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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群 | 疾痛中的性别隐喻——以明代女性医案为中心

 思明居士 2023-07-17 发布于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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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载自《人文论丛》2020年第2期,注释从略,引用请遵照原文


【摘要】:明代医案的普及极大地补充了医疗中的社会信息,为深入解析女性疾痛提供了丰富的材料支撑。以疾痛“隐喻化”为切入点,将女性医疗置于性别文化框架内考察,通过对疾痛中性别隐喻的剖析,可知男权社会从礼教、德行和生育角度对女性身心及行为的性别权力规训。与此同时,医疗叙事内亦含有女性的意识和策略,她们遵从性别规训的要求,又从“地位”“身份”和“性别”等社会因素中争取话语权,甚至补充自身形象与角色,进而带有“反规训”的意味。这种规训与“反规训”现象揭示出疾痛与性别间的交织和互动。

【关键词】:女性医案;疾痛;性别隐喻;医疗社会史

一、问题的提出

疾痛是病人对疾病引起的身体异常和不适反应的切身感受,也包括患者自己对如何尽力对付困苦,解决由此造成的实际生活问题的态度和看法。疾痛及其疗愈过程不单是患者的身体经验,更指涉其生活环境、家庭关系和医患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因而具有明显的社会特性。在医疗社会史领域中,围绕女性疾痛展开的性别议题,赋予女性身体更多的文化意涵。借此参照桑塔格的“疾病的隐喻”之概念,视疾病为一种修辞手法或隐喻,探索疾病在社会演绎中逐渐“隐喻化”的过程,即如何由身体的不适转换为道德或价值评判,被看作丰富的情感表达。基于疾痛“隐喻化”之研究路径,再介人社会性别视角,对女性疾痛展开多重分析,有助于进一步挖掘女性身体的文化意涵,及其背后错综复杂之性别关系。

疾痛与性别相关的议题,学界历来研究颇多。道格拉斯、费侠莉谈及经血对男性健康、社会秩序的污染和威胁,指出女性疾病背后的性别意义。李贞德从生育与照护入手,论及女性的生产经验、产育禁忌和医护活动中的男女有别等,探究传统生育文化下女性的弱者形象和女性生育行为之规范。白馥兰将生育纳人社会性别的讨论框架,提到男医对女性生育力的重视及女性验孕、堕胎等生育选择。此外又如陈秀芬、金仕起对女性邪祟症、乳痈病的探讨。可见既有研究多在性别框架下,聚焦于某种女性疾病,阐释疾痛与性别的可能联系。而较少以女性疾痛现象为研究载体,探究疾痛“隐喻化”中的性别文化内涵。

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出版业之兴盛使医案成为流行的医书体裁,相较以往围绕症状、诊断展开的记录方式,明代医案注重载录病患的疼痛、情绪和意识等细节,尤其在“男女有别”的医疗场域内,更能还原医者、病人及病人家属等的互动交流,内含医患双方对女性疾痛的态度和认知,为解读疾痛中的性别隐喻提供材料支撑,有着重要的史料价值。

有鉴于此,本文拟以明代女性医案为分析材料,结合疾痛中的性别隐喻视角,探寻传统医疗语境下礼教之防、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规训,兼及女性群体的意识和策略。据此围绕女性疾痛信息,逐层剖析疾痛中的多重性别隐喻,揭示医疗场域中的性别权力规训及女性作为弱者的“反规训”,深化对疾痛与性别关系的认识。

二、医疗场域中的性别权力规训献

 “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是儒家性别差异文化中的核心思想,以女性“三从四德”、女性对男性强烈的依附性、女子规训书等为表现形式,本质上是一种男权文化。在此一社会背景下,以男性为主体的医者群体在书写女性医案之际,亦视疾痛为一种隐喻式的修辞手法,从礼教之防、德行规范和生育角色三方面,提出对女性患疾身心的性别权力规训。

(一)礼教之防

传统性别文化要求“男不入,女不出”(《礼记训纂·内则》),明代社会亦对妇女交往空间的限制相当严格,尤其重视“男女之大防”,将妇女活动空间严格限制在“闺门”之内。此一性别规范延伸至医疗场域,强调在闺阃、产房等女性私密空间中,医患双方需谨守礼教大防,“或证重而就床隔帐诊之,或证轻而就门隔帷诊之,亦必以薄纱罩手”。甚或一些病人家属“诊脉之际,帕拥其面,帛掩其容”,以遮挡患者面容的方式,减少诊疗中的男女接触。明代医籍亦要求男性医者注重医学礼仪,与女病患保持距离,“凡遇妇女及孀妇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后人房诊视”。面对寡妇、室女等身份特殊的女性时,更应注意避嫌,“寡妇室女,愈加敬谨,此非小节”。是以女性就诊中常有隔帐、隔帷或薄纱罩手等隔绝男女的做法。如小说《警世通言》描述,吴小员外为褚员外爱女看脉,“养娘将罗帷半揭,帷中但闻金钗索琅的一声,舒出削玉团冰的一只纤手来”,全程未见褚氏面容、神色等,仅能探知基本脉象。其中养娘实际地充当了区隔男女的角色,保证了医疗过程的礼仪性和规范化。这类性别区隔的就诊场景可谓礼教之防的医疗折射,且带有管控女性身体的道德意味。

鉴于疾痛常牵涉身体隐私,医患双方在恪守性别礼仪外,也需顾及两性禁忌,不宜过多交流女病患的疾病细节。“妇人常多讳疾之弊,虽问之未必尽吐”,男性医者亦不便追问“某事曾否有无、某处如何痛痒、某物若为色状?”等问题。两性层面的禁忌与约束导致医患间的沟通障碍,更影响女性疾痛的诊断及治疗。如明末清初《续名医类案》载喻昌诊治某女“邪祟”之疾:

喻嘉言治杨季登次女病,多汗,食减肌削,诊时手间筋掣肉颤,身倦气怯,曰:“此大惊大虚之候,宜从温补……且闺中处子素无家难,其神情浑似丧败之余,此曷故也?”忽悟曰:“此必邪祟之病,而其父何以不言?”往诊问其面色,曰:“时赤时黄。”因谓:“此症必有邪祟,吾有神药可以驱之。”季登才曰:“此女每夕睡去,口流白沫,战栗而绝,以姜汤安神药灌方苏,挑灯侍寝,防之亦不能止。因见用安神药甚当,兼恐婿家传闻,故不敢明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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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名医类案》书影

在传统中医话语中,“邪祟”病症为心虚惊惕,“如为邪鬼所附”,或“登高而歌,弃衣而走”,或有言行异常、不守礼教之可能。喻氏察觉女病患身倦气怯,实为沾染邪祟,而其父一度隐瞒病情,最终才告知其病症发作时“口流白沫,战栗而绝”的身体反应,显然有杜绝非议之考量。尤其是杨氏为未嫁之女,就诊时强烈的性别禁忌,揭示出礼教之防加诸女性的性别规训。一是虑及男女之防,由父亲代为沟通医者,二是父亲顾念女儿名节,不愿坦言患者的异常症状。可见两性禁忌的规训下,女性疾痛不仅是病痛之创,更有医疗场域内礼法、名节对女性道德行为要求的限定。

当然,区隔男女的诊疗方式更多针对的是社会中上层,底层社会女性实际并不完全恪守礼教之防。某些特殊情境下,病人家属还向男医展示女病患的疾病部位,如《孙氏医案》载,一染匠之妇腹痛不止,医者孙一奎诊脉后询问患处,“匠即为解衣露腹指其痛所,始知膏药粘牢之故”。染匠不避忌为妻子解衣露腹,医者亦不回避患者的身体隐私,诊疗时医患双方忽视了男女界限,即以诊疗互动看待女患之身体。但女性罹患隐疾时面临的礼教困境却客观存在。妇人隐疾约为“阴闭生息肉,阴痒生疮,带下阴,子脏不正,阴门挺出,阴肿坚隐疾方”,是女性极具隐私、难以启齿的生殖方面的复杂疾病。故而迫于男女有别的礼教压力,大多数女性病者及其家人对治疗中的性别关系比较敏感,往往羞于讲述病情,乃至歪曲或避谈病情。如《孙氏医案》所载:

一吴氏妇,有隐疾,其夫访于予,三造门而三不言,忸怩而去。后又至,未言而面先赭。予因诘之曰:“诸来诣予者,皆谓予能为人决疑疗急也。今子来者四,必有疑于中。”……其夫乃俯首徐应曰:“言之无任主臣,先生长者,即言之,谅无哂。山妇子户中突生一物,初长可三寸,今则五寸许矣。状如坚筋,色赤,大可拱把。账而且痛,不便起止,憎寒壮热,寝食俱减。羞涩于言,每求自尽。闻先生能为人决疑疗怪,不啻扁华,特相访而祈一决。”予曰:“疾成几年?”对曰:“将百日。”予曰:“盖凡所谓怪者,耳目无所闻睹,书籍无所注载。今所言者,乃阴挺症也。书有所征,奚足言怪。”

“阴挺症”关涉女性私密的下体,吴氏妇因隐疾痛苦不堪,却又羞于言明,其夫代为求诊时亦态度扭怩,碍于向男医披露细节。虽则在医者孙一奎的劝导下,病人丈夫愿意倾诉疾病情况,但从吴氏妇及其夫“羞涩于言”“未言而面先赭”种种表现中,可知隐疾为女性就诊带来的尴尬局面,以至于构成患者及家庭的礼教负担。相较于一般性疾病,隐疾集中反映了女性在医疗场域内的礼教困境,她们既希冀治愈疾病,又欲保护身体隐私。此一困境背后蕴含着男权社会对女性的礼教规训,同样强调维系妇女名节的重要性,有时甚至凌驾于女性的个体健康及生命之上。在礼教之防延伸出的性别规训下,女性患疾的身心无疑被赋予更多道德意涵,带有价值评判的色彩。

(二)德行规范

明代医籍中多有“妇人之病不易治”的观点,例如“疗妇人为难”,妇人之病“比男十倍难治”等医论颇多。此一观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男权语境下所建构出的。具体而言,男性医者主张女性禀赋柔弱,疾病多于男子,如“男则气血俱足,女则气有余而血不足”。一些医者承认女子杂症同于男子,也坚持“妇人之病多于男子者,经脉愆期,淋、带、崩漏,孕育胎产,乳、阴诸患,及妊娠所挟之证,此为病之不同也”,即女性经血、胎产等生理构造是她们体弱多病的根源。与道格拉斯的“月经污秽”观点一致,传统文化对女性“月事”“经血”等也非常忌讳,视其为不洁和危险而羞于启齿。如《本草纲目》载,“女人人月,恶液腥秽,故君子远之,为其不洁,能损阳生病也”,道明月经属于污秽之物,会污染男性、损伤男性身体。上述观点断定女性经血、胎产等生理现象有别于男子,实为天生的缺陷与不足,显然意图贬抑女性身体,凸显男性的先天优势和主导地位。

男性医者虽留意到女性在情志方面的困扰,但多视情绪化为女性的本能,甚少体察其后的现实因素。在描述女性情志状态时,他们屡屡使用“性偏执”“忿怒妒忌”等具贬义性的词汇,勾勒出情绪偏激、心态极端的女性患者形象。然而女医谈允贤指出部分女性忧虑致疾在于夫妻不睦、生育不顺,清代女医曾懿也提到“女子幽囚于深闺之中,不能散闷于外,非但中怀郁结不舒,即空气亦不流通,多病之由”,意指生活抑郁是女性敏感多病的主要原因。有别于女医的客观态度,男医较少体谅女性患者的身心处境,主观判定女性情绪不稳兼性格极端,从心理角度弱化女性形象,印证“妇人之病不易治”的观点。

继而男性医者借助神鬼之说,论证女性更易为“邪祟”侵袭,引人这一群体理应遵照的行为规范。“邪祟”不止是发作时伴有异常言行的一种病症,更事涉鬼神幽冥,关乎女性心思不纯、触犯禁忌的状态。明代医籍向来有“妇人梦与邪交”“妇人与鬼交通”之说,如“鬼胎”源于“或入神庙而兴云雨之思,或游山林而起交感之念,皆能召祟成胎”,即在神庙、山林等鬼神活动场所心存邪念,招致鬼祟凭附。明末清初学者陈确申明“新妇切不可人庙游山,及街上一切走马、走索、赛会等戏,俱不可出看”,强烈要求新妇避忌庙宇、山林等场所,似乎也可沿用至女性群体。关于女性误入禁地而招引鬼怪一事,以陈氏妇的鬼疰症为例:

韶州南七十里古田有富家妇陈氏抱异疾,常日无他苦,每遇微风吹拂,则股间一点奇痒,爬搔不定手,已而举体皆然,逮于发厥,凡三日醒。及坐,有声如咳,其身乍前乍后,若摇兀之状,率以百数。甫少定,又经日始困卧,不知人,累夕愈。至不敢出户,更十医不效。医刘大用视之曰:“吾得其证矣……”已觉微减。然后云是名鬼疰,因入神庙为邪所凭,致精气荡越。

“鬼疰”与鬼怪、魑魅等相关,“或因人死三年之外,魂神化作风尘,着人成病。或逢年月之厄,感魑魅之情,因而疠气流行身体,令人寒热交作,昏昏默默”,实因撞邪致病,出现精神萎靡、寒热交作等异常身体反应。陈氏妇“发厥”“摇兀之状”等怪异表现,契合“鬼疰”症状,也确乎由入神庙沾染邪气而起。该妇患病表面上源自体质虚弱、易受侵袭,但关键在于其进入神庙之举触犯禁忌,存在对其行为失常的价值判断。在鬼神活动的场所而被鬼神作祟一说,隐含着传统医学从整体的、多元的“生理-心理-场所”甚至兼顾鬼神因素的大、小宇宙观及生活世界来给予解释之模式。从这一角度切入,女性易被“邪祟”侵袭,乃至“妇人之病不易治”的观点,在贬抑、弱化女性身心的基础上,将女性疾痛与行为规范相勾连,以此约束女性并达至规训其言行之目的。

再者医籍中还着力塑造柔顺的理想女性形象,从而阐明对女性的道德规范。如医者龚廷贤提到,“妇人之病,有可治、有不可治者,皆由其心性善恶所关也”,性情柔顺、持家有道的女性必无灾病,即便患病也容易康复,反之天性嫉妒、不遵礼法的女性则会招致疾病乃至治愈无望。其中“心性善恶”的评判标准即为是否符合传统“三从四德”的道德规范。龚氏以外,明清之交的医者傅山也持有“妇人有怀抱素恶,不能生子者,人以为天心厌之”的观点,将女性的不孕症引向心怀恶念、天所厌弃的道德高度。如《菽园杂记》载,秋官屠郎中妻无子而妒,因惧怕丈夫纳妾假装妊娠,某日忽然怀孕,却为“一胞,为鸟卵者四十七。破之,中有血水而已”。该妇产下怪胎的结局背后,隐含作者对其嫉妒、假孕之举的不赞同态度。上述内容将女性疾痛引向“三从四德”之探讨,甚至归因于个人道德问题,以令女性的行为举止符合社会规范,加强对她们的身心规训。

(三)生育角色

传统中国多将家庭视为女性的主场,女性被更多赋予的是服务丈夫、回归家庭的形象。繁衍子嗣是女性在家庭事务中尤为关键的职能,明代医案里亦多番提及女性生育健康的重要性。面对生育相关的疾病,子嗣的诞生和存活是女性恢复健康、家庭获得幸福的唯一疗方。社会风习极其注重女性生育,视子嗣为家庭要务,甚至于明代宗谱、族谱中被视为“兴家道”之一举。日用类书亦将妇儿科独立成门,编有妊娠、保婴类的歌诀,如“四物汤中加减用,怀胎凉燥莫交逢”。明代医籍亦主张女性需调养气血且控制情绪,以维系充盈的生育力,甚则还建议若妇人无法繁育后嗣,“便当广置妾媵,择其气血充盛者代举”。在治疗生育方面的疾病时,男性医者关心患者是否恢复生育力,特意留下“次年生子”“育一子”等记录。以《孙氏医案》中马凤林妻的隐疾为例:

迪老之子凤林,见予起乃翁疾,乘间语曰:“内子包有隐疾,每月汛行,子户傍极生一肿毒,账而不痛,过三五日,以银簪烧红针破,出白脓盏余而消,不必贴膏药而生肉,无疤痕。初间用针刺,近只以指掏之,脓即出,但汛行即发,或上下左右而无定所,第不离子户也。于今八年,内外科历治不效,且致不孕,先生学博而思超,幸为筹之。”予沉思两日……未终剂而汛行不肿,次年生女。

马凤林妻所患为月经引起的外阴肿毒,内外科均医治无效,患者饱受身心折磨之余,也多年未能孕育,可谓极具隐私性且严重的疾病。马凤林主动向医者孙一奎求助,亦不避讳妻子的隐秘部位,突破了礼教对女性的身体规训。除治愈疾病的实际需求外,病人丈夫也在意恢复妻子的生育力,此医疗语境中礼教与生育相碰撞,终究让位于生育健康。孙氏以“生女”为医案结尾的行为,也从侧面佐证了女性生育角色的重要程度。该案例中女性在生育方面的疾病已不限于医疗范畴,而关乎其是否能履行生育职责,既折射出社会风习对女性繁衍后嗣的需要,又暗含男性权力对女性身体的功能界定。

治疗女性不孕症的同时,男性主导的医疗话语体系更有意推动“产男”的结局。诞育承继宗祧之子是女性生育价值的最终体现,明代医案中不乏有女性因不产男而忧郁成疾的事例,如“一妇生女不生子,多思所郁,小便秘而不通,胀闷不安者二日”,可见“生女不生子”并非社会理想的生育结果。医案叙事中也将生育与因果报应相连结,暗示“产男”为一种福报。以冯商求子之事为例,“其妻每劝置妾,商取一女,已成。闻其父因官纲运欠折,鬻女以偿之,商恻然不忍犯,更益以资装,送还其父。明年生冯京,后登状元”。冯商为求子嗣而置妾,出于对妾侍悲惨身世的同情,他主动放弃纳妾的念头,还出资送该女归家。冯氏的善举为其赢得福报,次年顺利诞下儿子冯京外,其子最终还考取功名。该案例没有明言冯商的妻子是否有生育障碍,也未提到求子类的疗治药方,重在突出冯商的善行和生子的因果关联,以彰显“产男”现象的福报效应。“产男”是社会期待的生育结果,体现出男性权力对女性身体的渗透和掌控,重申女性生育角色外,也增强了这一群体对丈夫及家庭的依附性。

合而观之,从“隐喻化”的分析视角看,女性疾痛已具有道德或价值评判的意味。其一,礼教之防申明医患间的性别区隔、两性禁忌,在医疗场域内对女性提出名节、礼法等规范,尤其女性罹患隐疾时的困境,更显现出性别规训带给这一群体的礼教桎梏。其二,男性医者以论证“妇人之病不易治”之方式,贬抑、弱化女性身心,并试图塑造柔顺女性形象,串联起女性疾痛与德行规范,藉此从身心层面规训女性的言行举止。其三,医疗叙事中重视女性的生育健康,热衷于达成“产男”的生育结果,这一现象既符合社会风习的子嗣需求,更是男性权力对女性身体的功能界定,亦增强了女性群体对丈夫及家庭的依附性。由此女性疾痛在礼教、德行和生育三层面的社会演绎中,由身体不适转化为道德上的评判与审视,凝结为男性对女性身心及行为的性别权力规训。

三、作为弱者的“反规训”?医疗叙事内的女性意识及策略

男性权力规训女性身心的同时,也留有其“反规训”的余地,即女性固然处于弱势地位,亦有自我意识及策略,尤其后者更能体现这一群体对性别规训的“背逆”。她们遵照礼教、德行和生育方面的要求,服膺于男权社会的身心规训,同时运用斯科特式的“弱者的武器”,从女性的身份优势、性别特征等处获得支持,将身体不适转换为于己有利的话语表达,隐约流露“反规训”的态势。但这种“反规训”若置于“地位”“身份”和“性别”等社会因素中考量,实际更趋近于女性应对性别规训的一种方式。

(一)身心规训下的女性意识

大多数情况下,明代女性谨遵礼教之防,甚少将隐秘的身心状况展露于人前。面对身心方面的不适感,她们的态度隐忍且克制,纵使借诗文抒发疾病体验时,也多使用“卧病”“病中”和“咳疾”等含糊描述。如明代才女邹赛贞作《春日述怀》时言“身病消容尤可恨”,便仅暗指患病时面容的憔悴感,非展示具体可见的疾病症状。涉及身体隐私的疾病时,出自礼教之防的考虑,一些女病患也不愿配合男医的疗治手法。如某妇胸部生脓、胀痛难忍,医者薛己认为急需针灸以控制毒性,“彼不从,又数日痛极,始针,涌出败脓三四碗,虚症蜂起几殆”。该妇起初拒绝针灸或许有讳疾忌医之可能,但也应有隐私层面的顾虑,所以直至病情恶化才同意施针。从上述情况看,这些女性遵守医疗场域内的性别区隔、两性禁忌,潜意识中相当认同礼教之防的身心规训。

针对“服三从之顺,谨内外之别”之类的德行规范,女性患者亦秉持相对认可的态度。更有甚者,有严守“男女之防”的贞节女子,虽然得病也拒绝男医生为她们号脉者,这种行为甚至还被推崇褒扬。《明史·列女传》载,会稽胡氏为夫守贞而常年居于室内,她在晚年时染疾也拒绝请医诊视,理由为“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胡氏常居室内并放弃治疗一事,必然出自守贞的现实需要,但也从侧面反映德行规范对女性疾痛观的影响。至于庙宇、山林等为女性禁地之说,女病患也颇能接受,并反思自身触犯禁忌的后果。比较典型的是杨天成女撞邪一事,该女未出嫁而腹部隆起,医者滑寿质疑其为鬼祟侵袭,“女不答,趋入卧内,密语其侍妪曰:我去夏追凉庙庑下,薄暮过黄衣神心动。是夕,梦一男子如暮间所见者,即我寝亲狎,由是感疾。我惭赧不敢以告人,医言诚是也”。杨天成女承认她曾误人神庙且对黄衣神心动,因羞于言明,请侍妪代为转述,这一曲折过程映射该女对禁地及“邪祟”的认知,即她意识到所患怪病为擅闯禁地、被“邪祟”侵扰的恶果,实属其举止不当、心思不纯的惩罚,此反面案例可推证出遵守德行规范的必要性。

传统社会历来看重生育一事,所谓“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礼记·昏义》)。明代律法亦规定“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即允许四十岁以上而无子的男性娶妾。在社会环境和世情风尚中,明代女性普遍接受其生育角色,视为重要的家庭责任和社会义务。但凡女性婚后多年不孕,或未能诞下子嗣,必然承受来自家庭及外界的多方压力。所以“无嗣”“无子”堪称广大家庭妇女烦恼与痛苦的一大根源,如《校注妇人良方》载:

西宾钱思习子室,年三十余,无嗣,月经淋沥无期,夫妇异处几年矣。思习欲为娶妾,以谋诸余。余意此郁怒伤肝,脾虚火动,而血不归经,乃肝不能藏,脾不能摄也,当清肝火,补脾气。遂与加味归脾、逍遥二药四剂,送至其家,仍告其姑曰:“服此病自愈,而当受胎,妾可无娶也。”果病愈,次年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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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良方集要》书影

钱思习的儿媳年过三十未有子嗣,兼有月经不调、夫妻异地的困扰,家中长辈筹划为其夫娶妾,更加重其内心的郁怒之感,愈发身体失调、难以有孕。为缓解病人及家属的焦虑,医者薛己在开方送药时提到病愈后即能受胎怀孕,结果诚如其言。钱氏妇的身心不适与子嗣问题相交叉,面临健康和生育的双重压力之际,患者还需应对丈夫娶妾的家庭危机,“生子”可谓其稳固、提升家庭地位的主要砝码。此案例揭示女性比较接受男权社会对其的功能界定,并以生育力为获取家庭认可、迎合身心规训的有效手段。

(二)“反规训”中的女性策略

在家庭医疗活动中,明代女性能利用伦理体系赋予的身份优势,掌握部分医疗资源。在父系家庭中,女性亲属如母、妻、女、姊妹,可因己身的尊卑长幼伦序,获得一定的权力与地位。因而一些女性长辈便能倚仗家庭中的地位,表达个人医疗述求,选择是否治病、采取何种诊疗方式,如《程茂先医案》载:

方叔年尊堂时学孺人,年六十三岁,素孱弱清癯,气血两虚。平时六脉极微细,即感风寒而脉亦不甚鼓大。今年六月初旬,缘稍食瓜桃,其夜遂成霍乱,吐泄十余度,腹中作痛……孺人知用人参,便疑胸膈不宽乃补塞所致。因而年日人参加至一钱五分,竟不与知,服后胸膈顿宽,滞下顿减。一日孺人谓叔年曰:“此数日来,膈中方块,再勿用参。”叔年唯唯应命,然而私与不佞加参无异往日。

方叔年之母体质虚弱,又略知药理,以为胸膈不宽是服用人参、滋补过度所致,嘱咐停止用参,其子为母亲的健康着想,私下与医者继续加参。患者明确提出治疗要求,态度相当强硬,虽则方叔年违背其指示,但他“唯唯应命”、私下加参的行为,亦暗示了母亲的话语力量。该案例里方叔年之母透过疾痛传达对药理、病情的认知,有着强烈的主导意识,一改性别规训中的弱势形象,略有“反规训”的意味。但这种话语权源自病人的母亲角色和家庭地位,应视为传统伦理体系给予女性的一种身份优势。

少数女性更以疾痛为“弱者的武器”,做出诈病、堕胎等举动,以达到于己有利的医疗结果。如《景岳全书》载,某妇妒忌妾侍、辱骂丈夫,“因而病剧,则咬牙瞪眼,僵厥不苏若命在呼吸间者”,情形岌岌可危,其夫惊慌失措,该妾侍也连遭不堪,医者张介宾察觉为假病,但未刻意揭穿真相。该妇妒忌的言行不符“三从四德”,又诈病以恐吓丈夫、打压妾侍,其中疾痛症状更是她发泄不满、修复夫妻关系的身体武器。鉴于疾痛属于个人及内部的私密性,某些意外怀孕的女性还以破瘀通经之名,购买下胎药来终止妊娠。如杨孺人怀孕已两月,适逢丈夫北上科考,“不欲乱其意,潜买堕胎药下之。医误,过投毒品,饮即仓猝腹溃死”。杨孺人私下买药堕胎之举,虽非蓄意控制生育,但也展露出她为丈夫前程,不惜牺牲自我的意图。诚然诈病、堕胎等做法不能与女性自强、能动性一概等同,而是她们应对病危或社会性危机的紧急干涉手段。但这些女性或许意识到,疾痛的私密性提供了界定身体状态的间隙,可将身心不适的症状转化为“弱者的武器”,获得掌控身体的可能。然则女性对身体的掌控始终有限,且多基于维持家庭关系、个人名节等目的,非真正意义上的“反规训”意识。

尤为关键的是,女性医护者对待女性疾痛的态度,既有别于男性医者的主观界定,又部分地构成对性别规训的正面回应。前揭男性医者普遍认定女性柔弱、情绪化,缺乏对其身心处境的深入考量,同为女性的医护者则更愿探查女性疾痛的内在根源。如小说《醒世恒言》载,周胜仙爱慕范二郎而相思成疾,医婆王氏诊出“头疼浑身痛,觉得恹恹地恶心”为心病所致,再引导她说出实情,“我与你作个道理,救了你性命”,随后周胜仙告知患病缘由,还在王婆的帮助下与范二郎定亲。王婆未将周胜仙之疾归咎于其禀赋柔弱的体质,敏感地捕捉到疾痛背后的患者思绪。

再以女医谈允贤为例,她在《女医杂言》中再三提及女性患者勤于家务、夫妻不睦和怀胎艰难等状态,以疾痛为中心,展现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与贡献。如某三十六岁妇人连续三胎流产,其夫深忧无子,欲意娶妾,“其妇与某商议,无计阻当,忧忿太过,家事颇繁,愈加不能成胎”,经治愈后“次年五月,遂生一子”。谈允贤关注患者焦虑忧忿、操劳过度的多重病因,同情其艰辛处境外,亦以“生一子”为结尾,直指患者在家庭的劳务和生育方面的贡献。上述事例表明,女性医护者留意女病患的身心处境,能体察女性疾痛与家庭、社会关系间的关联,这种迥异于男医的处理方式,既回应了性别规训对女性形象及职能之界定,也补充了这一群体在家庭和社会中的性别角色。这些医护者之所以能从疾痛中丰富性别规训以外的女性形象和角色,原因在于其处于社会性别中的“女性”身份,便于接近女性患者并为其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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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杂言》书影

概言之,疾痛“隐喻化”的过程中,医疗叙事中的女性意识及策略亦是不容忽视的部分。在疾病处理及疾痛观上,整体上女性恪守礼教之防、德行规范和生育职责的要求,服从于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身心规训。不过女性也尝试借助传统伦理秩序、疾痛的私密性等,争取医疗事务中的话语权,同时女性医护者对疾痛根源的挖掘,亦补充了女性形象和角色。然则这些话语表达,非“反规训”的成果,而是基于性别规训赋予的“地位”“身份”及“性别”等有利因素,不能一概视为女性自强、能动性的表现,或可理解为她们应对这一规训的方式。

四、结  语

从性别文化视角出发,女性疾痛绝非限于个体身心健康,实则包含医疗场域中男权社会对女性的规训、女性患者的意识和策略等丰富内容,可概括为两性间的规训与“反规训”关系。所谓性别权力规训,在医疗场域内的存在形式为礼教、德行及生育三层面。礼教之防划定医患间的性别界限,逐步对女性加强名节、礼法等要求。继而男性医者贬抑、弱化女性身心,更塑造柔顺女性形象,藉此规范女性的德行。再则男性主导的医疗话语体系亦看重女性生育力,希冀达成“产男”的理想结果,以界定女性的生育角色。

与此相应,女性并非全是医学权威被动的牺牲品,医疗叙事内亦多有女性意识和策略。她们在疾病应对及疾痛观上服膺于男权社会的身心规训,又运用“弱者的武器”,从身份优势、性别特征中取得医疗话语权,乃至补充自身形象和角色,略有“反规训”的表露。但是这种“反规训”基于“地位”“身份”和“性别”等社会因素,仍在性别规训的范畴内产生及发展,并非女性自强、能动性的表现,实则趋近于女性群体应对性别规训的一种方式。

职是之故,以“隐喻化”为研究路径,探索女性疾痛在社会演绎中的多样转化,并非着力于从性别对立中窥视男权对女性的宰制、女性的主观能动性等,而是在传统社会的运作机制内,探讨疾痛与性别间的交织与互动,即性别权力对疾痛过程的渗透,疾痛过程折射且放大了性别权力的作用,从而演化为规训与“反规训”的形态,某种程度上丰富了疾痛的性别文化内涵。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轮值主编:王俊

排版:周令仪 刘禹璇

审核:杨国安 洪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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