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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案例分析】售后代管:跟虚增收入一线之隔,确认收入需要严格条件!

 chinawolfeddy 2023-07-17 发布于安徽
在最新一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3年第3期)中,介绍了一个典型的财务处理的案例。这个案例主要针对的实践情况是:发行人向客户销售产品之后帮助客户代管产品,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如何核查该等收入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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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情况

发行人A为芯片封装测试企业,客户主要为采用Fabless模式的芯片设计企业,公司为客户提供芯片的封装测试服务并向客户交付成品芯片。公司针对部分客户和产品采用售后代管模式并与客户签订了相关协议,公司芯片成品均有客户标识,在完成成品芯片的封装测试程序并转移至代管库后,与客户进行售后代管产品入库数据对账确认,公司认定其属于售后代管商品安排并根据经确认的售后代管清单数量及合同约定的单价确认收入。
发行人B主营业务为机器人等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于直接交付客户的产品,客户代表在产品验收合格后向发行人出具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并要求公司将产品专门存放于指定的公司仓库并分配唯一的识别号,公司认定其属于售后代管商品安排并在取得客户代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时确认收入。
发行人C主要从事运输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业务,部分产品经客户验收确认收入后因客户场地限制等原因长期保管于公司处,公司认定其属于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但是公司运输设备产品需要配合客户运输设备进行使用,存在客户运输设备尚未完工的情况,且代管期间客户使用相关产品的情况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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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实务中,客户可能会因为缺乏足够的仓储空间或生产进度延迟而要求与销售方订立此类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企业仍然持有商品的实物,但是,当客户已经取得了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即使客户决定暂不行使实物占有的权利,其依然有能力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不再控制该商品,而只是向客户提供了代管服务。
在售后代管商品安排下,除了应当考虑客户是否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之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才表明客户取得了该商品的控制权:
①该安排必须具有商业实质,例如,该安排是应客户的要求而订立的。
②属于客户的商品必须能够单独识别,例如,将属于客户的商品单独存放在指定地点。
③该商品可以随时交付给客户。

④企业不能自行使用该商品或将该商品提供给其他客户。

03


评析

1. 售后代管这种业务模式,从商业合作以及会计处理上都有明确的规则,但是其适用和认定需要有非常严格的限制条件。毕竟,这样的处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收入确认的规模,如果标准稍微一模糊或者摇摆,可能就会给突击确认业绩的粉饰行为甚至就是赤裸裸的业绩造假行为创造了可能。毕竟,如果不深入核查、充分论证,只看一些表面证据,粉饰业绩和真正的收入实现只有一层窗户纸那么简单。

2. 这次交易所分享的案例非常典型,对我们来说也非常有借鉴意义。三个案例有两个符合售后代管的所有条件,同样也有一个案例理由不充分证据不足因而最后撤回了申请,三个案例交易所解释的都很到位,篇幅有些长,不过大家一定要认真读完。此外,交易所还用正确和错误的处理方式,不同的角度解释了售后代管这个本来就很疑难的问题,真的好好阅读,一定收获满满。

3. 对于售后代管从会计处理和财务核查的角度,必然有很多需要关注的要点和核查的方式,比如重点关注产品是否有客户的独立标识、客户产品是否有独立的隔绝的存储空间、客户产品与发行人产品是否能明确区分、发行人是否能够自主决定这些产品的处置等。而除了这些,其实判断售后代管是否真实最核心的一个问题还是:合理性。就是,发行人采用这样的售后代管的业务模式,是否符合商业惯例,是否有双方明确的合同预定,这个才是最关键的。

4.  有些行业售后代管很流行,或者某些客户对于供应商的要求就是主流的售后代管,那么发行人采用这种模式就有合理性。如果行业内没有这种模式,发行人的客户跟其他供应商合作也没有这种模式,发行人突然找到几个陌生的客户开展这样的售后代管的业务,那么自然需要重点关注,审慎核查。

转自微信公从号:投行小兵,版权归原作者。收藏仅供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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