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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正的审判甘甜如饴---读《民商事审判笔记》后感

 东山高山图书馆 2023-07-19 发布于四川

      有幸入手并拜读骆电法官的著作《民商事审判笔记》,  预期30天看完的,硬生生多花了10天。钦佩法官的审判功底。已经刷第二遍。我们的诉求如何能得到法官支持或部分支持,递交的证据如何被法官所采信,并如何追寻裁判背后的法理。这本书值得我们去更好的地反复研读。

      审判逻辑研究如何将逻辑运用于审判之中,运用概念,做出判断,进行推理,帮助法官正确地进行审判和准确地表达审判思想,掌握这些技能和技巧对于提高法官的逻辑思维能力,形成正确的审判思路,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实现公正审判,树立司法权威,获得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是最为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的整体构建也是以合同法律为最重要内容之一进行规定的。但是合同法律适用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主客观过程,合同法律制度庞杂,唯有成体系地掌握才能正确理解和适用,离开合同法律体系单独理解和适用某项具体合同法律制度,常会导致犯常识性的错误。担保、“对赌协议”、“让与担保”、隐名权利人、“人格混同”、股权转让等是审判中常见的问题,也是法律适用的难点。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涉公司类案件等的法律适用是现阶段较为常见的案件类型,既反映了社会发展阶段呈现出来的特征,也反映了法律适用的融合性,这些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普遍较为复杂,在法律适用时并不能像在理论学习时那样孤立地、片面地、单一地理解法律,而应该结合案情进行逻辑上、理念上的理解与适用。

      “但以谨严认真的态度从事于一个本身伟大的而且自身满足的事业,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可有所成就。”在科学认识审判价值、正确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我们总会遇上一些认识和理念上的误区,误入于无声处,陷入且难以自拔,误人久矣,而这些误区常常会引导我们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在审判意识、理念和法律适用等各个方面。较为常见的,一是陷入机械的“法条主义”,也就是唯法条论,是哲学上“唯理论”在审判过程中的具体反映,表现为适用法律过程中,生搬硬套法律条文,简单地坚持法律原则,单纯地运用法理,而不顾现实的、案情的复杂性、多样性、发展性、变化性,不顾法律自身具有的滞后性和局限性,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脱离审判实际,生搬硬套法条、法理、法律原则等。二是狭隘的“经验主义”,是哲学上“经验论”在审判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也就是单凭朴素的正义观、直觉,根据过往经验,罔顾法律,把过往经验误认为是普遍真理,也就是正确的法律适用,根据审理过一些类似案件的一般规律,而不顾具体案情变化,粗枝大叶、草率地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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