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禁止添加香精香料食品 Qs申证香精香料 2、申请香精香料的生产许可,发现之前2008版的食用香精香料实施细则已经废止bbs.foodmate.net/thread-600424-1-1.html 1、关于香精香料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复函(质检监函[2010]85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香精香料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注销生产许可证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规定,工业用香精香料生产许可证属于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对已发放的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二、关于注销涵盖的产品范围。 《关于注销云南天筑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4964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国质检监[2010]442号)中涉及的香精香料生产许可证注销涵盖的产品范围为工业用香精香料,不包括食品用香精香料。 三、关于生产企业的过渡办法。 为减轻企业负担,减少本次取消工业用香精香料生产许可审批项目队生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按照稳妥过度的原则,对许可范围只包括工业用香精香料的,2010年8月-2011年8月,有关企业可以继续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2011年8月后,企业不得在生产中使用已注销的证书编号和标志;对许可范围包括食品用香精香料的,企业可以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和标志至证书有效期满,之后依法办理有关换证手续。 请你局做好对本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宣传协调,并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有关生产企业的后续监管。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 20余种食品拟禁止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http://bbs.foodmate.net/thread-377641-1-1.html 7月26日,卫生部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出了20余种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并指出凡添加了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都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 这些拟禁止添加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包括: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稀奶油、植物油脂、动物油脂(猪油、牛油、鱼油和其他动物脂肪)、无水黄油、无水乳脂、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冷冻蔬菜、新鲜食用菌和藻类、冷冻食用菌和藻类、原粮、大米、自发粉、饺子粉、杂粮粉、食用淀粉、生鲜肉、鲜水产品、鲜蛋、食糖、蜂蜜、盐及代盐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包装饮用水。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所列食品没有加香的必要,因此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而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当明确告诉消费者,使消费者对食品性质和质量不产生误解。 http://www.moa.gov.cn/fwllm/jrsn/201007/t20100728_1608167.ht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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