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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旧上海的外资公用事业

 江水澄秋 2023-07-07 发布于北京

王丽川 执笔

编者按:本刊从本期起开设“市情研究”专栏,主要刊登市地方史志学会会员运用编史修志的成果所撰写的研究论文,内容侧重于上海市情。竭诚欢迎上海史志工作者急赐佳作。

1981年起,上海市公用事业局为编写上海公用事业史,以后又为编纂《上海公用事业志》,系统地搜集上海公用事业的历史资料,累计达五千余万字,并对重要的外资公用事业档案进行了翻译、整理工作,如把煤气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外文档案中的董事会年报、董事会会议记录、总工程师年报等主要文件都译成了中文。这不但是编写志稿的重要的依据,而且也是研究旧上海外资企业的宝贵材料。现在就修志工作中接触到的史料史实,提出几点看法,请教于上海史志界各位专家。

一、外资公用事业在上海兴起的环境

从居民点发展到初期的城市,人们日常生产和生活所必不可少的水、电、燃料、交通等方面的需要都是各自分散取得的。随着城市范围的扩大和人口的密集,经济活动愈加繁忙,公用事业成为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

鸦片战争后,上海于1843年开辟了英租界,1848年租界扩展到今西藏中路,人口只有500人,比之当时的华界54万人,还是不成为城市的。小刀会起义以后,租界内开始华洋杂居,1865年英租界有9.2万人口,法租界也有5.5万人。在这一年,英租界有了煤气公司,这是上海也是全国的第一家公用事业。煤气公司当时的中文名称为“大英上海自来火房”,于1961年1月由史密斯(A.K.Smith)发起,倡议在上海生产和供应煤气,用以点灯照明。资本额初定10万两白银,在工程筹建过程中迫加到15万两。1864年3月起,在苏州河南岸泥城浜(今西藏中路)以西购地建造煤气厂,并开始埋设管道。1964年12月18日,上海街头第一次出现了用煤气燃点的公共路灯。法租界也在法公董局主持下于1865年筹建煤气厂,1867年3月“法商自来火行”向法租界供气,照亮了马路路灯。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军部特务部组织,于1938年12月成立了“大上海瓦斯株式会社”,于吴淞张华浜北齐湾沿河一带建造了吴淞煤气厂,1940年11月开始供气。

供水一直是上海中外人士关注的问题,但由于需资巨大,筹款比较困难。1875年3月,英国商人格罗姆(F.A.Groom)集资3万两白银在今杨树浦水厂场地内建成一个规模比较小,没有管道输配而靠水船水车送水的自来水厂,由于水价过高,于1881年3月以2万两白银出售停业。

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880年11月,由英国商人麦克利沃特(A.Mcleod),获得了租界工部局的专营权,集资10万英镑,在杨树浦建造自来水厂,1883年8月1日正式供水。法租界原来使用英商的供水,1895年法租界公董局为自建水厂作准备,1902年1日建成董家渡水厂向法租界供水。由于管理不善,业务难以发展,1908年渡让(非绝卖,将来视情况变化可收回,下同——编者注。)给法商电车电灯公司,作为该公司的一个部门。

上海第一家公共交通事业是英商“上海电气建设公司”,中文名称“上海电车公司”,1906年该公司取得电车专营权,资本70万英镑,1908年3月上海第一条有轨电车线路,即静安专至外滩,正式通车营业。此后公司包揽了公共租界的全部有轨、无轨电车的线路。

法商“电车电灯公司”在1906年资本360万法郎。1907年1月向法公董局购得了电厂,1908年5月又渡让了法公董局水厂。1908年5月,法租界的第一辆有轨电车开始行驶,以后除经营有轨电车外,还于1927年2月起开辟了无轨公共汽车路线。一直到上海解放,垄断了法租界的水、电、交通三项公用事业。

英商“中国公共汽车公司”,创建于1923年6月,1924年以20辆公共汽车开始营业,以后发展到154辆单层和双层公共汽车,后因抗战停业。

上海的出租汽车行业,第一家是英商“环球供应公司百货商场”的汽车出租部,于1908年9月开始营业。以后又有美商平治门洋行、美汽车公司、亨茂洋行、中央汽车公司等外资企业陆续开办。

上海自从开辟租界以后,开始的三十年间,发展是不快的,后因小刀会起义、华洋杂居、太平天国战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发展速度加快。1875年,英美租界有住宅13,892座,法租界6,260座,共计20,152座,而到1885年已达29,500座,十年内英美租界增加了55%,法租界增加28%。1875年英美租界有人口97,338人,其中外国人1,675人;法租界有33,600人,其中外国人300人,两个租界共有人口130,938人,到1885年已达17万人,英美租界为129,338人,增加33%;法租界为4万人,增加19%。当时上海城乡人口估计有11~15万人,已少于租界人口。1881年两个租界对土地和其它产业的投资已达1,500万英镑,1887年的进出口总值超过3,450万英镑,进出港口的船只有5474艘,上海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商业城市。

清朝政府原来是不准外国商人在上海设立工厂、生产商品的,因而在1894年甲午战争以前,上海的外资企业只有一些船舶修造工场以及为丝茶贸易进出口加工的缫丝厂和专供外国人生活使用的面包房、食品商行等等。煤气厂和自来水厂,是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大,卫生条件和城市安全、消防灭火的需要,作为城市建设的基础,才得以建立。这也是外资公用事业所以能在上海出现得早于其它外资企业的原因。

二、外资公用事业的组成基本上是股份制企业

公用事业的特点是它关系到国计民生,既有企业效益,又有社会效益。公用事业的初期投资庞大,资金不是短期内就能得到补偿。另外公用事业牵涉面广,用户遍及整个城市,工程影响大部道路,开办时有不少困难。旧上海外资创办的公用事业中有不少失败的例子,如1865年法租界公董局创办的自来火行,因为经营不善,最后于1891年出售给英商上海煤气公司;1902年建成的法租界公董局董家渡水厂,也因发不出股息,开业六年后,于1908年以75年为期渡让给法商电车电灯公司。1882年由前工部局总董立德(R.W.Little)设立的上海电光公司,以后由英工部局以效率不高,予以收买,改为公营,但最后还是无力经营而转售给美国摩根集团所属的上海电力公司。这些都是以官办形式开始,但都因经营不善所耗资本得不到补偿,后备无力,而以失败告终。我国自办的一些公用事业中,如官办上海内陆自来水公司,省办上海闸北水电公司等,也是历经官办、民办,最后以股份制商办才得以生存。

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在成立以前,工部局为讨论供水公司的官办民办争论不休,召开过多次工部局董事会和纳税人会议专门讨论。工部局早在1870年就着手自办供水公司,但最后认为,如果官办,要由纳税人以税金形式支付这笔巨款是不可能的,工部局也不可能有如此庞大的预算,另外考虑到工部局的任职官员不可能作为与个人利益密切有关的态度来关心这一供水公司,因而决定以英国商人出面,以股份制形式发行股票,联合在伦敦的一些有兴趣于上海房地产和上海港贸易投资的商人们,来筹建这一自来水公司。

官办的公用事业失败者较多,民间集股举办的公用事业,也由于公用事业的投资大,收效慢,以及得不到地方当局的保护而不得不宣告停业。如1875年的原供水公司,是由英国商人格罗姆等三人和一名邱裕记(译音)的华人合股出资建立的,这个水厂虽然拥有场地115亩,也有沉淀地,过滤池等水处理设备,但是公司没有力量在上海街道中铺设输水管道到用户家中用,而只能用水船送往黄浦江中的停泊船只售水,并用木船将水由杨树浦运到外滩,再用水车运送给用户,致使水费昂贵,问津者少,最后不得不以低价将水厂全部设备连用专营权业务一起售给资金雄厚的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作为该公司的水厂基地。

外资股份制企业在当时都按各个国家的公司法组成,英商的在伦敦注册,法商的在巴黎注册,在国外和上海当地招股,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遴选董事3~9人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管理并每年一次向股东大会作报告。董事为义务职,只领会议车马费,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股东完全脱离公司的管理权,其权力只是参加股东大会,听取董事会报告,以董事会规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外资公用事业的董事,大都是互相兼任各个公司的董事,或者是原工部局官僚、律师等人,具有一定势力,甚至与租界当局平起平坐,他们是企业的决策人。

三、发展外资公用事业的条件

外资在旧上海办公用事业,也并不单单凭借旧中国时代的帝国主义特权就能确保成功和发展的,其中失败的例子也有多起。由于公用事业关系到广大市民的生活必需,它不可能以高价来专供少数人享用,因此它的经营一定要适应一般水平收入的人民接受程度,要符合社会的经济规律才能立足并得到发展。综观旧上海外资公用事业成功和发展的例子,有其客观和主观的原因。

客观上是上海经济、贸易和人口的蓬勃发展和外资企业受到前工部局的支持和保护。

上海在抗战以前就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贸易、金融的中心,也是我国轻纺工业的中心。就人口而言,特别在前租界范围内,由于战争等原因,有过几次大幅度的增长。根据统计,两个租界的人口在1885年为17万人,1890年为21.2万人,1895年为29.7万人,1900年为44.4万人,1905年为55.4万人,1910年为61.6万人,1915年为83.2万人,1920年为95.3万人,1925年为113.7万人,1930年为144.1万人,1935年达到165.7万人。人口的增加,使租界内的外资公用事业迅速发展。到抗战以前达到了顶峰。当时上海的水厂、电厂、煤气厂、市内交通的规模和技术,都被称为远东第一。

凭借租界给予的特权,外资公用事业占有不少好处。租界的管理当局,如工部局、公董局,以及巡捕房、会审公廨,无一不是帮着外资讲话的。他们互相勾结,工部局利用水电,大搞越界筑路,以达到其扩大租界的目的;水电公司则利用租界当局,维持其一定的利润和镇压工人运动。如1906年华界新疆路南林里、天宝里因接用租界自来水,工部局趁机编订租界门牌,迫令缴纳租界巡捕捐,以此形成扩大租界的事实。此事引起地方人士的愤然反对,阴谋才未能得逞。又如自来水公司开办后,管线工人因要求增加工资,罢工抗议,英商公司马上通过会审公廨将三名“闹事”工人判处在厂门前立枷示众,予以镇压。英商电车、法电公司同巡捕房的关系更为密切,工部局设有一个政治特别分支部,豢养很多包探,专门侦察工人运动和其它与政治有关的工作。自来水公司对一般拖欠水费或因纠纷拒付水费事项,专门设有关水队伍,动辄对用户断水,市民申诉无门,只能满足公司要求后才能得到供水。

外资公用事业的利润,在和工部局签订的合同中有所规定,最高股息不得超过8%,而事实上公用事业公司往往通过一些额外业务收入,如自来公司的所谓界外供水,黄浦江上的船舶供水,以及设立子公司自营供水工程和代办用具设备等业务攫取高额利润,使分配的股息大大地超过了规定的8%。其实,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最高资本利润率的“限制”,外资公用事业反而利用这种限制,尽量地提高成本,高薪聘请外籍职员,全部地采用昂贵的进口设备和技术,尽量提高外籍人员福利标准,穷奢极侈,并且一再扩大资本和债务,在扩大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利润率来订出价格,水涨船高,扩大了利润。在这样的条件下,外资企业数十年来实行的高工资、高消耗、高投资也带来了高利润和高效率,并且能够循环下去。

除了以上客观条件以外,外资公用事业的得以发展,也有着其主观上的作用。本文拟探索以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为典型的外资公用事业经营方法中比较可取的经验,或许能起到点滴借鉴的作用。

(1)以法治理,重视合同、制度

外资公用事业一般在成立以前都要和市政当局的工部局签订专营权合同。合同双方的法律顾问字斟句酌,反复讨论协商然后决定。合同不但繁琐地规定了订约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如市政当局给予公用事业公司在租界范围内排管、辅轨、架线、设厂的方便,并拥有监督和收买公司的所有资产和业务的权利等等,还规定了双方要以平等的地位共同遵守,如遇到对合同字义解释不能一致的,由双方协商各委托互相认可的律师作为仲裁人进行仲裁。自来水公司就曾经为了收水费以及和向闸北地区的供水问题与工部局意见不一而进行过仲裁。结果仲裁人认为公司意见有理,工部局就服从仲裁,并在当时出版的《市政公报》上公告。

各公用事业公司的业务经营,以及工程建设、材料采购、出售废物也大多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在布告招标决定后,双方订明互相应遵守的条款。公司内部的管理工作,如人员雇用,也以合同规定期限和逐年的薪水福利待遇。各级机构都根据规定的职责各行其事,凡形成文字的,称为“现行命令”作为办事依据,业务范围以内的事绝少向上级请示汇报,上层得以摆脱繁杂的事务。

(2)多种方式集资,扩大生产规模,避免被工部局实行收买

英商上海自来水公司在成立时,法定资本为10万英镑,发行股票5000股,每股面值20英镑,而实收仅为75,750英镑,到1883年水厂尚未建成时,资本已增加到12万英镑,当时上海市场上该种股票的市场价已达每股39英镑。以后发行股票,20英镑股票发行溢价为25英镑,还发行各类面值1英镑的优先股。此后为了不被工部局收买,不断扩大生产规模,资金来源除了自有资金以外,多取自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法募集,利息一般为年利率5~6%。

在公用事业收益有保证的情况下,其股票的发行一般都只限于原有持有股票的股东。由于股票带来股东权利责任等直接会影响到公司的领导层,因此后来采取比较灵活而利率又较低的公司债券。由于有庞大的资产作为后盾,这种债券购者踊跃。

(3)重视科学技术的发展

科学技术向来是第一生产力,外资公用事业比较重视科学技术。十九世纪后期我国的科学技术和西方国家有极大的差距,外资公用事业的经营者把他们本国的一套科技成果带到上海后,煤气灯、自来水、电灯、电车、公共汽车的引进,很快就得到上海市民的接受,国内的上层人物起而仿之,在华界也很快地建立起这种公用事业。

外资公用事业机构重视科学技术,表现在以下方面:

组织机构上重视科学技术。外资公用事业的领导以总工程师为主,经理从属于总工程师或者不设经理,只设秘书作为董事会的行政事务发言人同各个方面打交道。如自来水公司开始时除了工程师以外,董事会不设办事机构,而委托原在上海的一家德兴洋行作为秘书,代办一切业务,从而使工程师专心致力于工程建设。公司付给工程师的薪水竟相当于整个供水工程投资的10%以上。在水厂建成投产以后,工程部门是公司的主要部门,水厂管理人员极大部份是工程技术人员,仅设一两个职员负责统计报表和记工等事务,其它公司也相似于这种安排。

重视科技信息,不断更新技术。旧上海聚集着列强各国的商人、企业家,各公用事业之间也存在着技术上的竞争。他们关注科学技术的信息,将本国的技术进步引入上海,其速度是比较快的。如煤气、电车、电灯、汽车在世界上出现不过十几年就已引进到了上海。他们还关心各自国内的学术动态并保持着联系,如上海自来水的建成过程,就由该公司的工程师作了学术论文在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上宣读。上海还设立了以外籍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的“中国工程师学会”,交流上海当地的技术情报,发表学术论文,组织讨论。有些人利用回国休假,由公司出资考察欧美各大城市公用事业,回上海改进企业。如1926年将美国的快滤池工艺带回上海,在杨树浦水厂设计建成快滤池,使净水工艺效率比原来的慢滤池一下子提高了40倍。

外资公用事业机构还经常高薪聘请国外专家来考察上海的公用事业,提供规划和咨询。如1918年聘请英国细菌学家福勒(G.L.Fowler)来上海视察供水及污水处理。1931年为了上海供水普装水表,请了美国的给水工程专家希尔(N.Shill Jr.)来上海视察,研究给水事业的经营、效益和水费水价问题,实行了普装水表,改变了数十年来以房租计算水费的旧方法。

外资公用事业在其工资等级制度方面,也体现了重视科学技术的观点,一般运转工、普通工的工资只有检修技工的一半左右,而华籍技术人员的工资与普通工相比要高达十倍以上。

外资公用事业一般都不设研究机构,但公司的技术人员却要兼做科研课题,如自来水公司组织了上海黄浦江水污染情况的研究、蒸汽机冷凝水回收处理供锅炉进水的研究、水平式沉淀池改建为连续沉淀池的研究、快滤池各种滤料层组织,以及多孔滤料的研究等等,并在生产上予以应用。各个公司虽然一般只设有一个打样间,却能够自行设计大型车间建筑、大型快滤池以及进水口的工程设计项目。

如自来水公司的供水设施的保养,规定的大修理和平时的设备保养维修规定,都得到严格执行。凡蒸汽机、锅炉、电动机、柴油机、水泵、水塔、水池等到了一定年限,不论其是否还可以继续运行,坚决进行大修理或者报废更新。有一些设备的检修和更新,甚至使职工不能理解。但是对于维持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供水安全,确是起了作用。技术部门还定期对能源设备进行热效率的测定,用以决定设备的运行选择和报废处理。为了保证供水安全>在技术政策上,公司一直保持着以自备能源为动力的供水水泵,即使在电力已经普遍成为各家水厂的唯一原动力时,杨树浦水厂还继续保留着以蒸汽机、柴油机、和备有煤气发生炉的煤气机作为动力的各种水泵,并保养完好,经常运行和测试。

(4)精简机构,不尚排场,管理机构讲究实效

外资公用事业在创办时期,机构都是比较精简的,有的本身不设立办事机构而委托某一洋行代理,或者聘用华籍买办承包一切事务。在正式开业以后,也尽可能地少用职工,只有必不可少的岗位才配备人员作为常工。凡是季节性的工种,如水厂的慢滤池扦沙工,场地的绿化工等,以及街道埋管土方工人都采用临时打工方式,做一天工作,付一天工资。至于平整场地,建筑施工等较大的工程,都采取合同方式,开标承包。一般除了必要的统计、记工人员外,不设管理人员,业务部门人员根据工作量设置。总管理处只有少数管理人员,凡担任部门主管的,规定按月向上级作书面报告,都是自己动手,绝无代拟报告的助手。公司行政管理上只有一个会议,就是董事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开,总工程师及秘书(后为经理)列席,提出报告和听取决议。董事会两周一次,除了夏季休会,从不间断。参加会议的董事大都兼有其它商行的业务,从记录中看出,开会都在正午12时,由于议案都已有了准备,所以会议都能在20分钟内结束。每次的会议记录由秘书抄入专用的记录簿上,在下次会议时由主席签字以示慎重。全部决议案按顺序编号,在以后重新讨论时作为参照,经翻查,几乎每条决议都有落实的结论。

外商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以及统计报表,看来似乎呆板、守旧,新的花样不多,指标固定不变,但从长期来看,只有不变的指标和项目才能显得出历史变化的过程,有利于找出客观事物的规律。水厂的工作是细微的。如杨树浦水厂的第一台出水唧机,从其1883年投产运行到1926年报废,使用了43年,保存了完整的原始记录,最后以一张照片附注以该台唧机共运行了多少小时,唧送过多少水量,作为该机的历史见证,由此可见其企业管理工作的严密。

外商公用事业,客观上有租界给予的特权为依托,但也有着其主观上的努力和经验,这些可能对于今天还有一些借鉴作用。

(执笔者单位系《上海公用事业志》编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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