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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馥与山东河工的治理

 文化龙乡 2023-07-15 发布于河南

赵春阳

(山东开放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周馥(1837-1921年),字玉山,安徽建德人,从1872年就开始了对山东黄河、运河的治理。1902年他升任山东巡抚后,更是倾注了极大的心血,使山东境内水患大减,出现了少有的平安与稳定,为山东推行新政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后人评价他“功德在民,尤以河工为最巨”。

一、治理黄河

黄河源远流长,是我国历史上决口、泛滥最多的一条大河。从山东利津入渤海后,黄河是“河身淤垫日高,急溜旁趋,年年漫决”。[1]这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破坏非常厉害,处于黄河最下游的山东所受灾害尤为严重。多发的黄河水患给山东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为整治黄河,周馥多次对山东黄河进行全面勘察、调查,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也加深了对河患的认识。基于此,周馥多次提出切中弊病的治黄主张,并使不少付诸实施,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一)堵筑刘旺庄和冯家庄决口

1902年秋,惠民县境内黄河北岸的刘旺庄与利津县境内黄河南岸的冯家庄决口,水势非常浩大。当时民间到处流传官府对水灾置之不理,任之泛滥,周馥进行了反驳,并带人亲自到决口处具体查看。针对刘旺庄村决口情况,他建议先在西侧坝迤上修建用以分水势的挑水坝,从而使支流流入黄河正道,这样就减少了决口处坝工的许多负担。

对于冯家庄村决口,他以民生为本,认为堤口外几十个村庄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最为关键,并妥善处置安排。面对堤坝到处塌陷的实际情况,他命令务必在决堤口未修缮合拢前修补完工,避免引起其它灾害。冯家庄村决口,在物料补给充足情况下,1902年11月8日修缮完毕。而刘旺庄村段决口工程一波三折,耗时半年多时间,经过三次合拢才修缮成功。

(二)适时调整山东境内黄河上、中、下游管辖范围

当时,山东境内黄河分为上、中、下游三段,管理由三游总办负责。通过对黄河水务的具体治理,周馥发现几处地段的归属非常不合理,不利于黄河水务的治理。本着便于治理的原则,依据上、中、下游三段具体情况,他对几处地段归属进行了合理调整:上游原管防汛地段北岸负责的古金堤,开始自高堤口(直隶、山东交界处)起,到东阿县孟堤口结束。经过实地查勘,周馥将北岸结束地段调整到中游章丘镇南泄水闸口以东十丈为止,此界以东为中游防汛地段。此外,夹滩积水严重,需要开闸,泄水可以就近流入北运河,此事调整为上游总办管理。经过合理调整,既方便了三游总办进行管理、调度,又方便了黄河的防汛事务。

(三)设立黄河电报局

山东段黄河河工林立繁杂,为了解决消息互不灵通,不便于联系的实际问题,1903年,周馥上奏要求在黄河的两岸安装电线,专管黄河河工电报事宜。山东境内黄河中、下游地段,在南岸从济南到利津县的彩庄,北岸从齐河到利津县的盐窝,周馥安装电线八百多里。此外,在地理位置关键的地点安置电房,统一安排电报,由学生进行专门管理。

(四)调整黄河防汛守备力量

1904年,周馥上奏请求将山东黄河两岸的菏泽、郓城、范县、平度、蒲台、惠民、利津等20余州县,无论原缺繁简,统一改为兼河之缺,划归三游总办管辖调度。随后,周馥又上奏请求将山东同通佐贰(清代知府、知州、知县的辅佐官,如通判、同知、州同、县丞、主簿等,统称佐贰)等缺改为兼河之缺。当时,除了防护要地及铁路附近的人员外,其余人员都移驻到河干,周馥命令他们在管辖河务的同时,就近操练,承担各种工程,帮助州县处理他们无力承担的地方。

(五)竭尽所能保证治理黄河的物料储备

20世纪初期,为支付战败各种赔款,清政府推行新政。因新政需大量资金,清政府基本无钱用来治理河工,地方政府情况更加严重。这种情况下,周馥还是以民生为本,多次上奏请求清政府增加黄河防汛的经费。他多次指出“款多则害少,款少则害多”“历年互较参观显有明证”“修防关键全在料物宽储”,并列举了惠民县刘旺庄和冯家庄决口皆因物料缺乏不能及时抢救的实例。1892年以前,由于山东黄河规制未定,每年防汛经费多少不一。从1892年开始,年防汛经费定为白银60万两,这其中包括防营粮饷及委员薪水,实际用在防汛上的也不过30万两。因此他一再建议清政府加拨经费,且须早拨款,早备物料,以防不测,并指出等到汛时,再拨款购物料堵合,则为时已晚。但周馥的愿望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很难得以实施。

二、治理运河

山东运河为历史上京杭运河的组成部分。京杭运河南北共1500余里,在山东境内的就有900余里。周馥在对黄河进行治理的同时,也对山东段的运河进行了治理整顿,以求河运畅通,造福于民。运河事关山东西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运河曾经非常繁荣。后因疏于治理,水患肆虐,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经过一番实地考察,周馥掌握了山东运河的基本状况。随后,他对症下药,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基本解决了运河存在的问题。运河经济逐渐恢复繁荣,并推动了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

(一)整顿运河吏治

山东运河历来设有闸官闸夫管理河道。周馥上任后,发现山东南运河的闸官闸夫积弊很深,不利于运河的发展。山东南运河自峄县台庄闸起,北至临清州砖板闸止,原设闸官30名、闸夫1300多名,这些人结党营私,乱收费用。此外,一些不法的闸夫也借此索要各种名目的费用。这严重阻碍了运河的正常发展,并激起了商民的愤怒。针对这种情形,1902年周馥上折请旨将山东运河的闸官闸夫全部裁撤,同时改派委员会同地方官挑选绅董与船帮董事,雇佣员工管理,并派委员往来巡查。

(二)调整运河关税

为了促进山东运河贸易的复兴,周馥针对运河关税方面存在的弊端,作了极大的调整。首先,将运河临清关改归委员管理,并仿照《海关章程》试办。1902年11月,周馥规定:临清关不再由临清州负责管理,另派委员驻关核实经理;旧日的书吏全部裁撤,雇佣有担保的人员;税收则“一切规制仿照《海关章程》办理,其应征税则暂照向例征收,向来陋规应裁者、应收者归并一笔征收,不必多分名目。至有名无实之卡,现拟一律裁撤”。[2]其次,山东南运河开放所有闸关,只收捐税一次。他仿照各省水陆码头船捐、车捐办法,对南北往来运河的船只开放所有的闸关,只收缴捐税一次。所收捐税,一部分用作浚河、修堤、设立巡船、保护商旅之用。

(三)堵筑修补戴村坝漫口

戴村坝的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是南北运河交通枢纽。1902年夏天汶水发洪水,因多年失修,戴村坝两岸土堤全部被冲决,两岸的石灰坝也大多损坏。直接导致东平州被淹没,济宁州一带运河干涸无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了极大危害。周馥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急命道员窦延馨先用草工将戴村坝决口处堵塞,将水引入运河,以便于船只行驶。此后,他对戴村坝进行了堵筑修补:将戴村坝两岸大堤全部砌成片石大堤,以便抵御水涨时的冲击力;将旧有的玲珑、滚水、乱石三坝加修、接长、帮宽,加以稳固;将旧有的三合土灰坝被冲坏的地方加以修补。经过整治,保证了水灾时戴村坝不被冲决。

(四)修补完善运河残破堤坝

山东运河因经费缺乏,历年修补很少,部分堤坝早已残破不坚,潜在危害性非常大。周馥尽最大力对运河堤坝进行了修补完善。经过实地调查,周馥弄清了山东运河的实际情况:运河两侧大堤共有40多处缺口,直接导致运河两岸民田经常被淹没,商船经常因水少而搁置;运河残缺卑薄之处共有300余里,淤浅数处应疏浚,还应添数处闸座以备蓄泻。此外,1902年冬,周馥整治兖沂道对运河堤坝进行修补完善,凡是缺口处,地方官都要率民堵筑,但此事办得并不顺利。他由此认识到山东运河的修复治理,只能分年次第进行,绝不能一蹴而就。

(五)试办运河工巡营

山东运河历来多盗,后来河标和闸官被裁撤,导致运河沿河地面非常空虚,缉捕巡防显得格外重要。就此,1903年周馥决定在山东试办运河工巡营,并打算建立营制饷章。他仿效巡警军规军制,改练工巡兵一营,分为左右前后中五哨,全营共有官弁兵夫510名。成军后的工巡营,就各闸事务繁简扼要,择地驻防,专管启闭闸座,兼管巡查河面,保护商船。夏秋河水盛涨闸务较简时,抽调各队防护堤岸。同时,周馥还派人购买小划船十只,以便弁兵在湖河港汊等处巡捕缉防。

三、治水思想

由于屡办河工,周馥积累了丰富的治水经验。以这些经验为依托,周馥思考了近代水患频发的原因,并对堵口、分流、护堤、筑坝,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方法。下面就他治水思想的几个方面加以简单叙述。

(一)善于总结水患频繁的原因

“拘于例、囿于地、困于财,而败于浮议纷纷之多也,河员偷惰尚其次焉”,[3]这是周馥对近代水患频繁原因所作的言简意赅的总结。近代水患频繁,清政府也曾屡次治理,除个别工程外,大都未起到如期效果。因循守旧,遵循前人惯例,不敢突破创新,这是一大弊端。同时,清政府因财政匮乏,不能投入太多的经费治理水患。没有充足的财政储备,也就意味着不会有充足的人力、物料,当然就不能对水患进行彻底治理。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也就导致了各地河员不忠于职守,纷纷消极怠工,致使少量的工程也无法成功。河员怠工、腐败虽说很严重,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所在。改革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这是周馥深思熟虑后所得的结论。他认识到,清政府在治理河患上存在诸多弊端,只有政府改变态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否则,一切做法都不会达到如期效果。

(二)古法今制互相为用

周馥在治理水务实践中,不因循守旧,善于借鉴学习古人的经验教训,勇于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并能够做到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后人这样评价周馥“东省大吏大多以河防著称,然往往沾习旧章,昧于通变。若乃深察形便,不主故常,古法今制互相为用,则以故督为最,故其功亦较前人为多”。[4]1904年治理利津县薄庄漫口时,他借鉴和吸收了汉朝贾让“让地于水”和清朝靳辅“损小以图大”的治水办法,采用了不事堵塞,迁其土筑,载之高地的治理措施。同时,周馥在治水过程中引进了当时较为先进的科学技术。比如,测量水位、岸高时使用科学的方法;在河道两岸架设电线;计划修建小铁路运送土料等等。周馥这种“古法今制互相为用”的治水思想,是对“拘于例”的一种否定,在实践中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注重调查

结合自己多年的治水经验,周馥曾指出:“河工本系专门之学,非细心讲求,躬亲阅历,不能得其奥窍。”[5]这是强调调查的重要性,实践出真知。因此,在实践中,周馥最大特点就是事事必经亲自调勘才下结论,从不盲目以别人的结论为依据。周馥在治理水患时,不仅善于运用从书本上学来的方法,而且十分重视实地勘察,凡事亲力亲为。周馥经常与当地的百姓进行交谈,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从中得出合理的治理办法。周馥这种重视实地考察的治水主张,正是他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这对于我们今天治理水患,仍有借鉴价值。

(四)以民为本

水患的治理事关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利益。所以,周馥治水从不例行公事,而是非常注意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其治水实践处处体现着“以民为本”的思想。治理中,他总是从大局出发,以大局利益为重,在触犯到百姓利益时,又能很好地加以处理,没有引起民众的过多反抗,实属难得。他认为凡御灾之事,当努力为之。1904年,在利津县内以“让地于水”的方法治理黄河时,周馥时刻为当地百姓着想,“筹购地之费、建屋之费,并给迁家之费;又于铁门关迤下河淤滩地按丁拨给若干亩,以资其生”。[6]

周馥是近代中国难得的治水专家,有着丰富的治水实践经验,在晚年完成了《治水述要》和《河防杂著》两书。他的治水主张本着务本、务实的原则,利于当时的河工,也利于今天的河防。周馥的实践活动及其著述在我国水利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对后世的贡献也是无法估量的。“精研治河,无惭贾让(汉代著名的治水专家)”,就是对周馥精心治水的最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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