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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老年才发现:孤独无依,只有做好这两件事才能安享晚年

 自由的柒月 2023-06-30 发布于山东

郭大爷无儿无女,78岁时他想让侄女给自己养老,就把一套57平米的房子赠予给了侄女。郭大爷生病住院时侄女的一句话让老人家觉得她不可靠,又想把房子送给外甥让外甥养老,可侄女却说那套房子是她花50000元买大伯的。

郭永生大爷这一辈子都没有结婚所以无儿无女。

(图片来自网络,图文无关,侵删

他自己一辈子勤俭,不舍得吃不舍得喝,买下了一套57平米的小房子。

作为一个无儿无女的五保户老人,每月有400块钱补贴,医药费也按比例报销。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行动越来越不方便,郭大爷担心自己老无所依,就想找个亲戚家的孩子照顾自己,用自己的房子“以房养老”。

老人一直很疼爱侄女郭赛华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于是和她商量如果侄女能够帮他养老送终,他就把房子赠予给侄女。

郭赛华一听当即就答应了,但是也提出自己的要求:毕竟老人年纪大了,万一哪天有个什么闪失,要求他先把房子过户到她名下。

郭大爷觉得一笔写不出两个郭字来,自己的亲侄女也无所谓,于是他爽快得和侄女办好了房产更变手续。

可是侄女拿到房子后,对自己的态度却没以前那么热情了,而侄女后来的一个举动更是让郭大爷彻底伤了心。

郭大爷说:哪晓得她良心这么坏。

一次发病郭大爷就想让侄女送自己去医院,郭赛华就很不耐烦了。

事后医生说要是郭大爷晚去半个小时,可能命就不保了。

郭大爷心有余悸,打电话给郭赛华,郭赛华却冷漠地说道:“死了就死了。”

郭大爷听了很难过,现在自己还能自理侄女都这个态度,如果将来不能动了,躺在病床上时候侄女能尽心尽力照顾自己?

他有点后悔那么早把房子过户给侄女了。

因为郭大爷把房子过继给侄女“以房养老”后,他的赡养人就是郭赛华了,不属于无赡养人的老人。

街道办事处就取消了他每月400元的补贴,老人的医药费也应该由侄女承担。

结果郭赛华一分钱都不愿意出,双方的矛盾就开始了。

侄女说不是自己不养伯父,只是因为自己和丈夫在外地做生意,家里老人又多,自己实在顾不过来。

郭大爷就让郭赛华把房子还给他,他想把房子给外甥黄新,让他照顾自己。

后来,三方通过协商签了一份协议。

如果把房子过户给郭大爷然后再过户给黄新,手续费会比较贵,就决定由郭赛华直接把房子过户到黄新名下,黄新支付给郭赛华10000元的手续费。

当时三方都签了字,黄新现场支付了6000块钱给过郭赛华。

可后来在办过户手续时郭赛华反悔了,找各种借口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半年后,郭赛华依然不肯办过户手续。

黄新就把郭赛华夫妇告上了法庭,郭赛华却拒不承认那份协议的法律效力,因为她老公沈燕辉并没在协议上签字。

但是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这套房子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郭赛华在处理这幢房子时沈燕辉知道但未提出反对,就表示默认,即便他没在协议上签字这份合同也有效。

郭赛华一看这个说法不行,竟然又拿出一份证据,说当初是自己花5万块钱买的伯父的房子,根本不是赠予。自己手里有郭大爷签了字的销售购房协议。

郭大爷坚持说:我从没收到过她一分钱,房子是赠予不是卖。

面对郭赛华随后拿出的有他签字的5万块钱收据, 郭大爷很坚决地说:这不是我的字迹,我也没有签过。

经过了解当初帮忙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工作人员,才知道当时签这份销售合同就只不过是个形式,就是为了少交点税而已,57个平方的房子,在当时不可能卖5万块钱。

而且,在郭赛华和黄新签协议的时候,只是提出来让黄新给她1万块的过户费,如果真的是买的房子,不是应该把5万块的购房款要回来么?

于是工作人员提出对收款单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结果显示,签名并不是郭大爷本人的笔迹。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郭赛华终于无话可说,法院判决郭赛华在十日之内,将房子的所有权益过户到黄新名下。

法官在后续走访时看到,郭大爷在外甥黄新家里被照顾得很周到,黄新每天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老人。

郭大爷这次没看走眼,晚年总算有了一个温暖的去处,感受到了家庭的温馨。

以上素材来源《法治天下》真实案例。

有句老话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尤其是这样血缘至亲的老人家用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托付自己后半生的养老问题。

自己能做到就答应老人,不能只想拿钱却不想付出,愧对自己的良心也违背人伦道德。

庆幸的是老人家在外甥家找到了晚年的归宿,享受到天伦之乐。

现在很多的年轻人崇尚“不婚”,这种观念值得商榷。

年轻时候呼朋唤友不觉得寂寞和孤单,身体好也意识不到养老的问题,等到老年时候身体出现状况的时候,就需要身边有人照顾了。

如果还孑然一身,真的是晚景凄凉,自己的儿女终究是爱自己的父母的,照顾父母也会用心。

生活需要未雨绸缪,人生不易,多给自己的生活做好规划。

即使将来托付养老,也一定要看准人、留好退路,免得自己破财还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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