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征收中,知青要分得征收利益,需要一系列的要求,都需要哪些条件呢?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房居住权纠纷研究会综述》民一庭调研与参考【2014】11号 - [一]明确是不是知青身份。 上世纪60-70年代有很多上海人迁往外地,但是知青身份不是随口说说,有些居民还来和我说自己是支内(支援内陆建设)人员、支边人员。当然,支内人员、支边人员也不是随口说说,更何况二中下也有法院不认可支内支边是需要被照顾的对象。 - [二]需要了解从外地回沪的人员使用的是哪一种政策。当年有很多户籍迁移文件可谓是一个萝卜一个坑,针对性非常强,虽然文件难以取得,但是并非外地回沪就可以鱼目混珠。 - [三]了解被征收的房屋来源与知青人员的关系,逐一分析知青本人、知青配偶、知青子女、和知青的女子户口迁移变动的过程,从而分析出上述人员与涉案房屋之间是否“密切联系” - [四]虽然说到了第四点,但是这点很重要,因为案件的战场要回到作为被起诉的一方自己这边了——通过对比知青人员与居住人员的各项对比,分析总结出居住人员更为依赖系争房屋生活居住。与分法院分析案件中究竟是否需要“照顾”知青人员?如何“照顾”更为合理。 - [五]遇到除知青人员外的其他外地回沪的上海人,是否能够扩大居住权纠纷研讨会适用范围的,是遇到需要与承办法官据理力争的。 #上海动迁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 #征收 #上海公房同住人 #上海公房未成年居住利益 #上海公房知青 #黄浦动迁 #上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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