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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纠纷案例:签署电子合同要合规,否则就败诉!

 电子合同网 2023-07-06 发布于浙江

电子合同裁判案例:这样签署的合同不成立!

我们来看一些经典的电子合同判例吧。

1.上海某旅行社诉某员工劳动合同纠纷案

用人单位在合同登记备案网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但未包含合同必备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地点、劳动报酬等内容,不符合合同的形式和实质要求。

且劳动者无法自行查询登记内容,不符合当事人应协商一致的原则,应认定双方未签订合同。

裁判规则:单位仅在相关电子平台备案用工信息,缺少合同应具备的内容,且劳动者无法自行查询内容的,应认定双方未签订合同。

2.北京某管理公司诉某员工合同争议案

用人单位将合同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给劳动者,合同部分内容空白,双方没有签字盖章予以确认,事后也未签订确认合同书等确认合同成立,不能认定单位已履行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

裁判规则: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空白合同发送劳动者,但双方并未签字盖章予以确认的,不能认定双方已签署合同。

3.某银行起诉某物流公司合同纠纷案

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电子合同,劳动者拒签的,应视为单位已经履行了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义务,劳动者以电子合同不属于书面合同为由拒绝的,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规则:电子劳动合同应属于书面合同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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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案例来看,采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会出现很多问题,难以被认定为有效电子合同。若采用该方式,企业日后会负有较重的举证责任,

如,企业必须证明电子邮箱、微信号等使用者的身份。另外,证据也较难保存,比如手机故障或者丢失,或者清空聊天记录等。

小提示:

本文中签署合同的这些案例,存在签署载体不正规,签署主体不明确,签署流程不规范,签署效力不生效等问题。且无法证明其真实性,故合同无效。这里就涉及电子合同如何签订才有效的问题。

①订立电子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者应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合同签订平台签署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保证电子合同的生成、传递、保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电子合同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②电子合同签订后需留存证据

人社部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合同,这也认可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

在签署电子合同时,需通过多种方式对电子合同进一步确认,比如真人视频验真、意愿签署、短信通知、微信转发、公证存证等,签订电子合同、认可电子合同订立后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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