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总结得挺好,说适合北上广深的外地人只有两种,而我正是其中的一种哦,哈哈。 北京是一个很好的城市,有人怀揣梦想来到这里并实现梦想,有人向往这里的文化遗产前来旅游,有人憧憬来北京读大学…… 北京也是一个很差的城市,有人说这里房价涨上天,无法安居;有人说这里没办法解决户口,最后还是要走…… 总是一大部分人无法从“北漂”变成“北定”,所以每隔一段时间网上都有“逃离北上广”的声音。那么回老家之后,离开北京的他们过得怎样,会后悔吗? 今天,我们聊聊这个问题。老规矩,先看故事。 故事一: 姥姥离开让我想回家 去年冬天姥姥过世了,这对我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突然懂了他们说的那种,觉得自己一下就长大了的感觉。 想起来一月一日那天,姥姥清醒的时候我们说的最后一句话,啥时候再来啊。我当时觉得这句话有点不太对劲的。我抬头看了她一下,她以为我没听清,又问了我一遍,啥时候再来?我说,离得这么近,过两天我还来呢。啊,她说。 其实我们真的住得挺近的,大概开车不到七八分钟就到了。为什么不常去看看她呢?在她走后我经常这么问自己。 十月末的时候我辞了在北京的工作,一部分是自己的原因,还有一部分是九月末回家的时候,去看姥爷,走的时候他问我,啥时候再回来啊。不一定呢,我说,这个工作过年回家都费劲。啊,他说。 回家后我躺在床上,脑子里又出现了在姥姥葬礼上,看着我嚎啕大哭,偷偷抹眼泪的奶奶。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离不开家了。 北漂,我不漂了。 故事二: 来了北京把生活搞砸 在一线城市里面生活感觉是很好,什么都有,但是一线城市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如果没有在一线城市买房的能力,最好就别死磕在一线城市。 和前男友在二线省会城市生活的蛮好,房子都买了,但是为了去北京,吵架后分了。 到了北京以后,尽管自己是个211硕士, 还找了另外一个211的硕士,都是比较优秀的人了,但还是把生活过砸了。 现在我成了一个北漂失败的,但又无法退回二线城市的人。说不后悔,是骗人的。 故事三: 北漂失败但不后悔来过 分人吧,我不后悔,但是实话说我北漂失败了。因为能力不足,因为心浮气躁,因为运气不好。我庆幸能来这一遭,只后悔做的不够好。 现在回到家,是选择而不是无可奈何。在北京的经历会成为很宝贵的财富,支持我努力奋斗,做到更好。 没有在北京取得成绩确实有些遗憾,但谈不上后悔。毕竟回家也挺好,压力小,心里踏实,做什么事也能获得更多支持,和北京比,简直天堂。 故事四: 北漂挣钱回乡定居 一对90后北漂夫妻,原打算在北京买房,但仅100万存款的他们,只有“住很远”和“老破小”两个选项,高房价让他们感到无力,于是决定回老家青岛买房。 开始青岛看房后,才发现原来选择余地这么大,竟有种下馆子不用看价格的感觉,最终他们买下了一套配套齐全的大三居。 夫妻俩表示,北漂穷人,回老家成了中产,生活一下子有了奔头。接下来他们在北京的目标就是努力赚钱,攒够钱后就退居老家。 对很多北漂来说,老家的房子,就是北漂生活的备份,也许暂时还不回去,但房子给了他们继续北漂的勇气。 故事五: 回来会想念但不后悔 怎么说呢,在北京,一个月挣两万多,但是天天加班到晚上十一点有时候是后半夜,工作压力特大,身体出现异常,内分泌失调,脱发等。 现在回老家了,一个月六七千,五险一金,双休,基本上不用加班,可以好好陪老婆孩子,陪父母。 可能是刚回来吧,时常想北京的生活,刚开始会后悔,慢慢就好了。 故事六: 北漂后回家接着津漂 后悔了。 回老家工资一个月2000,一眼望到头的生活。 所以回去五年后,我又出来漂了,这次在天津。 故事七: 有舍有得 北漂3年,又去重庆漂了2年,有舍有得吧。 好的方面,大城市确实开拓了眼界,培养了积极向上的心态。 不好的方面,老家西安的,西安的房价,从17年开始,已经连续上涨50多个月了,从均价6千涨到均价1万6。我那些留在西安的朋友,早早买了房,7千多上车的,而等我21年买房的时候,1万6上车的,他们几乎都是有车有房有家庭,好些也都有娃了。 还有一点,人在外地,找对象,挺难的。因为未来不确定,条件好的不会选择我,条件一般的我也看不上。 当初,应该去北京待上1~2年就立马回老家发展,现在也应该早已成家了~ 故事八: 回家后更舒服 不后悔 。 正好疫情的前1年离开的,我感到幸运,如果在北京继续,那么生活的会比较惨。 继续原来的工作,反而收入没有下降,生活的更舒服了。体重增加了30斤。 写在后面—— “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族望留原籍,家贫走他乡。”施耐庵说得这句话,放在如今社会也一样有启发性针对性。 现在的北上广深适合两种外地人:一是家里有钱让你付首付的;二是家里没钱让你在自己家里付首付的。夹在其中的是,读了大学、留在大城市工作、家里帮不上大忙的这群人,走又不甘心,留又留不下来,只好在岁月里徘徊。 留守或者离开,最重要是看你个人选择,究竟是选择个人现世安稳,还是选择为下一辈提供更高的起点,都挺好,无所谓好坏对错。 加油,奋斗中的我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