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童工,对反规定招用了童I的单位或个人,劳动部i ]将童I回原居 住地,所用费用,全部用人单位负担,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2、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1)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淀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及社会活动期间也应当有权利取得工资。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至少休息一天,每日工作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应超过44小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天最长不超过3小时。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3、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用人单位的财赔安全。 (3)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仅展示部分, 详细请了解《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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