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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资讯】2023年6月份刑辩团队办案信息

 李煜律师 2023-07-12 发布于安徽

1.6月5日,w某被指控销售假药案在x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辩护人当庭指出,本案定性不准,案涉物品不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药品定义,不能认定为销售假药罪,同时发表了部分指控事实不能成立的意见并提交书面质证意见(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2.6月6日,W某危险驾驶案移送合肥市S区检察院,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检方认为,存在2种以上加重情节,应当从重处罚,同时接受辩护人提出的认罚后适当减轻量刑的意见(李煜律师)

3.6月8日,芜湖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有组织犯罪的嫌疑人l某,会见后前往J区检察院递交委托手续并办理阅卷手续(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4.6月9日,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案嫌疑人z某,该案即将移送检院审查起诉(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5.6月11日至14日,对芜湖市有组织犯罪集团案集中阅卷,经初步阅卷,认为本案系有组织集团犯罪,涉案人数多,案件事实、罪名众多,卷宗材料多,加强阅卷分析及法律论证,维护涉案嫌疑人合法权益(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6.6月16日,合肥市看守所会见D某,本案一审开庭后委托,本人推翻认罪认罚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后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7.6月16日,Z某** 案,赴合肥市y区检察院阅卷(李煜律师)

8.6月20日,赴安徽省B市中院,就Q某妨碍作证案二审,在之前已提交新的二审证据材料和书面辩护意见基础上,与承办法官当面交流。辩护人充分表达二审需要改判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并结合企业家刑事保护、“六稳六保”的刑事司法政策说明了辩护意见,承办人听取了上述意见,并表示充分重视辩护意见,裁判会充分考虑依法采纳。本案系当前认罪认罚案件中检法冲突的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务参考价值(李煜律师)

9.6月21日,合肥市看守所会见**案被告人Z某,本案已移送审查起诉,沟通辩护方案(李煜律师)

10.6月26日,经与被告人及家属事前充分沟通后,**案被告人z某在检察机关同意做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11.6月24日—30日,刑事团队集中对w市涉**特大团伙故意*人、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国家人员受贿等案百本卷宗开展阅卷,并制作阅卷笔录(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李颖实习律师)

12.6月28日,赴W市第一看守所再次会见因故意*人案、开设赌场等案被逮捕的被告人L某,就案件事实、罪名进行沟通。辩护人认为,本案嫌疑人对基本指控事实认可,但具有多项从轻、减轻情节,应依法为其争取较轻的刑罚(李煜律师 陆浩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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