面的批驳:

夫太极者,五行之所由生,而五行非太极也。性者,五常之太极也,而五常不可以谓之性。此吾所以异于韩子。且韩子以仁、义、礼、智、信五者谓之性,而曰天下之性,“恶焉而已矣”。五者之谓性而恶焉者,岂五者之谓哉?孟子言人之性善,荀子言人之性恶。夫太极生五行,然后利害生焉,而太极不可以利害言也。性生乎情,有情然后善恶形焉,而性不可以善恶言也。此吾所以异于二子。[42]

他以太极生五行,来类比性之于情的关系。五行可以利害言之,而太极不可以利害言;情以可用善恶来描述、来确定,但性则不可。这正如卵生鸡雏后,可以用雌、雄来描述鸡雏,但不能用雌、雄来描述鸡卵。所谓的善恶,只适应于情生之后的描述命名。至于情之所由生的性,则“不可以善恶言”。孟、荀等所言之善恶,乃指情经习后的表现:

且诸子之所言,皆吾所谓情也、习也,非性也。扬子之言为似矣,犹未出乎以习而言性也。古者有不谓喜、怒、爱、恶、欲情者乎?喜、怒、爱、恶、欲而善,然后从而命之曰仁也、义也;喜、怒、爱、恶、欲而不善,然后从而命之曰不仁也、不义也。故曰:有情,然后善恶形焉。然则善恶者,情之成名而已矣。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吾之言如此。[43]

此即王氏的“性不可以善恶言”。

《原性》的作年,应在仁宗皇祐、嘉祐年间,于《性情》之后。北宋中期著名学者刘敞的《公是先生弟子记》,详细记载了他对“性不可以善恶言”说的反驳:

王安石曰:“性者太极也,情者五行也。五行生于太极,而后有利害。利害非所以言太极也。情生于性而后有善恶,善恶非所以言性也。谓性善恶者,妄也。”

刘子曰:“王子之言,其谓人无性焉可已。夫太极者,气之先而无物之物者也,人之性亦无物之物乎?圣人之言人性也,固以有之为言,岂无之为言乎?是乱名者也。王子曰:“人之性无善恶之称,彼善不善者,情之成名也。”然则圣人无所言性可矣。《易》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夫不以物为无性、性为无善,而以性为善,或不得本者也。如物也而无性,性也而无善,则乾尚何化而化,尚何正之有?夫言性而明其无性者,不足以明性,而固惑于有性者也。说何以免此。”

王子曰:“情生于性,而有善恶焉,善恶乃非性也。”往应之曰:“雏生于卵,而有雌雄,然则雌雄生于卵之前乎,生于雏之后乎?雌雄生于卵,卵虽无雌雄之辨,不可谓卵无雌雄也。善生于性,性虽未有善之动,岂可谓性无善哉?彼卵而无雌雄,性乃可以无善矣。”[44]

刘敞认为,王安石的“性不可以善恶言”会导致“圣人无所言性”,将人性的论题引入死角:“不足以明性,而固惑于有性者也。”这自然不无道理。然而接下来的引申、反问——“卵虽无雌雄之辨,不可谓卵无雌雄也。善生于性,性虽未有善之动,岂可谓性无善哉”,却明显转换了论题,将“性不可以善恶言”转变为:性中是否蕴含着为善为恶的可能、趋向或资质。这其实是王氏《性情》所承认的——“性可以为恶”,可以为善。

须要强调的是,王安石仅仅提出“性不可以善恶言”,似从未声称“性无善恶”。二者看似相近,实则大不相同。“性无善恶”,意味着性是作为超越善恶之上的清净本体。然详王氏之意,乃言善恶之称,仅可用于定性、描述“情”之当理与否,而不可用于情所由生之性。正如可用“雌雄”来指称鸡雏,却不可用于鸡卵。王氏并未否认,鸡卵中孕育着或雌或雄的可能。刘敞的回应,不足以驳倒王氏。《四库全书总目》卷九十二《公是先生弟子记》提要曰:

王守仁谓“无善无恶者性之体,有善有恶者意之用”,明人齗齗辨正,称为卫道。今观是书,乃知王安石先有是说。[45]

四库馆臣将王氏的“性不可善恶言”,解读为超越善恶之上的绝对清净本体,并认为开明代王阳明“无善无恶者性之体”的先河,其实是在“时代意识”引导下的错误追溯。当代学者将“性无善无恶”视为王氏的人性论之一,受佛教影响所致,似不足据。

第三阶段:嘉祐、治平年间,王安石整合孟子、扬雄的人性论,正式提出“性有善有恶”论,并寻找人性的天道依据。如上所言,既然情由性生,而情有善恶,那么由情往上追溯,可以推导出性有善有恶,或者性可以为善为恶。在诸子性论中,这与扬雄的“性善恶混”说,最为接近。可是,如何解释孟子所言“性善”论呢?《扬孟》曰:

论者曰:“人之性善,不肖之所以不肖者,岂性也哉?”此学乎孟子之言性,而不知孟子之指也。……孟子之言性,曰性善;扬子之言性,曰善恶混。……孟、扬之道,未尝不同,二子之说,非有异也,此孔子所谓“言岂一端而已,各有所当”者也。孟子之所谓性者,正性也;扬子之所谓性者,兼性之不正者言之也。[46]

此文利用“正性”、“兼性”等概念,来调和孟子、扬雄在人性问题上的分歧。王氏认为,孟子言性善之“性”,专指道德意识之“正性”,不包括生理欲望之性;而扬雄言性善恶混之“性”,则兼容二者。孟、扬论性,各有所当,并无根本不同。贤与不肖的关键,在于“羞恶之性”与后天的修行:

夫人之生,莫不有羞恶之性。有人于此,羞善行之不修,恶善名之不立,尽力乎善,以充其羞恶之性,则其为贤也孰御哉?此得乎性之正者,而孟子之所谓性也。有人于此,羞利之不厚,恶利之不多,尽力乎利,以充羞恶之性,则其为不肖也孰御哉?此得乎性之不正,而扬子之兼所谓性者也。……

今夫羞利之不厚,恶利之不多,尽力乎利而至乎不肖,则扬子岂以谓人之性而不以罪其人哉?亦必恶其失性之正也。……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逸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然则孟扬之说,果何异乎?今学者是孟子则非扬子,是扬子则非孟子,盖知读其文而不知求其指耳,而曰“我知性命之理”,诬哉![47]

或以善名不立为羞,以善行不修为恶,尽力乎善,努力扩充内在的羞惡之性;或以利之不厚、利之不多为羞,尽力乎利,努力扩充内在的羞恶之性。前者“得乎性之正者”,即孟子所谓的性善;后者“得乎性之不正”,即扬雄所谓的“性善恶混”。此处王氏提出一个重要概念:羞恶之性。它本身并非善性或恶性,而是能够感知、选择善恶的心理功能;再兼以后天之“习”的培养、熏染,善恶乃成。如此,性可以为善,可以为恶。[48]也不妨说,性有善有恶。这与扬雄的“性善恶混”说最为接近[49]。王氏将“性善”解释为“正性”或“性之正者”,由此化解扬、孟论性的冲突,避免了是扬非孟、是孟非扬的尴尬。

《扬孟》所论,在《再答龚深父论语孟子书》中得到清晰阐述:

某启:黾勉从学,不能无劳,略尝奉书,想已得达。承手笔,知与十二娘子侍奉万福,欣慰可知。

所论及异论具晓然。然道德性命,其宗一也。道有君子有小人,徳有吉有凶,则命有顺有逆,性有善有恶,固其理,又何足以疑?伊尹曰:“兹乃不义,习与性成。”出善就恶,谓之性亡,不可谓之性成。伊尹之言何谓也?召公曰“惟不敬厥徳,乃早坠厥命”者,所谓命凶也。命凶者固自取,然犹谓之命,若小人之自取,或幸而免,不可谓之命,则召公之言何谓也?是古之人以无君子为无道,以无吉徳为无德,则出善就恶谓之性亡,非不可也。虽然,可以谓之无道,而不可谓之道无;小人可谓之无德,而不可以谓徳无凶;可以谓之性亡,而不可以谓之性无恶。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言相近之性,以习而相远,则习不可以不慎,非谓天下之性皆相近而已矣。……

久废笔墨,言不逮意,幸察!知罢官遂见过,幸甚!然某疲病,恐不能久堪州事,不知还得相见于此否?向秋,自爱。[50]

之前所举王安石的诸篇文章,于前人论性或纯是沿袭,或旨在驳斥,或意主调和。这封书信,则明确主张性有善有恶,“固其理,又何足以疑”?书中引用孔子“性相近,习相远”以及伊尹“兹乃不义,习与性成”的名言,强调后天之习决定了性成或性亡。性成,即性中之善经由后天之习的成就;性亡,为性中之恶经由后天之习的养成。所谓“可以谓之性亡,而不可以谓之性无恶”,并非否定之前所揭橥的“性不可以善恶言”,只是指出性中蕴涵着现实之恶的根源。信中曰:“道徳性命,其宗一也。道有君子有小人,德有吉有凶,則命有顺有逆,性有善有恶,固其理。”类似的表述,在王氏嘉祐后期所撰《洪范传》中曾出现:

盖五行之为物,其时,其位,其材,其气,其性,其形,其事,其情,其色,其声,其臭,其味,皆各有耦。推而散之,无所不通。一柔一刚,一晦一明。故有正有邪,有美有恶,有丑有好,有凶有吉。性命之理,道德之意,皆在是矣。[51]

王氏的宇宙生成模式为:太极→阴阳→五行→万物。作为五种基本元素,五行生成万物时,其时、其位、其材等皆各有耦,经过对立面的变化,落实于人的本性,也必然呈现为“有正有邪,有美有恶”的并存(“有美有恶”,即有善有恶)。王氏为“性有善有恶”论,寻找到更高的天道生成的依据——“固其理”。

《再答龚深父论语孟子书》作于何年呢?[52]今按,此书首尾两段,《临川先生文集》不载,据龙舒本《王文公文集》补,后者题为《答王深甫书二》。王深甫,即北宋中期著名学者王回,王安石挚交。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嘉祐五年(1061)“补亳州卫真县主簿,岁余(六年),自免去,有劝之仕者,辄辞以养母。其卒以治平二年七月二十八日,年四十三。”[53]此书末言“知罢官遂见过”、“恐不能久堪州事”,则当作于王安石知某州任上。当时深甫(父)刚罢官,欲来拜访。考王氏一生,共有四次知、判某州。一是嘉祐二年(1057)五月,他出知常州,九月到任,翌年三月移提点江东刑狱。二是治平四年(1067)闰三月至九月,知江宁府。三是熙宁七年(1074)四月知江宁,翌年二月再相。四是熙宁九年(1076)十月,以观文殿大学士出判江宁府,翌年六月免去。后三次知、判江宁时,王回已经去世。嘉祐二年至三年,王回尚未出仕,“知罢官遂见过”无从谈起。故此书所致之人,决非王深甫,而为龚深父。龙舒本系误题。

龚深父,即龚原(1043—1110),王安石侄婿、门人。嘉祐八年(1063),进士第五名及第,试校书郎、知县,[54]调颍州司法参军。[55]此书既言他“罢官遂见过”,当作于嘉祐八年以后。又王安石后两次知、判江宁时,龚原一直在开封国子监任职,仕途通顺。至元丰二年(1079)九月,龚原在国子直讲任上“以虞蕃讼失官”,而王安石早已卸任判江宁府事。以此推断,《再答龚深父论语孟子书》当作于治平四年(1067)六七月份,王安石以工部郎中知江宁府。其时,新继位的神宗已有意重用王安石,九月,即召王氏入京任翰林学士。王氏对京城的政局、人事变化,有所知晓[56],故书末言“恐不能久堪州事,不知还得相见于此否。向秋,自爱。”

第四阶段:新学门人的阐述生发。嘉祐、治平年间,王安石正式确立了“性有善有恶”的人性论,整合容纳了孟子的“性善”论与扬雄的“性善恶混”。之后,王安石对人性问题没有继续进行系统深入的探讨。其经学代表作《周官新义》主要聚焦于官制的阐释,基本未涉及人性的善恶。倒是从杨时等洛学门人的批评中,可隐约窥见王氏人性论的最终取向:

总老言:“经中说十识。第八庵摩罗识,唐言白净无垢;第九阿赖耶识,唐言善恶种子。”白净无垢,即孟子之言性善是也。言性善可谓探其本,言善恶混,乃是于善恶已萌处看。荆公盖不知此。[57]

“总老”即东林常总,临济宗黄龙慧南门下。“庵摩罗识”即阿摩罗识,又译为清净识、无垢识,或称真如心、自性清净心、佛性。“阿赖耶识”因其能含藏生长万有之种子,亦称种子识。常总认为,阿赖耶识兼有染(恶)净(善),更根本的庵摩罗识则以清净为体,超越善恶。[58]杨时将后者比况为孟子的“性善”,将前者比况为扬雄的“性善恶混”,细揣其言,似谓王安石论性仅知性善恶混,而有失性善之本,不如孟子能得性之本源。杨时是北宋后期最著名的新学批判者,“于新学极精,今日一有所问,能尽知其短而持之。”[59]以他对新学的娴熟,足以反映出王氏的人性论,当止于“性有善有恶”及相近的“性善恶混”。南宋程学传人郭雍总结了北宋论性诸家,也明确指出:

本朝言性者四家:司马公谓“扬子兼之”,王荆公谓“扬子之言似矣”,苏氏亦曰“扬雄之论固已近之”,亦多蔽于雄之学。独程氏言孟子性善,乃极本穷原之理;又谓“荀、扬不知性”,故舍荀、扬不论。[60]

可见王氏在人性问题上历经数变,最终定论仍是性有善有恶。

另,神宗元丰六年(1083),王安石回书蒋之奇(字颖叔):

所谓性者,若四大是也。所谓无性者,若如来藏是也。虽无性而非断絶,故曰一性所谓无性;曰一性所谓无性,则其实非有非无。此可以意通,难以言了也。惟无性,故能变;若有性,则火不可以为水,水不可以为地,地不可以为风矣。长来短对,动来静对,此但令人勿着尔。若了其语意,则虽不着二边而着中边,此亦是着。故经曰:“不此岸,不彼岸,不中流。”[61]

颇有学者以此信为例,证明王氏晚年的人性定论,为“性不可善恶言”或“性无善无恶”。[62]然信中所言之“性”,既非人性,亦非佛性,而是指事物的本性。黄震评曰:“《答蒋颖叔书》说佛家无性之义。”[63]“所谓性者,若四大是也”,乃指佛教教义中构成事物的四种基本物质元素——地、水、火、风。“非有非无”实为“非有非空”,即大乘中观学派所言:事物的本性为空,故非有;同时不能执著于空,要取其中道(边),故非空。此处所论,于人性毫无干涉,不宜引以为据,比附王氏性论诸文。[64]

王安石晚年不再纠结于人性之善恶。其人性论由新学门人继承,并予以清晰的阐释。王无咎《答王子发书》曰:

传曰:“天命之谓性。”盖命有逆顺,则性有善恶,但善则其正性也,恶则非正性也。故性者常可以善言,而不可以恶言。以其始同出于命,而卒以习而异,故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习乎上而有至于上智,其达至于上智矣,故不移;习乎下而有至于下愚,其蔽至于下愚矣,故亦不移。故孔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此言性之大略也。方孟子时,天下之言性者,则故而已矣,故孟子救其言之偏也,特曰“性无不善”。扬子以孟子之时言善也,故又救其言之偏也,而曰“人之性也实善恶混”。虽然,所谓善恶混者,盖与“性相近”者合也。独荀子言“人之性恶”,则非正性也。非正性者,君子盖不言也。至于韩子,又分性为三品,此与五经、孔孟之言不合,故与荀子俱为不知性也。[65]

作为新学的正宗传人,王无咎是公认的王安石思想的传声筒。[66]他的这封书信,驳斥荀子的“性恶”论、韩愈的“性三品”说,将孟子、扬雄不同的性论解释为各自救时之偏,最终赞成“性有善有恶”。这是对王氏人性论最清晰的阐述。其他如王雱释《汤诰》“若有恒性”曰:“善者,常性也;不善者,非常性也。”常性与非常性,相当于“正性”与“非正性”。[67]陈祥道注解《论语》“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句曰:“天命之谓性,人为之谓习,性则善恶混,故相近,习则善恶判,故相远。”[68]以上等等,可见新学传人对王氏人性论的继承。

以上对王安石人性论的发展演变,略作追溯。从简单的话题沿袭,到反驳前人,再到正式确立自己的观点,最终由门人发挥阐述。一条比较清晰的脉络,从中大致可以梳理出来:性善论→性不可以善恶言→性有善有恶或性善恶混。其中有三点值得注意:

首先,王安石对人性的阐述,自始而终都处于一种“对话”、“论辨”的场域中。以上《性说》诸文,皆有部分篇幅以对话、问答的形式展开行文。王氏“好辨”的特色[69],在论性时表现得淋漓尽致。金人赵秉文曾指出:“自韩子言仁义而不及道德,王氏所以有道德性命之说也。”[70]其实王氏论性所针对的,不止韩愈,还涉及孔子、孟子、荀子、扬雄、李翱等人。《性论》、《性说》主要基于“性善”论,来批判韩愈混淆才性及其“性三品”说。《性情》则将性、情视为未发、已发两种心理状态,驳斥李翱的“性善情恶”论。《原性》进而提出“性不可以善恶言”,认为孟、荀、扬、韩诸子论性,皆有混淆名实之嫌。对于荀子,王氏一直持批判的姿态,认为“性恶”论主张“化性起伪”,导致天(本性)人(礼乐)隔绝。对于孟子的性善论,他最初服膺,继而以正名为由,指出“性善”未必符合孟子的原意:

孟子以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因以谓人之性无不仁。就所谓性者如其说,必也怨毒忿戾之心人皆无之,然后可以言人之性无不善,而人果皆无之乎?孟子以恻隐之心为性者,以其在内也。夫恻隐之心与怨毒忿戾之心,其有感于外而后出乎中者有不同乎?荀子曰:“其为善者,伪也。”就所谓性者如其说,必也恻隐之心人皆无之,然后可以言善者伪也。为人果皆无之乎?荀子曰:“陶人化土而为埴,埴岂土之性也哉?”夫陶人不以木为埴者,惟土有埴之性焉,乌在其为伪也?[71]

孟子所谓“性善”之性,专指人之异于禽兽的社会道德属性,即人之“大体”。至于人的自然属性,称为“小体”,而不谓之性。孟子以人人都有恻隐之心,来论证人之性善,逻辑可以自洽。只是后世儒者论性,往往将孟子的特称之性理解为全称,遂不可避免地面临以下疑问:如果说现实中善的道德情感、意识、行为是来自于先天之性善,那么恶的情感、意识、行为又来自哪里?沿着同样的方式追溯,就只能说性有善有恶。其实,“性有善有恶”的思想,一直以各种面目潜藏在诸子的性论中,如扬雄的“性善恶混”,韩愈的“性三品说”。一直到程颐、朱熹以“天命之性”解释善之端,以“气质之性”解释恶之源,这个问题才得以妥善解决。王安石显然已经觉察到其中的论证疏漏,故予以尖锐质疑,最终脱离了孟子的“性善”论,提出“性可以为善为恶”、“性有善有恶”。

以上诸子的性论,只有孔子的“性相近,习相远”,王氏始终引以为据,未曾表示异议。其实他对此句的理解和阐释,前后也不一致。起初,他将“相近”之习,理解为性善、天命之性,以牵就“性善”论,以此反驳“性三品”说。之后,又将此句解释为后天之习导致情有善恶,而性只是相近而已,来为“性不可以善恶言”辩护。最后,则将此句阐释为:“言相近之性,以习而相远,则习不可以不慎,非谓天下之性皆相近而已矣。”[72]重点已经完全放在后天之习,而于“性相近”之旨近乎否定。对于孔子的上智下愚之说,则定位于“才识”的层面。

由于始终处于一种论辩的语境中,王氏论性,往往能够敏锐犀利地抓住前人的疏漏,予以批驳。至于本人的论述逻辑,因每次批驳的对象不同,往往不尽相同,甚至前后冲突。这可能是他《性论》《原性》诸文,看似驳杂多变的的一个重要原因。[73]

其次,王安石的“性不可以善恶言”论,是建立在正名的逻辑之上,以性情关系的认识为前提。北宋之前,早有儒者隐约提出性是情的根据,情是性的表现。如《荀子·正名》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74]南北朝刘昼曰:“性之所感者,情也。”“情出于性。”[75]中唐李翱进而阐述:“无性则情无所由生矣,是情由性而生,情不自情,因性而情;性不自性,因情以明。”[76]但以性为未发、情为已发,性为本、情为用,将魏晋以来在释、老中流行的本末、体用的思维模式用到性情的分析上,这在儒家人性史上,似属首次。贺麟认为,王安石是程朱以前对于人性论最有贡献的儒者[77],这不无道理。

至于钱穆所谓,王安石“辨性情,实颇近濂溪,此后晦翁仍沿此路”[78],这个论断,有必要进一步分疏。“己丑之悟”后,朱熹逐渐形成性情相为体用,情之未发为性、性之已发为情的心性思想。[79]一般而言,“未发”、“已发”有两种用法,“一种是体用的用法,如四端之未发即性体。另一种用法,未发并不是指某些意识现象的内在根据,而是指意识现象不曾萌发时主体的本然状态。”[80]朱熹在第一种意义上运用“未发”、“已发”,从而将其“性体”论证为标志人的先天道德本质的范畴。王安石所谓的“未发于外”、“发于外”则显然属于第二种用法,“性”并不具备人之道德本质的涵义,而指人本来的情感—心理状态。朱熹认为,作为未发之性即是善,“仁义礼智信”即“乃所谓未发之蕴而性之真也”。王安石则拒绝直接以善恶来规定性之内涵,坚持性“不可以善恶言”。由此,王氏的人性论与程朱理学将伦理道德先验化、本体化的取向,呈现出根本性差异。

在论述性情关系时,王安石似乎混淆了本原与派生、本质与现象两种不同的思维模式。一方面,他指出“性情一也”,性为本,情为用。同时又声称:“夫太极生五行,然后利害生焉,而太极不可以善恶言也。性生乎情,有情然后善恶形焉,而性不可以善恶言也。”[81]二者之间,其实有所扞格。太极与五行,属于本原与派生的关系,实为二物。“性情一也”,则指作为本质、实体的性,与作为现象、表现的情,实为一物。性决定情,情表现性,情的善恶由性来决定,而非由习。《性情》运用弓矢的比喻,来说明二者的关系:“是以知性情之相须,犹如弓矢之相待而用,若夫善恶,则犹中与不中也。”[82]这其实与“性情一也”的论点,并不协调。

第三,与理学人性论的比较。与王安石同时或稍后,张载、程颢程颐兄弟等也对人性问题进行研精覃思。他们或以气为本体、或以理为本体,建立起一个庞大精细的道德形而上哲学体系。其特点是将道德规范内化为人的本性,并论证为超越性、普遍性的天理在人心中的呈现。“性即理也”,是纯粹的至善,即天命之性;至于“恶”,则是出于理与气相合后的气质之性。他们这一套以“天理”为核心的道德形而上人性论,为儒家的纲常伦理作出了深刻的本体论证,达到了极高的理论水准。

与之相比,王安石的人性论建构,属于另外一种不同的思想结构系统——制度儒学。其理论建构,并非旨在为道德伦理进行本体、心性的深化,而是试图为制度变革提供内在的人性根源。王氏认为,制度(人、人为)与人性(天、天性)之间,并非截然断裂(如庄子肯定天性否定人为,荀子则反之),而是相互成就。制度既是天道在政事中的体现,又具备人性的内在根源。它一方面顺应人性中的某些趋向,另一方面又约束、铸就人性,使得人性的善端得以成就、恶端得以抑制。理学家强调内在本性之善的主动性、自发性呈现,王氏则否。他认为,人性中虽有善端,却不能自发地显现,必须借助于外在的制度环境。这正如非木不能成器,非马无以服驾;但木并不能自发成器,马不能自发服驾,必须有赖于斧斤绳墨等器具之助。制度对于人性的成就,不可或缺。[83]新学与理学之不同,由此判然。

最后,需要指出,王安石的人性论在北宋的影响,远在二程、张载等理学家之上。蔡京谓:“宋兴,文物盛矣,然不知道德性命之理。安石……初著《杂说》数万言,世谓其言与孟轲相上下。于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窥性命之端云。”[[84]]金代赵秉文曰:“自王氏之学兴,士大夫非道德性命不谈。”[[85]]二人均把王安石视为北宋儒家心性之学兴起的领军人物。这是比较符合史实的。

注 释

[[1]] 王安石:《性论》,王安石撰、刘成国点校:《王安石文集·集外文二》,中华书局,2022年,第1819页。

[[2]] 王安石:《原性》,《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8页。

[[3]] 王安石:《再答龚深甫论语孟子书》,《王安石文集》卷七十二,第1256页。

[[4]] 王安石:《性论》,《王安石文集·集外文二》,第1819页。

[[5]] 王安石:《原性》,《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7页。

[[6]]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69页。

[[7]]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70页。

[[8]] 王安石:《礼乐论》,《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六,第1152页。

[[9]] 贺麟:《王安石的哲学思想》,载氏著《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314-323页。夏长朴:《李觏与王安石研究》,中国台北大安出版社,1989年,第203、209页。张佩辉:《王安石人性论嬗变考》,《孔子研究》2021年第6期,第71-82页。

[[10]] 肖永明:《北宋新学与理学人性论建构的不同路径及特点》,《求索》2004年第2期,第96-99页。[日]井泽耕一著、李寅生译:《略论王安石的性情命论》,《东华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年第1期,第7-11页。胡金旺:《王安石人性论的发展阶段及其意义》,《孔子研究》2012年第2期,第22-28页。毕明良:《王安石人性论之演进》,《船山学刊》2011年第3期,83-86页。丁四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王安石性命论思想研究(上)》,《思想与文化》辑刊,2012年,第 193-202 页。《王安石性命论思想研究(下)》,《思想与文化》辑刊,2013年,第165-202页。张建民:《王安石人性论的发展演变及其意义》,《孔子研究》2013年第2期,第57-65页。关素华:《王安石人性论新探》,《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1期,第 14-23页。魏福明:《“性不可以善恶言” ——试论王安石对儒家人性论传统的超越》,《齐鲁学刊》2019年第4期,第14-24页。吴远华、王伟:《礼乐视域下王安石性情论重构研究》,《求是学刊》2020年第5期,第144-152页。

[[11]] 刘成国:《荆公新学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35、139页。刘丰:《王安石的礼乐论与心性论》,《中国哲学史》2010年第2期,第93-100页。后者将王安石的礼乐论与人性论关联考察,研究视角有所拓展。

[[12]] 仁宗景祐二年(1035),欧阳修回书李诩曰“世之言性者多矣”、“修患世之學者多言性”,“今之学者……而好为性说”,可见此风正方兴未艾。欧阳修著、洪本健校笺:《欧阳修诗文集校笺》卷四十七《答李诩第二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168、1169、1170页。儒家论性之风在仁宗朝兴起的具体原因,比较复杂,有待详考。

[[13]] 王安石:《性论》,《王安石文集·集外文二》,第1818-1819页。

[[14]] 王安石:《性论》,《王安石文集·集外文二》,第1820页。

[[15]] 王安石:《性论》,《王安石文集·集外文二》,第1819页。

[[16]] 贺麟:《王安石的哲学思想》,《文化与人生》,第314-323页。夏长朴:《李觏与王安石研究》,第203、209页。

[[17]] 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中华书局,2019年,第270页。邓广铭认为此文作于庆历五年(1045)左右。见氏著《北宋政治改革家王安石》,三联书店,2017年,第7-9页。《王安石年谱长编》将此文系于康定元年(1040),中华书局,2018年,第89-91页。

[[18]] 曾巩:《上欧阳舍人书》,曾巩著,陈杏珍、晁继周点校:《曾巩集》卷十五,中华书局,1988年,第237页。

[[19]] 曾巩:《与王介甫第一书》,《曾巩集》卷十六,第255页。

[[20]]又如《送陈升之序》:“堪大臣之事,可信而望者,陈升之而已矣……。煦煦然仁而已矣,孑孑然义而已矣,非予所以望于升之也。”(《王安石文集》卷八十四,第1472页)这是模拟《孟子·公孙丑下》的句法:“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焦循:《孟子正义》卷九,中华书局,1987年,第307页。)

[[21]] 晁公武著,孙猛校注:《郡斋读书志校证》卷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526页。

[[22]] 卫湜:《礼记集说》卷一百二十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120册,第16页下。

[[23]] 近些年来,《礼记发明》屡屡被学者用于讨论王安石的人性论。其实,此书并非王氏所撰,只是新学传人或书贾汇集了王氏对《礼记》的一些注解、评论及相关的文字,拼凑而成。其中多条注解,与王安石《虔州学记》等文中片段几乎完全重复。笔者另有详细考证,待刊。全文可见王水照主编:《王安石全集》第1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

[[24]] 毕明良:《王安石人性论之演进》,《船山学刊》,2011年第3期,第84页。

[[25]] 王安石:《答孙长倩书》,《王安石文集》卷七十六,第1326页。系年参见《王安石年谱长编》卷二,第159页。

[[26]] 王安石:《性说》,《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9页。

[[27]] 韩愈:《原性》,韩愈著,刘真伦、岳珍校注:《韩愈文集汇校笺注》卷一,中华书局,2010年,第47页。

[[28]] 王安石:《性说》,《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9页。

[[29]] 王安石:《性说》,《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90页。

[[30]] 王安石:《礼乐论》,《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六,第1152页。又曰:“圣人内求,世人外求,内求者乐得其性,外求者乐得其欲,欲易发而性难知,此情性之所以正反也。”(第1150页)将性情对立,求性于圣人、求情欲于世人,这明显是袭用《复性书》。

[[31]]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69-1170页。

[[32]] 李翱:《复性书》,李翱撰,郝润华、杜学林校注:《李翱文集校注》卷二,中华书局,2021年,第13页。

[[33]]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70页。

[[34]]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70页。

[[35]]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70页。

[[36]]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70页。

[[37]]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70页。

[[38]] 《王安石年谱长编》系此文于皇祐元年(第214-216页)。王安石对“性善情恶”论的批判,或与王开祖有关。二王在皇祐初有过学术交流,很多论题、观点相近。《荆公新学研究》第一章,第21页。

[[39]] 钱穆认为,王安石的性情论袭自《大乘起信论》“一心开两二门”的旧路。钱穆《宋代学术思想史论丛·初期宋学》,三联书店,2009年,第12页。蒋义斌:《宋代儒释调和论及排佛论之演进》,中国台北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44-45页。

[[40]] 卫湜:《礼记集说》卷一百二十四,第142页下。

[[41]] 王安石:《原性》,《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7页。

[[42]] 王安石:《原性》,《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7-1188页。

[[43]] 王安石:《原性》,《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8页。

[[44]] 刘敞:《公是先生弟子记》卷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98册,第465-466页。此书记载了仁宗至和、嘉祐间,刘敞与王安石、欧阳修等人的学术论辩情况。具体可见拙文《弟子记与北宋中期儒学》,《社会科学辑刊》2021年第4期,第146-158页。

[[45]] 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九十二,中华书局,1965年,第778页。

[[46]] 王安石:《扬孟》,《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四,第1112-1113页。

[[47]] 王安石:《扬孟》,《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四,第1113-1114页。

[[48]] 蒋义斌认为,王安石的性可以为恶说“恐是受天台宗'佛性具恶’的思想影响”。《宋代儒释调和论及排佛论之演进》,第45页。

[[49]] 丁四新认为,嘉祐以后,王安石愈来愈重视扬雄。他“性有善有恶”的主张,受到扬雄的强烈影响。《王安石的性命论思想研究》,第177页。

[[50]] 王安石:《再答龚深父论语孟子书》,《王安石文集》卷七十二,第1256-1257页。

[[51]] 王安石:《洪范传》,《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五,第1124页。《王安石年谱长编》系此文于嘉祐后期。(第667页)

[[52]] 此书作年,李德身重复系于嘉祐二年(1057)和治平元年(1064)。(《王安石诗文系年》,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63,104-105页。)丁四新、胡金旺系于治平元年。(《王安石性命论思想研究》,第176页;《王安石的人性论的发展阶段及其意义》,第25页)张建民、陈佩辉系于嘉祐二年。(《王安石人性论的发展演变及其意义》,第60页。《王安石人性论嬗变考》,第75页。)毕明良指出:“嘉祐二年龚原还只不过是十四岁左右的孩子,不太可能已与王安石书信往来讨论《论语》、《孟子》中的道德性命问题;其二,信中提到的'十二娘子’当是指龚原的妻子,也就是说此时龚原已婚。因此,此信当作于治平四年(1067)初秋前后。”(《王安石人性论之演进》,第85页。)甚是。然毕忽略了此文在龙舒本《王文公文集》与杭州本《临川先生文集》中的版本差异,考证有疏漏。

[[53]] 王安石:《王深父墓志铭》,《王安石文集》卷九十三,第1610-1611页。王回《抱关赋》:“嘉祐五年,回始仕为卫真主簿,日负吏责。”(《宋文鉴》卷四,中华书局,1992年,第52页。)

[[54]] 徐松辑,刘琳、刁忠民等点校:《宋会要辑稿》选举二:“八年四月十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许将为大理评事、佥书奉国军节度判官厅公事,第二人陈轩、第三人左仲通为两使幕职官,第四人范祖禹、第五人龚原试校书郎、知县,余进士、明经、诸科及第人皆以为判司簿尉,出身人皆守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269页。

[[55]] 王稱:《东都事略》卷一百十四《龚原传》,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382册,第749页。

[[56]] 治平四年,围绕王安石知江宁的朝堂争执,可见《王安石年谱长编》卷三,第745-748页。朱义群:《宋神宗起用王安石知江宁府的背景及其政治和文化意涵》,《中华文史论丛》2017年第3期,第351-374页。

[[57]] 杨时撰,林海权点校:《杨时集》卷十三,中华书局,2018年,第393页。

[[58]] 据九识说,阿赖邪识是第八识,庵摩罗识是第九识,常总混淆了二者顺序。十识说则出自密教,在八识之上再加上“多一识”、“一一识”,其中并无庵摩罗识。杨时所引,未必是常总原文。以上承成玮兄赐示,谨此致谢!

[[59]] 程颐、程颢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中华书局,1981年,第28页。

[[60]] 韩愈撰,魏仲举集注,郝润华、王东峰整理:《五百家注韩昌黎集》卷十一,中华书局,2019年,第684页。

[[61]] 王安石:《答蒋颖叔》,《王安石文集》卷七十八,第1369页。此书系年见《王安石年谱长编》,第2133-2134页。

[[62]] 胡金旺:“(《答蒋颖叔书》)以佛教的中道观来诠释性空思想,这与《原性》中阐释的性无善无恶的思想很相似。因为既然性空,性当然就无所谓善恶。因此,从内容上看,王安石的《原性》也应作于其晚年失意时期,与《答蒋颖叔书》属于同一时期的作品。”(《王安石人性论的发展阶段及其意义》,《孔子研究》,2012年第2期,第27页。

[[63]] 黄震:《黄氏日钞》卷六十四,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708册,第579页上。

[[64]] 此承成玮兄赐教,谨此致谢。张建民指出:“《答蒋颖叔书》所言之'性’为一本体论概念。……实

不可为分析安石人性论之据。”(《王安石人性论的发展演变及其意义》,第63页)当然,以王安石对佛教义理的精通,他的人性论极有可能受过佛教的影响。

[[65]] 王无咎:《答王子发书》,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70册,卷一五二五,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42页。

[[66]] 陈师道《后山谈丛》卷一:“王无咎、黎宗孟皆为王氏学,世谓黎为摸画手,一点一画不出前人;王为转般仓,致无嬴余,但有所欠,以其因人成能,无自得也。”(中华书局,2011年,第25页)另,吕南公《灌园集》卷十二《复傅济道书》:“今日解经人极多,大概不出于介甫之书,与皇祐以来题府韵类无异也。先时,王补之解《论语》,众甚钦仰。俄而皆曰:是得之介甫云耳。”(《全宋文》第109册,卷二三六六,第219页)

[[67]] 王雱:《尚书新义》,南宋陈大猷评曰:“几于善恶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14页。

[[68]] 陈祥道:《论语全解》卷九,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1986年,第196册,第206页下。

[[69]] 曾巩曾谓:“介甫非前人尽,独黄帝、孔子未见非耳。”王安石著,李壁笺注,董岑仕点校:《王安石诗笺注》卷四十八《韩子》注引,中华书局,2021年,第1877页。

[[70]] 赵秉文:《原教》,张金吾编《金文最》卷六十,中华书局,1990年,第874页。

[[71]] 王安石:《原性》,《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八,第1188页。

[[72]] 王安石:《再答龚深甫论语孟子书》,《王安石文集》卷七十二,第1257页。

[[73]] 前人批判王安石的学术思想多变,《王安石诗笺注》卷十五《寓言十五首》其三李壁注曰:“余尝见杨龟山志谭勣墓云:'公雅不喜王氏。或问其故,曰:说多而屡变,无不易之论也。’”(第547页)王安石的论性诸文,最能体现这一特点。

[[74]] 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释》,中华书局,1988年,第412页。

[[75]] 刘昼著,傅亚庶校释:《刘子校释》卷一,中华书局,1998年,第10页。

[[76]] 李翱:《复性书》,《李翱文集校注》卷二,第13页。

[[77]] 贺麟:《王安石的哲学思想》,《文化与人生》,第314-323页。

[[78]] 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五)·初期宋学》,第14页。

[[79]] 陈来:《朱子哲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73-189页。

[[80]] 陈来:《有无之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202页。

[[81]] 王安石:《原性》,《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88页。

[[82]] 王安石:《性情》,《王安石文集》卷六十七,第1170页。

[[83]] 王安石:《礼论》,《王安石文集》卷六十六,第1148-1149页。

[[84]] 晁公武著,孙猛校注:《郡斋读书志校证》卷十二,第525-526页。

[[85]] 赵秉文:《性道教说》,《金文最》卷六十,第8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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