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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干货分享】律师向办案单位递交材...

 永邦律法 2023-07-13 发布于江苏
实习律师【干货分享】律师向办案单位递交材料时,如何索要材料接收回执(收据、凭证)?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时,经常需要向有关单位递交材料,为了防止今后发生扯皮的事情,法律明文规定有关单位在接收材料时,要向材料提交人出具回执、收据、凭证,但在实际执行中,并非每一个办案单位都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些执行的比较好的单位,会将印刷好的材料接收回执、证据接收收据等放在办事窗口,并主动提供给材料提交人。一些执行的不好的单位,则没有准备印刷好的材料接收回执、收据、凭证,甚至不知道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此时,就需要律师自行将材料接收回执、收据、凭证事先打印好,直接出示给办案单位的有关人员,让其在上面签字或盖章即可。

当然,并不是每一位办案人员都会顺利在上面签字。有的人会说,我们从来没有签过这些东西,此时,可以让其看一下背面的法条。在大多数情况下,他看完法条,律师再坚持一下就会签字。在极少数情况下,个别办案人员会说,有法律规定我也不签。此时,律师要根据这次递交材料的重要程度作出不同的处理。

(1)如时间允许,可以到该单位接受投诉的部门进行投诉或到上级单位反映。

(2)也可以到中国邮政用EMS邮寄,留痕。在邮寄前,要同步录音录像,记录自己把什么文件装到了信封里并已密封好,快递单号也要进行录制。

本人总结了辩护律师向有关单位递交材料时所需要的材料接收回执模板及法律依据、向法院递交证据材料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收据,申诉人及申诉代理人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时所需要的材料接收回执,申请国家赔偿时所需要的书面凭证。(见下图)需要时,请转走。

如果在办理民事、行政案件时,也有有关单位向材料提交人出具回执的规定,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补充。律师#刑事辩护#法考 北京·首都机场T3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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