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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知!教师职称评审出新规!

 Rps 2023-07-07 发布于吉林

日前,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意见》指出,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文件一经发布,便受到老师广泛关注,也引起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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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高级职称

必须下乡任教至少一年

《意见》中有明确提到,将实施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行动计划,将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

这就意味着要申报高级职称的老师,在准备其他申请材料的同时,也要提前申请下乡任教一年以上,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分配。

同时进一步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城镇教师校长在乡村交流轮岗期间,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当地相关补助政策

如果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也需要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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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聘向乡村倾斜

拓展多元发展空间

近年来,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意见》表明,对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价权重

同时乡村教师和城镇教师进行职称申报时,要分开评审,允许乡村小学教师按照所教学科评聘职称,不受所学专业限制,适当提高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乡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当地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更有专门为乡村一线教师设置的基层中小学岗位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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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村教师编制管理

提高使用效益

除了对教师职称评审作出新的要求和规定,对于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的管理和使用,也有新举措。

首先创新了乡村教师编制配备,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科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倾斜,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

并且要对于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要优先用于补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还要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市县调整力度,原则上以省为单位,每2~3年调整一次,市县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可随时调整。

最后要加强乡村教师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乡村教师编制,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编外用人,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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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当前下乡任教是教育工作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这也是解决当前教育资源不匹配问题的重要途径。

准备职称晋升的老师们,你们所在的地方是否有一年以上的下乡任教经验呢?欢迎在评论区一起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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